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近期与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融资额度人民币2.25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佳彩已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上述融资价款。本次华佳彩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为其该项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013、2022-021号公告)。
二、 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5单元X
法定代表人:陆皓
注册资本:40,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YQPC75E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796,769,132.20 | 494,758,235.49 | 131,501,288.48 | 68,888,515.07 |
2022年月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838,137,867.49 | 514,164,742.34 | 67,653,318.30 | 19,406,506.87 |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中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林俊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经营范围:从事薄膜晶体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与零部件、电子器件、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外围设备的制造生产、研发、设计、进出口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和相关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与货物代理。
华佳彩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佳彩100%股权华佳彩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61,066.72 | 822,944.15 |
负债总额 | 371,423.37 | 342,398.37 |
银行贷款总额 | 196,559.01 | 166,863.93 |
流动负债总额 | 177,403.18 | 143,695.03 |
净资产 | 489,643.34 | 480,545.78 |
项目 | 2021年累计 | 2022年1-3月累计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18,133.80 | 41,232.01 |
利润总额 | -12,057.18 | -9,097.57 |
净利润 | -12,057.18 | -9,097.57 |
经查询,华佳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售后回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芯鑫租赁承租人:华佳彩租赁物: 华佳彩部分设备交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中西路1号租赁本金:22,500万人民币起租日: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当日(如分次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则在出租人支付第一笔租赁物协议价款当日)
租赁期限:共 36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具体起止日期以出租人发出的起租通知书为准。
租金支付间隔:每3个月一次,根据租金日约定
租金支付期次:共12期
名义参考租赁利率:4.8%/年
租赁物留购价款:1,000 元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芯鑫租赁
保证范围:(1)全部租金、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发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共计18.9亿元(含本
年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华佳彩15亿及对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3亿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97%。本次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19亿元(其中为华佳彩担保6.40亿,为科立视担保0.79亿),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
六、 备查文件
1、《售后回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