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8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1个月,由2022年6月延长至2022年7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也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博众精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2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207.00万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669.85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3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669.85万元,低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111,000.00万元,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前述调整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6月完成。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 56,021.00 | 53,000.00 | 19,418.94 |
2 | 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9,197.83 | 8,100.00 | 2,967.80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0,068.91 | 9,900.00 | 3,627.31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14,655.80 |
合计 | 115,287.74 | 111,000.00 | 40,669.85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项目建设周期 |
1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 19,418.94 | 17,761.28 | 1,657.66 | 24个月 |
2 | 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2,967.80 | 2,965.37 | 2.43 | 24个月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3,627.31 | 1,736.57 | 1,890.74 | 24个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4,655.80 | 14,655.80 | - | 不适用 |
合计 | 40,669.85 | 37,119.01 | 3,550.84 | 不适用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现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 2022年6月 | 2022年7月 |
2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022年6月 | 2022年7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91.4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57.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生产设备。由于2022年初以来,受国内疫情反复、人员出行及物流运输受限等因素的影响,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签署该项目对应的1,380万元设备采购合同,另外630万元设备已完成供应商招标工作,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7月。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从开工建设到建设完工的周期预计为2年左右。前期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可预先投入的资金较为有限,同时疫情对建筑工程的建设工期造成了一定影响,导致建筑工程的实际竣工时间较原计划延后了6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90.74万元,主要系部分拟购置的设备尚在采购过程中,其中已完成内部审批正在履行购买合同签署流程的设备金额为1,910.58万元,预计于2022年7月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对于募集资金不足支付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该项目延期
至2022年7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