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五号院A座25层252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树刚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2,107,008,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3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96,390,0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2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2人,代表股份310,618,8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9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2人,代表股份310,618,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9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2人,代表股份310,618,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9957%。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因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场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与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24,2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0%;反对36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3%;弃
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24,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3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3%;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
关联股东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