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年7月13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8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拟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珠海明阳办公楼、连廊和2、7、9、10号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4,677,615.65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伍元陆角伍分)。
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