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和智控股票代码:002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兴蓉南二巷***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释 义
永和智控、上市公司 | 指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杨缨丽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5日上市,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报告、本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深交所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备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缨丽 | 女 | 中国 | 510403197305****** | 成都市高新区兴蓉南二巷**号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鉴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智控”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60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5日上市,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增加,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杨缨丽的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由5.0171%下降至4.757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一)权益变动前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永和智控股份数14,6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71%。
(二)权益变动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永和智控股份数14,6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7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变动时间:2022年7月15日
(二)变动方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60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5日上市,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的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由5.0171%下降至4.7570%。
三、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资金安排。
四、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持有永和智控14,692,000股股份,其中:离任监事锁定股14,67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9.9115%,占公司总股本的4.7528%;已累计质押股份11,8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80.4519%,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1%。
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合同签署。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杨缨丽 | 2022年6月6日 | 大宗交易 | 8.34 | 2,460,000 | 0.7965% |
2022年6月7日 | 大宗交易 | 8.16 | 2,420,000 | 0.7835% | |
合计 | 4,880,000 | 1.5800%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
2022年7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
2022年7月18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
股票简称 | 永和智控 | 股票代码 | 00279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杨缨丽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成都市高新区兴蓉南二巷***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永和智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60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5日上市,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的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4,692,000股 持股比例: 5.017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2602% 变动后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4,692,000股, 4.757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7月15日 上市公司永和智控永和智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60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5日上市,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的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 |
是否已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在此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0%。)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