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仕净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叶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8,474,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5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17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7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9,302,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47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802,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802,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022%。
除公司董事董仕宏、汤程,公司监事卞骏、付小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剑因工作原因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7.00、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0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雅坚、王振宇采取现场与视频方式共同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