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ChangshuTongrunAutoAccessoryCo.,Ltd.
(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JUNJI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势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
(3)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三)公司股东天润投资、宁波顶福、常熟吉润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
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四)公司股东JOHNDAVIDTERRY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二、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股东常熟势龙、JUNJI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合理减持;
、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股东天润投资和宁波顶福承诺
、本企业将按照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合理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
、如果本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停止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募集的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合法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④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与第③项有冲突的,以不超过2%为准;
⑤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且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自公司上市后每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上述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4)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的进一步承诺
在启动条件首次被触发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为避免歧义,此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是指该等人士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做出的承诺中载明的股份锁定期限。
四、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已发行但尚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发行上市,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
价)。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本企业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已发行但尚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发行上市,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也将回购发行人上市后减持的原限售股份。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的相应股份购回及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分红(如有),同时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五)中介机构承诺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经证明,因国金证券过错导致为常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就国金证券负有责任的部分,国金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所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有证据证明国金证券无过错的,国金证券不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国金证券承诺因国金证券为常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如经证明,因本所过错导致为常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就本所负有责任
的部分,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所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有证据证明本所无过错的,本所不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如经证明,因本所过错导致为常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就本所负有责任的部分,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所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有证据证明本所无过错的,本所不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4、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经证明,因银信评估过错导致为常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就银信评估负有责任的部分,银信评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所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有证据证明银信评估无过错的,银信评估不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拟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影响现金分红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下述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采取的措施
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升制造与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深耕轻小型起重设备领域,主要从事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具备完善的整车配套能力以及汽车后市场供应能力。公司将积极推进商用千斤顶、汽车配套千斤顶、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等主力产品的制造与服务能力提升,通过设备改造、技术革新、管理创新,不断满足客户对多品种订单、快
速交付、质量稳定的要求,通过新建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进行产能扩张,实现集约化生产,提升综合市场竞争能力。
2、深化全球营销网络布局,强化品牌地位及影响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面向全球的营销网络建设,以欧美市场为基础,逐步并重点推进东盟等第三世界国家市场。在构建全球化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加强公司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品牌地位及影响力。未来随着汽车保有量和车龄的增长,汽车维修后市场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将抓住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等大势,主力扩展汽车维修保养设备销售,逐步增加产品品类,构建汽车维保产品生态圈,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控制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方面,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运营管理机制,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运作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4、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此外,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推进建设进度等方式,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缓解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未来公司将根据计划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含发行当年)适用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计划》,将有效保障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实际控制人JUNJI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为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控股股东常熟势龙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势龙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为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给公司
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若公司未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及时按照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
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八、未能履行承诺采取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采取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如因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二)实际控制人JUNJI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自公司上市以后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控股股东常熟势龙
1、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企业自公司上市以后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在本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期间,若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且公司有权从本人在公司的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若有)等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足额偿付为止。
3、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
(五)其他股东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本企业自公司上市以后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期间,若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包括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风险、人民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风险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生产、研发、销售能力较强,现有市场较为稳定,具备持续的盈利能力。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人员、主要供应商、客户均保持稳定,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十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面临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的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作为汽车保养维修不可缺少的举升工具,主要供应汽车售后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保有量。近年来,全球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底,已突破
13.68亿辆,其中发行人主要出口国美国的汽车保有量约为2.78亿辆。此外,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内汽车保有量也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
3.02亿辆。庞大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基数及其持续的增长是汽车后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但是,如果全球经济长期低迷,可能导致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甚至呈现负增长,从而影响汽车后市场的整体需求情况,上述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二)汽车配套零部件面临的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的汽车配套零部件作为常规随车工具,主要供应整车配套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产销量。2010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行业持续增长,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3%。自2018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放缓,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约0.63%、3.95%、13.00%,国内市场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约
2.76%、
8.23%、
1.90%,但在2021年度,国内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
未来,如果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汽车行业持续不景气,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大宗金属材料,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较高。钢材加工行业是周期性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价格波动较为明显。钢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向下游客户谈判提升产品价格需要一定的时间,故钢材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若未来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未能成功将涨价部分转移给客户,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2,118.40万元、104,188.35万元和130,151.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7.97%、42.77%和43.28%。
自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发行人出口美国的主要产品被列入加征关税的清单之中。此后虽中美两国达成了贸易协议,但美国是否会提高现有关税税率或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尚不明确。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人民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高,由于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值将使公司外币资产换算为人民币时的数额减少,产生汇兑损失。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如果人民币短期内出现大幅升值,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兑损失,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冠疫情相关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全球范围内相继爆发,2020年上半年境内外主要整车厂均存在阶段性停工。受下游各整车厂商停产停工的影响,公司汽车配套零部件2020年度销售额较2019年度下降
10.05%,2021年度销售额虽较2020年度上升7.35%,但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2019年度的销售额水平。
在中央及地方政府一系列支持政策的支持和鼓舞下,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及国内下游整车厂商各项经营活动均恢复正常,新冠疫情对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影响较小。但随着新冠病毒毒株的不断变异,国内疫情仍可能存在反复,进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及国内下游整车厂商的经营活动。此外,目前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如果海外整车厂再次出现停产停
工,或海外疫情的蔓延进一步影响全球汽车的需求和产量,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境外销售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9,307.32万元、189,644.60万元和241,541.59万元,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02%、
77.86%和80.32%。公司境外客户主要分布于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若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环境、汽车消费政策、汽车进出口政策、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八)瑕疵土地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安徽通润使用的土地存在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该等瑕疵土地占发行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约为0.5%。虽然前述土地占比较小,相关部门已出具了相关合法合规证明,且安徽通润正在办理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手续,但是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以及办理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1,987.333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规模为准。 |
每股发行价格 | 30.56元 |
发行后市盈率 | 18.71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0.07元,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3.96元,按照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加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预计发行市净率 | 2.19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60,732.91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50,945.99万元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97,869,187.04元 |
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 | 61,233,777.63元 |
审计和验资费用 | 25,084,905.67元 |
律师费用 | 6,226,415.09元 |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 937,296.19元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4,386,792.46元 |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中文名称: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angshuTongrunAutoAccessoryCo.,Ltd.法定代表人:
JUNJI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2年8月5日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08年
月
日注册资本:5,962.0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邮政编码:
215500董事会秘书:周可舒电话号码:0512-52341053传真号码:
0512-52343322互联网网址:www.tongrunjacks.com电子信箱:dmb@tongrunjacks.com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汽车配套千斤顶、专用千斤顶及其相关延伸产品,以汽车驻车制动机构、汽车拉索部件为主的汽车零部件,汽车举升机等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工具;从事与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发行人系由通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通润有限以截至2008年10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126,232,631.16元为基准,按1:0.475313的比例全部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其中60,000,000.00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66,232,631.1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008年12月31日,发行人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814000018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千斤顶厂 | 3,420.00 | 57.00% |
2 | TORINJACKS | 1,500.00 | 25.00% |
3 | JUNJI | 780.00 | 13.00% |
4 | 天润投资 | 300.00 | 5.00%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公司共有4名发起人,各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千斤顶厂千斤顶厂在常润股份设立时持有57.00%的股份,截至2018年11月,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千斤顶厂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常熟市千斤顶厂 | ||
法定代表人 | 顾雄斌 | 成立日期 | 1980年2月5日 |
注册资本 | 5,8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800万元 |
住所 | 江苏省常熟市联丰路58号9楼 | ||
经营范围 | 千斤顶、通用机械产品制造;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出资结构 | 股东代表姓名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顾雄斌 | 1,286.25 | 22.18% |
陆建国 | 300.00 | 5.17% |
沈红 | 263.00 | 4.53% |
柳振江 | 105.00 | 1.81% |
陶林 | 105.00 | 1.81% |
张鹤 | 105.00 | 1.81% |
陈福宝 | 105.00 | 1.81% |
陈元灿 | 105.00 | 1.81% |
管桐生 | 105.00 | 1.81% |
景耀曾 | 105.00 | 1.81% |
吕元兴 | 105.00 | 1.81% |
沈剑刚 | 105.00 | 1.81% |
徐红玉 | 30.00 | 0.52% |
朱庆 | 92.00 | 1.59% |
秦嘉江 | 70.00 | 1.21% |
钱建 | 70.00 | 1.21% |
钱耿京 | 70.00 | 1.21% |
武鸿 | 70.00 | 1.21% |
陶建国(大) | 70.00 | 1.21% |
顾晓东 | 60.00 | 1.03% |
沈觉新 | 66.25 | 1.14% |
叶建新 | 60.00 | 1.03% |
朱卫国 | 60.00 | 1.03% |
王祥元 | 60.00 | 1.03% |
薛宝明 | 30.00 | 0.52% |
顾益君 | 60.00 | 1.03% |
陈伟宏 | 30.00 | 0.52% |
张妹芬 | 30.00 | 0.52% |
田利丰 | 48.75 | 0.84% |
朱禹明 | 30.00 | 0.52% |
朱维成 | 42.50 | 0.73% |
彭羽秋 | 30.00 | 0.52% |
刘浩昇 | 40.00 | 0.69% |
韦秋林 | 30.00 | 0.52% |
顾建明 | 30.00 | 0.52% |
陈建峰 | 30.00 | 0.52% |
蔡俊枫 | 30.00 | 0.52% |
沈志清 | 30.00 | 0.52% |
朱跃明 | 30.00 | 0.52% |
陈振康 | 30.00 | 0.52% |
冯麟康 | 30.00 | 0.52% |
顾利军 | 30.00 | 0.52% |
袁建华 | 30.00 | 0.52% |
曹育才 | 30.00 | 0.52% |
庞建芳 | 30.00 | 0.52% |
钱云清 | 30.00 | 0.52% |
蒯乃祥 | 30.00 | 0.52% |
顾宏 | 30.00 | 0.52% |
张琴 | 30.00 | 0.52% |
张学良 | 30.00 | 0.52% |
吴丹 | 30.00 | 0.52% |
陶祖林 | 30.00 | 0.52% |
屈维军 | 30.00 | 0.52% |
王魏 | 30.00 | 0.52% |
黄寅初 | 30.00 | 0.52% |
黄耀军 | 30.00 | 0.52% |
王雪良 | 30.00 | 0.52% |
胡振明 | 30.00 | 0.52% |
唐懿萍 | 30.00 | 0.52% |
吴建新 | 30.00 | 0.52% |
徐庆荣 | 30.00 | 0.52% |
姚静霞 | 30.00 | 0.52% |
徐俊卫 | 30.00 | 0.52% |
顾建中 | 30.00 | 0.52% |
周建中 | 30.00 | 0.52% |
孙义文 | 30.00 | 0.52% |
陶建国 | 30.00 | 0.52% |
张明霞 | 30.00 | 0.52% |
王哲 | 30.00 | 0.52% | |
王正华 | 30.00 | 0.52% | |
徐建明 | 30.00 | 0.52% | |
邵国强 | 30.00 | 0.52% | |
张金良 | 30.00 | 0.52% | |
陈伟德 | 60.00 | 1.03% | |
彭鉴康 | 48.75 | 0.84% | |
王月红 | 60.00 | 1.03% | |
陈建明 | 30.00 | 0.52% | |
顾静 | 30.00 | 0.52% | |
张炫 | 30.00 | 0.52% | |
戴建刚 | 42.50 | 0.73% | |
朱玮 | 30.00 | 0.52% | |
姚建中 | 30.00 | 0.52% | |
邱建华 | 70.00 | 1.21% | |
张金华 | 30.00 | 0.52% | |
沈永梅 | 30.00 | 0.52% | |
吕燕 | 30.00 | 0.52% | |
柳清杨 | 105.00 | 1.81% | |
张勇 | 30.00 | 0.52% | |
范芳丹 | 30.00 | 0.52% | |
合计 | 5,800.00 | 100.00 | |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95,251.67 | ||
净资产(万元) | 94,958.12 | ||
净利润(万元) | 5,121.90 |
千斤顶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全部由职工持股。2007年5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常熟市千斤顶厂股份合作制改制中量化股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07]46号),该函认为:常熟市千斤顶厂股份合作制改制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量化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千斤顶厂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已不再从事千斤顶相关的业务。
2、JUNJIJUNJI,男,美国籍,1964年
月出生,住所为美国加州FULLERTON****,护照号码为5499*****,在常润股份设立时持有其13.00%的股份,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JUNJI直接持有公司1,844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93%,并通过其控制的常熟势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JUNJI持有常熟势龙
97.56%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常熟势龙直接持有公司
47.42%的股份。此外,常熟势龙持有天润投资(持有公司77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2.93%)4.03%的股权。综上,JUNJI合计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78.35%,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TORINJACKS,INC.TORINJACKS在常润股份设立时持有25%的股份,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已不再持有常润股份的股份。TORINJACKS的基本情况如下:
英文名称 | TORINJACKS,INC. |
中文名称 | 通润千斤顶维修服务公司 |
住所 | 1641WMAINSTSTE402ALHAMBRA,CA91801-1900 |
负责人姓名 | 顾雄斌 |
注册资本 | 180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180万美元 |
成立日期 | 1993年4月12日 |
经营范围 | 销售本企业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进行资本运作,经销产品配件。不与公司关联企业经营相同产品。 |
股权结构 | 千斤顶厂持有其100%股权 |
TORINJACKS截至2021年
月
日止的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会计年度 |
总资产(万美元) | 1,162.69 |
净资产(万美元) | 252.76 |
净利润(万美元) | 72.76 |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TORINJACKS已不再从事千斤顶相关的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TORINJACKS已不再从事千斤顶相关的业务。
、天润投资天润投资在常润股份设立时直接持有5.00%的股份,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直接持有常润股份
12.93%的股份。天润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常熟市天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祝伟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30日 |
注册资本 | 1,421万元 | 实收资本 | 1,421万元 |
住所 | 常熟市锁栏北路10号5幢2楼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出资结构 | 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祝伟 | 110.00 | 7.74 | |
陆新军 | 100.00 | 7.04 | |
韦秋林 | 66.60 | 4.69 | |
陈江 | 63.00 | 4.43 | |
陈振康 | 63.00 | 4.43 | |
常熟势龙 | 57.22 | 4.03 | |
林来顺 | 52.00 | 3.66 | |
卢激 | 44.40 | 3.12 | |
黄耀军 | 44.40 | 3.12 | |
张琴 | 30.00 | 2.11 | |
祁文英 | 30.00 | 2.11 | |
陈建峰 | 30.00 | 2.11 | |
徐红玉 | 30.00 | 2.11 | |
李雪军 | 30.00 | 2.11 | |
沈民 | 30.00 | 2.11 | |
钱伟峰 | 30.00 | 2.11 | |
张炫 | 30.00 | 2.11 | |
周可舒 | 29.16 | 2.05 | |
曹育才 | 22.20 | 1.56 | |
邓余东 | 22.00 | 1.55 |
何晓兰 | 20.00 | 1.41 | |
丁胜 | 20.00 | 1.41 | |
王金福 | 20.00 | 1.41 | |
周伟江 | 20.00 | 1.41 | |
毛宏 | 20.00 | 1.41 | |
钱军 | 20.00 | 1.41 | |
浦义文 | 20.00 | 1.41 | |
王一心 | 20.00 | 1.41 | |
孙建丰 | 20.00 | 1.41 | |
陶利峰 | 20.00 | 1.41 | |
张勇 | 20.00 | 1.41 | |
陶祖林 | 20.00 | 1.41 | |
朱振华 | 20.00 | 1.41 | |
陈建东 | 20.00 | 1.41 | |
施建勋 | 20.00 | 1.41 | |
缪伟国 | 20.00 | 1.41 | |
毛文学 | 20.00 | 1.41 | |
张胜 | 20.00 | 1.41 | |
顾俭 | 20.00 | 1.41 | |
谭晓明 | 20.00 | 1.41 | |
陶丽 | 20.00 | 1.41 | |
黄芳 | 15.00 | 1.06 | |
苏薇 | 15.00 | 1.06 | |
徐绍骝 | 15.00 | 1.06 | |
邵志强 | 12.00 | 0.84 | |
唐明 | 10.02 | 0.71 | |
王觉 | 10.00 | 0.70 | |
姚胜 | 10.00 | 0.70 | |
合计 | 1,421.00 | 100.00 | |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2,596.16 | ||
净资产(万元) | 2,596.14 | ||
净利润(万元) | 0.70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6名股东。假设公司发行新股1,987.3334万新股,发行前后股东及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常熟势龙 | 28,270,000 | 47.42 | 28,270,000 | 35.56 |
2 | JUNJI | 18,440,000 | 30.93 | 18,440,000 | 23.20 |
3 | 天润投资 | 7,710,000 | 12.93 | 7,710,000 | 9.70 |
4 | 宁波顶福 | 3,820,000 | 6.41 | 3,820,000 | 4.81 |
5 | 常熟吉润 | 900,000 | 1.51 | 900,000 | 1.13 |
6 | JOHNDAVIDTERRY | 480,000 | 0.81 | 480,000 | 0.60 |
7 | 公众股 | - | - | 19,873,334 | 25.00 |
合计 | 59,620,000 | 100.00 | 79,493,334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 |
1 | 常熟势龙 | 28,270,000 | 47.42 | 一般境内法人股 |
2 | JUNJI | 18,440,000 | 30.93 | 境外自然人股 |
3 | 天润投资 | 7,710,000 | 12.93 | 一般境内法人股 |
4 | 宁波顶福 | 3,820,000 | 6.41 | 一般境内法人股 |
5 | 常熟吉润 | 900,000 | 1.51 | 一般境内法人股 |
6 | JOHNDAVIDTERRY | 480,000 | 0.81 | 境外自然人股 |
合计 | 59,620,000 | 100.00 |
(三)前十大自然人股东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JUNJI | 18,440,000 | 30.93 |
2 | JOHNDAVIDTERRY | 480,000 | 0.81 |
(四)本次发行前主要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JUNJI持有常熟势龙97.56%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常熟势龙系JUNJI控制的企业。常熟势龙持有天润投资
4.03%的股权。除此之外,发行人间接股东同时持有发行人股东股权或合伙份额情况如下:
名称 | 常熟势龙 | 天润投资 | 常熟吉润 | 宁波顶福 |
周可舒 | 2.44% | 2.05% | - | 8.94% |
祝伟 | - | 7.74% | - | 7.85% |
陆新军 | - | 7.04% | - | 7.85% |
陈江 | - | 4.43% | 22.03% | 7.85% |
陈振康 | - | 4.43% | 22.03% | - |
李雪军 | - | 2.11% | - | 8.82% |
沈民 | - | 2.11% | 8.86% | 6.74% |
钱伟峰 | - | 2.11% | - | 3.59% |
张炫 | - | 2.11% | - | 3.59% |
邓余东 | - | 1.55% | - | 4.72% |
浦义文 | - | 1.41% | - | 2.39% |
陶利峰 | - | 1.41% | - | 2.39% |
谭晓明 | - | 1.41% | - | 2.39% |
徐绍骝 | - | 1.06% | - | 0.71% |
邵志强 | - | 0.84% | - | 1.14% |
史晓明 | - | - | 8.86% | 3.15% |
陆丽华 | - | - | 8.86% | 3.15% |
黄超 | - | - | 8.86% | 3.15% |
(五)公司国有股份、外资股份的情况
公司股本中无国有股份。公司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中含有外资股份。本次发行前,外资股东JUNJI和JOHNDAVIDTERRY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844万股和48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93%和
0.81%,JUNJI通过常熟势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常熟势龙直接持有公司47.42%的股份;此外,常熟势龙持有公
司股东天润投资4.03%的股权。
(六)本次发行前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千斤顶类产品,产品覆盖全球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千斤顶、随车配套千斤顶以及专业千斤顶、举升机等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和工具,在整车配套市场和汽车后市场的起重类设备中拥有全品类供应能力。其中,公司商用千斤顶有立式、卧式等多个系列近270种规格,销量已连续十多年排名第一,销售覆盖全球三万家以上的大型连锁商超、汽车修配连锁店;随车配套千斤顶包括剪式螺旋、普通螺旋、立式油压等多种规格,公司与福特汽车、通用汽车、大众集团、雷诺、日产等国际知名汽车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自2015年起,公司螺旋千斤顶在国内及全球螺旋千斤顶市场的占有率位列第一并一直保持至今。2021年,公司随车配套千斤顶的全球乘用车市场占有率约为20%,国内市场占有率超35%。
公司是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千斤顶分会理事长单位、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千斤顶工作组组长单位,承担千斤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公司负责牵头起草和修订的标准包括首个油压千斤顶国家标准GB/T27697-2011《立式油压千斤顶》,以及行业标准JB/T5315-2017《卧式油压千斤顶》、JB/T2592-2017《螺旋千斤顶》。作为国内率先实现千斤顶产品产业化应用的企业,公司围绕关键产品,现拥有专利2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80余项。
公司产品质量良好,达到了包括美国ASME、英国BS、澳大利亚AS等各主要出口国的技术标准要求,获得了TUV机构颁发的“德国GS”、“欧盟CE”认证证书,和作为整车厂一级供应商所必要的IATF16949质量认证。公司产品
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取得了福特汽车“全球Q1供应商”、Walmart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Giga-Gurus奖”、Autozone“最佳供应商”、AAP“最佳供应商”等荣誉。此外,公司荣获“2018年度中国汽保设备生产企业出口二十强”、“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螺旋千斤顶单打冠军”、“2019年度中国汽保设备生产企业出口二十强”、“2020年中国重型机械协会卓越企业”等荣誉。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主要分为4大系列,即商用千斤顶及工具、随车配套零部件、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以及外购辅助产品,其中随车配套零部件主要面向整车配套市场,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以及外购辅助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后市场。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分类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 | 产品说明 | 市场 | 模块 |
商用千斤顶及工具 | 通常为居家对家庭车辆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时使用的千斤顶类举升设备及相关工具,主要包括立式、卧式千斤顶等多个系列和产品。 | 汽车后市场 | 汽车维修及配件 |
随车配套零部件 | 1、各大整车厂随车配备的千斤顶举升设备,主要包括剪式螺旋千斤顶、普通螺旋千斤顶及立式油压千斤顶等多个系列和产品。一般乘用车配备剪式螺旋千斤顶,SUV、皮卡一般配备普通螺旋千斤顶,卡车一般配备立式油压千斤顶。随车千斤顶用于车辆出现状况时的应急维修,比如路上爆胎后的轮胎更换等。随车千斤顶是针对不同车辆定制开发的,除了符合整车厂的参数要求外,对产品的可靠性、密封性能有着更高的要求。2、拖钩、手刹、油箱扎带等其他随车配套零部件。 | 整车配套市场 | 底盘零部件 |
专业汽保维修设备 | 面向汽保维修客户(比如汽修店)的各类起重举升设备,主要包括专业卧式千斤顶、专业立式千斤顶、举升机、运送顶、压机、分离顶等多个系列和产品。与商用千斤顶、随车配备千斤顶相比,除了产品类别更多、适用面更广外,公司专业汽保类维修设备的产品设计强度更高、安全系数更大、使用寿命更长,以满足该市场产品使用时间长、频次高的特点。 | 汽车后市场 | 汽车维修及配件 |
外购辅助产品 | 主要指与各类千斤顶等举升设备配合使用的产品,以及汽车相关的其他周边产品,主要包括工具箱柜等。 | 汽车后市场 | 汽车维修及配件 |
汽车零部件市场可分为整车配套市场(OEM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AM市场,亦称汽车后市场)。整车配套市场,是指零部件供应商为汽车制造企业整
车装配供应零部件的市场。汽车零部件按其在整车上的功能结构及系统模块,可细分为发动机零部件、底盘零部件、车身零部件、电气设备零部件、综合配件等模块,其中发行人随车配套零部件产品属于底盘零部件模块。
汽车后市场,是指汽车在销售之后维修和保养服务及其所包需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和材料的交易市场,它涵盖了消费者买车后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汽车后市场大体上可以分为七大行业:汽保行业、汽车金融业、汽车IT行业、汽车养护行业、汽车维修及配件行业、汽车文化及汽车运动行业、二手车及汽车租赁行业。其中发行人的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以及相关辅助工具类产品属于汽车维修及配件模块。
、商用千斤顶及工具
商用千斤顶主要用于居家汽车维修时举升汽车,以便更换轮胎,以及进行车辆的其他维修保养。公司商用千斤顶主要面对大型商超以及汽车修配连锁店等客户进行销售,例如Walmart、Autozone和AAP等,终端消费者主要系家庭个人用户。公司主要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产品的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 | 类型 | 产品特性 | 产品图例 |
商用千斤顶及工具 | 卧式千斤顶 | 卧式千斤顶具有产品稳定性好、起升高度大、起始高度低、接触面大等特点,适用于轿车、SUV等底盘低或行程大,且相对吨位小的车辆的起升。 | |
立式千斤顶 | 立式千斤顶相比卧式千斤顶具有承重大、体积小等特点,一般适用于皮卡、卡车等车辆的起升。 | ||
支架等其他工具 | 其他工具以支架为主。千斤顶用于举升车辆,支架起到举升后支撑车辆的作用。由于千斤顶的直接举升存在高度下降的潜在风险,故需要机械结构的支架保证车辆的起升高度和安全性。 |
2、随车配套零部件随车配套零部件主要包括随车千斤顶及拖钩等,整车一般为其留有特别的安放位置。随车千斤顶通常成本较低、重量较轻、便于携带,操作简单易懂。公司主要随车配套零部件的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 | 类型 | 产品特性 | 产品图例 |
随车配套零部件 | 剪式螺旋千斤顶 | 剪式螺旋千斤顶结构简单,锁定稳固,目前市场上的乘用车一般都可以选配此类型结构的千斤顶。 | |
普通螺旋千斤顶 | 普通螺旋千斤顶升重量介于剪式千斤顶与立式油压千斤顶之间。目前市场上的SUV、皮卡一般选配此类型结构的千斤顶。 | ||
立式油压千斤顶 | 立式油压千斤顶举升重量较大,目前市场上的皮卡、卡车一般会选配此类型结构的千斤顶。 | ||
拖钩等其他配套部件 | 其他随车配套零部件以拖钩为主。拖钩主要用于车辆发生事故后,救援车辆拉拽事故车辆时使用,所有车型都配备拖钩。公司生产的拖钩能够与主流车型配套,包含乘用车、轻卡和重卡等。 |
3、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主要用于汽车保养维修,终端用户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汽车维修店、汽车改装店等服务商,专业千斤顶还可应用于建筑、工程、铁路、桥梁、造船、采矿、应急救援等,起到举升、支撑等作用。公司主要专业汽保维修
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 | 类型 | 产品特性 | 产品图例 |
专业汽保维修设备 | 专业卧式/立式千斤顶 | 专业起重举升设备之一,具有承重力强、工作行程大、初始高度低、强度高、寿命长、操作方便、稳定性好等优点,主要用于各类车辆的起升。根据动力源的不同,分为手动式和气动式等;按照结构形式不同,分为卧式和立式等。 | |
举升机 | 专业起重举升设备之一,主要用于整体车辆的举升,方便后续车辆的维修保养。样式包含单柱式、双柱式、四柱式和剪式。 | ||
压机 | 主要用于汽车维修时的轴承拆装及钣金件等零件的整型。 | ||
运送顶 | 专业起重举升设备之一,主要用于更换汽车齿轮变速箱,起托举作用。 |
产品系列 | 类型 | 产品特性 | 产品图例 |
分离顶 | 分离式千斤顶属于液压维修工具,具有起、顶、张等多种功能,主要用于钣金整形、安全救援等多种场合,具有使用广泛、携带轻便等优点。 |
、外购辅助产品公司按照客户订单要求,配套采购部分辅助产品进行统一销售。主要外购辅助产品的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 | 产品名称 | 产品用途 | 产品图例 |
外购辅助产品 | 工具箱柜 | 作为周边产品,工具箱柜主要用于修车工具的收纳和整理,也可以作为临时的操作辅助平台。 |
(三)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与原材料及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公司生产所需材料主要包括金属原材料以及剪顶支撑臂等零部件,由采购成本部门负责采购。采购成本部门每年会联合品质保证部门、技术中心、财务中心等部门综合考察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供货速度、供货质量等因素,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通常保证同一产品至少有两家以上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
发行人对主要原材料建立了稳定的供应体系,采购成本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成品消耗材料定额及原材料安全储备、经济采购批量等制订采购计划并直接向供应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各周的生产计划主要根据客户销售订单及整车厂系统排产安排确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往年各月的平均订单量,并预留一定的安全库存。销售部和计划部通常会提前
个月左右根据订单和现有的排产情况确定交货期,采购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交货期排产,形成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计划安排采购,生产部门负责领料生产。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合理配置生产人员的工作;同时,公司依据生产计划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能有效控制存货的库存量和采购价格,减少资金占用,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此外,公司对部分粗加工工艺环节进行了外协委托加工,外协产品生产所必须的技术标准要求均由公司指定,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集中采购,同时,公司质检部负责外协加工产品的检测、检验,充分保障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
、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后市场服务提供商、整车厂商等,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业务以出口为主。
公司一般通过展会等收集业务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商业机会和客户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公司的供给能力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然后参与商务谈判等,达成一致意向后签订销售合同,获得销售订单。公司的销售以渗透整车厂的全球供应商体系以及加强汽车后市场辐射范围为核心。
公司在汽车后市场的销售渠道主要为大型商超、汽车修配连锁店等。通常每年年初,公司销售部根据汇率和原材料价格情况向客户提交报价单,当出现影响较大的价格波动因素时,公司会及时同客户协商,修改销售价格。公司对海外汽车后市场的销售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直接发货到海外客户处,运输通常约定采用FOB条款;另一类是公司先将货物运输至美国子公司美国通润处,再由美国通润负责销售。
公司另一主要销售渠道为整车厂。公司与整车厂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发出具体的采购订单。对于国内整车厂的销售,公司通常将货物运输到客户周边的仓库;对于国外整车厂的销售,主要包括FCA国外仓库
交货(即DDP)和FOB两种模式。
同时,公司亦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积极拓展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例如,公司在京东、天猫、Amazon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均开设品牌网店。
、物流及清关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后市场服务提供商、整车厂商等,以出口销售为主。针对公司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应的物流及清关模式如下:
销售模式 | 具体销售方式 | 物流模式 | 出口海关清关模式 | 进口国海关清关模式 |
外销 | FOB | 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装运港口的物流运输义务 | 由公司负责清关 | 由客户负责清关 |
FCA | 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启运地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物流运输义务 | 由公司负责清关 | 由客户负责清关 | |
CIF、CFR | 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装运港口的物流运输义务,并安排货物运输到目的港 | 由公司负责清关 | 由客户负责清关 | |
DDP、DDU、DAP | 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客户指定目的地的物流运输义务 | 由公司负责清关 | DDP由公司负责清关;DDU、DAP由客户负责清关 | |
EXW | 公司不承担物流运输,由客户自行承担 | 由客户负责清关 | 由客户负责清关 | |
境外子公司销售[注] | 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美国通润仓库的物流运输义务,再根据与客户约定由客户上门提货或由美国通润承担从仓库到客户指定地点的物流运输义务。 | 由公司负责清关 | 由公司负责清关 | |
内销 | 整车厂客户 | 一般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客户仓(或第三方仓)的物流运输义务,部分客户亦会上门提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客户 | 由公司负责承担从工厂到客户指定地点的物流运输义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境外子公司销售”指先由公司境内主体销售给公司的境外子公司美国通润,再由美国通润销售给境外其它客户的销售模式。该模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发生在美国通润销售给境外其他客户之时。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汽车后市场竞争格局
汽车后市场订单呈多品种、多批次的特点,要求供应商能够快速地切换产线
生产不同型号、尺寸、规格的产品。此外,供应商需要保证产品始终满足各国相关质量标准。各大型汽车修配连锁店(如Autozone、AAP等)对供应商的要求更高,通常直接委派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首轮检测涵盖供应商生产技术、生产设备、供货能力、社会责任及反恐等方面;第二轮专项检测涵盖产品检测和多品类生产能力的评估等。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旦通过审核建立供应关系,只要未出现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通常双方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汽车后市场对上游行业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多品类供应能力、生产能力、响应能力等提出了较高要求。
汽车后市场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
、生产能力:供应商生产周期和产品交付时间短,供货及时;
2、产品品质:产品使用时间长,安全性能高;
3、价格优势:要求供应商规模化生产,以较低的成本保证价格上具备良好的竞争力;
4、车型覆盖率:要求供应商具备全品类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上各种车型的维修需求、产品具有多功能适配性;
5、渠道覆盖面:供应商形成全球营销网络、或者在单一区域内深度挖掘客户,形成规模效应;
6、仓储能力:供应商在全球关键区域设立仓储,保证以最快速度满足客户需求,同时维持库存成本、资金占用成本、运费成本的均衡。
7、品牌认知:口碑良好、知名度高的供应商更有竞争力。
发行人在AM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简介 |
1 | 杭州盈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浙江杭州市,主要从事汽车修理用具及其配套件的生产销售和货物进出口,其主要产品包括千斤顶等。 |
2 | 杭州天恒机械有限公司 |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浙江杭州市,主要从事起重运输工具的生产,其主要产品包括卧式液压千斤顶、吊机、支架等。 |
注:上述信息主要来自于该等企业的官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整车配套市场竞争格局成为整车配套市场的一级供应商,首先要通过必要的IATF16949质量认证,其次需要通过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全方位考核,包括定制化生产能力、持续稳定及时的供货能力等,入选供应商通常技术稳定先进、产能较大、产品品类齐全。整车厂与供应商经过磨合,一旦达成良好的配合,整车厂通常不会更换一级供应商。
中国凭借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成熟产业集群的规模优势,成为全球主要的汽车配套产品制造基地,国内千斤顶的生产主要集中于长三角、中部等区域。近几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汽车配套市场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行业内技术稳定、工艺领先、存在规模及成本优势的企业在竞争中更具优势。
整车配套市场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
1、生产能力:供应商需要有足够的产能,能够快速响应需求、生产周期短、交付时间短;
、产品品质: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优良,技术先进,产品轻便耐用,安全性能高;
、价格优势:要求供应商规模化生产,以较低的成本保证价格上具备良好的竞争力;
、定制化生产:供应商能够满足客户针对各种车型的定制化生产需求,为整车厂车型的更新换代及时提供优质的配套产品。发行人在OEM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简介 |
1 | 上海宝山大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制造、冷轧型钢加工、五金加工、汽车千斤顶及工具加工等业务。其主要产品包括隔热罩零件,白车身零件,中小型冲压件、轿车千斤顶和随车工具等。 |
2 | 常州理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江苏常州市,主要从事随车工具、汽车零件及附件等产品的生产,其主要产品包括千斤顶、工具、车用门铰链、车用限位器等。
3 | BatzGroup | 该公司成立于1963年,总部位于西班牙,是世界级的汽车行业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其主要产品包括刹车、踏板、变速杆、千斤顶、备胎绞盘、托架等。 |
注:上述信息主要来自于该等企业的官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五)行业竞争地位
发行人系我国较早从事千斤顶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公司,是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领域的领先企业,中国最大的千斤顶制造企业,最近五年多以来,随车配套千斤顶类产品市场占有率居行业第一。公司自主研发的负载快速起升和慢速回油结构等专利技术极大地提升了千斤顶产品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发行人产品享有良好的口碑,作为一级供应商面向福特汽车、通用汽车、大众集团、雷诺、日产等知名整车厂提供随车配套千斤顶及工具总成,发行人在全球整车市场的占有率居全球领先地位,约为20%。在汽车后市场中,发行人也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与Walmart、Autozone和AAP等公司已保持超过10年的长期稳定合作,获得过Walmart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Giga-Gurus奖”、Autozone“最佳供应商”、AAP“最佳供应商”等荣誉。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生产设备
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类型 | 数量(台/条) | 账面原值(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成新率 |
涂装线 | 11 | 2,748.95 | 1,582.50 | 57.57% |
压机 | 140 | 1,511.04 | 533.70 | 35.32% |
焊接机 | 113 | 1,464.31 | 836.67 | 57.14% |
装配线 | 7 | 1,261.65 | 589.18 | 46.70% |
检测线 | 6 | 822.74 | 344.76 | 41.90% |
冲床 | 104 | 653.18 | 323.72 | 49.56% |
总计 | 381 | 8,461.86 | 4,210.54 | 49.76% |
2、房屋建筑物
(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自有房产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自有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权证号 | 座落 | 权利人 | 建筑面积(㎡) | 他项权利 | 取得方式 |
1 | 苏(2019)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15698号 |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 常润股份 | 28,003.22 | 无 | 购买[注1] |
2 | 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27609号 |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 常润股份 | 93,572.11 | 抵押[注5] | 购买[注2]/自建 |
3 | 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3720号 | 古里镇淼泉淼东路88号 | 常润股份 | 11,120.80 | 抵押[注5] | 购买[注3] |
4 | 冀(2020)承德市不动产权第0025141号 | 开发区雹神庙和润新城·畅园6#楼1-2201 | 承德通润 | 135.24 | 无 | 购买[注4] |
5 |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0460号 | 宁国市宁墩镇纽乐村 | 安徽通润 | 25,706.83 | 无 | 自建 |
6 | 苏(2018)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261号 | 城东镇天益路8号 | 南通通润 | 77,531.19 | 抵押[注5] | 自建 |
7 | 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 城东镇天益路8号 | 南通通润 | 38,882.60 | 抵押[注5] | 自建 |
8 | 冀(2021)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2626号 | 开发区东区 | 承德通润 | 9,253.55 | 无 | 自建 |
9 | 冀(2021)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2606号 | 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东区 | 承德通润 | 2,482.25 | 无 | 自建 |
10 | 苏(2022)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00010号 | 海安市南海大道西158号 | 常润自动化 | 16,985.43 | 无 | 自建 |
注1:2012年2月24日,通润集团与常润股份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书》,通润集团将该等房屋转让给常润股份。注2:2007年11月30日,千斤顶厂与通润有限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千斤顶厂将该等房屋转让给发行人前身通润有限。注3:2014年1月15日,千斤顶厂与常润股份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千斤顶厂将该等房屋转让给常润股份。注4:2015年,承德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承德通润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201509300044),承德通润购买了该等房屋。注5:2021年9月15日,常润股份、南通通润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CHET20400001820210800000046号”和“CHET20400001820210800000044号”《房地产抵押合同》,约定以常润股份的“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3720号”“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27609号”、南通通润的“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苏(2018)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261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为“HET020400001820210800000036号”《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提供担保。
前述以外购方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发行人与原权属人签署了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前述以自建方式取得的房产,发行人已按照规定办理了权属证书。
综上,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通过自建或外购方式取得的房产均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前述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一致,因此,发行人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房产
①暂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所属单位 | 建筑物名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对应土地证号 | 土地性质 |
1 | 常润股份 | 重顶结构件仓库 | 结构件成品仓库 | 1,728 | 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27609号 | 工业用地 |
2 | 不良品堆放区 | 不良品仓库 | 115 | |||
3 | 机电设备仓库 | 闲置设备仓库 | 600 | |||
4 | 办公室及食堂 | 办公室及食堂 | 480 | 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3720号 | 工业用地 | |
5 | 安徽通润 | 1#厂房西侧辅助用房 | 仓库、空压机房、拆返修仓库 | 1,375 |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0460号 | 工业用地 |
6 | 宿舍楼 | 职工宿舍 | 2,144 | |||
7 | 门卫 | 门卫 | 30 | |||
8 | 南通通润 | 前后门卫 | 门卫 | 30 | 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 工业土地 |
9 | 三期辅房 | 空压机房、设备仓库、临时仓库 | 2,500 | |||
合计 | - | 9,002 | - | - |
前述暂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中,除发行人子公司安徽通润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办理相应的房屋权属证书之外,其余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因未办理相应的报建手续,故无法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发行人将根据需要利用现有房屋或在厂区周边寻找替代房屋进行搬迁,并及时拆除前述无证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建设房屋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被处以限期拆除房产、罚款、没收实物或违法
收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建设房屋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存在被处以罚款的风险。
②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在不动产证号为“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27609号”的土地上新建了房屋建筑物,该等房屋建筑物已取得了与房屋建设相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登记,并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房屋所有权情况不存在其他变化。
③瑕疵房产面积及面积占比、对发行人的作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重要性、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占发行人及子公司建筑物总面积约为3%。上述未办证房产主要为常润股份、安徽通润、南通通润的仓库、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等,并非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构成生产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较低。
报告期内,瑕疵房产对发行人收入、毛利及净利润的贡献和影响程度极小,对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影响极小,且可替代性强,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已分别出具了专项确认函,确认常润股份、安徽通润、南通通润存在部分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但是鉴于该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为非主要的生产经营用房,建筑面积较小且为辅助用房,不会对常润股份、安徽通润、南通通润厂区的总体规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上述未取得产证的房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亦已出具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等问题导致其补办手续、拆除改造、搬迁、行政处罚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事项形成损失、支出及费用,本人/本企业将对该部分支出、费用及损失承担偿付责任,且在承诺后不向常润股份及其控股
子公司追偿,保证常润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综上,前述暂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中,除发行人子公司安徽通润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办理相应的房屋权属证书之外,其余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的无证房屋建筑物因未办理相应的报建手续,故无法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可能存在被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是鉴于相关主管部门已分别出具了专项确认函,确认前述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等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并非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较小,对发行人收入、毛利及净利润的贡献和影响程度极小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亦已出具兜底承诺,因此,上述房产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④瑕疵房产的下一步解决措施、相关搬迁损失以及责任承担主体
序号 | 所属单位 | 建筑物名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下一步解决措施 | 预计拆除、搬迁费用 |
1 | 常润股份 | 重顶结构件仓库 | 结构件成品仓库 | 1,728 | 常润股份厂区在建项目完工后会做功能布局调整,消化部分无证房产的使用功能,同时拆除对应的无证房产 | 预计拆除费用10.568万元、预计搬迁费用2.4万元,合计12.968万元 |
2 | 不良品堆放区 | 不良品仓库 | 115 | |||
3 | 机电设备仓库 | 闲置设备仓库 | 600 | |||
4 | 办公室及食堂 | 办公室及食堂 | 480 | |||
5 | 安徽通润 | 1#厂房西侧辅助用房 | 仓库、空压机房、拆返修仓库 | 1,375 | 公司将根据需要利用现有房屋或在厂区周边寻找替代房屋进行搬迁 | 预计拆除费用5万元、预计搬迁费用73万元,报废损失64.3万元,合计142.3万元 |
6 | 宿舍楼 | 职工宿舍 | 2,144 | 补办不动产权证书 | ||
7 | 门卫 | 门卫 | 30 | 补办不动产权证书 | ||
8 | 南通通润 | 前后门卫 | 门卫 | 30 | 公司将根据需要利用现有房屋或在厂区周边寻找替代房屋进行搬迁 | 预计拆除费用31.5万元、预计搬迁费用15.5万元,报废损失10.29万元,合计57.29万元 |
9 | 三期辅房 | 空压机房、设备仓库、临时仓库 | 2,500 | |||
合计 | - | 9,002 | - |
(3)承租的集体土地之上房产
①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承租集体土地之上房屋情况如下:
出租方 | 承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赁期间 | 租金(万元/年) | 面积(m2) |
陈锦球[注] | 佛山分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东搪大街19号 | 仓储 | 2021.12.9-2023.12.8 | 21.60 | 686.81 |
注:佛山分公司原租赁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横江瑶珍工业区B座1号的房屋无产权证书,为解决该等问题,佛山分公司现已租赁了具有产权证书的房屋。
上述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等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受到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但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同时,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承诺:“本人/本企业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如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因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承租房屋,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障碍,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如搬迁费、停工损失、配套设施损耗等)、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且不向常润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常润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发行人租赁的房屋虽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但是承租房产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兜底承诺。因此,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②合规性说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直接租赁集体土地使用的情况,因此,不存在租用土地的合法性不能确认、租用用途不符合产权证记载或未进行备案等瑕疵情况。
虽然发行人租赁的房产涉及集体土地使用,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发行人作为集体土地上附着房产的承租人不会因租赁行为而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租赁集体土地的情况,其对租赁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不构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情形,不会因该租赁行为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
(4)境外租赁房产根据美国法律意见书及相关的《租赁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外租赁房屋共计1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租赁期限 | 租金 | 面积 | 用途 |
美国通润 | RexfordIndustrialReality,LP | 4355E.BrickellStreet,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贝纳迪诺县安大略市 | 2018.8.1-2023.7.31 | 58,342.84美元/月(2018.8.1-2019.7.31)60,093.13美元/月(2019.8.1-2020.7.31)61,895.92美元/月(2020.8.1-2021.7.31)63,752.80美元/月(2021.8.1-2022.7.31)65,665.38美元/月(2022.8.1-2023.7.31) | 95,644平方英尺 | 商业 |
发行人租赁的该等房产位于境外,主要用于办公、仓储等。根据美国法律意见书,截至美国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美国通润签署的《租赁协议》合法有效,无需就该等租赁房屋的行为向当地、州或联邦政府取得许可或登记备案。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
)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证号 | 权利性质 | 面积(㎡) | 坐落 | 终止期限 | 权利人 | 他项权利 | 土地用途 | 取得方式 |
1 | 苏(2019)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15698号 | 出让 | 25,814 |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 2059-02-19 | 常润股份 | 无 | 工业用地 | 受让[注1] |
2 | 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27609号 | 出让 | 175,666 |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 2052-09-05 | 常润股份 | 抵押[注4] | 工业用地 | 受让[注2] |
3 | 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3720号 | 出让 | 22,334 | 古里镇淼泉淼东路88号 | 2063-10-28 | 常润股份 | 抵押[注4] | 工业用地 | 出让 |
4 | 冀(2020)承德市不动产权第0025141号 | 出让 | 5.54[注3] | 开发区雹神庙和润新城·畅园6#栋1-2201 | 2080-04-06 | 承德通润 | 无 | 城镇住宅用地 | 受让 |
5 | 冀(2021)承德市不动产权 | 出让 | 4,678.43[注3] | 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东 | 2054-06-06 | 承德通润 | 无 | 工业用地 | 出让 |
序号 | 权证号 | 权利性质 | 面积(㎡) | 坐落 | 终止期限 | 权利人 | 他项权利 | 土地用途 | 取得方式 |
第0012606号 | 区 | ||||||||
6 | 冀(2021)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2626号 | 出让 | 17,440.65[注3] | 开发区东区 | 2054-06-06 | 承德通润 | 无 | 工业用地 | 出让 |
7 |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0460号 | 出让 | 37,545.19 | 宁国市宁墩镇纽乐村 | 2069-7-17 | 安徽通润 | 无 | 工业用地 | 出让 |
8 | 苏(2018)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261号 | 出让 | 91,030 | 城东镇天益路8号 | 2060-08-29 | 南通通润 | 抵押[注4] | 工业用地 | 出让 |
9 | 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 出让 | 41,947 | 城东镇天益路8号 | 2064-09-18 | 南通通润 | 抵押[注4] | 工业用地 | 出让 |
10 | 苏(2022)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00010号 | 出让 | 16,667 | 海安市南海大道西158号 | 2069-09-23 | 常润自动化 | 无 | 工业用地 | 出让 |
11 | 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45905号 | 出让 | 77,075 | 经开区华丰橡胶(苏州)有限公司以北,烨辉路以东,兴业路以西 | 2071-8-25 | 天润汽修 | 无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注1:2009年2月,通润集团与常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09年3月取得编号为“常国用(2009)字第0002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12年9月,通润集团与常润股份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通润集团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常润股份;注2:2002年9月,千斤顶厂与常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02年10月取得编号为“常让国用(2002)字第68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11月,千斤顶厂与常润股份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千斤顶厂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常润股份;注3:该面积系指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注4:2021年9月15日,常润股份、南通通润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CHET20400001820210800000046号”和“CHET20400001820210800000044号”《房地产抵押合同》,约定以常润股份的“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3720号”“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27609号”、南通通润的“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苏(2018)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261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为“HET020400001820210800000036号”《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提供担保。
前述以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系原权属人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原权属人将该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与原权属人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了权属证书。
前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主管部门依法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已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向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权属证书。
综上,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通过出让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均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土地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一致,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2)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土地
①瑕疵土地基本情况
安徽通润总用地范围内原存在4.8亩土地(经实测面积为0.2398公顷,折合
3.597亩,以下称“瑕疵土地”),未能办理产权证书。
根据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安徽通润占用的该等瑕疵土地不属于永久农田、耕地,安徽通润占用该等瑕疵土地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曾因占用该等瑕疵土地而受到行政处罚,截至该等说明出具日,安徽通润该等瑕疵土地的实际用途符合规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的有关规定,该等瑕疵土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等瑕疵土地已取得了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具体如下:
2019年
月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国市2018年第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宁墩镇纽乐村等集体农用地0.95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该等征收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2021年
月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国市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纽乐村用地范围内
4.0259公顷集体农用地、0.071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等予以征收,该等征收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2021年1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国市2021年第1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宁墩镇宁墩村、纽乐村用地范围内
8.042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根据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安徽通润正在办理瑕疵土地的产权证书,安徽通润取得瑕疵土地的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
月
日,安徽通润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用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②瑕疵土地面积及面积占比、对发行人的作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重要性、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鉴于发行人子公司安徽通润上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发行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约为0.5%,占比较小且安徽通润正在办理取得土地产权证书的手续;报告期内,瑕疵土地主要用于员工宿舍楼,对发行人收入、毛利及净利润的贡献和影响程度极小,对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影响极小。
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以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确认安徽通润超占用地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正在办理瑕疵土地的产权证书;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安徽通润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用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子公司安徽通润所涉土地暂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③将来如因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
根据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和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安徽通润占用瑕疵土地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曾因安徽通润占用瑕疵土地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熟势龙、实际控制人JUNJI就土地相关问题出具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取得房产土地权属证书等问题导致其补办手续、拆除改造、搬迁、行政处罚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事项形成损失、支出及费用,本人/本企业将对该部分支出、费用及损失承担偿付责任,且在承诺后不向常熟通润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常熟通润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④瑕疵土地的下一步解决措施、相关搬迁损失以及责任承担主体
安徽通润占用的上述土地不属于永久农田、耕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的有关规定,该等土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等瑕疵土地已取得了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具体如下:
2019年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国市2018年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宁墩镇纽乐村等集体农用地
0.95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该等征收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2021年10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国市2021年第
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纽乐村用地范围内4.0259公顷集体农用地、0.071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等予以征收,该等征收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2021年
月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国市2021年第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宁墩镇宁墩村、纽乐村用地范围内
8.042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根据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安徽通润正在办理瑕疵土地的产权证书,安徽通润取得瑕疵土地的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熟势龙、实际控制人JUNJI就土地相关问题出具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取得房产土地权属证书等问题导致其补办手续、拆除改造、搬迁、行政处罚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事项形成损失、支出及费用,本人/本企业将对该部分支出、费用及损失承担偿付责任,且在承诺后不向常熟通润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常熟通润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商标
(
)境内商标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境内商标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1 | 常润股份 | 8973559 | 7 | 2032/1/6 | 原始取得 | |
2 | 常润股份 | 3908308 | 7 | 2026/3/6 | 受让取得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3 | 常润股份 | 3908306 | 8 | 2026/9/6 | 受让取得 | |
4 | 常润股份 | 8163115 | 12 | 2022/5/13 | 原始取得 | |
5 | 常润股份 | 25275277A | 1 | 2029/7/27 | 原始取得 | |
6 | 常润股份 | 25256706 | 2 | 2028/11/20 | 原始取得 | |
7 | 常润股份 | 25271933 | 3 | 2028/11/20 | 原始取得 | |
8 | 常润股份 | 25265394 | 4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9 | 常润股份 | 25260701 | 5 | 2029/1/27 | 原始取得 | |
10 | 常润股份 | 25261796 | 6 | 2029/4/6 | 原始取得 | |
11 | 常润股份 | 25194186 | 7 | 2028/7/6 | 原始取得 | |
12 | 常润股份 | 25189841 | 8 | 2028/7/6 | 原始取得 | |
13 | 常润股份 | 25263961A | 9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
14 | 常润股份 | 25273814 | 10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15 | 常润股份 | 25265531A | 11 | 2028/12/20 | 原始取得 | |
16 | 常润股份 | 25262178 | 14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
17 | 常润股份 | 25272734 | 15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18 | 常润股份 | 25264090 | 17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19 | 常润股份 | 25271145A | 20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
20 | 常润股份 | 25256010 | 21 | 2029/1/27 | 原始取得 | |
21 | 常润股份 | 25264111 | 22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22 | 常润股份 | 25256023 | 23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23 | 常润股份 | 25265012 | 24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24 | 常润股份 | 25268003 | 25 | 2029/4/6 | 原始取得 | |
25 | 常润股份 | 25256034 | 26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26 | 常润股份 | 25270384 | 27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27 | 常润股份 | 25265034 | 28 | 2029/4/6 | 原始取得 | |
28 | 常润股份 | 25265037A | 29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
29 | 常润股份 | 25270404A | 30 | 2028/12/20 | 原始取得 | |
30 | 常润股份 | 25270409 | 31 | 2028/11/20 | 原始取得 | |
31 | 常润股份 | 25273913 | 34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32 | 常润股份 | 25259988 | 35 | 2028/11/27 | 原始取得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33 | 常润股份 | 25265667 | 36 | 2028/9/20 | 原始取得 | |
34 | 常润股份 | 25275394 | 37 | 2028/11/20 | 原始取得 | |
35 | 常润股份 | 25265074 | 38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36 | 常润股份 | 25275403 | 39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37 | 常润股份 | 25270449 | 40 | 2028/9/20 | 原始取得 | |
38 | 常润股份 | 25260388 | 41 | 2028/11/20 | 原始取得 | |
39 | 常润股份 | 25260428 | 43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40 | 常润股份 | 25264255 | 44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41 | 常润股份 | 25255553 | 45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42 | 常润股份 | 25269218 | 12 | 2028/11/27 | 原始取得 | |
43 | 常润股份 | 25258542 | 13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44 | 常润股份 | 25262187 | 16 | 2028/11/20 | 原始取得 | |
45 | 常润股份 | 25262197 | 18 | 2028/11/27 | 原始取得 | |
46 | 常润股份 | 25259616A | 19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
47 | 常润股份 | 25265647A | 32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48 | 常润股份 | 25269574A | 42 | 2028/9/27 | 原始取得 | |
49 | 常润股份 | 3908304 | 7 | 2026/3/6 | 受让取得 | |
50 | 常润股份 | 3908303 | 8 | 2025/12/20 | 受让取得 | |
51 | 常润股份 | 17028891 | 7 | 2026/7/27 | 原始取得 | |
52 | 常润股份 | 7343955 | 8 | 2030/12/6 | 原始取得 | |
53 | 常润股份 | 4955917 | 6 | 2028/9/20 | 原始取得 | |
54 | 常润股份 | 4955915 | 7 | 2029/12/20 | 原始取得 | |
55 | 常润股份 | 25261645 | 7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56 | 常润股份 | 40150394 | 8 | 2030/6/20 | 原始取得 | |
57 | 常润股份 | 25274500 | 7 | 2028/8/6 | 原始取得 | |
58 | 常润股份 | 40125467 | 8 | 2030/6/20 | 原始取得 | |
59 | 常润股份 | 25255442 | 7 | 2028/8/13 | 原始取得 | |
60 | 常润股份 | 40128652 | 8 | 2030/6/20 | 原始取得 | |
61 | 常润股份 | 12517378 | 7 | 2025/3/27 | 原始取得 | |
62 | 常润股份 | 8973558 | 7 | 2032/2/13 | 原始取得 | |
63 | 常润股份 | 8163114 | 12 | 2031/5/27 | 原始取得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64 | 常润股份 | 3130625 | 7 | 2023/9/27 | 受让取得 | |
65 | 常润股份 | 1204963 | 7 | 2028/9/6 | 受让取得 | |
66 | 常润股份 | 3130624 | 9 | 2023/5/6 | 受让取得 | |
67 | 常润股份 | 609745 | 7 | 2022/9/9 | 受让取得 | |
68 | 常润股份 | 284985 | 7 | 2027/4/29 | 受让取得 | |
69 | 常润股份 | 1101913 | 7 | 2027/9/13 | 受让取得 | |
70 | 常润股份 | 608500 | 8 | 2022/8/29 | 受让取得 | |
71 | 常润股份 | 1101877 | 8 | 2027/9/13 | 受让取得 | |
72 | 常润股份 | 838566 | 7 | 2026/5/13 | 受让取得 | |
73 | 迈高零部件 | 17028995 | 12 | 2026/7/27 | 原始取得 | |
74 | 承德润韩 | 10584285 | 7 | 2024/3/27 | 原始取得 | |
75 | 常润股份 | 58212909 | 35 | 2032/1/27 | 原始取得 | |
76 | 常润股份 | 58227779 | 7 | 2032/1/27 | 原始取得 |
(2)境外商标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常润股份境外商标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地区 |
1 | 常润股份 | 830880984 | 7 | 2024/6/3 | 原始取得 | 巴西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地区 |
2 | 常润股份 | 2495128 | 7 | 2022/3/23[注] | 原始取得 | 阿根廷 | |
3 | 常润股份 | 01519245 | 7 | 2032/5/31 | 原始取得 | 中国台湾 | |
4 | 常润股份 | 2011/18771 | 7 | 2023/7/28 | 原始取得 | 南非 | |
5 | 常润股份 | 1257746 | 7 | 2031/7/21 | 原始取得 | 墨西哥 | |
6 | 常润股份 | 01519246 | 7 | 2032/5/31 | 原始取得 | 中国台湾 | |
7 | 常润股份 | 2177498 | 7 | 2031/7/19 | 原始取得 | 印度 | |
8 | 常润股份 | 2011/18772 | 7 | 2031/7/28 | 原始取得 | 南非 | |
9 | 常润股份 | 01526915 | 7 | 2032/7/15 | 原始取得 | 中国台湾 | |
10 | 常润股份 | 2281373 | 7 | 2023/2/10 | 原始取得 | 印度 | |
11 | 常润股份 | 2012/02403 | 7 | 2032/2/1 | 原始取得 | 南非 | |
12 | 常润股份 | 904514587 | 7 | 2025/2/3 | 原始取得 | 巴西 | |
13 | 常润股份 | 2574297 | 7 | 2023/6/7 | 原始取得 | 阿根廷 | |
14 | 常润股份 | 1293626 | 7 | 2032/2/2 | 原始取得 | 墨西哥 | |
15 | 常润股份 | 01730449 | 7 | 2025/9/30 | 原始取得 | 中国台湾 | |
16 | 常润股份 | 2015/05448 | 7 | 2025/3/3 | 原始取得 | 南非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地区 |
17 | 常润股份 | 2792844 | 7 | 2026/4/4 | 原始取得 | 阿根廷 | |
18 | 常润股份 | 303642688 | 7 | 2025/12/27 | 原始取得 | 中国香港 | |
19 | 常润股份 | N/107725 | 7 | 2023/9/13 | 原始取得 | 中国澳门 | |
20 | 常润股份 | 2016065049 | 7 | 2026/8/17 | 原始取得 | 马来西亚 | |
21 | 常润股份 | 176371 | 7 | 2031/10/19 | 原始取得 | 黎巴嫩 | |
22 | 常润股份 | 1437027803 | 7 | 2026/6/2 | 原始取得 | 沙特阿拉伯 | |
23 | 常润股份 | 1612203 | 7 | 2026/9/20 | 原始取得 | 科威特 | |
24 | 常润股份 | 261030 | 7 | 2026/10/10 | 原始取得 | 阿联酋 | |
25 | 常润股份 | IEPI-2018-TI-3314 | 7 | 2028/3/15 | 原始取得 | 厄瓜多尔 | |
26 | 常润股份 | 476563 | 7 | 2028/10/1 | 原始取得 | 乌拉圭 | |
27 | 常润股份 | 456585 | 7 | 2028/4/13 | 原始取得 | 巴拉圭 | |
28 | 常润股份 | 261617 | 7 | 2027/5/2 | 原始取得 | 哥斯达黎加 | |
29 | 常润股份 | 1035510 | 7 | 2030/3/31 | 原始取得 | 国际注册 | |
30 | 常润股份 | 1310635 | 7 | 2026/3/21 | 原始取得 | 国际注册 | |
31 | 常润股份 | 1210469 | 7 | 2030/11/25 | 原始取得 | 墨西哥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地区 |
32 | 美国通润 | 4847328 | 7、8 | 2025/11/3 | 原始取得 | 美国 | |
33 | 美国通润 | 5311684 | 7、8 | 2027/10/17 | 原始取得 | 美国 | |
34 | 美国通润 | 5443570 | 7、8 | 2028/4/10 | 原始取得 | 美国 | |
35 | 美国通润 | 3897836 | 6 | 2030/12/28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36 | 美国通润 | 2334139 | 7 | 2030/3/28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37 | 美国通润 | 2840647 | 7、8 | 2024/5/11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38 | 美国通润 | 3355880 | 7 | 2027/12/28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39 | 美国通润 | 3625347 | 7、8 | 2029/5/26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40 | 美国通润 | 3681960 | 7、8 | 2029/9/15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41 | 美国通润 | 4033016 | 7、8 | 2031/10/4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42 | 美国通润 | 4317555 | 6、7、8、9、12、20 | 2023/4/9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43 | 美国通润 | 4736064 | 7、8 | 2025/5/12 | 受让取得 | 美国 | |
44 | 美国通润 | TMA839,012 | / | 2022/12/24 | 受让取得 | 加拿大 | |
45 | 美国通润 | TMA839,011 | / | 2022/12/24 | 受让取得 | 加拿大 | |
46 | 美国通润 | TMA829,837 | / | 2022/8/13 | 受让取得 | 加拿大 | |
47 | 美国通润 | TMA947,580 | / | 2026/8/26 | 受让取得 | 加拿大 | |
48 | 美国通润 | TMA829,826 | / | 2022/8/13 | 受让取得 | 加拿大 | |
49 | 常润股份 | 214789026 | 20 | 2031/7/29 | 原始取得 | 法国 | |
50 | 常润股份 | 1098162 | 7 | 2031/11/8 | 原始取得 | 国际注册 |
序号 | 图形 | 权利人 | 申请号 | 商标类别 | 有效期 | 取得方式 | 国家/地区 |
51 | 常润股份 | 1576894 | 7 | 2030/10/22 | 原始取得 | 国际注册 |
注:商标有效期续展手续已提交,尚在办理中。
3、专利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专利情况如下:
(
)境内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1 | 液压千斤顶的回油结构 | ZL200910025164.9 | 发明 | 2009/2/18 | 2011/1/1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 | 手动和气动两用的起重装置 | ZL200910030419.0 | 发明 | 2009/4/10 | 2010/10/13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3 | 可调式液压卧式千斤顶 | ZL200910182545.8 | 发明 | 2009/9/16 | 2011/12/14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4 | 可显示载荷及超载警示的液压千斤顶 | ZL200910232879.1 | 发明 | 2009/9/25 | 2012/6/6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5 | 轮胎运送千斤顶的换向阀控制机构 | ZL200910231901.0 | 发明 | 2009/12/3 | 2012/5/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6 | 卧式千斤顶的托盘高度补偿装置 | ZL201010168910.2 | 发明 | 2010/5/6 | 2012/9/5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7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 | ZL201010181945.X | 发明 | 2010/5/21 | 2012/5/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8 | 带浮动联接活塞杆的卧式千斤顶液压部件 | ZL201010237593.5 | 发明 | 2010/7/27 | 2015/6/24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9 | 修车用躺板 | ZL201010576108.7 | 发明 | 2010/12/7 | 2012/7/25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0 | 千斤顶管钳 | ZL201010576105.3 | 发明 | 2010/12/7 | 2012/5/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1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 | ZL201110077547.8 | 发明 | 2011/3/30 | 2012/11/21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2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的油缸移动锁定机构 | ZL201110077532.1 | 发明 | 2011/3/30 | 2012/11/21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3 | 液压立式运送装置 | ZL201110083123.2 | 发明 | 2011/4/1 | 2012/11/7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4 | 可调式轮胎搬运车 | ZL201110170212.0 | 发明 | 2011/6/23 | 2012/9/5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5 | 卧式液压千斤顶 | ZL201110232918.5 | 发明 | 2011/8/15 | 2012/10/10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6 | 带拉锁装置的起 | ZL201110403241.7 | 发明 | 2011/12/7 | 2014/7/2 | 常润 | 20年 | 原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重臂可调式液压卧式千斤顶 | 股份 | 取得 | ||||||
17 | 液压立式运送装置 | ZL201210025173.X | 发明 | 2012/2/6 | 2013/10/30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8 | 劈柴装置 | ZL201210025083.0 | 发明 | 2012/2/6 | 2013/9/25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19 | 卧式液压千斤顶 | ZL201210072632.X | 发明 | 2012/3/20 | 2013/11/6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0 | 带有气动泵的油压千斤顶 | ZL201210129582.4 | 发明 | 2012/4/28 | 2014/4/23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1 | 卧式液压千斤顶 | ZL201210130197.1 | 发明 | 2012/4/28 | 2013/10/30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2 | 千斤顶的轮子结构 | ZL201210130146.9 | 发明 | 2012/4/28 | 2013/9/25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3 | 液压千斤顶的自动回位放油阀结构 | ZL201210176990.5 | 发明 | 2012/6/1 | 2014/4/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4 | 举升臂折叠式卧式液压千斤顶 | ZL201210293645.X | 发明 | 2012/8/17 | 2014/6/4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5 | 千斤顶的避震轮子结构 | ZL201310426843.3 | 发明 | 2013/9/18 | 2015/7/2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6 | 可自动补偿高度差的双剪式举升机 | ZL201310712672.0 | 发明 | 2013/12/23 | 2016/8/17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7 | 千斤顶底座清洗机 | ZL201410267034.7 | 发明 | 2014/6/17 | 2016/4/20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8 | 回油结构 | ZL201510127851.7 | 发明 | 2015/3/23 | 2018/10/1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9 | 一种便携式千斤顶 | ZL201511029958.4 | 发明 | 2015/12/31 | 2018/12/7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30 | 折叠两用修车板 | ZL201610656731.0 | 发明 | 2016/8/11 | 2019/2/5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31 | 千斤顶手柄的弹性连接装置 | ZL200810195536.8 | 发明 | 2008/10/16 | 2012/12/26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注1] |
32 | 汽车轮胎扳手 | ZL200910028291.4 | 发明 | 2009/1/23 | 2010/9/1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注2] |
33 | 具有叉杆螺母的剪式千斤顶 | ZL201110074325.0 | 发明 | 2011/3/25 | 2013/2/6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注2] |
34 | 随车工具组合盘 | ZL201210568980.6 | 发明 | 2012/12/25 | 2014/10/15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35 | 一种便携式随车千斤顶 | ZL201310243891.9 | 发明 | 2013/6/19 | 2015/12/9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36 | 用于随车起升器的浮动顶头装置 | ZL201310427119.2 | 发明 | 2013/9/18 | 2015/9/9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37 | 一种轮胎扳手 | ZL201410308009.9 | 发明 | 2014/6/30 | 2016/1/27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38 | 一种工具盒 | ZL201410326293.2 | 发明 | 2014/7/9 | 2016/8/24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39 | 一种千斤顶工具组合体 | ZL201410385190.3 | 发明 | 2014/8/6 | 2016/8/24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0 | 一种旋紧机及利用该旋紧机对工件进行旋紧的方法 | ZL201510567115.3 | 发明 | 2015/9/8 | 2017/10/13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1 | 多用途工具操作杆 | ZL201510709517.2 | 发明 | 2015/10/28 | 2017/1/25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2 | 一种内置阀调压机 | ZL201610747823.X | 发明 | 2016/8/29 | 2018/6/19 | 南通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3 | 一种调节式千斤顶 | ZL201710540883.9 | 发明 | 2017/7/5 | 2018/12/28 | 南通通润 | 20年 | 受让取得 |
44 | 一种机械千斤顶 | ZL201910955131.8 | 发明 | 2019/10/9 | 2020/12/29 | 南通通润 | 20年 | 受让取得 |
45 | 液压千斤顶的回油结构 | ZL201010582301.1 | 发明 | 2010/12/10 | 2012/11/21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注1] |
46 | 千斤顶轮架的焊接工作台、焊接生产线及其生产方法 | ZL201410116803.3 | 发明 | 2014/3/26 | 2015/12/2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7 | 一种带防护罩的圆环自动焊接装置 | ZL201410265499.9 | 发明 | 2014/6/13 | 2016/6/29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8 | 一种圆环自动焊接设备 | ZL201410265206.7 | 发明 | 2014/6/13 | 2016/4/27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49 | 一种带防护罩便于卸料的圆环自动焊接装置 | ZL201410265318.2 | 发明 | 2014/6/13 | 2016/4/6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0 | 一种便于卸料的圆环形轨迹自动焊接装置 | ZL201410265307.4 | 发明 | 2014/6/13 | 2016/4/6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1 | 一种冲压切断装置 | ZL201410265193.3 | 发明 | 2014/6/13 | 2016/1/27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2 | 一种用于圆环形轨迹自动焊接装置 | ZL201410265243.8 | 发明 | 2014/6/13 | 2016/1/27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3 | 一种千斤顶机架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410328242.3 | 发明 | 2014/7/10 | 2016/8/24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4 | 一种液压式千斤顶起重臂的制备方法 | ZL201410328125.7 | 发明 | 2014/7/10 | 2016/6/8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5 | 一种千斤顶顶帽 | ZL201410328247.6 | 发明 | 2014/7/10 | 2016/4/27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56 | 一种千斤顶活塞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410331460.2 | 发明 | 2014/7/11 | 2016/4/6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7 | 一种卧式千斤顶用揿手组件 | ZL201510702082.9 | 发明 | 2015/10/26 | 2018/3/13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8 | 一种千斤顶用自动限位揿手组件结构 | ZL201510700586.7 | 发明 | 2015/10/26 | 2018/1/23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59 | 一种一体式卧式千斤顶 | ZL201510700569.3 | 发明 | 2015/10/26 | 2017/10/27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60 | 一种卧式千斤顶 | ZL201510700547.7 | 发明 | 2015/10/26 | 2017/8/25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61 | 一种便于手柄放置的新型液压千斤顶 | ZL201611223598.6 | 发明 | 2016/12/27 | 2019/1/1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62 | 升降机用防滑底盘 | ZL201711297930.8 | 发明 | 2017/12/8 | 2020/5/26 | 安徽通润 | 20年 | 原始取得 |
63 | 快速液压泵站结构 | ZL201310164628.0 | 发明 | 2013/5/8 | 2014/12/24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64 | 举升工具用的快进油慢回油阀结构 | ZL201310265878.3 | 发明 | 2013/6/28 | 2015/6/24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65 | 手动调节快慢速泵油的阀体结构 | ZL201310355746.X | 发明 | 2013/8/15 | 2015/6/17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66 | 液压立式运送装置的油缸结构 | ZL201310548639.9 | 发明 | 2013/11/8 | 2015/12/23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67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的俯冲装置结构 | ZL201310586571.3 | 发明 | 2013/11/19 | 2015/3/25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68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 | ZL201410270860.7 | 发明 | 2014/6/17 | 2015/10/28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69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的液压泵站结构 | ZL201410271012.8 | 发明 | 2014/6/17 | 2016/2/17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70 | 压力油释放机构改进的液压立式运送装置 | ZL201510367916.5 | 发明 | 2015/6/29 | 2017/1/25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71 | 轮胎运送顶 | ZL201610064189.X | 发明 | 2016/1/29 | 2017/7/28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72 | 一种压力机的液压泵 | ZL201610973888.6 | 发明 | 2016/11/7 | 2018/3/6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73 | 千斤顶液压压力机的导向轮结构 | ZL201611223366.0 | 发明 | 2016/12/27 | 2018/3/20 | 通润汽修 | 20年 | 原始取得 |
74 | 结构改良的液压千斤顶的回油装置 | ZL201220412025.9 | 实用新型 | 2012/8/20 | 2013/2/6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75 | 液压起重工具用存储盒 | ZL201320166563.9 | 实用新型 | 2013/4/7 | 2013/9/1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76 | 一种液压千斤顶的慢速回油结构 | ZL201420177290.2 | 实用新型 | 2014/4/14 | 2014/8/2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77 | 液压千斤顶的回油阀结构 | ZL201420512815.3 | 实用新型 | 2014/9/9 | 2014/12/31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78 | 液压千斤顶回油阀的慢速回油结构 | ZL201420638928.8 | 实用新型 | 2014/10/30 | 2015/3/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79 | 一种液压千斤顶 | ZL201420824859.X | 实用新型 | 2014/12/23 | 2015/5/2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0 | 一种可伸缩修车凳 | ZL201420825326.3 | 实用新型 | 2014/12/23 | 2015/5/2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1 | 一种变杠杆比的驻车制动手柄总成 | ZL201520476985.5 | 实用新型 | 2015/7/6 | 2015/10/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2 |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引擎支架 | ZL201520620128.8 | 实用新型 | 2015/8/18 | 2015/12/16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3 | 一种新型回油结构 | ZL201520691311.7 | 实用新型 | 2015/9/8 | 2016/1/2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4 | 一种双用途修车凳 | ZL201520784856.2 | 实用新型 | 2015/10/12 | 2016/3/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5 | 一种修车板 | ZL201520976779.0 | 实用新型 | 2015/11/30 | 2016/5/11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6 | 一种液压千斤顶可调式托盘结构 | ZL201521138727.2 | 实用新型 | 2015/12/31 | 2016/9/1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7 | 一种负载快速起升的液压千斤顶 | ZL201521138690.3 | 实用新型 | 2015/12/31 | 2016/8/1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8 | 一种引擎支架装置 | ZL201620207441.3 | 实用新型 | 2016/3/17 | 2016/8/1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89 | 一种回油阀自动回复机构 | ZL201620207956.3 | 实用新型 | 2016/3/17 | 2016/8/1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0 | 脚踏供油机构改进的液压立式运送顶 | ZL201620478580.X | 实用新型 | 2016/5/24 | 2016/10/12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91 | 一种驻车制动手柄总成 | ZL201620641821.8 | 实用新型 | 2016/6/24 | 2017/2/2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2 | 回油阀杆自动回复结构 | ZL201620641736.1 | 实用新型 | 2016/6/24 | 2016/11/16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3 | 一种避震轮 | ZL201620868306.3 | 实用新型 | 2016/8/11 | 2017/2/2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4 | 气囊式抬头修车板 | ZL201620869081.3 | 实用新型 | 2016/8/11 | 2017/2/2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5 | 一种结构改进的引擎支架 | ZL201620940982.7 | 实用新型 | 2016/8/25 | 2017/2/8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96 | 一种轮胎固定装置 | ZL201621173635.2 | 实用新型 | 2016/10/26 | 2017/5/2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7 | 剪式千斤顶 | ZL201621455047.8 | 实用新型 | 2016/12/28 | 2017/9/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8 | 千斤顶超载报警装置 | ZL201621455050.X | 实用新型 | 2016/12/28 | 2017/9/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99 | 十字扳手 | ZL201720304869.4 | 实用新型 | 2017/3/27 | 2018/5/1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0 | 避震后轮 | ZL201720305278.9 | 实用新型 | 2017/3/27 | 2018/1/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1 | 多功能千斤顶 | ZL201720715824.6 | 实用新型 | 2017/6/20 | 2018/3/13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2 | 一种带有多功能手柄的千斤顶 | ZL201720715795.3 | 实用新型 | 2017/6/20 | 2018/3/13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3 | 剪式举升机 | ZL201721166461.1 | 实用新型 | 2017/9/12 | 2018/3/23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4 | 多功能手柄 | ZL201721219719.X | 实用新型 | 2017/9/22 | 2018/5/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5 | 千斤顶手柄 | ZL201721219717.0 | 实用新型 | 2017/9/22 | 2018/5/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6 | 液压剪式千斤顶 | ZL201721331223.1 | 实用新型 | 2017/10/17 | 2018/8/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7 | 一种升降运送小车 | ZL201721420496.3 | 实用新型 | 2017/10/31 | 2018/6/8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8 | 一种螺杆千斤顶 | ZL201721665235.8 | 实用新型 | 2017/12/4 | 2018/7/6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09 | 收纳操作机构及折叠式起重吊机 | ZL201721791742.6 | 实用新型 | 2017/12/20 | 2018/8/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0 | 修理架 | ZL201721814645.4 | 实用新型 | 2017/12/22 | 2018/8/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1 | 卧式千斤顶 | ZL201721814083.3 | 实用新型 | 2017/12/22 | 2018/8/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2 | 一种快速起升的液压千斤顶 | ZL201721849813.3 | 实用新型 | 2017/12/26 | 2018/9/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3 | 一种四柱举升机用的横梁机构 | ZL201721867390.8 | 实用新型 | 2017/12/27 | 2018/7/2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4 | 一种充气泵 | ZL201721886935.X | 实用新型 | 2017/12/29 | 2018/9/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5 | 千斤顶及其回油机构 | ZL201820451797.0 | 实用新型 | 2018/4/2 | 2019/2/1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6 | 一种双柱举升机的单边手动锁止 | ZL201821270045.0 | 实用新型 | 2018/8/8 | 2019/4/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装置 | ||||||||
117 | 一种油缸的慢速回油结构 | ZL201821343691.5 | 实用新型 | 2018/8/20 | 2019/4/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8 | 千斤顶空载快速扬升机构及千斤顶 | ZL201821417894.4 | 实用新型 | 2018/8/31 | 2019/4/26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19 | 千斤顶回油结构及千斤顶 | ZL201821682951.1 | 实用新型 | 2018/10/17 | 2019/6/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0 | 一种四柱举升机的立柱结构 | ZL201821829828.8 | 实用新型 | 2018/11/7 | 2019/7/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1 | 液压千斤顶密封结构件 | ZL201821844778.0 | 实用新型 | 2018/11/9 | 2019/9/13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2 | 一种千斤顶自动复位机架及千斤顶 | ZL201821860712.0 | 实用新型 | 2018/11/13 | 2019/9/13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3 | 一种底座支架可调节的液压运送顶 | ZL201921458491.9 | 实用新型 | 2019/9/4 | 2020/6/26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4 | 一种可以空载快速起升的大吨位立式液压千斤顶的泵体 | ZL201921589121.9 | 实用新型 | 2019/9/24 | 2020/6/26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5 | 一种双柱举升机单边解锁结构 | ZL201921753853.7 | 实用新型 | 2019/10/18 | 2020/7/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6 | 一种卧式千斤顶用揿手组件 | ZL201921897742.3 | 实用新型 | 2019/11/6 | 2020/8/11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7 | 一种角度可调节的运送顶 | ZL201921897732.X | 实用新型 | 2019/11/6 | 2020/8/11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8 | 一种双油缸卧式千斤顶 | ZL201922245208.0 | 实用新型 | 2019/12/13 | 2020/8/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29 | 一种油压千斤顶 | ZL201922251465.5 | 实用新型 | 2019/12/16 | 2020/11/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0 | 一种立式千斤顶 | ZL201922251498.X | 实用新型 | 2019/12/16 | 2020/11/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1 | 一种一体结构的千斤顶内包装纸托 | ZL201922362076.X | 实用新型 | 2019/12/25 | 2020/9/1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2 | 剪式千斤顶随车用固定装置 | ZL201220442552.4 | 实用新型 | 2012/9/3 | 2013/4/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3 | 用于剪式千斤顶的组合式摇柄 | ZL201220442555.8 | 实用新型 | 2012/9/3 | 2013/4/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4 | 一种消除震动噪音的千斤顶 | ZL201220500574.1 | 实用新型 | 2012/9/28 | 2013/4/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5 | 一种叉缩式螺杆千斤顶 | ZL201220700787.9 | 实用新型 | 2012/12/18 | 2013/7/24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6 | 一种用于剪式千斤顶的铰链螺母 | ZL201320410403.4 | 实用新型 | 2013/7/11 | 2014/2/12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组合体 | ||||||||
137 | 用于随车备胎定位器的操纵装置 | ZL201320487887.2 | 实用新型 | 2013/8/12 | 2014/4/2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8 | 一种结构优化的剪式千斤顶 | ZL201420401897.4 | 实用新型 | 2014/7/18 | 2014/12/31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39 | 多功能揿手组件 | ZL201420412437.1 | 实用新型 | 2014/7/24 | 2014/12/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0 | 工具托架的卡扣结构 | ZL201420413672.0 | 实用新型 | 2014/7/24 | 2014/12/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1 | 车用配套工具盘 | ZL201520439744.3 | 实用新型 | 2015/6/25 | 2016/1/20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2 | 一种随车装备的操作工具 | ZL201520957111.1 | 实用新型 | 2015/11/26 | 2016/6/22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3 | 随车组合工具体 | ZL201620303836.3 | 实用新型 | 2016/4/13 | 2016/9/21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4 | 随车集合式工具 | ZL201620439605.5 | 实用新型 | 2016/5/16 | 2016/12/7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5 | 一种一体铸造的延伸螺母 | ZL201620891325.8 | 实用新型 | 2016/8/17 | 2017/2/22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6 | 一种模锻结构的延伸螺母 | ZL201620958555.1 | 实用新型 | 2016/8/29 | 2017/4/2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7 | 一种用于螺杆千斤顶的辅助旋转手柄 | ZL201620958109.0 | 实用新型 | 2016/8/29 | 2017/4/2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8 | 组合扎带的高位剪式千斤顶 | ZL201720576960.1 | 实用新型 | 2017/5/23 | 2018/2/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49 | 一种随车用T型轮胎扳手 | ZL201720650731.X | 实用新型 | 2017/6/7 | 2018/2/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0 | 具有叠加式齿片的随车用剪式千斤顶 | ZL201720778403.8 | 实用新型 | 2017/6/30 | 2018/2/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1 | 一种随车工具及备胎的集合装置 | ZL201720913242.9 | 实用新型 | 2017/7/26 | 2018/2/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2 | 一种可组合使用的车轮支垫 | ZL201721153407.3 | 实用新型 | 2017/9/11 | 2018/4/17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3 | 具有保障千斤顶顶头可浮动的啮合齿结构 | ZL201721503491.7 | 实用新型 | 2017/11/13 | 2018/8/24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4 | 以拖钩杆为加长力臂的轮胎扳手 | ZL201820805271.8 | 实用新型 | 2018/5/29 | 2019/1/29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5 | 具有金属保持架的塑料千斤顶 | ZL201821130826.X | 实用新型 | 2018/7/17 | 2019/3/29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6 | 千斤顶智能穿销机 | ZL201821224721.0 | 实用新型 | 2018/7/31 | 2019/5/24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7 | 一种千斤顶用三轴动静态试验机 | ZL201821225110.8 | 实用新型 | 2018/7/31 | 2019/5/10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58 | 具有顶头特定运 | ZL201821805589.2 | 实用 | 2018/11/2 | 2019/9/27 | 南通 | 10年 | 原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行轨迹的剪缩式千斤顶 | 新型 | 通润 | 取得 | |||||
159 | 一种螺旋千斤顶 | ZL201821861637.X | 实用新型 | 2018/11/13 | 2019/9/17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0 | 一种具有快换顶头结构的剪式千斤顶 | ZL201822096892.6 | 实用新型 | 2018/12/13 | 2019/10/25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1 | 一种随车工具的成套组合体 | ZL201920694806.3 | 实用新型 | 2019/5/15 | 2020/3/27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2 | 一种随车定置的工具组合体 | ZL201920830233.2 | 实用新型 | 2019/6/3 | 2020/3/31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3 | 一种剪式千斤顶的增高顶头部件 | ZL201921208163.3 | 实用新型 | 2019/7/29 | 2020/6/2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4 | 以套管件约束啮合齿的剪式千斤顶 | ZL201921374282.6 | 实用新型 | 2019/8/22 | 2020/6/23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5 | 一种随车定置的千斤顶总成 | ZL201921984202.9 | 实用新型 | 2019/11/15 | 2020/8/7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6 | 一种卧式液压千斤顶 | ZL201320407322.9 | 实用新型 | 2013/7/9 | 2014/1/22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7 | 一种具有限位功能的千斤顶用揿手组件 | ZL201520832578.3 | 实用新型 | 2015/10/26 | 2016/4/20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8 | 一种多功能车用扳手 | ZL201520832593.8 | 实用新型 | 2015/10/26 | 2016/4/20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69 | 一种新型车用扳手 | ZL201520832600.4 | 实用新型 | 2015/10/26 | 2016/4/20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0 | 一种具有多样化使用方式的液压千斤顶 | ZL201621452100.9 | 实用新型 | 2016/12/27 | 2017/8/25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1 | 一种便于稳定放置和移动的千斤顶 | ZL201621452028.X | 实用新型 | 2016/12/27 | 2017/7/28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2 | 轴套焊接件送料装置 | ZL201721701939.6 | 实用新型 | 2017/12/8 | 2018/9/4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3 | 可调载荷引擎吊机 | ZL201721701941.3 | 实用新型 | 2017/12/8 | 2018/9/4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4 | 千斤顶用可调力矩易插拔卧式揿手组件 | ZL201721701942.8 | 实用新型 | 2017/12/8 | 2018/9/4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5 | 空载快速收放升降机 | ZL201721708251.0 | 实用新型 | 2017/12/8 | 2018/9/4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6 | 一种用于千斤顶的慢速回油装置 | ZL201920892383.6 | 实用新型 | 2019/6/12 | 2020/5/8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7 | 一种千斤顶用顶出力测试装置 | ZL201920893156.5 | 实用新型 | 2019/6/12 | 2020/4/10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78 | 一种千斤顶用下降跟随测试装置 | ZL201920892244.3 | 实用新型 | 2019/6/12 | 2020/3/20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179 | 一种可调的卧式千斤顶 | ZL201921019488.7 | 实用新型 | 2019/6/27 | 2020/6/12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0 | 一种具有行程调节功能的卧式千斤顶 | ZL201921039393.1 | 实用新型 | 2019/7/4 | 2020/5/8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1 | 一种卧式千斤顶减震后轮组件 | ZL201921039413.5 | 实用新型 | 2019/7/4 | 2020/5/8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2 | 一种具有角度微调功能的卧式千斤顶 | ZL201921039395.0 | 实用新型 | 2019/7/4 | 2020/5/8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3 | 一种可调节式千斤顶 | ZL201921039411.6 | 实用新型 | 2019/7/4 | 2020/5/8 | 安徽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4 | 轮胎运送装置 | ZL201420185551.5 | 实用新型 | 2014/4/17 | 2014/9/10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5 | 分离式千斤顶油泵贮油筒的尾座装置 | ZL201520364949.X | 实用新型 | 2015/6/1 | 2015/9/23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6 | 手推式轮胎运送小车 | ZL201520559244.3 | 实用新型 | 2015/7/29 | 2015/12/2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7 | 一种带防护罩的千斤顶液压压力机 | ZL201620478643.1 | 实用新型 | 2016/5/24 | 2016/10/12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8 | 一种轮胎运送顶 | ZL201620942081.1 | 实用新型 | 2016/8/25 | 2017/3/8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89 | 一种压力机液压泵的滤油网结构 | ZL201621197567.3 | 实用新型 | 2016/11/7 | 2017/5/17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0 | 一种压力机液压泵的盖板结构 | ZL201621197566.9 | 实用新型 | 2016/11/7 | 2017/5/10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1 | 一种压力机液压泵的回油阀限位结构 | ZL201621197546.1 | 实用新型 | 2016/11/7 | 2017/5/3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2 | 空载快速举升卧式液压千斤顶 | ZL201720545542.6 | 实用新型 | 2017/5/17 | 2018/2/9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3 | 卧式液压千斤顶的油缸结构 | ZL201720550382.4 | 实用新型 | 2017/5/17 | 2018/1/26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4 | 立式运送顶的角度调节装置 | ZL201721210475.9 | 实用新型 | 2017/9/20 | 2018/4/3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5 | 液压压力机的防护装置 | ZL201721211335.3 | 实用新型 | 2017/9/20 | 2018/3/30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6 | 一种结构改良的轮胎运送顶 | ZL201721218281.3 | 实用新型 | 2017/9/20 | 2018/3/30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7 | 一种运送顶的微调结构 | ZL201821447354.0 | 实用新型 | 2018/9/5 | 2019/4/5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8 | 一种电机安装用的水平校正仪 | ZL201821447351.7 | 实用新型 | 2018/9/5 | 2019/4/5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199 | 一种油缸的慢速回油装置 | ZL201821444223.7 | 实用新型 | 2018/9/5 | 2019/4/5 | 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200 | 用于剪式千斤顶的丝杠连接结构及具有该结构的剪式千斤顶 | ZL201220247852.7 | 实用新型 | 2012/5/30 | 2012/12/5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1 | 控制液压千斤顶下降速度的回油阀装置 | ZL201220372999.9 | 实用新型 | 2012/7/27 | 2013/2/6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2 | 能行走的油压双级千斤顶限位套 | ZL201220368621.1 | 实用新型 | 2012/7/27 | 2013/2/6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3 | 一种剪式千斤顶螺纹套管连接结构及剪式千斤顶 | ZL201320749556.1 | 实用新型 | 2013/11/25 | 2014/4/30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4 | 一种车用液压千斤顶 | ZL201420438123.9 | 实用新型 | 2014/8/5 | 2015/4/15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5 | 一种轮胎扳手 | ZL201720630995.9 | 实用新型 | 2017/6/1 | 2017/12/22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6 | 一种油缸 | ZL201721321282.0 | 实用新型 | 2017/10/13 | 2018/5/4 | 承德润韩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7 | 割草机支架 | ZL201430174794.4 | 外观设计 | 2014/6/10 | 2014/10/29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8 | 卧式千斤顶(5) | ZL201430455016.2 | 外观设计 | 2014/11/18 | 2015/4/1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09 | 卧式千斤顶(6) | ZL201430455228.0 | 外观设计 | 2014/11/18 | 2015/4/1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0 | 液压卧式千斤顶 | ZL201530167273.0 | 外观设计 | 2015/5/28 | 2015/10/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1 | 修车板 | ZL201530221218.5 | 外观设计 | 2015/6/29 | 2015/9/3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2 | 托架顶头 | ZL201530491496.2 | 外观设计 | 2015/11/30 | 2016/5/11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3 | 千斤顶(棱角型) | ZL201630443762.9 | 外观设计 | 2016/8/30 | 2017/2/2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4 | 千斤顶(流线型) | ZL201630444054.7 | 外观设计 | 2016/8/30 | 2017/2/2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5 | 卧式千斤顶 | ZL201630549943.X | 外观设计 | 2016/11/11 | 2017/2/22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6 | 引擎吊机 | ZL201630601699.7 | 外观设计 | 2016/12/8 | 2017/5/2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7 | 卧式千斤顶 | ZL201730155397.6 | 外观设计 | 2017/5/2 | 2017/1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8 | 卧式千斤顶 | ZL201730155396.1 | 外观设计 | 2017/5/2 | 2017/11/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19 | 立式千斤顶 | ZL201730429305.9 | 外观设计 | 2017/9/12 | 2018/4/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0 | 千斤顶 | ZL201930297518.X | 外观设计 | 2019/6/11 | 2020/1/2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1 | 千斤顶塑壳 | ZL201930386062.4 | 外观设计 | 2019/7/19 | 2020/1/2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222 | 卧式千斤顶 | ZL202030415725.3 | 外观设计 | 2020/7/28 | 2020/12/15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3 | 一种轻量化液压千斤顶 | ZL202023042857.X | 实用新型 | 2020/12/17 | 2021/9/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4 | 一种一体式带顶帽的活塞缸 | ZL202023156846.4 | 实用新型 | 2020/12/24 | 2021/9/28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5 | 一种支架用包装箱 | ZL202023051807.8 | 实用新型 | 2020/12/17 | 2021/9/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6 | 凸台齿条 | ZL202130254077.2 | 外观设计 | 2021/04/29 | 2021/9/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7 | 一种带荷载显示的快速举升千斤顶 | ZL202023051780.2 | 实用新型 | 2020/12/17 | 2021/9/14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8 | 一种油压千斤顶 | ZL202023042896.X | 实用新型 | 2020/12/17 | 2021/9/1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29 | 一种带有抽屉的修车凳 | ZL202023135450.1 | 实用新型 | 2020/12/23 | 2021/9/10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0 | 千斤顶分体双泵结构 | ZL202022229698.8 | 实用新型 | 2020/10/09 | 2021/7/13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1 | 一种具有固定保险结构的支架 | ZL202021737669.6 | 实用新型 | 2020/08/19 | 2021/5/1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2 | 立顶 | ZL202030753290.3 | 外观设计 | 2020/12/08 | 2021/5/1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3 | 支架 | ZL202030797601.6 | 外观设计 | 2020/12/24 | 2021/5/14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4 | 一种慢回油的举升装置 | ZL202021443690.5 | 实用新型 | 2020/7/21 | 2021/3/26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5 | 一种千斤顶装车结构 | ZL202022611731.3 | 实用新型 | 2020/11/12 | 2021/10/8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6 | 一种装车操作工具 | ZL202022499134.6 | 实用新型 | 2020/11/03 | 2021/10/1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7 | 一种液压千斤顶 | ZL202020918423.2 | 实用新型 | 2020/05/27 | 2021/4/16 | 南通通润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8 | 轮架卧式千斤顶(超低位设计的一体式) | ZL202130255872.3 | 外观设计 | 2021/4/29 | 2021/12/1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39 | 一种千斤顶用泵体结构 | ZL202120799603.8 | 实用新型 | 2021/4/19 | 2021/12/17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240 | 一种千斤顶 | ZL202121458545.9 | 实用新型 | 2021/6/29 | 2022/2/8 | 常润股份 | 10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241 | 一种用于举升工具的液压泵 | ZL202121458577.9 | 实用新型 | 2021/6/29 | 2022/2/8 | 常润股份、通润汽修 | 10年 | 原始取得 |
注1:受让自常润股份,常润股份原始取得注2:受让自通润汽千,通润汽千原始取得
(
)境外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地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1 | Adjustablehydraulichorizontaljack | US8297595B2 | 美国 | 发明 | 2010/1/27 | 2012/10/30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2 | Hydraulicjackcapableofdisplayingloadandoverloadwarning | US8376319B2 | 美国 | 发明 | 2010/5/3 | 2013/2/19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3 | Boom-adjustablehorizontalhydraulicjackwithapull-lockmechanism | US8905377B2 | 美国 | 发明 | 2012/11/30 | 2014/12/9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4 | Boom-adjustablehorizontalhydraulicjackwithapull-lockmechanism | CA2797983C | 加拿大 | 发明 | 2015/12/5 | 2015/12/29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5 | Adjustablehydraulicjackwithasliderlockingstructure | CA2854388C | 加拿大 | 发明 | 2014/6/17 | 2016/9/13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6 | Adjustablehydraulicjackwithasliderlockingstructure | US9499377B2 | 美国 | 发明 | 2014/7/14 | 2016/11/22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7 | Oilreturnmechanism | US9809431B2 | 美国 | 发明 | 2015/4/17 | 2017/11/7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8 | OILRETURNINGSTRUCTURE | EP3095752B1 | 欧盟 | 发明 | 2015/4/17 | 2021/2/17 | 常润股份 | 20年 | 原始取得 |
9 | Aluminumalloyjack | USD682501S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12/4/12 | 2013/5/14 | 常润股份 | 14年 | 原始取得 |
10 | Horizontaljack | USD827242S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17/9/13 | 2018/8/28 | 常润股份 | 15年 | 原始取得 |
11 | Jack | USD835378S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17/1/6 | 2018/12/4 | 常润股份 | 15年 | 原始取得 |
12 | Horizontaljack | USD856625S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17/9/13 | 2019/8/13 | 常润股份 | 15年 | 原始取得 |
13 | Jack | USD933929S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21/10/19 | 2021/10/19 | 常润股份 | 15年 | 原始取得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地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期限 | 取得方式 |
14 | CREEPERSEAT | USD579679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07/7/13 | 2008/11/4 | 常润股份 | 14年 | 受让取得 |
15 | BARSTOOL | USD579677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07/8/7 | 2008/11/4 | 常润股份 | 14年 | 受让取得 |
16 | ADJUSTABLESADDLEFLOORJACK | USD582623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07/8/7 | 2008/12/9 | 常润股份 | 14年 | 受让取得 |
17 | LOWPROFILEJACK | USD590121 | 美国 | 外观设计 | 2007/9/5 | 2009/4/7 | 常润股份 | 14年 | 受让取得 |
(
)专利使用情况发行人主要从事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其产品主要包括商用千斤顶及工具、随车配套零部件、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以及外购辅助产品。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述专利正常使用,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其主要用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自主生产。
此外,发行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为保持竞争优势,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就积极进行相应的专利申请,构建知识产权壁垒,从而依靠自有技术提升产品竞争力。
(
)发行人相关专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相关专利属于公司较为重要的资产。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所持专利等无形资产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5)转让取得的专利情况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转让类型 | 受让方 | 转让方 | 转让登记生效日 | 转让价格(万元) | 定价依据 | 交易背景 |
1 | 一种机械千斤顶 | ZL201910955131.8 | 第三方受让 | 南通通润 | 魏磊 | 2020.12.25 | 3.00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因生产经营需要 |
2 | 一种调节式千斤顶 | ZL201710540883.9 | 第三方受让 | 南通通润 | 吉媛 | 2018.11.30 | 2.70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因生产经营需要 |
3 | CREEPERSEAT | USD579679 | 员工处受让 | 常润股份 | XiaodiQIANJianpingZHOUYufengQIAN | 2021.6.4 | 无偿[注]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职务发明专利转让给发行人 |
4 | BARSTOOL | USD579677 | 员工处受让 | 常润股份 | XiaodiQIANJianpingZHOUYufengQIAN | 2021.6.4 | 无偿[注]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职务发明专利转让给发行人 |
5 | ADJUSTABLESADDLEFLOORJACK | USD582623 | 员工处受让 | 常润股份 | YufengQIANJiangCHEN | 2021.6.4 | 无偿[注]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职务发明专利转让给发行人 |
6 | LOWPROFILEJACK | USD590121 | 员工处受让 | 常润股份 | MinSHEN | 2021.6.4 | 无偿[注]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职务发明专利转让给发行人 |
7 | 具有叉杆螺母的剪式千斤顶 | ZL201110074325.0 | 内部转让 | 南通通润 | 通润汽千 | 2014.5.7 | 无偿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因内部业务调整需要 |
8 | 汽车轮胎扳手 | ZL200910028291.4 | 内部转让 | 南通通润 | 通润汽千 | 2013.2.21 | 无偿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因内部业务调整需要 |
9 | 千斤顶手柄的弹性连接装置 | ZL200810195536.8 | 内部转让 | 南通通润 | 常润股份 | 2013.2.19 | 无偿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因内部业务调整需要 |
10 | 液压千斤顶的回油结构 | ZL201010582301.1 | 内部转让 | 安徽通润 | 常润股份 | 2013.3.6 | 无偿 | 双方协商一致定价 | 因内部业务调整需要 |
注:根据美国专利法,该发明专利初始登记在发明人名下,后通过转让方式转让给发行人,属于职务发明,因此无偿转让。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独立运营情况
、资产完整情况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人员独立情况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财务独立情况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机构独立情况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情况
1、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类似业务的情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常熟势龙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商业机会,除非:(
)为公司利益考虑,须由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过渡性地参与或投资竞争业务(例如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先行收购或培育);且(
)在出现前述情形时,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同时就解决前述情况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实际控制人
为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JUNJI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
、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商业机会,除非:(
)为公司利益考虑,须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过渡性地参与或投资竞争业务(例如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先行收购或培育);且(2)在出现前述情形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同时就解决前述情况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本人近亲属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
)销售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产品和原材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6.21 | 0.01% |
合计 | - | - | - | - | 26.21 | 0.01% |
注1:关联销售产品和原材料包括专业汽保维修设备、商用千斤顶及工具、零部件等;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占同类交易比=交易金额÷当期营业收入。
注2: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上海通润进出口有限公司、常熟通润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注3:常熟市千斤顶厂于2018年11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2019年度仍将与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19年12月31日起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向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和原材料49.17万元和18.15万元,占营业收入0.02%和0.01%。
①向通润集团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集团销售产品主要系通润集团的客户有千斤顶产品的配套需求。公司系千斤顶行业的龙头企业,且与通润集团都坐落于江苏常熟,在产品和物流方面均具有优势。因此通润集团向公司采购之后再对外销售。
公司向通润集团销售产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商品定价公允;此外,公司向通润集团销售商品的销售金额较小,占当期销售额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②向通润集团销售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集团销售原材料主要系通润集团下属子公司通润物流有零配件等相关原材料的需求。发行人子公司通润配件具备钢材的加工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且与通润物流都坐落于江苏常熟,因此通润物流向通润配件采购相关零配件。自2021年2月起,发行人已终止向通润物流销售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物流销售原材料金额较小,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通润配件向通润物流销售原材料主要为根据需求定制的销轴、活动管等产品,无可比的第三方销售价格,双方参考同类型产品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双方交易价格与之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上述商品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
)采购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 | - | - | - | - | 7.60 | 0.00% |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323.16 | 4.34% |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5.37 | 0.01% |
合计 | - | - | - | - | 8,346.13 | 4.35% |
注1:关联采购劳务为外协加工,商品包括工具箱、周转箱、油泵、维保工具、机械、开关柜零件等;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劳务/采购商品占同类交易比=交易金额÷当期营业成本。注2: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天狼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常熟市通润开关厂有限公司。注3:常熟市千斤顶厂于2018年11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2019年度仍将与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19年12月31日起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2020年度,发行人向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877.57万元、采购劳务19.87万元,合计9,897.44万元,占营业成本4.91%;2021年度,发行人向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1,137.00万元、采购劳务20.01万元,合计11,157.01万元,占营业成本4.36%。注4:陆大明于2020年10月成为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行人2019年度将与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陆大明任独立董事)的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①向诺力股份(603611.SH)采购油泵报告期内,公司向诺力股份采购油泵主要系公司客户有相关产品需求,诺力股份是业内领先的油泵生产厂商,因此公司向其采购油泵。
报告期内,公司向诺力股份采购油泵金额较小,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商品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②向通润装备(002150.SZ)采购喷粉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喷粉主要系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有涂覆特定颜色的需求,在尚未找到合格供应商前,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该喷粉。自2021年起,公司已遴选合格第三方供应商采购该喷粉,并终止向通润装备采购该喷粉。
2020年度,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喷粉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喷粉作价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类商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③向通润装备(002150.SZ)采购工具箱柜等专用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工具箱柜等产品主要系公司境外客户主要为当地知名的大型连锁汽车零配件和维修工具销售商,各类工具箱柜和园林机械也是其销售内容,存在采购需求。同时,通润装备是工具箱柜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为更好满足客户对于该等产品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供应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通润装备采购相关的产品后再销售给下游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工具箱柜等产品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约占5%,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工具箱柜作价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类商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④向通润装备(002150.SZ)采购控制箱及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控制箱及零部件主要系公司举升机产品需要使用控制箱柜,而通润装备下属子公司常熟市通润开关厂有限公司是控制箱柜及其电气零部件的专业生产厂家,且与公司都坐落于江苏常熟,因此公司向其采购控制箱及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控制箱及零部件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控制箱及零部件,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的控制箱及零部件均为定制产品,双方先进行技术对接,确定电气原理、需实现的功能之后,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价格变动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⑤向通润装备(002150.SZ)采购外协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外协加工服务主要系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有涂覆特定颜色的需求,揿手、手柄等零部件上色需要电泳工序,公司在常熟地区未配备电泳生产线,而通润装备自身产品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其配备有专业电泳生产线且具备该特定颜色的电泳线,且与公司都坐落于江苏常熟,因此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外协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外协加工服务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公司向通润装备采购外协加工服务作价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可比同类
外协加工服务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差异主要系通润装备电泳的颜色涂料市场价格较高及通润装备外协加工量较小所致,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劳务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上述商品定价公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3)资产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
常熟市千斤顶厂 | 租赁不动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1.90 | 0.03% |
合计 | - | - | - | - | 61.90 | 0.03% |
注1:发行人向关联方承租资产占同类交易比=交易金额÷当期营业成本。注2:常熟市千斤顶厂于2018年11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2019年度仍将与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19年12月31日起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向常熟市千斤顶厂租赁不动产61.90万元和61.90万元,占营业成本0.03%和0.0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千斤顶厂租赁不动产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通润冲压件的生产经营用房;为保障公司资产完整性,公司曾计划收购该处房产,但该处房产所坐落土地为集体用地,且该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而无法转让,为方便生产经营,公司继续租赁该处房产。
上述房产面积约5,400平方米,占发行人生产经营用房产合计面积比例较低。公司向千斤顶厂租赁不动产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报告期内,上述房产含税租赁价格与周边可比房产租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通润冲压件已搬迁至发行人自有土地厂房,不再租赁千斤顶厂的该处房屋用作生产经营场所。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常熟市千斤顶厂租赁不动产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上述租赁定价公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
(
)关联方代收代付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金额 | 占相关指标比 |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员工薪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17 | 0.00% |
合计 | - | - | - | - | 0.17 | 0.00% |
注1:发行人由关联方代付员工薪酬占同类交易比=交易金额÷当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注2:常熟市千斤顶厂于2018年11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2019年度仍将与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19年12月31日起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未与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代收代付的关联交易。
2018年11月,发行人收购承德通润81.26%股权。承德通润子公司承德润韩的总经理陈伟宏社保、公积金在常熟缴纳,故收购前与原股东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收购完成后,陈伟宏劳动关系已转入发行人。2019年2月,通润集团主动向上述人员发放2018年度全勤奖金
0.17万元,承德润韩知悉后已向通润集团支付完毕。除此之外,通润集团未替发行人代付员工薪酬。
综上所述,通润集团为公司代付员工薪酬金额较小,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89.88 | 1,285.04 | 732.56 |
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上下产业链一度停产停工,实际控制人JUNJI为支持公司发展、与公司共度时艰,主动要求降低薪酬,正值2019年年终考核之际,JUNJI未参与年终考核,故2019年度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较低。
2、偶发性关联交易
(
)收购承德通润
81.26%股权
承德通润为汽车配套千斤顶和随车工具的专业生产企业,客户主要为现代、
长城、福田、一汽等整车生产商。为拓宽客户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发行人于2018年11月收购承德通润81.26%股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1170号”《审计报告》,承德通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1,912.60万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1017号”《评估报告》,承德通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983.42万元,评估增值5,070.83万元,增值率
265.13%。本次评估主要增值事项为:(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924.31万元,评估增值至2,367.81万元,增值1,443.50万元;(2)长期股权投资净额,账面价值为620.09万元,评估增值至4,208.52万元,增值3,588.43万元,该长期股权投资系承德通润对全资子公司承德润韩的长期投资,承德润韩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为3,749.45万元,评估价值为4,208.52万元,增值459.07万元。
2018年
月,发行人与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陆建国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承德通润81.26%股权的转让价格以承德通润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6,983.42万元减去评估基准日后的分红款1,000.00万元后经各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分别作价2,835.31万元、1,659.37万元收购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陆建国持有的
51.26%、
30.00%股权。截至2019年9月,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已支付完毕,陆建国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综上,发行人收购承德通润股权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报告期内,承德通润相关财务数据占发行人合并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主体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承德通润 | 17,873.87 | 16,383.68 | 15,707.64 |
合并报表 | 305,573.66 | 247,352.69 | 245,467.54 | |
占比 | 5.85% | 6.62% | 6.40% |
净利润 | 承德通润 | 217.75 | 297.14 | -104.52 |
合并报表 | 14,509.34 | 12,651.93 | 10,299.91 | |
占比 | 1.50% | 2.35% | -1.01% |
(2)字号使用千斤顶厂于2002年
月设立公司前身通润有限,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斤顶厂全资子公司通润集团已登记注册了企业名称字号“通润”并取得了多项注册商标,并将通润打造为“中国驰名商标”。
基于上述历史背景,公司名称中亦包含“通润”字号,且在少量内销产品中使用了通润集团的部分商标。2018年
月,发行人(乙方)与常熟市千斤顶厂(甲方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甲方2,与甲方1合称“甲方”)签订《减资及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字号使用的关键性条款规定如下: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指甲方、乙方以及甲方或乙方的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均可在其所在地内注册的企业名称中使用“通润”字号,为避免歧义,该等使用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协议签订日前任何一方已设立的企业名称使用“通润”字号或者已设立的企业更名后使用“通润”字号;②本协议签订日后乙方新设立的企业名称使用“通润”字号或者变更企业名称后使用“通润”字号;任何一方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相关法规规定及不影响他人在先权利。
(3)商标授权
甲方同意将其已注册的以下商标授予乙方,乙方违反规定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序号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申请日期 | 注册商标名称 | 申请人名称 | 商标 | 许可乙方使用的产品范围 |
1 | 3233797 | 7类 | 2002-07-05 | 通润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千斤顶、货车用千斤顶 | |
2 | 3908501 | 7类 | 2004-02-11 | TORIN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卡车用千斤顶、货车用千斤顶、液压手动工具、手动液压机 |
序号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申请日期 | 注册商标名称 | 申请人名称 | 商标 | 许可乙方使用的产品范围 |
3 | 25136615 | 7类 | 2017-07-04 | TORIN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气动千斤顶、液压手工具、手动液压机 | |
4 | 24307921 | 7类 | 2017-05-24 | 通润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货车用千斤顶、气动千斤顶、千斤顶(机器) | |
5 | 1364453 | 7类 | 1998-07-28 | TORIN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千斤顶、货车用千斤顶 |
授予许可期限:乙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各个许可商标失效之日止,若许可商标到期后续展的,则授予许可期限相应续展。授予许可费用:甲方同意在授予许可期限内由乙方无偿使用许可商标。授予许可类型:甲方授予乙方的商标许可方式为普通使用许可,同时乙方不得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许可商标。授予许可区域:甲方授予乙方在许可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包括在不同国家、地区)使用其许可商标。授予许可方式:甲方授予许可乙方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产品文书以及乙方为销售之目的进行的广告宣传、展览等其他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许可商标。
被授予许可的主体:乙方及乙方之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如乙方及乙方上述关联公司,违规使用的,由乙方及相应的关联公司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其他关键性条款:
第3.2条 | 如任何第三方实际或可能侵害许可发行人使用范围产品上的商标权,若发行人提出需要对该等侵权相关的索赔、诉讼、法律程序、主张等的,则通润集团应出面或者配合发行人办理,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
第3.4条 | 通润集团在协议签署日前或者签署日后授予给第三方使用许可商标的,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许可商标产生侵权或者产生产品质量问题的,则由第三方承担,发行人不承担责任。 |
第4.2条 | 如果发行人知道任何第三方实际或可能侵害商标上的任何权利,或知道字号、商标实际或可能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构成侵害,应立即书面通知通润集团或千斤顶厂。 |
第4.3条 | 如任何第三方实际或可能侵害商标上的任何权利,或者商标被第三方提起撤销或者无效申请时,发行人应当积极协助通润集团。 |
第4.5条 | 发行人应通润集团的合理要求,为通润集团维持商标注册或者提起侵权诉讼、仲裁等提供协助。 |
第4.6条 | 发行人应对其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质量负责,通润集团不负相应的责任,由此造成通润集团任何损失的,通润集团有权向发行人追偿。 |
第4.7条 | 发行人应对其之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使用许可商标进行规范,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依法规范使用许可商标,否则发行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6条 | 授予许可前使用字号/商标的处理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前,若乙方使用字号、商标存在侵害甲方的权利的,甲方不可撤销的承诺放弃追究乙方一切责任的权利。 |
上述交易未收取对价,发行人“通润”相关商标销售收入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
)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借款银行 | 担保金额 | 担保期间 | 担保人 | 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履行完毕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4,000万元人民币 | 2018/4/13-2019/4/13 | JUNJI | 是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730万美元 | 2018/8/7-2019/8/6 | JUNJI | 是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4,000万元人民币 | 2019/8/15-2020/8/14 | JUNJI | 是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700万美元 | 2020/2/13-2021/2/12 | JUNJI | 是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420万美元 | 2020/3/30-2021/3/29 | JUNJI | 是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5,400万元人民币 | 2021/3/5-2021/9/1 | JUNJI | 是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600万元人民币 | 2021/5/6-2022/5/5 | JUNJI | 否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250万美元 | 2021/8/24-2022/8/24 | JUNJI | 否 |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5,000万元人民币 | 2021/12/8-2022/6/6 | JUNJI | 否 |
上述关联担保系应借款银行要求而发生。上述关联担保未收取对价,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3、报告期各期末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的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坏账准备 | 金额 | 坏账准备 | 金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JUNJI | - | - | 4.93 | 0.25 | 24.45 | 1.22 |
注1:公司应收JUNJI款项为备用金,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已全部归还。
常熟市千斤顶厂于2018年11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2019年12月
日起不再将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认定为关联方。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与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之间应收往来的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坏账准备 | 金额 | 坏账准备 | 金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14.25 | 0.71 | 6.12 | 0.31 | 106.71 | 98.32 |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与常熟市千斤顶厂及其关联方之间应付往来的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77.32 | 3,464.55 | 1,834.33 |
4、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如下: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且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除外) | 2021年度薪酬(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数(万股) | 与公司其他利益关系 |
JUNJI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7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曾任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千斤顶厂董事、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8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常熟势龙执行事务合伙人。 | 常熟势龙执行事务合伙人 | 665.52 | 4,632.32 | 实际控制人 |
祝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进出口二部经理、销售副总经理、外销总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等职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天润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千斤顶分会理事长。 | 天润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 | 104.11 | 89.66 | 无 |
陆新军 | 董事 | 男 | 50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进出口一部经理、销售副总经理、外销副总经理、外销总经理、销售总监、销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董事。 | 无 | 83.57 | 84.23 | 无 |
陈江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新品开发室副主任、新品开发室主任、技术总监、质量总监等职务,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常熟吉润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千斤顶分会秘书长。 | 常熟吉润执行董事、总经理 | 63.78 | 83.99 | 无 |
王雄平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40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7年7月至2018年5月,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现任董事、财务总监,兼任宁波顶福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顶福执行事务合伙人 | 116.73 | 49.96 | 无 |
史晓明 | 董事 | 男 | 35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9年3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技术中心科员、技术中心新品开发科副科长、技术一 | 无 | 19.50 | 19.99 | 无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除外) | 2021年度薪酬(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数(万股) | 与公司其他利益关系 |
科科长、技术一部主任等职务,现任董事、技术中心主任。 | |||||||||
陆大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兼任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8.00 | 无 | 无 |
佟成生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2年6月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曾兼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昌辉汽车电器(黄山)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 昌辉汽车电器(黄山)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8.00 | 无 | 无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除外) | 2021年度薪酬(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数(万股) | 与公司其他利益关系 |
沈同仙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1986年6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曾兼任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 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8.00 | 无 | 无 |
谢正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1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市场发展部科员、市场发展部副经理、市场发展部经理、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监事会主席、市场发展部经理。 | 无 | 18.87 | 10.84 | 无 |
黄超 | 监事 | 男 | 33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11年3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新品开发科科员、新品开发科副科长、技术四科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监事、电子商务部部长。 | 无 | 19.30 | 19.99 | 无 |
居玲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4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13年10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技术中心科员、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等职务,现任职工代表监事、通润举升机总经理助理。 | 无 | 13.56 | 10.84 | 无 |
周可舒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9年1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内审部副主任、内审部主任、财务总监、战略规划部主任、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董事会秘书。 | 无 | 53.22 | 119.70 | 无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除外) | 2021年度薪酬(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数(万股) | 与公司其他利益关系 |
沈民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科员、新品开发室副主任、新品开发科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等职务,现任副总经理。 | 无 | 59.81 | 49.98 | 无 |
李雪军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年1月-2025年1月 | 2004年7月至今任职于发行人,历任品质保证部主任、工艺部副主任、工艺部主任、新品开发室副主任、工艺科科长、生产管理部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副总经理。 | 无 | 47.90 | 49.97 | 无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常熟势龙直接持有公司2,827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7.42%,并持有公司股东天润投资(持有公司77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2.93%)
4.0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常熟势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常熟势龙股权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JUNJI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22日 |
认缴出资 | 8,280万元人民币 | 实缴出资 | 2,127.50万元人民币 |
住所 |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贤士路88号5栋22层 | ||
经营范围 | 股权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出资结构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JUNJI | 8,078.00 | 97.56 | |
周可舒 | 202.00 | 2.44 | |
合计 | 8,280.00 | 100.00 | |
财务状况(经审计)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13,637.87 | ||
净资产(万元) | 10,381.83 | ||
净利润(万元) | 53.31 |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JUNJI直接持有公司1,844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93%,并通过其控制的常熟势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JUNJI持有常熟势龙97.56%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常熟势龙直接持有公司
47.42%的股份。此外,常熟势龙持有天润投资(持有公司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2.93%)4.03%的股权。综上,JUNJI合计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8.35%,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9,500,714.56 | 216,820,594.29 | 113,412,506.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0,590.00 | 36,968,485.45 | 1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9,477,693.73 | 42,341,626.27 | 32,731,478.08 |
应收账款 | 601,558,986.85 | 497,392,597.05 | 461,560,161.20 |
应收款项融资 | 27,194,844.99 | 40,215,863.17 | 21,111,655.53 |
预付款项 | 10,299,734.89 | 9,320,717.97 | 6,889,436.39 |
其他应收款 | 31,828,136.64 | 37,415,715.82 | 35,897,136.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547,460,405.76 | 404,671,192.94 | 323,043,844.82 |
其他流动资产 | 23,073,012.50 | 9,917,068.53 | 9,161,721.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0,934,119.92 | 1,295,063,861.49 | 1,013,807,940.69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固定资产 | 335,456,711.80 | 318,239,245.33 | 326,124,370.17 |
在建工程 | 10,362,841.15 | 12,304,829.29 | 9,938,309.50 |
使用权资产 | 9,239,034.90 | - | - |
无形资产 | 121,472,220.01 | 97,023,825.95 | 98,918,412.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453,642.89 | 19,009,645.52 | 22,061,004.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62,990.88 | 1,755,219.40 | 2,819,776.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1,947,441.63 | 448,332,765.49 | 459,861,872.93 |
资产总计 | 1,912,881,561.55 | 1,743,396,626.98 | 1,473,669,813.6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2,117,021.04 | 354,188,335.96 | 386,798,848.45 |
资产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2,331,5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125,054,000.00 | 116,165,500.00 | 77,511,000.00 |
应付账款 | 622,636,089.81 | 601,752,937.89 | 496,897,227.18 |
预收款项 | - | - | 36,091,521.06 |
合同负债 | 32,316,847.36 | 44,823,637.25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518,142.35 | 35,368,045.88 | 26,671,107.11 |
应交税费 | 23,769,625.28 | 14,863,656.06 | 20,819,452.23 |
其他应付款 | 2,869,482.22 | 2,907,894.65 | 3,403,570.71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98,040.76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781,138.26 | 38,818,294.62 | 32,606,546.34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3,760,387.08 | 1,208,888,302.31 | 1,083,130,773.0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0,207,777.78 | - | - |
租赁负债 | 4,950,156.92 | - | - |
预计负债 | 41,470,016.75 | 32,363,892.82 | 23,971,985.53 |
递延收益 | 5,559,313.38 | 8,099,403.80 | 7,366,638.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82,288.34 | 4,383,836.59 | 3,964,404.3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569,553.17 | 44,847,133.21 | 35,303,028.21 |
负债合计 | 1,279,329,940.25 | 1,253,735,435.52 | 1,118,433,801.2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9,620,000.00 | 59,620,000.00 | 59,620,000.00 |
资本公积 | 28,796,715.66 | 28,796,715.66 | 28,796,715.66 |
其他综合收益 | 337,654.24 | 1,110,027.95 | 4,228,053.22 |
盈余公积 | 35,139,677.43 | 27,179,363.48 | 19,293,908.00 |
未分配利润 | 476,605,360.70 | 342,412,207.25 | 217,014,779.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0,499,408.03 | 459,118,314.34 | 328,953,456.06 |
少数股东权益 | 33,052,213.27 | 30,542,877.12 | 26,282,556.27 |
资产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3,551,621.30 | 489,661,191.46 | 355,236,012.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12,881,561.55 | 1,743,396,626.98 | 1,473,669,813.62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55,736,581.61 | 2,473,526,902.02 | 2,454,675,398.15 |
其中:营业收入 | 3,055,736,581.61 | 2,473,526,902.02 | 2,454,675,398.15 |
二、营业总成本 | 2,868,263,921.18 | 2,308,715,069.30 | 2,320,973,414.36 |
其中:营业成本 | 2,560,896,088.76 | 2,015,802,792.83 | 1,919,707,755.77 |
税金及附加 | 52,832,828.83 | 50,336,224.21 | 55,222,175.10 |
销售费用 | 77,053,908.38 | 72,828,692.29 | 179,752,968.35 |
管理费用 | 89,981,477.03 | 77,540,731.26 | 86,455,726.96 |
研发费用 | 59,439,422.42 | 52,368,315.81 | 52,388,140.93 |
财务费用 | 28,060,195.76 | 39,838,312.90 | 27,446,647.25 |
其中:利息费用 | 16,737,135.96 | 20,034,236.54 | 23,026,129.93 |
利息收入 | 836,250.47 | 655,833.65 | 1,013,611.97 |
加:其他收益 | 11,864,020.03 | 8,274,699.82 | 13,919,695.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99,186.51 | 3,859,363.58 | 567,614.3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0,590.00 | 4,958,485.45 | -2,331,5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11,983.64 | -3,207,104.39 | -3,346,978.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571,575.67 | -13,395,635.09 | -8,987,507.8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1,718.99 | 358,084.31 | -891,981.4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1,974,616.65 | 165,659,726.40 | 132,631,326.00 |
加:营业外收入 | 269,041.82 | 213,315.19 | 669,030.54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1,821.42 | 1,194,764.31 | 1,131,714.0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1,141,837.05 | 164,678,277.28 | 132,168,642.48 |
减:所得税费用 | 36,048,446.46 | 38,159,009.66 | 29,169,512.0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093,390.59 | 126,519,267.62 | 102,999,130.44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153,467.40 | 122,810,143.61 | 100,367,259.17 |
(二)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39,923.19 | 3,709,124.01 | 2,631,871.2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2,373.71 | -3,118,025.27 | 660,277.84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2,373.71 | -3,118,025.27 | 660,277.84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4,321,016.88 | 123,401,242.35 | 103,659,408.28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1,381,093.69 | 119,692,118.34 | 101,027,537.01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39,923.19 | 3,709,124.01 | 2,631,871.2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8 | 2.06 | 1.7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8 | 2.06 | 1.77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92,325,276.18 | 2,602,746,556.59 | 2,666,546,298.4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4,095,656.13 | 164,907,967.34 | 147,043,234.3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63,612.26 | 14,205,501.58 | 24,726,590.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43,384,544.57 | 2,781,860,025.51 | 2,838,316,123.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62,800,613.66 | 2,149,848,866.25 | 2,241,952,169.6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4,979,126.83 | 209,326,284.31 | 228,934,321.9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730,221.11 | 108,059,476.82 | 109,040,061.4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263,053.30 | 100,398,159.49 | 104,545,476.34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6,773,014.90 | 2,567,632,786.87 | 2,684,472,029.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1,529.67 | 214,227,238.64 | 153,844,093.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000,000.00 | 623,060,000.00 | 1,066,744,528.4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134,600.39 | 3,859,363.58 | 1,943,085.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64,494.96 | 958,906.88 | 1,136,936.5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99,095.35 | 627,878,270.46 | 1,069,824,550.1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250,058.85 | 29,354,823.66 | 39,926,118.4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647,391,500.00 | 979,188,742.5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21,853,1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250,058.85 | 676,746,323.66 | 1,040,967,961.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50,963.50 | -48,868,053.20 | 28,856,589.1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5,28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9,623,740.00 | 594,822,918.96 | 405,983,278.2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9,623,740.00 | 594,822,918.96 | 421,263,278.2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80,541,320.00 | 628,133,843.96 | 455,263,178.2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683,093.10 | 19,333,824.03 | 57,276,779.8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31,807.48 | - | 169,049,555.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0,856,220.58 | 647,467,667.99 | 681,589,513.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32,480.58 | -52,644,749.03 | -260,326,234.96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316,412.21 | -19,366,642.30 | 318,378.6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388,326.62 | 93,347,794.11 | -77,307,173.2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741,490.75 | 79,393,696.64 | 156,700,869.9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353,164.13 | 172,741,490.75 | 79,393,696.64 |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49 | 14.56 | -159.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76.39 | 822.72 | 1,387.2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0.65 | 881.78 | -176.3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91.79 | 71.1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61 | -76.90 | 23.88 |
股份支付 | - | - | -1,786.3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2 | 4.75 | 4.72 |
小计 | 1,501.95 | 1,738.71 | -635.0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0.76 | 300.50 | 21.4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67 | 87.90 | 23.25 |
合计 | 1,234.51 | 1,350.31 | -679.71 |
、财务指标(
)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38 | 1.07 | 0.94 |
速动比率(倍) | 0.84 | 0.74 | 0.6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6.88% | 71.91% | 75.89% |
财务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6.62% | 72.95% | 79.56%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12% | 0.15% | 0.2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5.16 | 4.77 | 4.86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5.18 | 5.31 | 5.54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3,963.19 | 22,609.60 | 19,933.32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1.82 | 9.22 | 6.7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11 | 3.59 | 2.5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1.11 | 1.57 | -1.30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平均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7)利息保障倍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率(%)=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 | 项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1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83 | 2.38 | 2.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50 | 2.18 | 2.18 | |
2020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76 | 2.06 | 2.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38 | 1.83 | 1.83 | |
2019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50 | 1.77 | 1.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18 | 1.89 | 1.89 |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本期末指2021年12月31日,单位为万元。
1、资产结构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141,093.41 | 73.76% | 129,506.39 | 74.28% | 101,380.79 | 68.79% |
非流动资产 | 50,194.74 | 26.24% | 44,833.28 | 25.72% | 45,986.19 | 31.21% |
资产总额 | 191,288.16 | 100.00% | 174,339.66 | 100.00% | 147,366.98 | 100.00% |
发行人资产结构稳定,流动资产占比较大,整体资产流动性较好,财务风险较低。
、负债结构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 | 102,376.04 | 80.02% | 120,888.83 | 96.42% | 108,313.08 | 96.84% |
非流动负债 | 25,556.96 | 19.98% | 4,484.71 | 3.58% | 3,530.30 | 3.16% |
负债总额 | 127,932.99 | 100.00% | 125,373.54 | 100.00% | 111,843.38 | 100.00% |
目前发行人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前期发行人负债以短期经营性负债为主,2021年起对银行借款期限结构做了调整,增加了长期负债的金额,报告期内,总体上流动负债占比较大,长期负债规模较小。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38 | 1.07 | 0.94 |
速动比率(倍) | 0.84 | 0.74 | 0.6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6.88% | 71.91% | 75.8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6.62% | 72.95% | 79.5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3,963.19 | 22,609.60 | 19,933.32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1.82 | 9.22 | 6.74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步上升,主要系发行人业务发
展,资产流动性进一步向好所致。与此同时,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总体呈下降趋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合并)逐年下降,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股东享有的权益金额逐年增加,同时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稳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情况较好,能够覆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提升发行人权益性资本的比例,改善发行人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长期偿债能力。
4、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300,736.28 | 98.42% | 243,574.72 | 98.47% | 242,625.14 | 98.84% |
其他业务收入 | 4,837.38 | 1.58% | 3,777.97 | 1.53% | 2,842.40 | 1.16% |
营业收入总计 | 305,573.66 | 100.00% | 247,352.69 | 100.00% | 245,467.54 | 100.00%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98%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少量原材料及废料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2)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毛利 | 48,658.05 | 98.33% | 45,383.66 | 99.15% | 53,199.23 | 99.44% |
其他业务毛利 | 825.99 | 1.67% | 388.75 | 0.85% | 297.53 | 0.56% |
合计 | 49,484.05 | 100.00% | 45,772.41 | 100.00% | 53,496.76 | 100.00% |
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原材料的出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6.18% | 18.63% | 21.93%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17.08% | 10.29% | 10.47% |
综合毛利率 | 16.19% | 18.50% | 21.79%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2020及2021年度因运费仓储费重分类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原因,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5、现金流量分析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9,232.53 | 260,274.66 | 266,654.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409.57 | 16,490.80 | 14,704.3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6.36 | 1,420.55 | 2,472.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4,338.45 | 278,186.00 | 283,831.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6,280.06 | 214,984.89 | 224,195.2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497.91 | 20,932.63 | 22,893.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73.02 | 10,805.95 | 10,904.0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26.31 | 10,039.82 | 10,454.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677.30 | 256,763.28 | 268,447.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15 | 21,422.72 | 15,384.41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00.00 | 62,306.00 | 106,674.4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13.46 | 385.94 | 194.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6.45 | 95.89 | 113.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9.91 | 62,787.83 | 106,982.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25.01 | 2,935.48 | 3,992.6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 | 64,739.15 | 97,918.8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2,185.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25.01 | 67,674.63 | 104,096.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5.10 | -4,886.81 | 2,885.66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收支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528.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962.37 | 59,482.29 | 40,598.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962.37 | 59,482.29 | 42,126.3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8,054.13 | 62,813.38 | 45,526.3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68.31 | 1,933.38 | 5,727.6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3.18 | - | 16,904.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085.62 | 64,746.77 | 68,158.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3.25 | -5,264.47 | -26,032.62 |
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到期债务、支付股利以及向股东支付的减资款项。
(三)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一般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股利的分配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上述两者结合的方式;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和发展计划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分配中期股利。
、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其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影响现金分红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
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下述决策程序为: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公司的股利分配做出了细化安排。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影响现金分红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②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⑤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⑥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
)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将通过证券市场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为公司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打下重要基础。作为公众公司,公司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
回报,在兼顾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利润分配方案制定考量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盈利情况、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对股利分配做出良好的制度性安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未来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除非有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未来利润分配规划的修改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如果未来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1、南通通润
公司名称 | 南通市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9年10月29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海安 | ||
注册资本 | 7,380万元 | 实收资本 | 7,380万元 | ||
主营业务 | 汽车配套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业务定位 | 致力于服务全球整车厂,主要从事汽车配套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95.00% | ||
2 | 南通常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 员工持股平台 | 5.00% | ||
2-1 | 林来顺 | 员工 | 47.62% | ||
2-2 | 王新华 | 员工 | 4.76% | ||
2-3 | 殷健 | 员工 | 4.76% | ||
2-4 | 周盼盼 | 员工 | 4.76% | ||
2-5 | 鲍恩刚 | 员工 | 4.76% | ||
2-6 | 王正华 | 员工 | 4.76% | ||
2-7 | 张耀心 | 员工 | 3.57% | ||
2-8 | 程文才 | 员工 | 3.57% | ||
2-9 | 章惠芬 | 员工 | 3.57% | ||
2-10 | 吴春华 | 员工 | 3.57% | ||
2-11 | 韩进 | 员工 | 3.57% | ||
2-12 | 冯颂医 | 员工 | 3.57% | ||
2-13 | 桑婷婷 | 员工 | 2.38% | ||
2-14 | 吕兴龙 | 员工 | 2.38% | ||
2-15 | 王树国 | 员工 | 2.38%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60,746.56 | ||||
净资产(万元) | 28,719.80 | ||||
净利润(万元) | 1,625.24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2、迈高零部件
公司名称 | 南通通润迈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2年12月27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海安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汽车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业务定位 | 南通通润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汽车配套产品,如手刹、备胎升降器、拉索、拖钩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南通通润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90.00% | ||
2 | 通润汽千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1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2,696.29 | ||||
净资产(万元) | 1,421.44 | ||||
净利润(万元) | 122.39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3、常润自动化
公司名称 | 南通市常润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8年9月28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海安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尚未实际经营 | ||||
业务定位 | 南通通润控股子公司,拟从事机械设备生产、金属表面加工处理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南通通润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10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5,083.90 | ||||
净资产(万元) | 3,044.87 | ||||
净利润(万元) | -50.02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4、迈高机械
公司名称 | 南通迈高机械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3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海安 |
注册资本 | 100万英镑 | 实收资本 | - | ||
主营业务 | 尚未实际经营 | ||||
业务定位 | 南通通润控股子公司,拟注销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南通通润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65.00% | ||
2 | MAGALENGINEERINGFAREASTLIMITED[注1]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 | 30.00% | ||
2-1 | GAMILMOSHEMAGAL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的股东 | 100% | ||
3 | 江苏宏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注2]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 | 5.00% | ||
3-1 | 蒋超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的股东 | 92.10% | ||
3-2 | 王琴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的股东 | 5.90% | ||
3-3 | 蒋惠新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的股东 | 1.00% | ||
3-4 | 王小江 | 发行人外部合作伙伴的股东 | 1.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 | ||||
净资产(万元) | - | ||||
净利润(万元) | -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注1: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拟解散;注2: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安徽通润
公司名称 | 安徽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11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安徽宁国 | ||
注册资本 | 3,320万元 | 实收资本 | 3,320万元 | ||
主营业务 | 商用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商用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93.98% | ||
2 | 通润进出口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4.52% | ||
3 | 陈律 | 发行人员工 | 0.30% | ||
4 | 韩厚福 | 发行人员工 | 0.30% |
5 | 陆文平 | 发行人员工 | 0.30% | |
6 | 李霞 | 发行人员工 | 0.30% | |
7 | 顾文军 | 发行人员工 | 0.3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14,903.65 | |||
净资产(万元) | 4,642.42 | |||
净利润(万元) | 766.22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承德通润
公司名称 | 承德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4年5月20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河北承德 | ||
注册资本 | 1,03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30万元 | ||
主营业务 | 无实际业务,控股承德润韩 | ||||
业务定位 | 无实际业务,为承德润韩的控股平台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81.26% | ||
2 | 承德宏晟会计服务公司[注]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18.74% | ||
2-1 | 陈伟宏 | 发行人员工 | 35.71% | ||
2-2 | 唐慧燕 | 发行人员工 | 10.71% | ||
2-3 | 陈锦武 | 发行人员工 | 10.71% | ||
2-4 | 孙少光 | 发行人员工 | 10.71% | ||
2-5 | 李家弘 | 发行人员工 | 7.14% | ||
2-6 | 徐建国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2-7 | 杨立新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2-8 | 张向军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2-9 | 王广忠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2-10 | 李庆民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2-11 | 杨占军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2-12 | 叶才 | 发行人员工 | 3.57%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2,057.62 |
净资产(万元) | 2,028.94 |
净利润(万元) | 4.24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7、承德润韩
公司名称 | 承德润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5年11月1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河北承德 | ||
注册资本 | 471.04万元 | 实收资本 | 471.04万元 | ||
主营业务 | 汽车配套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业务定位 | 服务于北方地区汽车厂,主要从事汽车配套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承德通润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10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13,079.00 | ||||
净资产(万元) | 2,573.39 | ||||
净利润(万元) | 213.51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8、通润汽修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汽车修理设备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3年3月11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专业汽保维修设备的生产、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除举升机之外的专业汽保维修设备的生产、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7,687.83 | ||||
净资产(万元) | 2,667.06 | ||||
净利润(万元) | 868.45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9、通润举升机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举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4年8月11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专业汽保维修设备的生产、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举升机的生产、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85.90% | ||
2 | 屈维军 | 发行人员工 | 2.50% | ||
3 | 薛宝明 | 发行人员工 | 1.50% | ||
4 | 丁胜 | 发行人员工 | 1.50% | ||
5 | 顾保良 | 发行人员工 | 1.50% | ||
6 | 钱伟峰 | 发行人员工 | 1.50% | ||
7 | 刘同喜 | 发行人员工 | 1.50% | ||
8 | 张炫 | 发行人员工 | 1.50% | ||
9 | 王丽萍 | 发行人员工 | 0.80% | ||
10 | 张进 | 发行人员工 | 0.80% | ||
11 | 陶国华 | 发行人员工 | 0.50% | ||
12 | 盛建优 | 发行人员工 | 0.5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4,381.32 | ||||
净资产(万元) | 1,113.16 | ||||
净利润(万元) | 83.98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10、通润汽千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汽车千斤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6年10月26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1,341.68万元 | 实收资本 | 1,341.68万元 | ||
主营业务 | 汽车配套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汽车配套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00%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3,904.25 | |
净资产(万元) | 2,658.14 | |
净利润(万元) | -58.15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11、通润进出口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9年11月27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实收资本 | 6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千斤顶及延伸产品的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作为销售业务平台销售自产产品与外购辅助产品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25,746.50 | ||||
净资产(万元) | 3,965.21 | ||||
净利润(万元) | 1,694.18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通润电商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4年9月11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网络贸易 | ||||
业务定位 | 主要从事电商业务及网络贸易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433.12 | ||||
净资产(万元) | 237.29 | ||||
净利润(万元) | 43.49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13、通润冲压件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机械设备冲压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0月21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机加工 |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为常润股份旗下各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机械加工服务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66.00% | ||
2 | 马惠君 | 发行人员工 | 20.00% | ||
3 | 尹建国 | 发行人员工 | 6.00% | ||
4 | 金叶飞 | 发行人员工 | 4.00% | ||
5 | 黄丽丹 | 发行人员工 | 2.00% | ||
6 | 沈秋亚 | 发行人员工 | 2.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1,351.83 | ||||
净资产(万元) | 952.48 | ||||
净利润(万元) | 243.03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14、通润配件
公司名称 | 常熟市通润千斤顶配件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2年2月5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万元 | ||
主营业务 | 千斤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为常润股份、通润汽修、安徽通润等提供千斤顶配件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3,489.23 | ||||
净资产(万元) | -61.81 | ||||
净利润(万元) | 81.06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15、通润包装(已注销)
公司名称 | 常熟市通润包装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1987年8月4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已注销 | ||||
业务定位 | 已注销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80.00% | ||
2 | 丁玉秋 | 发行人员工 | 15.00% | ||
3 | 夏卫中 | 发行人员工 | 3.00% | ||
4 | 陶建国 | 发行人员工 | 1.00% | ||
5 | 刘浩成 | 发行人员工 | 1.00% |
16、天润汽修
公司名称 | 常熟天润汽车维修设备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1年3月12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江苏常熟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35万元 | ||
主营业务 | 尚未实际经营 | ||||
业务定位 | 拟用于未来实施募投项目,扩产专业汽保维修设备、商用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2,716.99 | ||||
净资产(万元) | 2,617.35 | ||||
净利润(万元) | -32.65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美国通润
公司名称 | TORININC.(通润(美国)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4年1月6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美国洛杉矶 |
注册资本 | 500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500万美元 |
主营业务 | 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销售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北美地区的销售业务及客户服务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出资/持股比例 |
1 | 常润股份 | 发行人 | 100%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32,712.64 | |||
净资产(万元) | 2,921.45 | |||
净利润(万元) | 1,343.48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佛山分公司
公司名称 |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8年1月2日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广东佛山 |
主营业务 | 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销售 | ||
业务定位 | 主要负责广东地区的销售业务及客户服务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121.94 | ||
净资产(万元) | 24.41 | ||
净利润(万元) | 5.66 | ||
是否经审计 | 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987.333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向与公司主业相关的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备案文号 |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 32,494.71 | 32,494.71 | 常开管投备〔2021〕57号 |
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 | 10,927.14 | 10,927.14 | 常开管投备〔2021〕56号 |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 7,524.14 | 7,524.14 | 海行审备〔2021〕300号 |
合计 | 50,945.99 | 50,945.9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它方式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若有剩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并且在使用该等资金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管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公司将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上市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千斤顶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对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子公司天润汽修。
2021年6月30日,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常熟天润汽车维修设备有限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常资规工挂[2021]36号),载明天润汽修以2,643.6725万元的报价竞得常熟市2021G03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1年11月29日,天润汽修取得了上述募投项目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45905号)。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主体为迈高零部件,迈高零部件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土地为南通通润拥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及环评批复/复函;发行人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
心与信息化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45905号);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解决产能瓶颈,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公司技术升级,改善研发环境,满足技术研发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解决产能瓶颈,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改进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综合实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会增加,资产负债率会有所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高。
第五节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一)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面临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的商用千斤顶及工具、专业汽保维修设备作为汽车保养维修不可缺少的举升工具,主要供应汽车售后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保有量。近年来,全球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底,已突破13.68亿辆,其中发行人主要出口国美国的汽车保有量约为
2.78亿辆。此外,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内汽车保有量也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
3.02亿辆。庞大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基数及其持续的增长是汽车后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但是,如果全球经济长期低迷,可能导致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甚至呈现负增长,从而影响汽车后市场的整体需求情况,上述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二)汽车配套零部件面临的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的汽车配套零部件作为常规随车工具,主要供应整车配套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产销量。2010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行业持续增长,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93%。自2018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放缓,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约
0.63%、
3.95%、
13.00%,国内市场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约2.76%、8.23%、1.90%,但在2021年度,国内汽车销量同比增长
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
未来,如果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汽车行
业持续不景气,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新冠疫情相关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全球范围内相继爆发,2020年上半年境内外主要整车厂均存在阶段性停工。受下游各整车厂商停产停工的影响,公司汽车配套零部件2020年度销售额较2019年度下降10.05%,2021年度销售额虽较2020年度上升7.35%,但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2019年度的销售额水平。
在中央及地方政府一系列支持政策的支持和鼓舞下,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及国内下游整车厂商各项经营活动均恢复正常,新冠疫情对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影响较小。但随着新冠病毒毒株的不断变异,国内疫情仍可能存在反复,进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及国内下游整车厂商的经营活动。此外,目前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如果海外整车厂再次出现停产停工,或海外疫情的蔓延进一步影响全球汽车的需求和产量,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境外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9,307.32万元、189,644.60万元和241,541.59万元,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02%、
77.86%和80.32%。
公司境外客户主要分布于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若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环境、汽车消费政策、汽车进出口政策、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五)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内外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将进入到汽车零部件行业参与竞争,公司将在技术实力、营销网络方面等各方面面临挑战。未来公司若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及时、全面地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加大资本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并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未来发展。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大宗金属材料,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钢材加工行业是周期性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价格波动较为明显。钢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向下游客户谈判提升产品价格需要一定的时间,故钢材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若未来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未能成功将涨价部分转移给客户,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千斤顶、随车配套千斤顶以及专业千斤顶、举升机等汽车维修保养设备,主要用于各类车辆修理时抬升整体车身,或其他质量较重物体的起重,其产品质量不仅影响使用人员的工作效率,也与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
公司产品型号众多,质量控制贯穿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管理难度较大,若公司因生产技术水平、质检过程等方面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公司将可能面临人身损害赔偿风险、违约赔偿风险以及公司品牌形象受损风险,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瑕疵土地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安徽通润使用的土地存在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该等瑕疵土地占发行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约为0.5%。虽然前述土地占比较小,相关部门已出具了相关合法合规证明,且安徽通润正在办理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手续,但是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以及办理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经营活动相关的诉讼风险
因发行人所销售的产品的数量和品种较多且客户、供应商遍布区域较广,若在后续经营中,发行人不能妥善处理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关系,将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虽然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诉讼或仲裁事项,但是仍不排除未来可能发生潜在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2,118.40万元、104,188.35万元和130,151.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7.97%、
42.77%和
43.28%。
自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发行人出口美国的主要产品被列入加征关税的清单之中。此后虽中美两国达成了贸易协议,但美国是否会提高现有关税税率或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尚不明确。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出口退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主要产品均享受出口退税。如果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降低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本,公司可能无法将增加的成本完全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转嫁,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政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安徽通润均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除此之外,发行人享受产品出口增值税退税、项目拨款、财政补贴等政策。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条件或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公司经营将受到影响,存在财政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人民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高,由于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值将使公司外币资产换算为人民币时的数额减少,产生汇兑损失。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如果人民币短期内出现大幅升值,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兑损失,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短期偿债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4倍、1.07倍和1.3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4倍、
0.74倍和
0.84倍,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偏低。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股东资本金投入、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来解决融资问题,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鉴于公司未来仍将持续进行产品更新迭代、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金需求量也将不断增加,若未能及时获取足够资金,则公司将面临较高的短期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存货积压及减值风险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0,467.12万元和54,746.04万元,较2019年末和2020年末分别上升
25.27%和
35.29%,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以来全球海运运力紧张,部分客户无法及时提货所致,以及2021年以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产品单位成本增加。如果未来全球海运紧张情况不能及时疏解,公司存货金额将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周转率将持续下降,进而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产品或原材料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也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汽车维修保养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与信息化项目、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募投项目主要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主要产品制造水平及供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解决生产能力受限问题,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若未来全球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整车配套市场和汽车后市场需求下滑,公司将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虽然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但由于市场开拓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
增产能的消化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甚至初期亏损的风险。
(二)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摊薄的风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公司面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每股收益相比上一年度每股收益下滑的风险。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入较大,将产生较大的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从而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及综合实力,实现业务规模增加和利润增长。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在募投项目建成初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效益逐步产生以及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提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显著下降。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引致的固定资产折旧或者无形资产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产品设计、技术标准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被削弱。此外,若公司无法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及时更新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标准,则存在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长期不间断的技术改造和生产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在各类千斤顶及其延
伸产品的研发制造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取得了200多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多项。目前行业内对技术人才的争夺较为激烈,如出现核心技术员工流失等情况,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七、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JUNJI合计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8.35%。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不当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人力资源风险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更多高级人才,特别是公司上市后,对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并将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此外,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人力成本上升的问题。如果公司不能按照实际需要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会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三)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虽然相关部门已出具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的证明,且未要求公司补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相关补缴损失,但公司仍面临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或联系人 |
发行人 | 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 | 0512-52341053 | 0512-52343322 | 周可舒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 021-68826801 | 021-68826800 | 朱国民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 021-20511000 | 021-20511999 | 周高印 |
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010-66001391/0551-63475868 | 010-66001392/0551-62652879 | 齐利平 |
资产评估机构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1615号706室-3 | 021-63391088 | 021-63391116 | 孙迅 |
股票登记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021-58708888 | 021-58899400 | |
收款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主要包括:
事项 | 日期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2年7月19日 |
网上申购日期 | 2022年7月20日 |
网上缴款日期 | 2022年7月22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发行期间工作日内,在下列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
1、发行人: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联系人:周可舒电话:
0512-52341053传真:0512-52343322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联系人:朱国民、赵悦
电话:021-68826801传真:
021-68826800
(本页无正文,为《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