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傲农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决定行使“傲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傲农
转债”全部赎回。同时,授权管理层决定并办理后续“傲农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傲农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对现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重新命名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改后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