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北汽蓝谷与北京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北汽蓝谷与渤海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要约收购义务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预案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柳燕、郑建明、成波、马静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