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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以下无正文)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本页无正文,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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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