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05.9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5628%。·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现公司已办理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9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28%。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
4、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
周和华 | 董事、总裁 | 32.00 | 9.60 | 30.00% |
金小汉 | 董事 | 19.20 | 5.76 | 30.00% |
刘航 | 董事、副总裁 | 19.20 | 5.76 | 30.00% |
郑海江 |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12.80 | 3.84 | 30.00% |
冉华周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12.80 | 3.84 | 30.00% |
胡世强 | 副总裁 | 9.60 | 2.88 | 30.00% |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63人 | 247.40 | 74.22 | 30.00% | |
合计 | 353.00 | 105.90 | 30.00% |
注:激励对象中周和华先生、金小汉先生、刘航先生、郑海江先生、冉华周先生、胡世强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039,247 | 22.34% | — | 1,059,000 | 40,980,247 | 21.78%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560,425 | 1.36% | — | 1,059,000 | 1,501,425 | 0.80% |
高管锁定股 | 39,478,822 | 20.98% | — | — | 39,478,822 | 20.9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6,131,108 | 77.66% | 1,059,000 | — | 147,190,108 | 78.22% |
三、股份总数 | 188,170,355 | 100.00% | 1,059,000 | 1,059,000 | 188,170,355 | 100.00% |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