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说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积同及弘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信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通”或“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7月4日开市起停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即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波动进行了自查,与同期大盘和同行业指数比较情况如下:
日期 | 2022年6月6日 | 2022年7月1日 | 期间涨跌幅 |
公司收盘价(301016.SZ) | 18.93 | 18.55 | -2.01%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2,554.66 | 2,781.94 | 8.90% |
轨交设备Ⅲ(申万)(850936.SI) | 5,209.59 | 5,232.60 | 0.44%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10.91%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2.45% |
注:公司2022年6月6日收盘价已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
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10.9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2.45%。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