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举行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均为58.17万元;公司2021年度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和董事会秘书等副职领导人平均年薪不超过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的0.825倍。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