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2-054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01月10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20日,昆仑万维将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01月21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3.2022年01月26日,昆仑万维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2年01月26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授予。无关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2022年1月26日为授予日,以12.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2,68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年07月15日,昆仑万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2.1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24元/股。
(一)调整事由
2022年7月1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89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77,519,873.84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12.24-0.658909/10=12.174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