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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6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2-031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于2022年7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汽车”)、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其中,北京汽车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5.99%,认购金额不超过287,888.29万元;渤海汽车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01%,认购金额不超过24,105.17万元。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北京汽车、渤海汽车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北京汽车、渤海汽车外,其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北京汽车、渤海汽车为公司的关联方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北京汽车、渤海汽车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86,193,039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北京汽车、渤海汽车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比例
1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200,000.00170,352.8685.18%
2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268,264.00251,391.1493.71%
3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167,328.00138,256.0082.63%
4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240,000.00100.00%
合计875,592.00800,000.0091.37%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的单位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北京汽车、渤海汽车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汽蓝谷与北京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汽车签署《北汽蓝谷与北京汽车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汽蓝谷与渤海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渤海汽车签署《北汽蓝谷与渤海汽车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要约收购义务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渤海汽车为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控制的公司,北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30%,北京汽车、渤海汽车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北京汽车、渤海汽车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汽车、渤海汽车本次认购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北京汽车、渤海汽车增持公司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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