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赵 燕:
刘书锦:
季 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