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7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拟设公募基金公司持股比例的议案
同意苏州银行拟持股比例由原55%调整为56%。拟设公募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发起设立基金公司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统战工作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