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成,根据《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首批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0.04元/股调整为9.91元/股。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7月14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698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9.91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