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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1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0,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5,088,307股的0.6077%,回购价格为10.811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8,218,522.2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088,307股减至124,328,107股。

4、截至2022年7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60,2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截至2022年7月2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1、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229.7万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8.62元/份;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9.8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1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7,217,391股增加至89,215,391股。

7、2019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9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7,2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0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该事项于2019年9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办理。

9、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0、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053,640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28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2名,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170,120份,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25日。

11、2020年1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该议案于2020年11月20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办理。

12、2021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1年7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3日分别办理完成。

13、2021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本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891,240份进行注销,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60,2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已于2022年7月7日办理完成。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说明及其完成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60,2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5,088,307股的0.6077%。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811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8,218,522.20元,公司已完成支付相关款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70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办理。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088,307股减至124,328,107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股)比例 (%)限制性股票 (股)数量 (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7,048,3155.63%-760,2006,288,1155.06%
高管锁定股6,288,1155.03%06,288,1155.06%
股权激励限售股760,2000.61%-760,2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8,039,99294.37%0118,039,99294.94%
合计125,088,307100.00%-760,200124,328,10710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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