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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6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银团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实施的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推进,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东华茂名申请总额不超人民币53.50亿元银团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银团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为牵头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参贷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2)银团贷款金额:项目银团贷款总额不超人民币53.50亿元。

(3)贷款用途: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的

建设。

(4)银团贷款期限:项目银团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5)银团贷款保证方式:以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资产整体实施抵押担保,并追加公司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本项目全部资产抵押。

上述银团贷款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推进,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银团贷款由项目资产整体抵押担保,并追加公司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保证内容: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东华茂名与各银团成员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合同项下的债权;

(二)保证期限:按照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三)保证方式:抵押和保证担保。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50亿元。

内容详见2022年7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全资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选举周一峰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一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周一峰(召集人)、周汉平、吴银龙;

审计委员会:赵湘莲(召集人)、陈兴淋、林辉;

提名委员会:陈兴淋(召集人)、林辉、吴银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辉(召集人)、陈兴淋、方涛。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聘任吴银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吴银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吴银龙先生简历详见2022年6月23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聘任方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方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方涛先生简历详见2022年6月23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陈文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陈文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2

办公电话:025-86771100

办公传真:025-86771021

电子邮箱:chenwenxin@chinadhe.com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八、《关于聘任易思善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易思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九、《关于聘任邵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邵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十、《关于聘任钱进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钱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钱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十一、《关于聘任孙灿乾先生担任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孙灿乾先生为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孙灿乾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十二、《关于聘任王耀华先生担任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王耀华先生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王耀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十三、《关于聘任周月平先生担任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周月平先生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周月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十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舒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基本薪酬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基本薪酬(含税)
1吴银龙总经理4万元/月
2方涛财务总监3万元/月
3陈文辛董事会秘书1.8万元/月
4易思善副总经理3万元/月
5邵晓副总经理2.2万元/月
6钱进总工程师1.8万元/月
7孙灿乾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总经理1.7万元/月
8王耀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1.8万元/月
9周月平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1.8万元/月

奖励薪酬由董事会根据高管的考核办法及工作成效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5日

附件:

简历

1、陈文辛,男,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阴恒阳物流集团董事、财务副总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融事业部负责人。

陈文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易思善,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南京财经大学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扬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主管、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销售部经理、东华能源总经理助理。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易思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邵晓,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物理系电技术与微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注册采购师,历任飞利浦华飞公司采购主管和项目经理,奥地利兰精化纤公司的采购主管和项目经理,美国EETC环保公司采购经理和市场经理,东华能源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以及新材料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晓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其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4、钱进,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化工工艺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石化金陵公司技术科长,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钱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5、孙灿乾,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

苏工业学院(现常州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灿乾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其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6、王耀华,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阳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南京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职称。历任中国石化扬子石化塑料厂聚丙烯装置班长、工程师,巴斯夫(南京)特性化学品公司资深工程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现任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王耀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3,000股,其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7、周月平,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扬子石油化工公司芳烃厂重整车间工程师;大连福佳大化生产部经理、总调度长;东华能源(张家港)

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月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4,100股,其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8、王舒阳,女,199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已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舒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王舒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联系电话:025-86819806

传真:025-86771021

邮箱:wangshuyang@chinadh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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