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同时,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拟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规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权利与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4、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并出具了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5、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交易进程备忘录。
6、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