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为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提供5,500万新加坡元银行授信内保外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其孙公司ECO Special WasteManagement Pte Ltd顺利实施LINDE GAS SINGAPORE PTE.LTD 废炭黑处置DBOO 项目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022年7月19日
孟焰、车丕照、刘俏、徐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