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事宜因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价格由25.48元/股调整为25.139元/股。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因实施权益分派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宜
1、经核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本次拟参与归属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办理股份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4、本次股份归属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创造价值,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13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02,900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内按规定办理股份归属。
三、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18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办理归属手续,将由公司按《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作废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1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大同 金福海 夏朝阳 战淑萍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