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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及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及首发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4,491,23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5.8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股于2021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4,885,4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8.66%;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8,447,89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3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74,491,23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5.87%。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及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8,77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8%。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93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之江诣创投、田志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但减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相关规定。

(3)田志伟、江诣创投承诺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遵守以下承诺:

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条件且不违反本人/本公司在公司本次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人/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②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③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④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减持价格: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减持期限: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本公司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持股董事(张世忠)、监事(吕爱民)、高级管理人员(吴倩倩)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如有)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实际减持时,严格遵守有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

期限、程序等。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本人离职、职务变化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其他股东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除前述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4,491,2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8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3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2户,共解禁71,228,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42%。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解禁3,263,1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5%。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上市流通股数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闵帅奇250,000250,000250,000
朱从2,0002,0002,000
赵艳玲10,00010,00010,000
赵宝龙10,00010,00010,000
张秋霞250,000250,000250,000
张良坡2,0002,0002,000
张建东200,000200,000200,000
章晓虎3,0003,0003,000
岳云560,000560,000560,000
尹维民1,0001,0001,000
杨永幸2,0002,0002,000
杨进200,000200,000200,000
杨凤英55,00055,00055,000
严焱60,00060,00060,000
严建花1,449,0001,449,0001,449,000
徐力新1,0001,0001,000
辛建英30,00030,00030,000
吴瑕270,000270,000270,000

吴倩倩

吴倩倩100,000100,00025000注2
吴二媛1,500,0001,500,0001,500,000
王艳100,000100,000100,000
王旭刚1,000,0001,000,0001,000,000
王甜138,000138,000138,000
王悦晞19,00019,00019,000
王海波100,000100,000100,000
汪一春6,0006,0006,000
田志伟10,500,00010,500,00010,500,000
陶晶晶700,000700,000700,000
陶陈灵46,00046,00046,000
孙秀兵30,00030,00030,000
苏志军5,0005,0005,000
苏晓东300,000300,000300,000
宋允前1,000,0001,000,0001,000,000
施朝晖10,00010,00010,000
沈鑫志201,000201,000201,000
商泽民3,0003,0003,000
倪明2,298,0002,298,0002,298,000
孟金娣30,00030,00030,000
马琳2,000,0002,000,0002,000,000
骆杰2,0002,0002,000
吕爱民200,000200,00050000注2
陆乃将8,0008,0008,000
陆继军300,000300,000300,000
陆彩玲4,0004,0004,000
刘卫红1,0001,0001,000
刘慧200,000200,000200,000
刘彪2,0002,0002,000
林亚君2,0002,0002,000
林伟成110,000110,000110,000
李曦1,0001,0001,000
李铁1,170,0001,170,0001,170,000

李让

李让1,055,0001,055,0001,055,000
李东游660,000660,000660,000
雷鹏30,00030,00030,000
匡泽仙6,0006,0006,000
贾玉仙1,0001,0001,000
黄晓慧66,00066,00066,000
黄荣平15,00015,00015,000
黄龙辉1,0001,0001,000
胡慧婷44,00044,00044,000
侯杰535,000535,000535,000
何浩500,000500,000500,000
郭伯亮3,0003,0003,000
顾宗英10,00010,00010,000
高尚900,000900,000900,000
董佩兰65,00065,00065,000
刁晓东6,0006,0006,000
戴煜中330,000330,000330,000
池伟明3,0003,0003,000
陈国诗1,400,0001,400,0001,400,000
张世忠100,000100,00025000注2
刘毅6,0006,0006,000
马钊5,0005,0005,000
陈静智263,000263,000263,000
廖厥椿140,000140,000140,000
李聪1,422,0001,422,0001,422,000
苏州市相城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99,9001,999,9001,999,900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0,00014,000,00014,000,000
成都盈创兴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00,000100,000
上海细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3,0003,000
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1,500,0001,500,000
苏州荻溪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0,2003,000,2003,000,200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0,00010,000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750,0003,750,0003,750,000
珠海市诚隆飞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21,00021,000
广东汇和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0,0002,250,0002,250,000
苏州嘉睿万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000950,000950,000
上海汇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汇石鼎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000,0001,000,000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昊君华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000,0001,000,000
上海昊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鼎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7,000737,000737,000
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佛山长河青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100,0004,100,0004,100,000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0003,800,0003,800,000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仕净环保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63,1333,263,1333,263,133
合计74,491,23374,491,23374,191,233

注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向下取整,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2:公司股东张世忠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吴倩倩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吕爱民为公司现任监事,根据《公司法》及该等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数量71,228,100股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0,928,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张世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本次解除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100,000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张世忠持有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5,000股。

(2)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吴倩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00,000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吴倩倩持有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25,000股。

(3)公司现任监事吕爱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本次解除其限售股份数量200,000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吕爱民持有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50,000股。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票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比 (%)增加(股)减少(股)股份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103,263,13377.45-74,491,23328,771,90021.58
首发前限售股100,000,00075.00-71,228,10028,771,90021.58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3,263,1332.453,263,133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70,20122.5574,491,233-104,561,43478.42
三、总股本133,333,334100.000--133,333,334100.000

注:以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7月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目前公司战略投资者

共持3,333,333股,截至2022年7月7日,已有70,200股出借,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上表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后均包含暂时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的战略配售可出借70,200股。此部分股份暂时无法解限,待归还后再进行解限操作。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及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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