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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创视讯:独立董事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1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2年7月20日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要求相符。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7月20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448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张学斌、李挥、余波

2022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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