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和独立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10人(其中董事李靖先生、胡建容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邓乃文先生、林金堂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本次修订的各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