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10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间接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上述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十个交易日后,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作为意向受让方拟以人民币 150,400.00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北京新易 100%的股权。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与城发投资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8;《关于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资产的结果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相关规定,公司与城发投资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交易事项申请并获得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新易股权。
上述出售相关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相关出售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 44,197.12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本金余额 | 担保人 | 担保方式 |
1 | 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712.34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2 | 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邢台银行廊坊分行 | 71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3 |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焦作中旅银行 | 2,634.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4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焦作中旅银行 | 3,0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焦作中旅银行 | 3,0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5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 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 | 1,998.81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 | ||||
汉口银行孝感分行 | 1,99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汉口银行孝感分行 | 1,0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6 | 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邵阳分行 | 9,2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动产、动产抵押 | ||||
7 | 淮南市康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淮南通商银行谢家集支行 | 18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8 | 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南通跃龙科技支行 | 8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江苏银行南通跃龙科技支行 | 1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兴业银行南通通州支行 | 5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兴业银行南通通州支行 | 3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南京银行南通通州支行 | 455.25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南京银行南通通州支行 | 2,2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 | 76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南通分行 | 4,65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动产、动产抵押 | ||||
9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清远分行 | 3,0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
东莞银行清远分行 | 9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
交通银行清远分行 | 3,60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不动产、动产抵押 | ||||
10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行南汇支行 | 921.72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 1,930.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782.35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 | ||
11 | 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375.00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合计 | 44,197.12 | — | — |
上述担保事项已按监管规则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已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生时,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6月出售上述公司股权至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担保事项将成为公司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股权结构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8/5/5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于海龙 | 2,000.00 | 再生资源回收、废旧家电回收、拆解 | 北京新易持有其100%股权 | 否 |
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1/4/11 | 河北省永清县 | 赵红宇 | 10,003.78 | 废旧物品循环综合利用 | 北京新易持有其75%股权;赵万忠持有其25%股权 | 否 |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9/7/20 | 河南省开封市 | 李志红 | 10,000.00 | 再生资源回收、废旧家电回收、拆解 | 北京新易持有其100%股权 | 否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06/7/7 | 河南省温县 | 尹从辉 | 4,900.00 | 电子电器废弃物的回收、拆解 | 北京新易持有其90%股权;洛阳德茂康石化有限公司等其他股东持有10%股权 | 否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 2012/3/1 | 湖北省孝感市 | 曹平 | 1,000.00 | 电子电器废弃物的回收、拆解 | 北京新易持有其100%股权 | 否 |
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7/8/15 | 湖南省新邵县 | 张鹏 | 5,000.00 | 废橡胶、废轮胎的资源化再生利用及可再生类资源化利用生产和产品 | 天津新易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否 |
淮南市康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2008/6/11 | 安徽省淮南市 | 李勤超 | 300.00 | 医疗废弃物处理 | 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否 |
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0/9/2 | 江苏省南通市 | 蒋弘毅 | 5,700.00 |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 | 北京新易持有其80%股权;恒泰(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8%股权;上海至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股权 | 否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07/7/12 | 广东省清远市 | 魏忠国 | 17,246.95 |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 | 北京新易持有其100%股权 | 否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2008/4/20 | 上海市 | 严艳 | 10,000.00 |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 | 北京新易持有其100%股权 | 否 |
三、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1-3月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负债率 |
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45,345.52 | 52,110.78 | -6,765.25 | 1,380.30 | -1,005.14 | 114.92% |
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6,029.25 | 14,775.41 | 11,253.84 | 985.77 | -704.95 | 56.76% |
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449. 34 | 19,169.47 | 7,279.87 | 1,523.51 | -127.23 | 72.48% |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 19,051.32 | 10,511.44 | 8,539.88 | 519.21 | -449.93 | 55.17%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54,432.86 | 34,242.21 | 20,190.65 | 3,900.15 | -228.23 | 62.91%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 28,386.73 | 27,609.35 | 777.37 | 3,904.14 | 385.81 | 97.26% |
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087.65 | 14,769.91 | -2,682.26 | 12.62 | -7.44 | 122.19% |
淮南市康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788.74 | 1,008.01 | 780.73 | 238.96 | 11.66 | 56.35% |
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451.79 | 14,323.81 | 4,127.97 | 210.15 | -312.67 | 77.63% |
四、其他关联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为城发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剩余担保额度为251,708.39万元,根据已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其中137,827.77万元担保额度需由股权受让方予以解除或替换,担保解除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尚有109,480.55万元未解除。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标的公司 | 贷款情况 | 担保情况 | 担保余额 |
1 | 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临朐支行、建设银行临朐支行 | 启迪环境 | 8,701.50 |
北京合加 | 1,000.00 | |||
2 | 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 | 河北银行邢台分行 | 启迪环境 | 37,979.05 |
3 |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 | 启迪环境 | 300.00 |
重庆开城 | 510.00 | |||
4 |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启迪环境 | 26,390.00 |
5 | 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 启迪环境 | 0.00 |
6 | 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楚雄分行 | 启迪环境 | 0.00 |
7 | 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宿州路支行 | 启迪环境 | 14,200.00 |
8 | 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 河北银行邯郸分行 | 启迪环境 | 20,400.00 |
公司将就上述担保后续处理事项与股权受让方进行积极沟通。
五、关联担保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而形成的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上述关联担保是因本次股权转让导致的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为关联担保,是以往期间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是为保障确保担保对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而形成的,是基于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不属于新增担保。上述关联担保是因本次股权转让导致的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为关联担保,是以往期间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是为保障确保担保对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而形成的,是基于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不属于新增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