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9: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并结合目前市场利率情况,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3年,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将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9813号、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9810号、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9809号、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9811号等四宗不动产使用权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
上述业务属董事会职权范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