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7月9日。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7月15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8.6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