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及股东李晓斌先生分别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怡春晓9号”)、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怡春晓10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5日,蔡永太先生与通怡春晓9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年7月2日,李晓斌先生与通怡春晓10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2年7月19日,蔡永太先生及李晓斌先生分别与通怡春晓9号、通怡春
晓10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包括信息披露义务)。
3、双方确认,在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生效期间,双方均遵守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各项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双方对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异议或纠纷,双方不会就此提出任何诉求或主张。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上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蔡永太与通怡春晓9号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
2、李晓斌与通怡春晓10号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