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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KE MAGNETIC INDUSTRY CO., LTD.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不超过2,21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859.4718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规定了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二、股利分配政策情况/(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研发、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运转正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3751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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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5,371.799,730.2357.98%
净利润2,842.021,500.0089.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2.021,500.0089.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2.121,459.8989.89%

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37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42.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7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9.89%。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生产钕铁硼磁钢的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市场价格由去年末的106万元/吨,上涨至最高的137.5万元/吨,并维持在130万元/吨左右的价格1个多月,至第一季度末,镨钕金属市场价格为115.50万元/吨,高于年初价格。得益于公司较强的成本传导能力,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公司对钕铁硼磁钢主要采用“实时报价,一单一议”模式进行产品定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得到了大幅提升,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得到了增长,进而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三)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初步估算,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35,500 - 40,00025,067.2941.62%-59.57%
净利润(万元)4,400- 5,3004,142.856.21%-2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400- 5,3004,142.856.21%-2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300- 5,2003,983.067.96%-30.55%

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区间为35,500万元至40,000万元,同比增长41.62%至59.57%;预计净利润区间为4,400万元至5,300万元,同比增长6.21%至27.93%;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4,300万元至5,200万元,同比增长7.96%至30.55%;上述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镨钕金属等稀土金属,生产永磁铁氧体磁体的主要原材料为铁氧体预烧料。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56%、73.06%和76.94%,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7.74%、46.85%和50.81%,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采购稀土金属类原材料的价格与稀土金属的市场价格高度相关,而铁氧体预烧料主要由铁红、铁鳞等原料通过高温预烧制成,其市场价格主要受钢铁产能管控和铁矿石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的对外销售基准报价通常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确定。2020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受全球供需关系、美联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导致的全球通货膨胀、产业政策、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出现大幅上涨。根据测算,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公司稀土金属、预烧料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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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分别上涨10%和20%,2019年度至2021年度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利率平均下降幅度约为5.55%和11.11%,永磁铁氧体磁体毛利率平均下降幅度约为3.13%和

6.27%。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会进一步影响产品单价、毛利率和经营业绩。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通过合理的采购机制、库存管理等手段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或未能及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向客户转嫁原材料成本持续增加的压力,从而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017.49万元、37,808.66万元、54,54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11.26万元、5,643.70万元、8,514.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9.22万元、5,456.24万元、7,984.37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呈快速上升趋势。但由于永磁材料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上游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风险,下游市场的拓展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发生较大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三)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永磁材料将迎来巨量的市场需求,我国目前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工艺相对简单、产品性能及品质不高,应用领域较为低端,而高端应用领域的永磁材料产能不足,目前只有少量企业能够从事相关研发和生产。其中,烧结钕铁硼行业目前正处于行业大规模扩产的高速发展期,部分上游供应商也逐步参与进市场竞争,烧结钕铁硼总体产能面临快速提升。若永磁材料市场需求的增长不及行业产能的增长,行业内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客户流失等不利情形,公司将处于不利的市场竞争地位。

(四)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为发挥自身在小型化、轻薄化、精密化磁体生产、加工方面的特长以及在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的客户资源优势,长期采取了差异化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业绩和市场份额的稳定持续增长,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相对集中。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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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公司主要产品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分别为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其中消费电子占钕铁硼磁钢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1%、91.11%、

87.10%,节能家电占铁氧体磁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52%、96.46%、96.54%。目前公司在保持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竞争力的同时,也正在积极扩展产品在工业电机、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应用,持续优化领域布局。若未来全球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市场增长放缓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在其它领域的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五)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

日立金属在日本、美国、欧洲等全球部分主要钕铁硼消费市场开展专利布局,当前国内钕铁硼生产商在出口烧结钕铁硼产品时并不必须获得日立金属专利授权,但钕铁硼生产商未获得日立金属专利授权进行钕铁硼出口需要对未获授权导致的潜在商业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产品出口到专利保护区存在被日立金属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在公司现有主要销售市场中,公司开展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不会构成对日立金属的专利侵权,但依然存在日立金属基于其在烧结钕铁硼领域既有专利或新申请获授专利为排除竞争而对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此外,若公司未来拓展海外业务时未经充分的专利风险评估,新市场可能已存在日立金属设置的专利保护区,亦存在日立金属对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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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 3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 3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

四、特别风险提示 ...... 5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7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0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 32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33

八、募集资金用途 ......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37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8

一、经营风险 ...... 38

二、管理风险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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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三、市场风险 ...... 40

四、财务风险 ...... 41

五、技术和创新风险 ...... 43

六、内控风险 ...... 43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44

八、法律风险 ...... 45

九、发行失败风险 ...... 46

十、成长性风险 ...... 46

十一、其他风险 ...... 4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8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48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8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3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 53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54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简要情况 ...... 54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58

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 72

十、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84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8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9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9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06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 147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66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74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81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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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八、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 204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05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作及履职情况 ...... 205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209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209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10

五、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 210

六、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217

七、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217

八、同业竞争 ...... 219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221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 230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 23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2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 232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8

三、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238

四、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239

五、产品(或服务)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其对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239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41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82

八、主要税项 ...... 283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285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88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43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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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十三、报告期内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 397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97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 400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400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0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03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 406

三、未来战略规划 ...... 41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21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21

二、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 424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430

四、股东投票机制 ...... 430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431

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4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51

一、重要合同 ...... 451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464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 46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464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 464

第十二节 声明 ...... 46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6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6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6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69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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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71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72

第十三节 附件 ...... 474

一、附件内容 ...... 474

二、现场查阅时间和地址 ...... 475

三、信息披露网站 ......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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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意义:

一般名词
中科股份2010年3月22日发起设立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有限由中科股份于2011年11月18日变更设立的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中科磁业/股份公司由中科有限于2018年11月28日整体变更设立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龙创电机浙江龙创电机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东阳中恒东阳市中恒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盛亿富投资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适新投资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巢天风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雍一号天雍一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天雍宁波天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联盈天津联盈丰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城宾馆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
日盛电子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
广呈电子东阳市广呈电子有限公司
泽鸿电子东阳市泽鸿电子有限公司
横店电子厂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厂
宁波四环宁波四环磁业有限公司
恒通电子东阳市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电子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通力科技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凡进电子凡进电子株式会社
凡进科技惠州市凡进科技有限公司
联创丽声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
东科控股东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M-TechEM-Tech Co., Ltd.
韩国星主韩国星主实业株式会社
越南星主Sung Ju Vina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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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天津星主天津星主音响有限公司
融贤实业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
康力森深圳市康力森实业有限公司
斯洛玛格北京斯洛玛格技术有限公司
友贸电机友贸电机(深圳)有限公司
北方稀土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东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盛和资源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能稀土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宸矿业宁波利宸矿业有限公司
金石稀土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
普隆磁电江苏普隆磁电有限公司
鑫洋永磁马鞍山市鑫洋永磁有限责任公司
安特磁材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鑫安泰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代科技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东之一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东之一
陕西大德陕西大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东之一
天风天睿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创新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力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股东大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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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公司章程》现行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本招股说明书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元/万元中国法定本位币人民币元/万元
CAGR年复合增长率(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专业名词
稀土金属又称稀土元素,稀有金属,是元素周期表ⅢB族中钪、钇、镧系17种元素的总称
重稀土元素原子序数为39、64~71号的9种元素,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和钇(Y),又称钇族元素(Yttrium Group)
剩磁铁磁体磁化到饱和并去掉外磁场后,在磁化方向上保留的剩余磁感应强度(Br),亦可指保留的剩余磁化强度(Mr)。剩磁的单位为T或Gs
矫顽力矫顽力代表磁性材料抵抗外磁场退磁的能力,可分为磁极化强度矫顽力与磁感应强度矫顽力两类。用Hc符号表示,单位为A/m(国际标准制)或Oe(高斯单位制)
磁极化强度矫顽力即内禀矫顽力,用Hcj符号表示,衡量使磁化强度M变为0时所加的反向磁场的大小。对于Hcj显著大于Hcb的磁体,当反向磁场H位于两者区间内时,虽然此时磁体已被退磁到磁感应强度B反向的程度,但在反向磁场H撤销后,磁体的磁感应强度B仍能回到原来的方向,只要反向磁场H还未达到Hcj,永磁材料便没有被完全退磁。因此,Hcj是表征永磁材料抵抗外部反向磁场或其他退磁效应,以保持其原始磁化状态能力的一个主要指标
磁感应强度矫顽力即磁感矫顽力,用Hcb符号表示,衡量使磁感应强度B变为0时所加的反向磁场的大小,其理论极限值为Br
磁能积永磁体的退磁曲线上任意一点的磁感应强度B与磁场强度H的乘积
最大磁能积退磁曲线上磁能积可达到的最大值,用(BH)max符号表示。最大磁能积越大,永磁体在空间产生的磁场也就越大,磁能积的单位为kJ/m3或Gs·Oe(或GOe、MG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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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居里温度Curie Temperature,亦称居里点(Curie Point)、磁性转变点,是指磁性材料由铁磁性或亚铁磁性转变为顺磁性时的临界温度,是衡量磁性材料温度稳定性的重要参数,用Tc符号表示
温度系数温度系数反映的是在一定的温度区间内,单位温度变化引起的材料的某一特性的百分比变化
合金一种金属与另一种或几种金属或非金属经过混合熔化,冷却凝固后得到的具有金属性质的固体产物
烧结钕铁硼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粘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热压钕铁硼热压钕铁硼永磁材料
钕铁硼磁钢完成了全部坯料工序与成品工序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成品
钕铁硼毛坯完成了坯料工序但未经机械加工或经简单机械加工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坯料
永磁铁氧体永磁铁氧体磁体
铁氧体磁钢永磁铁氧体磁体成品
铁氧体磁瓦永磁铁氧体磁体瓦状成品
磁粉永磁铁氧体粉料,亦称永磁铁氧体预烧料
TWS耳机真无线立体声耳机,TWS即True Wireless Stereo
GWEC全球风能理事会,即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
《行业年鉴》《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

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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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名称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6,644.4718万股法定代表人吴中平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园区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吴中平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C39)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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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21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859.471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本次发行人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人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创业板投资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人费用概算【】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万元,审计费【】万元,评估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33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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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61,693.8444,039.4031,91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2,348.5523,833.9316,155.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5745.8849.39
营业收入(万元)54,540.2037,808.6626,017.49
净利润(万元)8,514.625,643.702,81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514.625,643.702,81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984.375,456.242,649.22
基本每股收益(元)1.280.88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1.280.88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3128.9819.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771.935,191.531,848.50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653.243.1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永磁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公司产品的牌号众多、规格齐全,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集群,可以充分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实践,已全面掌握了生产永磁材料的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公司长期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品牌已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主要客户为业内领先的电声器件制造商及永磁电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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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韩国星主、通力电子、EM-Tech、东科控股、歌尔股份、威灵电机、卧龙电驱等,相关客户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三星、哈曼、索尼、华为、小米、亚马逊、美的、格力、大金等全球知名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品牌。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5,095.8667.19%22,513.4061.44%16,098.5163.08%
其中:钕铁硼磁钢34,700.5466.43%20,904.8557.05%12,672.7749.66%
钕铁硼毛坯395.320.76%1,608.544.39%3,425.7313.42%
永磁铁氧体磁体16,419.1431.43%13,623.1537.18%8,883.0834.81%
其中:铁氧体磁瓦15,863.7730.37%11,541.1031.50%6,875.2926.94%
铁氧体磁钢555.371.06%2,082.055.68%2,007.797.87%
外购产品720.481.38%506.461.38%539.792.12%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是一家长期坚持创新型生产经营活动的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并将不断依靠创新促进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战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中提出“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发”,“做好增材制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标准布局,促进新材料产品品质提升。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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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高性能稀土(永)磁性材料及其制品作为新材料产业被收录。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从事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业务具体从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3 新材料产业”之“3.2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7 稀土新材料制造”之“3.2.7.1 稀土磁性材料制造”之“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烧结钕铁硼磁体”与“稀土永磁铁氧体”分类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战略。

(二)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永磁材料生产企业,产品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大类产品。在烧结钕铁硼产品领域,公司全面掌握了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体系,凭借产品优异的磁性能以及小型化、轻薄化、精密化特点,在全球中高端消费电子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在永磁铁氧体产品领域,公司生产规模较大,是目前国内少数具备万吨级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磁体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生产技术相对领先,通过自主创新获取了多项独特的原料配方和工艺技术,产品性能优异和一致性高,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属于行业内第一梯队。公司凭借持续开展创新型生产经营活动,为下游众多全球知名企业提供创新产品服务,已快速成长为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逐步获取了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领域的相对竞争优势地位和良好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通过配方设计创新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性能

(1)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

传统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过程中,对镨钕金属等依赖度较高,对高丰度、低成本的镧铈稀土应用相对较少。公司着重于镧铈取代镨钕方向的研发与生产应用,

根据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截止2020年底,我国从事永磁铁氧体生产的企业约300多家,其中年生产能力在1,000吨以下的企业占45%左右,1,000-3,000吨的企业占25%左右,3,000-5,000吨企业约占21%,10,000 吨以上的企业有近20家,约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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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产品性能的前提下,通过配方优化,在钕铁硼磁钢的生产过程中采用高丰度、低成本镧铈元素部分替代相应的镨钕金属,显著减少了资源消耗、降低了生产成本。研发成果中的“高性能新型铈磁体”被认定为“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加铈的低成本N38M磁钢”、“一种加铈的低成本N48产品”等项目则被评为省级工业新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这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成本优势;同时,该技术应用也减少了镨钕等稀土资源消耗量、提高了镧铈等高丰度稀土的利用率,促进了稀土资源的综合平衡应用,有利于我国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技术

公司通过对稀土元素及微量添加元素的优化调配,解决了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的问题,使剩磁与矫顽力平衡到最佳状态,减少了镝铽等重稀土添加量的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使高性能磁钢在行业中更具竞争力,该技术已应用于“不含镝铽 N40SH 高性能磁钢”、“无重稀土高耐腐蚀性磁钢”、“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 高性能磁钢”、“一种不含镝铽贵金属的N48H高性能磁钢”、“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42EH磁钢”等一系列省级工业新产品。

(3)无钴/低钴配方技术

在永磁铁氧体磁体领域,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独特的无钴/低钴配方减少了铁氧体磁瓦生产过程中钴材的用量比例,通过二次小料配方和后续工艺优化,合理地减少了球磨时间,得到了D50、D90/D10分布更加合理的料浆,改进了模具、冲头磁路的结构,使料浆成型时磁场取向更加饱和,使坯件密度的一致性更加稳定,提高了产品的合格率,显著降低了永磁铁氧体磁体的生产成本,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2、长期注重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开发了多款高难度新产品,以适应行业最新发展需求

(1)5G通讯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

该产品采用了高重稀土晶界改性技术、超薄小磁体加工、多层复合表面处理等先进技术,主要性能参数均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参考技术指标,为我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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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国外企业对5G通讯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的垄断地位,实现5G通讯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产品国产化起到了重要作用。该产品可以满足我国5G智能终端技术高速发展的材料需求,其大规模量产可以为国内5G智能终端产品行业提供安全稳定的供应保障。

(2)汽车传感器用超小方块磁体

该产品采用了钟罩炉高温温控烧结技术、芯片级精细多线切割加工工艺、精磨及无机微粉成型工艺等先进技术,解决了普通窑炉烧结因受热温度不均导致的产品潜在性能问题,产品的加工精度高,性能、尺寸一致性指标均表现优异,较传统方案大幅提升了产品一次合格率。该产品可作为关键材料应用于汽车传感器(汽车计算机系统的输入装置,将汽车运行中各种工况信息转化成电信号输给计算机),为传感器制造提供了更优异的材料解决方案,目前该产品已通过全球顶级传感器制造商的多项体系审核并进入其供应体系。

(3)超小零点交叉值高精密磁瓦

公司采用霍尔信号感应转子端部磁场,转化为信号输出,控制功率器件的开关动作的设计,并通过对磁瓦模具的下冲头不导磁层采用U型设计,上模不导磁层采用T型设计,对模具型腔位置采用等方的自主设计,解决了电机端部表磁的零点交叉偏差会形成霍尔信号的周期大小差异、转矩脉动波动增大电机抖动的问题。据此生产的铁氧体磁瓦达到了零点交叉值≤1.4%,属于行业内顶尖水平,可以充分满足下游高端永磁电机制造商的设计需要,在市场中极具竞争力。

(4)耐高寒电机磁瓦

公司注重解决产品在高寒地区电机正常运行的问题,通过Ca、La、Co、Sr等联合取代的配方设计,制粉和烧结等工艺优化,提高了铁氧体磁瓦产品的耐低温性,如公司生产的“定量控制配料高品质6H电机磁瓦”、“磁瓦磨削料制备的ZK-12H电机磁瓦”,可应用于高海拔和高纬度等高寒冷地区,有利于永磁材料克服不利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普及和推广,从而帮助实现全球整体实现碳排放的下降。

(5)高内外弧磁力比瓦型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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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进球磨料浆粒径分布的一致性问题的调控技术,采用双偶合分散解决了料浆团聚问题,使含有高亲水基团的化合物吸附到料浆颗粒的表面,赋予颗粒更佳的亲水性,改善铁氧体料浆颗粒的分散效果,增强料浆的取向度,并在模具的磁路上采用了精准的取向角度,增强了磁瓦的气隙磁通密度,极大地提高了成型时的磁凝聚效果,基于此形成了内外弧磁力比达1:6的高内外弧磁力比瓦型磁体产品,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变频空调电机定子上,解决了传统1:2的内外弧磁力比磁瓦的内弧面磁力过剩,而外弧面(工作面)磁力不足的行业难题,相关技术在业内较为领先,产品具备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3、对生产工艺持续进行创新型改进,提升了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

(1)钕铁硼生产工艺

制粉工艺方面,公司应用铸片柱状晶生长调控技术、晶粒细化微观优化技术等技术,致力于改善粉料一致性及发挥稀土最大性能潜力,通过改良熔炼微观结构,应用细晶技术,优化混料工艺方式等,显著提升了钕铁硼磁钢的性能。

成型与烧结工艺方面,公司应用并改良了低氧磁体制备技术、冷等静压技术,使钕铁硼磁钢在压制过程中处于低氧状态,成型坯料制备不断优化,有效地降低了稀土损耗;低温烧结热处理技术的应用使得烧结工艺进一步得到提升,将温度调整为最佳状态,可以充分发挥配方性能,代表产品为低氧工艺制备的高性能N55磁钢、采用近终成型技术生产的N38UH磁钢。

加工工艺方面,为追求客户定制的最佳精度,公司应用高性能超薄小异形永磁制备技术,对钕铁硼毛坯进行高效率、低损耗精密加工,突破了高性能薄小磁体加工难度大的技术瓶颈,并通过智能影像外观自动化检测技术对产品外观缺陷进行严格把控,提升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2)铁氧体生产工艺

在球磨工艺方面,公司应用并改良了高性能铁氧体料浆稳定技术、二次球磨配料工艺技术等多项业内领先技术,解决了制备过程中材料添加的定量问题,并分别采用双偶合分散、分细磨攻克了料浆团聚和粒径分布一致性的难题。球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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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获取的料浆性能更为稳定,减少了球磨设备单位作业时间,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在成型工艺方面,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独特的新型绿色环保脱模剂制备磁瓦,新型绿色环保脱模剂是微生物技术与表面脱模处理技术的有机结合,可降解油污分子、减少脱模剂的含油量、还原表面活性亲油因子。产品结合表面脱模工艺,通过新型脱模剂,改善了磁瓦的脱模效果,提高了坯料的表面光洁度。该脱模技术具有制备方法简单、应用便捷的特点,提高了生产效率。

在烧结工艺方面,公司通过改造烧结预热系统设备,减少入窑内烧结生坯的含水量,大幅降低了坯件在烧结时开裂、缺氧等因素导致的废品率,提高了产品的烧结密度和机械强度,并获取良好的微观结构及磁体性能。公司也通过配方调整实现了不同性能产品能适应的烧结基础温度,不同规格尺寸、不同性能的产品可以进行同温共烧,显著提高了烧结工序的生产效率。另外,在单板装量和装坯方式上,公司经过多次试验采用了符合公司产品形状小及重量轻特点的散装码放方式,实现了单板装量重、烧结气氛好、烧结成品率高的良好效果。

在磨加工工艺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磨床等加工设备参数和改进工艺技术,使得产品厚度一致性提高到L 30mm内≤0.02mm,L 50mm内≤0.04mm,掌握了通过磨加工工装生产的三相电机磁体的技术,在产品厚度、产品精度、设备性能稳定等行业技术难点方面取得了突破,在工艺和装备上实现了一定创新。

在二次开发方面,公司磁瓦产品正朝着高效率、低耗材、低能耗的方向发展,如公司自主研发出不含稀土ZK-5B高性能电机磁瓦,通过原子替代和复合掺杂,并利用强磁场压制和添加双分散剂,减少了磁粉凝聚,提高了取向效果,改善了材料性能,降低了生产成本。

4、助力我国实现永磁材料领域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等模式对永磁材料生产全过程中的装备和工艺进行系统性的研究,长期致力于打破国外在永磁材料生产加工设备、工艺技术方面的垄断局面,占领行业领域战略制高点。公司目前已实现全套生产装备国产化、全面掌握了高性能永磁材料生产技术,生产的高性能新型铈磁体技术水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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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破国际垄断,这有利于我国永磁材料行业整体提升装备及工艺的综合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科技创新情况

(1)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体系完备

公司自2015年起即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获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并创建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上述事项展现出公司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及行业对公司技术实力、创新发展的广泛认可。

公司注重研发体系建设和相关人才的储备与培养,研发投入逐年增加,目前已建立起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64人,研发团队中拥有多位永磁材料行业从业时间达二十多年的资深行业专家。

公司技术中心(研究院)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下设开发部、技术部、检测中心、质量部和样品车间。自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成立以来,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和日常化,经过多年建设,逐步形成了一个以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为主体,公司总部与分厂、内部与外部共同联动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该体系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三个结合;层次清晰、多点分布”。其中,“一个核心”是指在产业领域上,坚持以磁性材料的关键技术与工艺开发为核心。“三个结合”分别是指在创新内容上,实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相结合;在创新手段上,实行集成引进顶尖技术装备与自主研发特种专有实用装备相结合;在创新技术源上,坚持独立开发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层次清晰”是指明确不同级别的研发机构承担不同层次的创新任务,公司总部层面的技术中心(研究院)主要进行行业前瞻性技术的储备与大型项目的合作研发,而分厂里的技术部门则主要负责工艺设备与流程的技术改造。“多点分布”是指公司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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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一定程度的战略扩张之后,在地域网络分布的各个点上同时开展有针对性(比如原材料利用率或为客户提供专属设计等)的创新活动,实现企业的全时空创新。

(2)取得了丰富的创新型研发成果,行业内具备较强的技术话语权公司经过长年不懈努力在永磁材料制备领域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公司已有“一种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高性能磁钢”“一种用于汽车ABS电机传感器的超小方块磁体”“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42EH磁钢”等31项新产品获评省级工业新产品、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其中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上述专利、研发成果保障了公司技术工艺的完整性和产品的多样性,为公司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参与项目“基于硬磁主相设计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产业化”获评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提出了同构异质高丰度稀土磁体针对异质程度、晶界状态等差异的过渡族元素效能优化技术,实现了高丰度永磁材料稀土种类及含量、过渡族元素种类及添加量、晶界状态等的联调联控,获得了硬磁性相复合高性能磁体。上述成果技术指标处国际先进水平

,起到了技术创新引领作用。

公司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新型铈磁体在无镝铽重稀土添加且高比例使用铈元素的前提下,通过低温熔炼、调整电磁搅拌时长、调整铜辊冷却水进水温度,有效的抑制了a-Fe枝晶的形成,取得了优良的柱状晶结构,这为公司使用细晶技术做了良好的铺垫。在烧结过程,优先形成Ce

Fe

B主相,其他稀土作为富相均匀包裹住主相,这使得高性能新型铈磁体仍然可以保持较高的磁性能,因其“技术水平领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重点领域降准替代且在知名用户应用”,被认定为“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这是公司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和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技术成功结合运用的重大范例。

此外,公司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技术话语权,主持起草了T/ZZB 1525-2020《变频空调压缩机用高内禀矫顽力永磁钕铁硼》、T/ZZB 1566-2020《超薄扬声器

根据相关成果鉴定(验收)证书的鉴定(验收)意见或评审证书的评审意见统计。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中由提名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出具的提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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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永磁铁氧体》两项团体标准,公司参与起草的《磁性材料居里温度的测量方法第1部分:永磁材料》入选2020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

2、发行人模式创新情况

公司实行大客户战略,为众多全球知名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品牌提供高端产品定制化服务,深度融入进客户供应链,在技术合作、产品交付和定制化服务等方面与客户已形成深度对接,并参与同步开发。

公司具备较强综合服务能力,能够通过自身优秀的产品定制化能力,精确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精准解决客户的痛点问题。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特性、质量、数量及交货时间的特定要求,公司利用自身在永磁材料方面技术专长参与到客户新产品的设计中,协助客户优化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并可以早在客户产品的设计阶段起便向其提供全面的技术解决方案。

近年来公司与美的集团、韩国星主、立讯精密等客户的合作开发日益紧密,样品加工精度、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永磁电机、无线充电等产品合作持续推进,高难度产品转批量生产基本实现控制计划跟随交接。2021年度,公司完成200余款钕铁硼新产品、30余款铁氧体新产品的开发并形成量产,充分满足了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需求。公司目前凭借较强的产品研发及定制化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能够不断满足客户设定的技术标准,有助于公司与客户长期保持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持续增长的行业声誉也不断吸引优质客户前来谋求合作。

3、发行人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产品是高效、节能的低碳工业产品,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其大规模应用有利于我国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是典型的高效、节能低碳工业产品,可广泛应用于节能家电、高效节能电机、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低碳经济、清洁能源领域。公司目前生产的铁氧体磁瓦、钕铁硼磁钢已应用于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永磁电机中,节能效率高,可以显著降低能耗,适宜满足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及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两项新能效标准。根据《电机能效提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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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2021-2023年)》,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0%以上,实现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00万吨。因此公司永磁材料产品在高效节能电机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有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2)公司作为永磁材料供给方将在我国实现信息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拥有N、M、H、SH、UH、EH、TH七个系列共70多个牌号,已实现对消费电子领域主流需求的牌号全面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国家鼓励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公司目前生产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音箱等中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在5G、人工智能、元宇宙、无线充电产业快速发展和信息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对稀土永磁的需求未来有望实现放量增长,公司作为永磁材料供给方将在我国实现信息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3)引入AI、激光技术,大幅推进车间和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

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在行业内较先推动产线自动化升级,通过购置全自动成型压机、精密激光切割机、多线切割机、全自动磨床线、AI自动选片机、自动化充磁机等国产自动化智能生产设备,引入AI技术和激光技术,将原来的自动化程度较低的车间全面改造成为高自动化车间,大幅降低了人工需求,快速构建起具有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精密化、信息化、高效化的高性能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有利于保证产品的高品质、高一致性、高精度,为实施规模化、自动化生产的下游重点客户提供稳定性保障,另一方面亦有利于公司产品顺应永磁材料向高端化、轻薄化、小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形成相对竞争优势。公司的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在行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探索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4)与时俱进实行产品升级,实现产业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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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住永磁材料行业高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公司不断对自身产品进行革新。钕铁硼方面,公司近年来大幅减少了毛坯对外销售,持续提高钕铁硼磁钢的产品品质以及高端产品占比以适应市场变化趋势,钕铁硼磁钢的主要应用场景从早先的电视机、音响等传统黑色家电进化为各类中高端智能手机、智能音箱、可穿戴设备等5G时代智能终端,占据了未来消费电子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同时公司大力推进钕铁硼磁钢在稀土永磁电机中的应用,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铁氧体方面,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性能更高的铁氧体磁瓦业务,应用领域集中到更具应用前景的高效节能电机领域,此举顺应了我国节能低碳的能源政策,增强了公司铁氧体产品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产品革新推动了永磁材料行业与绿色低碳经济深度融合的进程,促进了产业内部优化升级。

(四)公司相比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创新、创造、创意”方面的优势

1、公司在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内已初步具备了较强的相对竞争优势

公司结合自身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深耕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细分领域市场,已形成与细分领域紧密适配的永磁材料生产能力、高精度加工能力和高效降本能力,并发挥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深入了解客户的紧迫需求和当前产品的改进空间,积极通过自身优秀的产品定制化能力,精确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已推出了“5G通讯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一种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高性能磁钢”、“空调电机用高内禀磁瓦”等产品,精准解决了客户的痛点问题,客户留存率高,产品黏性较强。同时,公司实行大客户战略,集中优势资源拓展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的优质客户,通过为众多全球知名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品牌提供高端产品定制化服务,深度融入进客户供应链,在技术合作、产品交付和定制化服务等方面与客户已形成深度对接,并参与同步开发。目前发行人已进入三星、哈曼、索尼、华为、小米、亚马逊等众多知名消费电子品牌的供应链,并逐步建立起了与歌尔股份、立讯精密等消费电子龙头企业的合作;同时,公司与美的、卧龙等优质的节能家电行业龙头客户的合作日渐深入,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品质、完善的研发体系、自身强大的综合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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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和产品定制化能力,得到了重点客户的普遍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在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内已初步具备了较强的相对竞争优势。

2、公司永磁材料配方设计技术具有较为显著的独特性,相关技术及研发项目已形成一定的竞争壁垒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实现了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技术、无钴/低钴配方技术等配方设计的创新应用,在此基础上,公司参与研发技术“基于硬磁主相设计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产业化”获评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科研项目研究了同构异质高丰度稀土磁体针对异质程度、晶界状态等差异的过渡族元素效能优化技术,实现了高丰度永磁材料稀土种类及含量、过渡族元素种类及添加量、晶界状态等的联调联控,获得了硬磁性相复合高性能磁体。应用上述独特技术的产品性能稳定,可以显著减少镨钕稀土金属资源消耗、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作为技术应用推广,公司批量生产的“高性能新型铈磁体”被认定为“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获评“技术水平领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重点领域降准替代且在知名用户应用”,是公司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和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技术成功结合运用的重大范例,起到了技术创新引领示范作用。

3、产品种类和型号丰富,性能与品质处于国内第一梯队水平

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永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产品种类和型号丰富,可以满足绝大多数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已分别实现对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主流需求的牌号全面覆盖。同时,公司目前已具备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的制备和大规模生产能力,产品性能和品质属于国内第一梯队水平,主要参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1)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公司磁性能耐久性能物理机械性能
单品最高剩磁(kGs)单品最高内禀矫顽力(kOe)单品最高最大磁能积(MGOe)单品最高内禀矫顽力与最大磁能积数值之和中性盐雾试验(h)最高工作温度(℃)
环氧树脂镍铜镍
国家标准*≥14.5≥3551-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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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14.5-15≥4051-5579无公开资料无公开资料无公开资料
宁波韵升14.6-15.2≥3452-5678无公开资料≥72240
英洛华≥14.4≥3551-5576≥240≥48220
金力永磁14.6-15≥3952-5781≥720≥120250
正海磁材14.4-15≥4050-5480≥720≥48250
大地熊14.5-15≥3551-5479.5≥1,000≥72250
发行人≥14.5≥3551-5676≥1,000≥72220

注1:国家标准指《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GB/T 13560-2017)。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性能参数出自官方网站、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2)永磁铁氧体磁体

公司单品最高剩磁(mT)单品最高内禀矫顽力(kA/m)单品最高最大磁能积(kJ/m3)
横店东磁460-480415-44541.5-44.7
龙磁科技450-470380-40638.1-41.4
发行人450-480402-42641.6-44.8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性能参数出自官方网站、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此外,公司产品一致性高,磁性能、尺寸等重要参数过程能力指数(CPK值)能达到1.33以上,质量可靠性良好,高一致性产品可以为实施规模化、自动化生产的下游重点客户提供质量稳定性保障,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综上,公司符合创业板创新、创造、创意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等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3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456.24万元、7,984.37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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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关于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215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在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督下按计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1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24,511.0024,511.00
2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4,046.964,046.96
3补充营运资金8,000.008,000.00
合计36,557.9636,557.9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用于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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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15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4)每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以公司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公司【】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公司【】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9)发行方式: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创业板投资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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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

(13)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审计费用【】
律师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
合计【】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中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0579-86099583
联系人:范明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21-68815299
传真:021-68815313
保荐代表人:许刚、徐衡平
项目协办人:马骏
项目组成员:盛于蓝、卢鑫
3、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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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黄艳、夏慧君、陈杨
4、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俊杰、屠朝辉、金天易
5、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罗国芳、屠朝辉、金天易
6、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69号
联系电话:021-63391116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资产评估师:庄庆贤、叶晔
7、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8、收款银行:中信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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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下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持有天风天睿100%的权益,天风天睿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东企巢天风和天适新投资1.42%和2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企巢天风和天适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企巢天风和天适新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

1.03%和2.82%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天风创新持有本公司股东天雍一号85.71%的财产份额,天风创新同时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天适新投资0.22%的财产份额,天雍一号和天适新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2.50%和2.82%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部分董事、部分关联方是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和天雍一号向上穿透的间接出资人,均系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穿透层级较高且穿透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数量较少(单人间接持股数量均不超过10万股)。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2、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3、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4、申购和缴款日期: 【】年【】月【】日

5、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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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经营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镨钕金属等稀土金属,生产永磁铁氧体磁体的主要原材料为铁氧体预烧料。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56%、73.06%和76.94%,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7.74%、46.85%和50.81%,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采购稀土金属类原材料的价格与稀土金属的市场价格高度相关,而铁氧体预烧料主要由铁红、铁鳞等原料通过高温预烧制成,其市场价格主要受钢铁产能管控和铁矿石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的对外销售基准报价通常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确定。2020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受全球供需关系、美联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导致的全球通货膨胀、产业政策、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出现大幅上涨。根据测算,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公司稀土金属、预烧料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分别上涨10%和20%,2019年度至2021年度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利率平均下降幅度约为5.55%和11.11%,永磁铁氧体磁体毛利率平均下降幅度约为3.13%和

6.27%。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会进一步影响产品单价、毛利率和经营业绩。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通过合理的采购机制、库存管理等手段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或未能及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向客户转嫁原材料成本持续增加的压力,从而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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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017.49万元、37,808.66万元、54,54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11.26万元、5,643.70万元、8,514.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9.22万元、5,456.24万元、7,984.37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呈快速上升趋势。但由于永磁材料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上游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风险,下游市场的拓展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发生较大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三)限电限产政策收紧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1年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旨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目前,全国多地宣布严控能耗并采取限电限产等措施,目前尚未对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未来各地限电限产政策进一步收紧,则可能对发行人以及供应商、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较大限制,可能导致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不足、发行人生产受限不能按时交付产品、下游客户因自身限电推迟或削减订单,从而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管理风险

(一)经营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大,员工人数、组织机构也将逐步增多,工艺流程控制、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员工管理、上下游管理等诸多事项将会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新的挑战。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及组织模式、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不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得到有效改进和提升,公司将面临经营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二)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建立起了一套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若未来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出现问题,导致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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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货、退货、索赔甚至终止合作关系,相应的损失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永磁材料将迎来巨量的市场需求,我国目前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工艺相对简单、产品性能及品质不高,应用领域较为低端,而高端应用领域的永磁材料产能不足,目前只有少量企业能够从事相关研发和生产。其中,烧结钕铁硼行业目前正处于行业大规模扩产的高速发展期,部分上游供应商也逐步参与进市场竞争,烧结钕铁硼总体产能面临快速提升。若永磁材料市场需求的增长不及行业产能的增长,行业内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客户流失等不利情形,公司将处于不利的市场竞争地位。

(二)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为发挥自身在小型化、轻薄化、精密化磁体生产、加工方面的特长以及在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的客户资源优势,长期采取了差异化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业绩和市场份额的稳定持续增长,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分别为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其中消费电子占钕铁硼磁钢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1%、91.11%、

87.10%,节能家电占铁氧体磁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52%、96.46%、96.54%。

目前公司在保持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竞争力的同时,也正在积极扩展产品在工业电机、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应用,持续优化领域布局。若未来全球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市场增长放缓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在其它领域的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三)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的产业链下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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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若疫情持续恶化且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可能导致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消费电子、节能家电、汽车工业等永磁材料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阶段性减少,甚至可能导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拓展境内市场的同时,也积极推进开拓境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32%、20.33%和13.65%。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销往亚洲地区,少量销往欧美地区。若未来发生贸易摩擦导致进口国市场准入和关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出现汇率波动都可能增加公司外销业务的不确定性。

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若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出现较大波动,公司产品出口地贸易保护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我国对永磁材料的出口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随着全球经济增速减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若国际贸易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可能因加征关税而降低竞争力,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89%、27.56%和26.73%。公司产品毛利率受下游应用市场供求关系、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客户和产品结构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影响公司毛利率的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132.04万元、10,357.71万元和17,676.5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95%、34.48%和37.5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337.60万元、432.58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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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1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也随之增长。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以及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591.22万元、12,171.05万元和 19,834.2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31%、40.52%和

42.1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99.0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质量较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持续增加,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32%、20.33%和13.65%,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10.31万元、259.36万元和85.58万元。若未来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持续波动,且公司对汇率风险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38.61万元、261.27万元和582.7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0%、4.01%和6.00%。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及时收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5年9月17日,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领取了证书编号为GR20153300096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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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复审,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领取了证书编号为GR2018330034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领取了证书编号为GR 2021330036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8%、10.21%和8.83%,若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或者公司未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技术和创新风险

公司长期致力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与永磁铁氧体磁体的新品研发和工艺提升,经过多年技术积淀和市场积累,已形成了品质性能优异的产品集群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目前永磁材料应用场景广泛,技术进步较快,客户对品质和性能的要求日益提升。若公司的新品研发和工艺提升不能持续高效地满足多元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则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内控风险

(一)制度建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公司上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和员工数量将随之上升,由此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营战略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经营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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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难以匹配未来业务及资产增长规模或无法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三人为兄弟、姐弟关系,且三人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三人合计持有公司85.49%的股份,且吴中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吴双萍担任公司的董事,吴伟平担任公司的董事和副总经理,三人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各项决策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多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但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行使其权利,则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经营及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包括转贷、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第三方代收货款情况、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等情况。公司虽已进一步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将上述情况清理规范完毕,并已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金拆借、杜绝第三方代收货款和个人账户收付款行为;但若未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出现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可能存在内控不规范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风险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进行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大的变化,或者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工程管理、设备采购、设备调试及人员配置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竣工投产,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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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产能难以完全消化的风险

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建成后,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将大幅提升。由于永磁材料行业正迎来巨大的历史发展机遇期,永磁材料市场需求旺盛,发行人积累了充足的下游优质客户资源,并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产能顺利消化,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亦是基于市场、客户的实际需求以及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目标形成的,因此公司具备消化相应新增产能的能力。但若未来永磁材料市场发生增速显著放缓、下游需求快速萎缩等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优质客户资源大幅流失、相关产能消化保障措施无法顺利实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滑,则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出现难以完全消化的风险。

(三)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和新增折旧摊销影响盈利的风险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技术条件而最终确定。虽然经过审慎论证,上述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存在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此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导致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快速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公司短期内可能因折旧和摊销增加而影响盈利水平。

八、法律风险

(一)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2018年开始,公司认真执行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起为员工办理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尽管如此,公司仍存在由于历史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二)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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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金属在日本、美国、欧洲等全球部分主要钕铁硼消费市场开展专利布局,当前国内钕铁硼生产商在出口烧结钕铁硼产品时并不必须获得日立金属专利授权,但钕铁硼生产商未获得日立金属专利授权进行钕铁硼出口需要对未获授权导致的潜在商业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产品出口到专利保护区存在被日立金属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在公司现有主要销售市场中,公司开展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不会构成对日立金属的专利侵权,但依然存在日立金属基于其在烧结钕铁硼领域既有专利或新申请获授专利为排除竞争而对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此外,若公司未来拓展海外业务时未经充分的专利风险评估,新市场可能已存在日立金属设置的专利保护区,亦存在日立金属对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

九、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进行市场化发行。成功的市场化发行取决于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内资本市场行情、股票行情、投资者对于股价未来走势判断以及投资者对于发行人的预计估值。若未来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十、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作为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企业,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景气度、市场需求、业务模式、技术创新、行业竞争、客户拓展等一系列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显著的不利变化,则可能造成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波动,进而导致公司无法顺利达到预期的成长性。

十一、其他风险

(一)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疫病、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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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对全球经济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目前变异的奥密克戎病毒具备极强的传染性,2022年3月以来在国内部分地区出现蔓延态势,为控制疫情蔓延,我国采取了极为严格的防控措施,国民经济、企业生产、居民消费等需要时间逐步恢复,公司目前已做好疫情期间的生产保障计划,对可能的疫情管控准备了充分的应对措施,但由于境内疫情发展态势、各地政府管控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永磁材料产业链存在中断风险,公司依然可能面临管制期间内厂区封闭、物流受阻、产能下降、业务无法顺利开展的风险。同时,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客户订单特别是海外客户订单亦受到影响。若新冠疫情持续在全球的蔓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则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采购成本提高,亦可能导致客户开工率不足,订单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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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ZHONGKE MAGNETIC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6,644.47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中平
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月22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8年11月28日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22118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号码0579-86099583
互联网网址http://www.dymagnet.com/
电子信箱zkcydmb@dymagnet.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负责人:范明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中科股份设立于2010年3月22日,设立时的名称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8日,中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中科股份变更为中科有限,变更后的名称为“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8日,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1、2010年3月,公司设立

发行人的前身中科股份系由自然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吴中平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20万元,吴双萍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50万元,吴伟平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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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5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10]第04810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中科股份召开了股东大会,并由吴中平、吴双萍和吴伟平共同签署了《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0年3月16日,东阳市众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众会验字[2010]60号验资报告,确认了中科股份收到了股东的全部出资额,共计1,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3月22日,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307000000024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科股份设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 (万元)持股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1吴中平货币520.00520.0052.00
2吴双萍货币250.00250.0025.00
3吴伟平货币230.00230.0023.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2、2011年11月,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股份处于初创发展期,股东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更加灵活、简洁,有利于公司发展,因此一致决定将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18日,中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中科股份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保持不变。

2011年11月21日,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7000000024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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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中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2018年5月31日。

2018年7月15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计师报字[2018]第ZA15621号《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中科有限总资产为239,020,444.92元;总负债为117,765,276.66元;净资产为121,255,168.26元,其中实收资本为63,122,460元,资本公积为34,337,540元,盈余公积为2,241,505.10元,未分配利润为21,553,663.16元。

2018年7月16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664号《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股份改制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中科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7,364.52万元。

2018年8月3日,中科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以中科有限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1,255,168.26元按1:0.520575的比例折合股本63,122,46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58,132,708.26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63,122,460元。

2018年9月10日,中科有限原股东作为拟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关于设立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中科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1,255,168.26元出资,按1:0.520575的比例折股,折合为63,122,460元总股本,其余58,132,708.2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0月18日,中科有限召开了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1月28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3552855277N的《营业执照》。

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形式持股数量 (万股)出资比例(%)
1吴中平货币2,750.0043.57
2吴双萍货币1,420.0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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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伟平货币1,310.0020.75
4盛亿富投资货币376.34415.96
5陈俊如货币200.003.17
6天适新投资货币187.66142.97
7企巢天风货币68.24051.08
合计6,312.2460100.0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形式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中平货币2,750.002,750.0045.41
2吴双萍货币1,420.001,420.0023.45
3吴伟平货币1,310.001,310.0021.63
4盛亿富投资货币376.3441376.34416.21
5陈俊如货币200.00200.003.30
合计6,056.34416,056.3441100.00

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主要如下:

1、2018年5月,增资

2018年4月18日,中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中科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55.9019万元,其中天适新投资出资1,100万元,认购187.6614万股,认购价格为5.86元/每1元注册资本;企巢天风出资400万元,认购68.2405万股,认购价格为5.86元/每1元注册资本。

2018年11月18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3552855277N的《营业执照》。

2018年6月5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07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5月31日,中科有限已收到天适新投资的认缴款1,1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87.6614万元,溢价部分912.33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企巢天风的认缴款4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8.2405万元,溢价部分331.75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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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后,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形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中平货币2,750.002,750.0043.57
2吴双萍货币1,420.001,420.0022.50
3吴伟平货币1,310.001,310.0020.75
4盛亿富投资货币376.3441376.34415.96
5陈俊如货币200.00200.003.17
6天适新投资货币187.6614187.66142.97
7企巢天风货币68.240568.24051.08
合计6,312.24606,312.2460100.00

2、2018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详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3、2019年12月,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陈俊如将其持有的中科磁业200万股股份转让给吴中平,转让价格为 5.22元/股,转让对价合计 1,044万元。同日,陈俊如与吴中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形式持股数量 (万股)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中平货币2,950.002,950.0046.73
2吴双萍货币1,420.001,420.0022.50
3吴伟平货币1,310.001,310.0020.75
4盛亿富投资货币376.3441376.34415.96
5天适新投资货币187.6614187.66142.97
6企巢天风货币68.240568.24051.08
合计6,312.24606,312.246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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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9月,增资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332.2258万元,即增加股本332.2258万股,其中天雍一号出资999.9997万元,认购166.1129万股,认购价格为6.02元/股;天津联盈出资

999.9997万元,认购166.1129万股,认购价格为6.02元/股。

2020年9月22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3552855277N的《营业执照》。

2020年9月23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8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9月16日,中科磁业已收到天雍一号的认缴款

999.999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66.1129万元,溢价部分833.88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天津联盈的认缴款999.999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66.1129万元,溢价部分833.88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形式持股数量 (万股)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中平货币2,950.002,950.0044.40
2吴双萍货币1,420.001,420.0021.37
3吴伟平货币1,310.001,310.0019.72
4盛亿富投资货币376.3441376.34415.66
5天适新投资货币187.6614187.66142.82
6企巢天风货币68.240568.24051.03
7天雍一号货币166.1129166.11292.50
8天津联盈货币166.1129166.11292.50
合计6,644.47186,644.4718100.00

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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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未曾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龙创电机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

盛亿富投

天适新投

企巢天风天雍一号天津联盈

21.37%19.72%5.66%2.50%1.03%2.82%44.40%2.50%

15%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股东大会

董事会总经理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董事会秘书

审计部

财务部

体系部

企管部

采购部

营销部

生产部

研究院

品质部

董事会办公室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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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1家参股公司,不存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龙创电机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D8CJXXG
成立时间2020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2030年7月1日前缴纳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
经营范围集成、设计、研发高效电机;制造、销售高效电机及其零部件;电子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股份(万股)比例(%)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0.0030.00
卧龙电气(上海)中央研究院有限公司600.0020.00
宁波奇德轴业有限公司450.0015.0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450.0015.00
福达轴承集团有限公司300.0010.00
浙江曼托瓦尼机械有限公司200.006.67
杭州轴承集团有限公司100.003.33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龙创电机主要从事电机及驱动类产品的研发及制造。电机及驱动类产品为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之一,在电机及驱动类产品方面的销售是发行人未来发展业务的重点布局。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2021年度净利润
7,102.232,664.10658.1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三人为兄弟、姐弟关系,且三人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其中吴中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吴双萍担任公司的董事,吴伟平担任公司的董事和副总经理,三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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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公司的发展方向,能够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产生实质性影响,三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680万股,占总股本的85.49%,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吴中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419680719****,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禹阳社区禹周**号,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双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419660623****,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社区雅堂黄大仙路**号,现任公司董事兼行政人员。

吴伟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419701025****,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禹阳社区禹周**号,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中平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3MA28EUTM09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吴中平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10年7月1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明清宫街59号
经营范围住宿、会展会务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星城宾馆主营业务为酒店住宿,主要收入来源为客房收入,与中科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四)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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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盛亿富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8PUHW6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明
合伙人认缴资本1,386万元
实际缴纳的出资1,386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合伙期限2017年3月2日至2037年3月1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红兴三路9号办公楼2层东南角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盛亿富投资现有合伙人及出资结构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范明297.0021.4281普通合伙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金永旦198.0014.2857有限合伙人董事兼财务经理
3孙民华99.007.1429有限合伙人行政后勤科长
4黄益红99.007.1429有限合伙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5涂水章79.205.7143有限合伙人销售总监
6毛仙红69.305.0000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7任建成59.404.2857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8李秀明49.503.5714有限合伙人总工程师
9张红芳39.602.8571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10吴军慧39.602.8571有限合伙人生产厂长
11吕飞腾29.702.1429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12晏辉19.801.4286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13曾旦19.801.4286有限合伙人会计
14张妙19.801.4286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15彭新明19.801.4286有限合伙人监事兼体系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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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6任满园19.801.4286有限合伙人生产部副部长
17段观玲19.801.4286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18厉正标19.801.4286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19李丁荣19.801.4286有限合伙人生产部部长
20徐红萍19.801.4286有限合伙人生管科长
21张伟华19.801.4286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
22陈余林19.801.4286有限合伙人设备科长
23吴玲玲19.801.4286有限合伙人营运管理科科长
24乔超19.801.4286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25赵强19.801.4286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26马舰9.900.7143有限合伙人监事兼工程师
27郭新民9.900.7143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
28李光景9.900.7143有限合伙人车间主任
29李容军9.900.7143有限合伙人生产部副部长
30肖娟9.900.7143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
合计1,386.00100.0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发行前股本为6,644.4718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215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类别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吴中平29,500,00044.4029,500,00033.30
吴双萍14,200,00021.3714,200,00016.03
吴伟平13,100,00019.7213,100,00014.79
盛亿富投资3,763,4415.663,763,4414.25
天适新投资1,876,6142.821,876,6142.12
天雍一号1,661,1292.501,661,12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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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联盈1,661,1292.501,661,1291.87
企巢天风682,4051.03682,4050.77
本次拟发行流通股--22,150,00025.00
合计66,444,718100.0088,594,718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8名股东,其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吴中平2,950.0044.40
2吴双萍1,420.0021.37
3吴伟平1,310.0019.72
4盛亿富投资376.34415.66
5天适新投资187.66142.82
6天雍一号166.11292.50
7天津联盈166.11292.50
8企巢天风68.24051.03
合计6,644.4718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共有3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上述股东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任职
1吴中平2,950.0044.40董事长兼总经理
2吴双萍1,420.0021.37董事
3吴伟平1,310.0019.72董事兼副总经理

(四)申报前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2020年9月,因部分新投资者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经各方协商,公司引入天雍一号、天津联盈等新股东。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入股时间入股方式入股价格(元)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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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雍一号166.11292.502020年9月增资6.02协商定价
天津联盈166.11292.502020年9月增资6.02协商定价

注: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引入股东的价格系综合考虑发行人的成长性、净利润等多因素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商业合理性。

除下述情形外,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1)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天风创新持有发行人股东天雍一号85.71%的财产份额,天雍一号持有发行人2.50%的股份。(2)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部分董事、部分关联方是天雍一号向上穿透的间接出资人,均系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穿透层级较高且穿透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数量较少(单人间接持股数量均不超过10万股)。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天雍一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雍一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雍一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MA4974AC3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天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健美)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
合伙期限2018年12月10日至2038年1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金融小镇叶挺大道特1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雍一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宁波天雍200.002.86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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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风创新6,000.0085.71有限合伙人
3沈小雁300.004.29有限合伙人
4秦颖300.004.29有限合伙人
5程滨200.002.86有限合伙人
合计7,000.00100.00

宁波天雍为天雍一号的普通合伙人,宁波天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晖500.0050.00
2当代科技300.0030.00
3王健美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

2、天津联盈丰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联盈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联盈丰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4D6N7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8日
营业期限2020年8月28日至2040年8月27日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联盈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汪夷990.0099.00普通合伙人
2汪青10.001.00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0.00100.00

(五)股东中的国有股及外资股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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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国有股或外资股持股的情况。

(六)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吴中平2,950.0044.40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三人互为兄弟、姐弟的关系
吴双萍1,420.0021.37
吴伟平1,310.0019.72
2盛亿富投资376.34415.66盛亿富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3天适新投资187.66142.82(1)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持有天风天睿100%的权益,天风天睿分别持有企巢天风和天适新投资1.42%和2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企巢天风和天适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企巢天风和天适新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1.03%和2.82%的股份。 (2)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天风创新持有天雍一号85.71%的财产份额,天风创新同时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天适新投资0.22%的财产份额,天雍一号和天适新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2.50%和2.82%的股份。 (3)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部分董事、部分关联方是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和天雍一号向上穿透的间接出资人,均系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穿透层级较高且穿透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数量较少(单人间接持股数量均不超过10万股)。 (4)沈小雁为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4.29%和7.10%的财产份额。
企巢天风68.24051.03
天雍一号166.11292.50

除上述情形之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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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存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八)股东与公司及其相关方之间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情况

1、陈俊如

2017年12月,中科有限及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盛亿富投资(融资方)与陈俊如(投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陈俊如以900万元认缴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同时发行人及吴中平承诺:在陈俊如完成本次增资后5年内,如果发行人未能完成公开发行上市或者被上市公司收购,则陈俊如有权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无力回购时,吴中平需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按陈俊如本次增资的金额加每年8%的利息(单利)确定。

2019年12月,经陈俊如与吴中平商议,因发行人经营业绩未达到陈俊如预期以及陈俊如存在个人资金需求,陈俊如将其所持发行人200万股股份以1,044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吴中平。上述股份转让价格按照陈俊如增资发行人的金额加年化8%的单利利息确定。

综上,陈俊如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退出发行人,并不再享有其基于股东身份所享有的特殊权利。

2、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

2018年4月,中科有限及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陈俊如、盛亿富投资与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科有限及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与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2021年6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与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2022年6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与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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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协议涉及的特殊权利约定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履行、终止情况如下:

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履行/终止情况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 2.业绩承诺 2.1融资方(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共同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努力扩大生产和销售,使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0元,且2018年度与2019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5,000,000元。各方确认,本协议中所指税后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与扣除之前相比孰低者,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该所指税后净利润须为经由投资方(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认可的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基于中国会计准则出具正式报告确认之数据。 2.2当融资方2018年度与2019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之和未能达到80,750,000元时,投资方有权要求融资方实际控制人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公式如下: 2.2.1现金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融资方累计承诺的税后净利润总和-截至当期期末融资方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内融资方累计承诺的税后净利润总和×投资款-投资方已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 2.3本协议项下的现金补偿款,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应在投资方发出书面补偿要求之日起60日内全额支付给投资方。各方同意,《增资协议》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增资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二》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 鉴于甲方正在筹备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为满足相关监管条件,各方进一步同意,如有权主管部门对《增资协议》《增资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二》以及《增资补充协议三》的任何条款提出异议或进一步修改意见,涉及的相应条款将自动终止并自始无效或进行相应修改。 各方确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共同出售权等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如存在任何与《增资补充协议三》第一条所约定之被终止条款相关之尚未履行的义务、责任,该等义务、责任不得被要求继续履行,且不存在任何因违反或终止该等条款而导致的对价支付等义务、责任、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承诺将不再约定任何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否则,该等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自始无效。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 3.回购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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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止的实际天数、D为投资方已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

3.2.2回购股权时投资方持有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

具体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投资方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回购情形发生之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3.3在回购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在股权

回购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除上述对赌安排外,《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四条约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安排,《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了股权锁定、优先购买权和跟随出售权、优先认购权、投资方转让权、反稀释条款、特别权利放弃、分红权等特殊安排,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享有的上述特殊权利安排自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材料受理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在触发一定条件时恢复效力。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的约定,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享有的上述特殊权利安排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并确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共同出售权等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

3、天津联盈

2020年9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等与天津联盈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同日,吴中平与天津联盈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4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等与天津联盈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2021年5月,吴中平与天津联盈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2022年6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盛亿富投资与天津联盈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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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协议涉及的特殊权利安排约定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履行、终止情况如下:

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履行/终止情况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乙方(吴中平)承诺,目标公司自完成本次股权增加的工商变更之日起3年内,实现令甲方(天津联盈)认可的合格上市。 1)如目标公司未能在本次股权增加的工商变更之日起3年内,实现令甲方认可的合格上市,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标的股份,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股份受让事项。 2)受让金额=甲方的全部出资额×(1+n×6%)(其中,n为投资年数,按甲方实际出资到账日起计算的实际天数除以365天计算) 3)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受让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乙方应在任何一方发出书面受让要求之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股份受让款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之前从公司所收到的所有股息和红利可作为受让金额的一部分予以扣除。 4)若乙方未按本条第3)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将受让金额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的,则乙方应自延迟支付之日起按其应付未付受让金额乘以同期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受让资金全部支付,该等违约金不计入受让金额。各方同意,自《增资补充协议三》签署之日起,《增资协议》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投资方的权利)、《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二》以及《股份回购协议》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 各方确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东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如存在任何与《增资补充协议三》第一条约定被终止条款相关之尚未履行的义务、责任,该等义务、责任不得被要求继续履行,且不存在任何因违反或终止该等条款而导致的对价支付等义务、责任、纠纷或潜在纠纷。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 一. 甲方(吴中平)承诺,自乙方(天津联盈)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增资公司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年内,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合格上市,则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由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股份受让事项。 如届时公司已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材料且审核程序尚未终结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必要、合理的宽限期,宽限期等同于监管部门的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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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份回购金额=乙方的全部出资额×(1+n×6%)(其中,n

为投资年数,按乙方实际出资到账日起计算的实际天数除以365天计算)。

三. 考虑为了全力配合公司实现合格上市目的,乙方同意,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材料并受理之日起,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股份回购安排终止执行。若公司上市申请被有权部门不予核准/注册,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申请上市/撤回本次申请的,或公司已通过有权部门核准/注册后公司最终放弃上市/政策等原因导致未能合格上市的,则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回购安排恢复效力,双方继续履行。

除上述对赌安排外,《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四条约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安排,第六条约定了优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条款、最优惠权、分红权等特殊安排,《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未经天津联盈书面同意,在发行人实现合格上市前,吴中平不得将发行人股份向第三方转让”。上述由天津联盈享有的特殊权利安排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已终止。《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约定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投资方的权利)、《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以及《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

4、天雍一号

2020年9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等与天雍一号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同日,吴中平与天雍一号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5月,公司及公司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等与天雍一号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2021年5月,吴中平与天雍一号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2022年6月,公司及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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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盛亿富投资与天雍一号签署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上述协议涉及的特殊权利安排约定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履行、终止情况如下:

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履行/终止情况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乙方(吴中平)承诺,目标公司自完成本次股权增加的工商变更之日起3年内,实现令甲方(天雍一号)认可的合格上市。 1)如目标公司未能在本次股权增加的工商变更之日起3年内,实现令甲方认可的合格上市,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标的股份,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股份受让事项。 2)受让金额=甲方的全部出资额×(1+n×6%)(其中,n为投资年数,按甲方实际出资到账日起计算的实际天数除以365天计算) 3)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受让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乙方应在任何一方发出书面受让要求之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股份受让款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之前从公司所收到的所有股息和红利可作为受让金额的一部分予以扣除。 4)若乙方未按本条第3)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将受让金额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的,则乙方应自延迟支付之日起按其应付未付受让金额乘以同期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受让资金全部支付,该等违约金不计入受让金额。各方同意,自《增资补充协议三》签署之日起,《增资协议》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投资方的权利)、《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二》以及《股份回购协议》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各方同意,《增资协议》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增资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二》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 各方确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东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如存在任何与《增资补充协议三》第一条约定被终止条款相关之尚未履行的义务、责任,该等义务、责任不得被要求继续履行,且不存在任何因违反或终止该等条款而导致的对价支付等义务、责任、纠纷或潜在纠纷。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 一、甲方(吴中平)承诺,自乙方(天雍一号)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增资公司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年内,公司实现合格上市。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合格上市,则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由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股份受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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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届时公司已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材料且审核程序尚未终结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必要、合理的宽限期,宽限期等同于监管部门的审核期限。

二、股份回购金额=乙方的全部出资额×(1+n×6%)(其

中,n为投资年数,按乙方实际出资到账日起计算的实际天数除以365天计算)。

三、考虑为了全力配合公司实现合格上市目的,乙方同意,

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材料并受理之日起,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股份回购安排终止执行。若公司上市申请被有权部门不予核准/注册,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申请上市/撤回本次申请的,或公司已通过有权部门核准/注册后公司最终放弃上市/政策等原因导致未能合格上市的,则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回购安排恢复效力,双方继续履行。

除上述对赌安排外,《关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四条约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安排,第六条约定了优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条款、最优惠权、分红权等特殊安排,《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未经天雍一号书面同意,在发行人实现合格上市前,吴中平不得将发行人股份向第三方转让”。上述由天雍一号享有的特殊权利安排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已终止。《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约定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四条(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投资方的权利)、《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二》以及《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发行人股东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天津联盈、天雍一号的股东特殊权利安排已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发行人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不存在触发相关特殊权利安排自动恢复效力的情形,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股东的基金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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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盛亿富投资、天津联盈出具的股东调查表和确认函,盛亿富投资、天津联盈资金均系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是以非公开方式或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且非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本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员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不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中,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天雍一号共3名非自然人股东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登记和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上述股东及其管理人均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号私募基金备案号
1天适新投资天风天睿PT2600004804SH6098
2企巢天风天风天睿PT2600004804S65962
3天雍一号宁波天雍P1068672SEW823

(十)发行人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科磁业的股东追溯穿透至自然人、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符合监管要求的员工持股平台的人数合计不超过200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类型穿透计算股东人数(人)
1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自然人3
2盛亿富投资一般合伙企业1
3天适新投资私募投资基金1
4企巢天风私募投资基金1
5天雍一号私募投资基金1
6天津联盈一般合伙企业2
合计-9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规定,发行人股东中,3个私募基金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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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且不是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认定为3个股东,未穿透计算股东人数;盛亿富投资为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认定为1个股东,未穿透计算股东人数;其他主体均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东,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累计股东人数共计 9人。

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本届董事会由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范明、金永旦、黄益红、韩春燕、楼建伟、严密组成,本届董事任期至2024年10月17日。前述人员的简介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当选会议届次提名人任期
1吴中平董事长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2吴双萍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3吴伟平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4范明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5金永旦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6黄益红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7韩春燕独立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8楼建伟独立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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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密独立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吴中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5年1月至1994年6月,以个体身份从事磁性材料相关产品贸易工作, 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厂长,1995年7月至2003年11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4年9月在东阳市横店中恒电声器材厂任厂长,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历任中科股份 、中科有限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双萍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行政人员,1995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行政人员,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在东阳市横店中恒电声器材厂任行政人员,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董事,2010年3月至今历任中科股份 、中科有限及公司董事兼行政人员。

吴伟平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9月至1993年2月在东阳市漂染厂任技术员,1993年3月至1994年2月在东阳市漂染厂任技术科长,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销售人员,1995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人员,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历任中科股份 、中科有限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范明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3月在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在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企管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在中科有限任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金永旦女士,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3月至2005年1月在浙江东阳大亚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5年3月至2010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财务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中科股份及中科有限任财务经理,2018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兼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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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红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在横店东磁永磁部任厂办公室主任;2000年3月至2010年2月在横店东磁软磁部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副厂长;2010年3月至2014年2月在浙江东阳东磁有限公司稀土部历任厂长助理、加工厂长等职务;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在中科有限任钕铁硼厂长;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在中科有限及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韩春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务;2002年12月至今在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楼建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在浙江农资集团兴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任会计;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2000年12月至2005年9月在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在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在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任零售业务部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在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6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国际财务系主任;2020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严密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1991年11月至1993年12月在浙江大学任博士后;1994年1月1997年2月在浙江大学任副教授;1997年2月至1998年4月在英国牛津大学任高级访问学者;1998年5月至1999年6月在英国布鲁奈尔大学任研究员;1998年4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授;2020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每届任期3年。本届监事会由彭新明、吕响萍、马舰组成,其中吕响萍任职工代表监事,本届监事任期至2024年10月17日。前述人员的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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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当选会议届次提名人任期
1彭新明监事会主席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2吕响萍职工监事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3马舰监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彭新明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14年8月在东莞歌乐东方电子有限公司任品质主管;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在东莞市博凯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任品质课长、采购课长;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在中科有限任体系部部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10月在公司任体系部部长兼监事;2021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体系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

吕响萍女士,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14年9月在浙江希望纺织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从事自由职业;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在中科有限和公司任生产跟单;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在公司任成品检分副主任;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任生产跟单;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在公司任营管科副科长;2021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营管科副科长兼职工监事。

马舰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08年7月在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历任检验员、技术员等职务;2008年至今历任中科股份 、中科有限及公司工程师。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2024年10月17日。前述人员的简介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当选会议届次提名人任期
1吴中平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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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伟平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3范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4陈正仁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5黄益红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吴中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1、董事”介绍。吴伟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1、董事”介绍。范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简历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1、董事”介绍。

陈正仁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3月至1989年12月在横店东磁任技术人员;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技术人员;1995年7月至 1999年10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人员;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在东阳市横店中恒电声器材厂任技术人员;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中科股份 、中科有限任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益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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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主要为核心技术人员及销售总监,主要包括黄益红、陈正仁、李容军、李秀明、曲志辉、涂水章六位,前述人员的具体简介等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
1黄益红董事兼副总经理
2陈正仁副总经理
3李容军生产部副部长
4李秀明总工程师
5曲志辉总工程师
6涂水章销售总监

黄益红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1、董事”。

陈正仁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3、高级管理人员”。

李容军先生,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3年5月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任工艺技术员;2013年7月至2020年9月在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历任磁材料厂品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副厂长(主持工作)等职;2020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生产部副部长。

李秀明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3月至2003年7月在佛山市顺德区磁电实业集团公司任工艺员;2003年7月至2007年8月在旭辉磁石制造(惠州)有限公司任PE主管;2007年8月2012年8月在德昌电机(深圳)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6年7月在盐城市中天磁材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6年7月至今在中科有限及公司任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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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志辉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4年10月在宁波科宁达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7年7月在宁波易赞磁业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生产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在宁德星宇科技有限公司任生产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在浙江中杭磁材有限公司任生产经理;2021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总工程师。

涂水章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9月至2011年12月在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在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任营销负责人;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在中科有限任营销总监;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从事自由职业;2017年8月至今在中科有限及公司任营销总监。

(二)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创业或从业历程

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等,其主要创业或从业经历详见本节“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简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职务兼职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吴中平董事长兼总经理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负责人星城宾馆企业类型为个体户,由吴中平设立
范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盛亿富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盛亿富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范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21.43%的财产份额。
韩春燕独立董事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独立董事担任合伙人
严密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独立董事担任教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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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团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包头稀土研究院院长独立董事担任院长
楼建伟独立董事杭州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
浦江智诺物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

(四)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三人互为兄弟、姐弟的关系,公司股东吴双萍与高级管理人员陈正仁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 (万股)间接持股数 (万股)持股总数 (万股)总持股比例 (%)
吴中平董事长兼总经理2,950.00-2,950.0044.40
吴双萍董事兼行政人员1,420.00-1,420.0021.37
吴伟平董事兼副总经理1,310.00-1,310.0019.72
范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80.6480.641.21
金永旦董事兼财务经理-53.7653.760.81
黄益红董事兼副总经理-26.8826.880.40
韩春燕独立董事----
楼建伟独立董事----
严密独立董事----
彭新明监事会主席-5.385.380.08
吕响萍职工监事----
马舰监事----
陈正仁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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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军生产部副部长-2.692.690.04
李秀明总工程师-13.4413.440.20
曲志辉总工程师----
涂水章销售总监-21.5121.510.32
合计5,680.00204.305,884.3088.5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出资比例(%)
吴中平董事长兼总经理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个体工商户100.00
韩春燕独立董事上海金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20.00
严密独立董事浙江团创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047.00
楼建伟独立董事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820.004.80
浦江浦瑞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0.00
浦江浦瑞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21.43
爱司马特智慧城市(珠海)有限公司1,283.482.42
杭州蛮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4,745.0026.47
杭州浦瑞耀江科技有限公司400.0080.00
北京和邦鸿合评估有限公司100.005.0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已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聘任合同》,对相关权利义务作出了约定。除此之外,本公司与上述人员未签订其他诸如借款、担保等方面的任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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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等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八)近两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公司类型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初至2020年12月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范明、金永旦股份公司设立,2018年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020年12月至今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范明、金永旦、黄益红、韩春燕、楼建伟、严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聘选黄益红为董事,聘选韩春燕、楼建伟、严密为独立董事

最近两年,公司除因改制设立股份公司而选举或增选董事、独立董事外,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公司类型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初至2021年3月股份有限公司陈晓、彭新明、蔡华民股份公司设立,2018年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股份有限公司陈晓、彭新明、吕响萍职工代表监事蔡华民离任,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聘选吕响萍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10月至今股份有限公司彭新明、吕响萍、马舰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彭新明、马舰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聘选吕响萍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最近两年,公司除因改制设立股份公司而选举、增补监事外,以及因原职工代表监事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导致监事变更外,未发生重大变化。监事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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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公司类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初至今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平(总经理)、吴伟平(副总经理)、范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正仁(副总经理)、黄益红(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设立,2018年第一届董事会聘任

最近两年,公司因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补人员外,未发生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公司类型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初至2020年10月股份有限公司黄益红、陈正仁、唐国团、李秀明、涂水章改制后公司认定核心人员为黄益红、陈正仁、唐国团、李秀明、涂水章
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股份有限公司黄益红、陈正仁、李容军、唐国团、李秀明、涂水章公司认定李容军为核心人员
2021年8月至今股份有限公司黄益红、陈正仁、李容军、李秀明、曲志辉、涂水章唐国团因个人原因辞职,曲志辉于2021年8月加入公司,认定为核心人员

最近两年,公司因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补人员,以及因员工个人原因辞职导致核心人员变更外,未发生重大变化。核心人员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因治理结构优化、个人离职等原因发生了增补和调整,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上述变动未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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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主要依据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由3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为264.55万元、326.27万元及382.41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8.13%、5.01%及

3.94%。薪酬主要由工资、津贴、五险一金及奖金等部分组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1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2021年薪酬备注
吴中平董事长兼总经理43.72
吴双萍董事兼行政人员9.06
吴伟平董事兼副总经理31.68
范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39.07
金永旦董事兼财务经理20.82
韩春燕独立董事3.00
严密独立董事3.00
楼建伟独立董事3.00
陈晓原监事会主席7.472021年10月辞任,计入薪酬月份为2021年1月-10月
彭新明监事会主席19.13
蔡华民原监事2.162021年3月辞任,计入薪酬月份为2021年1月-3月
吕响萍监事7.132021年3月任职,计入薪酬月份为2021年4月-12月
马舰监事3.582021年10月任职,计入薪酬月份为2021年10月-12月
陈正仁副总经理31.51
黄益红董事兼副总经理35.41
唐国团总工程师15.442021年8月辞职,计入薪酬月份为2021年1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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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军生产部副部长22.80
曲志辉总工程师21.932021年8月入职,计入薪酬月份为2021年8月-12月
李秀明总工程师34.32
涂水章销售总监37.17

公司董事吴双萍、金永旦已达到退休年龄,故公司为其购买了商业保险。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享受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等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为增加对核心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凝聚力及稳定性,发行人曾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盛亿富投资实施股权激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亿富投资持有公司5.66%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权激励平台设立及激励情况

1、股权激励平台设立

2017年3月2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与范明等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盛亿富投资作为员工激励平台,总份额为1,386万元。

2、员工激励情况

(1)2017年3月

2017年3月7日,经中科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加至5,376.344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76.3441万元全部由盛亿富投资以1,386万元的价格认缴。2017年7月19日,中科有限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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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8日,盛亿富投资召开了合伙人大会,同意吴中平将其持有的盛亿富投资257.4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11名员工,转让价格为300.54万元。

(3)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26日,盛亿富投资召开了合伙人大会,同意吴中平将其持有的盛亿富投资99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范明,转让价格为126.72万元。

3、股权激励平台情况

盛亿富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范明,合伙人出资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四)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4、股份支付确认情况

(1)2017年3月

2017年3月7日,盛亿富投资以货币形式向中科有限增资1,386万元,增资价格为3.68元/1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对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为18,400万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估值报告》(银信咨报字(2020)沪第232号),截至估值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发行人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390万元。盛亿富投资2017年向中科有限增资的增资价格对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于上述估值报告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该等入股价格具有合理性。

根据上述报告,中科有限于2017年2月28日每1元注册资本的估值为3.28元,低于盛亿富投资的增资价格3.68元/股,因此盛亿富投资通过增资取得中科有限股权的价格定价公允。

(2)2019年5月

2019年5月吴中平将其持有盛亿富投资的257.4万元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1073%股权)转让给11名员工,转让价格为300.54万元,对应中科磁业价格为4.3元/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估值报告》(银信咨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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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第233号),截至估值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发行人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31,690万元,公司1.1073%的股权估值为350.87万元。根据转让的股权估值与转让价格的差额为50.32万元,全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3)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吴中平将其持有盛亿富投资的99万元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4046%股权)转让给了范明,转让价格为126.72万元,对应中科磁业价格为

4.71元/股。2020年9月15日,天雍一号、天津联盈分别以货币方式向中科磁业增资999.9997万元和999.9997万元,增资价格为6.02元/股,增资价格对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7,999.72万元。根据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格与以2020年9月新增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价格作为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该部分股份公允价值间的差额为35.10万元,全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股权激励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对发行人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将持股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发挥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未因员工股权激励而发生变更。

公司股权激励于2019年、2020年分别确认股份支付50.32万元、35.10万元,均计入了当期损益,属于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当年的净利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综上,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565543448

(一)员工专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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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人数比例(%)
技术及开发人员7112.57
生产人员40371.33
销售人员284.96
管理、财务及行政人员6311.15
合计565100.00

(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学历人数比例(%)
大学本科及以上315.49
大专6511.50
高中及中专9717.17
高中以下37265.84
合计565100.00

(三)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人数比例(%)
30岁以下9817.35
31—40岁21337.70
41—50岁14926.37
51岁以上10518.58
合计565100.00

(四)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社保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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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在职员工总人数565100.00%543100.00%448100.00%
参保员工人数50188.67%48188.58%38786.38%
未参保员工人数6411.33%6211.42%6113.62%
其中:退休返聘488.50%519.39%429.38%
新入职/试用期20.35%50.92%112.46%
其他单位/自己缴纳30.53%61.10%10.22%
请长假未归101.77%----
自愿不缴10.18%--71.56%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在职员工总人数565100.00%543100.00%448100.00%
参与员工人数29452.04%29754.70%31169.42%
未参与员工人数27147.96%24645.30%13730.58%
其中:退休返聘478.32%519.39%429.38%
新入职/试用期142.48%30.55%112.46%
其他单位/自己缴纳30.53%40.74%--
自愿不缴20736.64%18834.62%8418.75%

注:公司已为退休返聘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但公司已为其购买商业保险;(2)部分员工由于系农村户籍或外地户籍,出于个人收入考虑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缴纳;(3)部分员工由于新入职或尚在试用期,公司自其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员工自转正之日后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4)部分员工由于社保公积金尚未从上家单位转出或者自己缴纳,公司无法为其缴纳;(5)部分员工当月请长假未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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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如下:

险种未缴纳人数未缴纳原因
社会保险6448名员工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公司已为其购买商业保险;2名员工新入职;3名员工社保尚未从上家单位转出或者自己参保;10名员工当月请长假;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住房公积金27147名员工退休返聘,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2名员工新入职,12名员工尚在试用期未转正;3名员工公积金尚未从上家单位转出或者自己缴纳;207名员工系农村户籍或外地户籍,出于个人收入考虑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2、需补缴的金额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存在少量需补缴金额主要是由于期末新员工入职时间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差异、员工自愿放弃缴纳、部分员工由于社保公积金尚未从上家单位转出或者自己缴纳造成的。假设发行人为应缴员工全部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其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需补缴金额77.2456.46100.87
利润总额9,710.666,514.523,254.54
需补缴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0.80%0.87%3.10%

报告期内,发行人需要补缴的金额分别为100.87万元、56.46万元和77.24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0%、0.87%和0.80%,补缴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意见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17日出具了《证明》:“我局管辖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552855277N)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为员工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无欠缴情况;在本辖区未有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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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2月16日出具了《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情况证明》:“经核查,截止到2022年2月16日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缴纳公积金人数为287人。于2018年8月14日开户,至今没有违反《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形,在我中心无欠缴、无处罚记录。”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了避免补缴社保和公积金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的损失,2021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以及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吴伟平已向本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中科磁业被相关主管机关要求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将承担全部补缴义务和相应的处罚责任,保证中科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员工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形,并非公司主观上逃避应承担的员工社会保障义务。未来可能需要补缴的金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较小,该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吴伟平亦对可能存在的补缴义务承诺承担经济责任。因此,该等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五)员工平均薪酬与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

1、与同地区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行人员工平均薪酬9.538.037.81
浙江省私营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5.935.51

注:2019、2020年度浙江省私营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来源于浙江省统计局公布数据,2021年度浙江省私营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高于同地区平均薪酬水平。

2、与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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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职工薪酬12,534.278,150.827,117.20
平均人数1,389.501,094903.5
平均薪酬9.027.457.88
中科三环(000970)职工薪酬80,62461,269.1164,194.83
平均人数5,4385,2285,270
平均薪酬14.8311.7212.18
英洛华(000795)职工薪酬44,343.9932,565.8940,104.17
平均人数4,0753,6433230
平均薪酬10.888.9412.42
金力永磁(300748)职工薪酬37,581.0727,140.5821,695.61
平均人数3,2842,6142,086
平均薪酬11.4510.3810.40
宁波韵升(600366)职工薪酬38,464.5032,551.7331,158.22
平均人数3,112.53,2013,343
平均薪酬12.3610.179.32
正海磁材(300224)职工薪酬35,216.1028,631.2626,780.43
平均人数1,9481,7321,762
平均薪酬18.0816.5315.20
龙磁科技(300835)职工薪酬15,901.6112,152.0512,393.87
平均人数1,737.501,5601,603
平均薪酬9.157.797.73
横店东磁(002056)职工薪酬162,766.22131,920.57127,827.24
平均人数14,86914,85615,149
平均薪酬10.958.888.44
行业平均数12.0910.2310.45
发行人平均薪酬9.518.037.81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期末员工总数+期初员工总数)/2。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与大地熊和龙磁科技员工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低于中科三环、英洛华、金力永磁、宁波韵升、正海磁材和横店东磁员工平均薪酬水平,总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其主要原因为中科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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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金力永磁、宁波韵升、正海磁材和横店东磁均为上市多年的上市公司,其整体资金实力较强,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能够提供更好的待遇吸引相关人才。此外,为了进一步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17年3月通过增资的方式引入了盛亿富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利益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总体而言,公司重视保障员工的薪酬福利,薪酬水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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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永磁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公司产品的牌号众多、规格齐全,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集群,可以充分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实践,已全面掌握了生产永磁材料的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公司长期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品牌已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主要客户为业内领先的电声器件制造商及永磁电机生产企业,如韩国星主、通力电子、EM-Tech、东科控股、歌尔股份、威灵电机、卧龙电驱等,相关客户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三星、哈曼、索尼、华为、小米、亚马逊、美的、格力、大金等全球知名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品牌。

(二)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永磁材料,可分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类。永磁材料又称硬磁材料,是一种磁化后去掉外磁场,能长期保留磁性,能经受一定强度的外加磁场干扰的重要基础功能材料,具有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和高剩磁的特点,能够实现电信号转换、能量传递等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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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从事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具有磁性强、质量轻、体积小、能效高等特点,是目前工业化生产中综合性能最优的永磁材料,是精密电声器件、稀土永磁电机等当代制造业重要部件的关键电子材料,其普及应用符合我国的节能减排政策,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目前生产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产品性能可以满足众多应用领域的中高端市场需求,按内禀矫顽力Hcj的不同可分为N、M、H、SH、UH、EH、TH七个系列,形成了70多个牌号的系列产品,各系列的主要性能参数如下:

序号产品系列内禀矫顽力最小值(kOe)最大磁能积 (MGOe)最高工作温度(℃)
1N1225-5680
2M1428-53100
3H1725-53120
4SH2025-51150
5UH2526-49180
6EH3026-43200
7TH3430-39220

2、永磁铁氧体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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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铁氧体磁体通常指烧结永磁铁氧体磁体,属于第二代永磁材料,具有电阻率高、稳定性好、耐环境变化力强的特点

,原料来源丰富且成本较低、适宜大批量生产,是电声器件、永磁电机等组件的关键电子材料。

公司目前生产的永磁铁氧体磁体共有21种牌号,规格齐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集群,可以满足众多应用领域的多元化市场需求,具体如下:

序号产品牌号剩磁(mT)内禀矫顽力(kA/m)最大磁能积 (kJ/m3)对应TDK牌号
1ZK-2B385±15167±2324.8±2.4-
2ZK-3B390±10195±2328±2.4-
3ZK-3H395±10223±1229.5±2.4-
4ZK-3N400±10203±1230.4±2.4-
5ZK-4B400±10267±1229.6±1.6-
6ZK-4H380±10319±1229.6±1.6-
7ZK-5B415±10267±1232.0±1.6FB-5B
8ZK-5G400±10318±1230.3±1.6FB-5H
9ZK-5H380±10358±1230.4±1.6-
10ZK-5N405±10267±1230.4±1.6-
11ZK-6A430±10278.6±1235.2±1.6-
12ZK-6B410±10318±1232.8±1.6FB-6B
13ZK-6H400±10358.3±1229.6±1.6FB-6H
14ZK-6N440±10270.7±1236.72±1.6FB-6N
15ZK-7B430±10307±1233.6±2.4-
16ZK-7H420±10350±1233.6±2.4-
17ZK-9B430±10342±1235.2±1.6FB-9B
18ZK-9H425±10370±1233±1.6FB-9H
19ZK-12B455±15362±1237.6±1.6FB-12B
20ZK-12H430±15414±1236.8±1.6FB-12H
21ZK-12N465±15375±1243.2±1.6FB-13B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均为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领域,具体如下:

李军,新材料系列报告之三:永磁材料全景图,平安证券,2020年9月29日,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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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用领域具体应用应用终端示例
1消费电子智能音响、智能电视、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电声器件、无线充电器定位组件等
2节能家电变频空调、变频冰箱、小家电等家电永磁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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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用领域具体应用应用终端示例
3工业设备工业领域风机、水泵、压缩机、机床等通用设备电机
4汽车工业汽车EPS和零部件微特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
5风力发电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的发电机等关键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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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用领域具体应用应用终端示例
6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关节型结构永磁驱动电机
7其他电动工具、节能电梯、永磁高铁、仪器仪表、包装磁吸、玩具制造、生活家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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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5,095.8667.19%22,513.4061.44%16,098.5163.08%
其中:钕铁硼磁钢34,700.5466.43%20,904.8557.05%12,672.7749.66%
钕铁硼毛坯395.320.76%1,608.544.39%3,425.7313.42%
永磁铁氧体磁体16,419.1431.43%13,623.1537.18%8,883.0834.81%
其中:铁氧体磁瓦15,863.7730.37%11,541.1031.50%6,875.2926.94%
铁氧体磁钢555.371.06%2,082.055.68%2,007.797.87%
外购产品720.481.38%506.461.38%539.792.12%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近年来根据永磁材料行业的特点与市场情况,建立起了一套切合自身产品结构、竞争优势、发展战略的高效经营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组织进行新产品研发、原料采购及产品生产,检验合格后向客户销售产品以实现盈利。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镨钕金属、永磁铁氧体预烧料等,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或计划订单情况测算原材料需求,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选取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确定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采购,到货原材料经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公司以“货比三家,质优者先,价廉者胜,就近者取”为原则开展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同时实行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起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了原材料的品质和供给稳定。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分别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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钕铁硼工厂和铁氧体工厂进行生产。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性能、外观、尺寸的要求差异较大,公司的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或计划订单,遵循交货期先后原则、均衡生产原则、集中批量化原则、效益优先原则、重点客户原则制定生产计划,并选定相应的技术、工艺标准开展生产,各生产车间按照生产计划完成生产任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出于生产效率、成本和市场分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交期、仓库库存以及工厂排产等实际情况合理适度地将部分中碎(自2020年3月起改由公司自主完成)、部分机械加工以及表面处理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完成,公司可以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工序。外协工序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完整,生产经营独立。

3、销售模式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优秀的销售团队,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能够合理地进行市场布局。销售团队会定期收集最新的市场行情、客户及竞争对手情况、新产品及行业当前发展趋势等信息,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和市场地位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不断扩大销售渠道,积极开发新客户,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在与客户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根据客户订单或计划订单安排生产,并在交货后提供后续服务。由于产品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公司与客户之间通常需要保持及时沟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充分依托自身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品质以及服务能力采用直销(包括支付佣金及代理费的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长期密切关注行业主流产品需求及市场变化趋势,提前布局,将研发、生产、销售三者有机结合,实现产品的高效研发和高度定制化以满足下游市场的最新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加强与重要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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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由永磁材料行业特点与发展趋势、公司现有技术能力与产能以及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所共同决定的。报告期内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及其影响因素没有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生产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流程可分为坯料工序(行业内亦称“前道工序”)和成品工序(行业内亦称“后道工序”)两部分:坯料工序是将镨钕金属、纯铁、硼铁等原料制成钕铁硼毛坯;成品工序是通过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方式对钕铁硼毛坯进行加工从而获得钕铁硼磁钢。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镨钕金属、纯

铁、硼铁等原料原料配比

压制成型

熔炼中碎

气流磨

真空烧结

机械加工

检验、包装钕铁硼磁钢

表面处理

钕铁硼毛坯钕铁硼合金

粗粉

钕铁硼合金细粉

破碎制粉

坯料工序成品工序

速凝薄带

合金片

充磁

晶界扩散

压坯

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客户需求产品承认

开发阶段生产阶段

主要生产工序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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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工序介绍工序展示
原料配比将镨钕金属、纯铁、硼铁等固体原料按比例进行混合
熔炼通过熔炼炉将混合好的原料进行熔炼,再通过甩带形成速凝薄带合金片
破碎制粉通过中碎炉将速凝薄带合金片破碎制成合金粗粉,再通过气流磨制成合金细粉
压制成型在氮气保护下将粉末通过压机制成压坯
真空烧结通过烧结炉在真空环境下将压坯加热至高温后进行时效热处理形成钕铁硼毛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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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工序介绍工序展示
机械加工根据订单对形状及尺寸的具体要求使用专业设备对毛坯进行加工,包括磨加工、线切割、切片、打孔等
晶界扩散将重稀土金属或化合物覆盖到磁体表面,通过加热方法使重稀土元素扩散到烧结钕铁硼磁体内部
表面处理为满足耐磨性、耐腐蚀性等性能的要求,对磁体表面进行机械打磨、电化学处理等(右图为外协加工商表面处理作业线实拍)
充磁根据订单的需求,使用充磁机将磁体在磁场中磁化
检验、包装

根据订单要求对磁体的磁性能、外观、尺寸、耐腐蚀性等各项性能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入库

2、永磁铁氧体磁体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生产永磁铁氧体磁体的流程为:将外购的预烧料按自有配方与配料进行混合,经球磨机球磨后,通过沉淀、湿压成型、烧结、磨加工等步骤制成铁氧体磁瓦、铁氧体磁钢等成品。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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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烧料、配料等

原料原料配比

烧结

球磨

沉淀湿压成型

磨加工检验、包装铁氧体磁瓦/磁钢

生坯熟坯

料浆

脱水料

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客户需求产品承认

开发阶段

生产阶段

主要生产工序简介如下:

工序工序介绍工序展示
原料配比将锶铁氧体预烧料(主要成分为SrFe12O19)与碳酸钙、二氧化硅、碳酸锶、氧化镧、氧化钴等配料按配方比例进行混合
球磨/沉淀原料加水经球磨机粉碎后形成料浆,料浆置入沉淀塔进行沉淀
湿压成型将经沉淀形成的脱水料在正常空气环境下通过自动化压机制成生坯
烧结通过湿压磁瓦电烧辊道窑或湿压磁钢气烧辊道窑将生坯高温烧结成熟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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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工序介绍工序展示
磨加工熟坯经全自动磨床加工线加工后形成成品
检验、包装对磁体的磁性能、外观、尺寸等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包装入库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四类,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1、废水

废水主要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送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废气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雾废气、粉尘、窑炉烟气。油雾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窑炉烟气系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形成,其污染物量极少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通过排气筒排放。公司的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3、固废

公司对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妥善处置。处置方式通常包括回用生产、外售综合利用、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妥善处置等。

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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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的运行。公司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安装隔音板、减震器,采用柔性橡胶接头连接,以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同时,公司加强了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其排放标准和排放量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从事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业务具体从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3新材料产业”之“3.2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7 稀土新材料制造”之“3.2.7.1稀土磁性材料制造”之“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烧结钕铁硼磁体”与“稀土永磁铁氧体”分类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设有规划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科技司、电子信息司等机构,主要承担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重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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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等行业协会为民间社会团体和自律组织,相关协会的主要工作为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参与行业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规范经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和行业数据统计、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

工信部与各行业协会组织共同构成了永磁材料行业的管理体系,为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规范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保障,确保了我国永磁材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

永磁材料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永磁材料行业是国家长期鼓励和扶持的产业,近年来永磁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成为我国材料领域的发展重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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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相关产业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3/11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3/17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①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 ②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瓶颈; ③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17/10/18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①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②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021/3/5国务院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5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2016/11/29国务院①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发; ②做好增材制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标准布局,促进新材料产品品质提升。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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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法规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6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2015/5/8国务院①瞄准新一代新材料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 ②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7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5〕44号)2005/12/26国务院新材料技术将向材料的结构功能复合化、功能材料智能化、材料与器件集成化、制备和使用过程绿色化发展。
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2021/1/15工信部到2023年,优势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业链安全供应水平显著提升,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等重要行业,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实现突破,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达到21000亿元,进一步巩固我国作为全球电子元器件生产大国的地位,充分满足信息技术市场规模需求。功能材料类元件重点发展高磁能积、高矫顽力永磁元件,高磁导率、低磁损耗软磁元件,高导热、电绝缘、低损耗、无铅环保的电子陶瓷元件。支持重点行业市场应用,实施重点市场应用推广行动,在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和数据中心、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行业推动电子元器件差异化应用,加速产品吸引社会资源,迭代升级。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10/30发改委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合金材料、永磁牵引电机等属于鼓励类产业。
10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2018/11/7国家统计局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业务具体从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3 新材料产业”之“3.2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7 稀土新材料制造”之“3.2.7.1 稀土磁性材料制造”之“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烧结钕铁硼磁体”与“稀土永磁铁氧体”分类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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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法规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1关于印发《“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高〔2017〕92号)2017/4/14科技部①加强我国材料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高性能稀土新材料等,满足我国重大工程与国防建设的材料需求。 ②重点发展新型微电子/光电子/磁电子材料等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技术。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的形成,切实促进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材料产业发展。
1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2017/1/25发改委高性能稀土(永)磁性材料及其制品作为新材料产业,中小功率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永磁同步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和设备作为节能环保产业均被收录。
13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2016/12/30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①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重大需求,以高性能永磁等稀土功能材料等为重点,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②加快实现稀土磁性材料及其应用器件产业化,开展传感器、伺服电机等应用验证; ③推动实现稀土磁性材料在高铁永磁电机中规模应用; ④突破非晶合金在稀土永磁节能电机中的应用关键技术,大力发展稀土永磁节能电机及配套稀土永磁材料等材料,推进在节能环保重点项目中应用。
14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1/29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稀土永磁体制造技术、高技术领域用稀土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等作为新材料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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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法规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5关于印发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5]106号)2015/2/13工信部办公厅大力发展高端应用产业。通过财政资金、产业基金、上市融资等渠道,继续支持和引导稀土高端应用产业发展。发挥稀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作用,加强稀土企业与应用企业合作,解决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瓶颈,支持稀土企业主动参与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下游应用领域相关产业政策
1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2021/12/28国务院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2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2021/12/12国务院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动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前瞻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网络技术储备。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5G、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加强超高清电视普及应用,发展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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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2017/8/13国务院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宽带中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
4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2022/1/29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5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2021/12/21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十五部门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一批机器人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取得突破,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及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成3-5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到2035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机器人成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
6关于印发《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45号)2021/10/29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0%以上,实现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00万吨。推广应用一批关键核心材料、部件和工艺技术装备,形成一批骨干优势制造企业,促进电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实施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电机,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落后低效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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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266号)2021/2/24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认真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行业快速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8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2020/10/20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9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2020/4/23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提出了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等六条举措。

10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发改产业〔2019〕967号)2019/6/3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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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发改综合〔2019〕181号)2019/1/28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贴。
12关于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号)2018/7/27工信部、发改委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13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2016/12/8工信部、财政部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
稀土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1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2011/5/10国务院①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进一步巩固和发挥稀土战略性基础产业的重要作用,确保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②加快稀土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按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要求,引导和组织稀土生产应用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大力开发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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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2021/12/21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推动原材料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向集群转型提升。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推动要素聚集和价值提升,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打造一批有色金属、稀土、新材料产业集群。在有色金属等行业,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做强做大稀土企业集团,鼓励稀有金属企业加快整合。原材料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协同共生、耦合发展,向生产零部件、部品化延伸,向提供一体化的材料系统化解决方案转变。建立健全航空材料、重型燃气轮机材料、集成电路材料、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稀土永磁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建筑用热轧型钢等上下游合作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对新材料创新应用带动作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319号)2016/9/29工信部①实现稀土功能材料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等重点应用领域的突破,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先进企业; ②新型结构高磁能积磁体、超强烧结钕铁硼磁体、近临界钐钴磁体、高丰度稀土永磁体、高性能稀土粘结磁粉及磁体、高磁能积热压/热流变磁体的设计和研制,开发稀土超磁致伸缩材料及应用器件、新型磁致冷材料及装置、稀土高频材料、低成本镧铁基氧化物永磁材料被列为稀土基础研究重点工程; ③开发高综合性能稀土永磁体、开发高稳定性热压和粘结稀土永磁体、研制高性能辐向稀土永磁环被列为稀土高值利用工程; ④开发低成本、高稳定性稀土永磁体、高铈稀土永磁体、高镧稀土永磁体被列为稀土绿色应用工程; ⑤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推动稀土磁性材料-永磁电机等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与终端应用需求相适应的原料供给体系,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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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5]3号)2015/4/1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2015年5月1日起取消稀土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5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2012/6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调整稀土加工产品结构,控制稀土在低端领域的过度消费,压缩档次低、稀土消耗量大的加工产品产量,顺应国际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鼓励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稀土应用产业。加快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等稀土新材料和器件,推动稀土材料在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医疗等领域的应用。

注:部分政策的相关内容因原文较长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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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报告期内,永磁材料行业主要法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争格局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永磁材料行业是国家长期鼓励发展的行业,政策层面的稳定有利于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1年1月15日,工信部就《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释放出我国进一步规范稀土行业管理,保障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的信号。征求意见稿共29条,明确提出了稀土管理职责分工,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总量指标管理制度等,并强调加强稀土的全产业链管理,强化监督管理。稀土金属冶炼业是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该征求意见稿反映出的对上游行业的规范趋势有利于公司核心原材料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同时稀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提升稀土行业的产品价格,推动公司业绩的长期稳定健康增长。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

1、永磁材料行业基本情况和特点

磁性是物质的基本属性之一,物质的磁性源于原子磁矩。按照原子磁矩的排列方式不同,可将物质的磁性分为顺磁性、抗磁性、铁磁性、反铁磁性、亚铁磁性和螺旋磁性等。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磁性材料一般是指铁磁性、亚铁磁性或螺旋磁性材料,这些材料具有自发磁化的特点。磁性材料按功能可分为硬磁材料、软磁材料、功能磁性材料(磁致伸缩材料、磁记录材料、磁制冷材料等)三类,其中硬磁材料又称为永磁材料,是磁性材料中应用最广泛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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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性材料的分类

磁性材料

永磁材料

功能磁性材料

软磁材料

铝镍钴永磁材料

永磁铁氧体磁体

稀土永磁材料

钐钴永磁体钕铁硼永磁材料

稀土铁氮永磁体

物质的磁性早在3000年以前就被人类认识和应用。我国早在战国时期就有关于天然磁性材料(如磁铁矿)的记载,并在11世纪发明了制造人工永磁材料的方法,是世界上最早发现物质磁性现象和应用磁性材料的国家

。我国最早发明的指南器(司南)便是古人利用磁铁矿制成的。人类最先大量使用的具有永磁性能的材料是马氏体钢,随后逐渐被磁性能更高的永磁材料取代。20世纪以来,人类开始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永磁材料,在过去近一个世纪的历史时期里,人造永磁材料经历了高速的发展和变革:

诞生年代永磁材料种类定位
20世纪30年代末铝镍钴(AlNiCo)永磁材料第一代永磁材料
20世纪50年代永磁铁氧体磁体第二代永磁材料
20世纪60年代初稀土永磁材料第三代永磁材料
1967年钐钴永磁体SmCo5第一代稀土永磁材料
1977年钐钴永磁体Sm2Co17第二代稀土永磁材料
1983年钕铁硼(Nd2Fe14B)永磁材料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

稀土铁氮永磁体具有优良的热力学稳定性、抗氧化性和耐腐蚀性,该材料目前尚处于研发阶段,制备工艺上亦存在技术难题,若未来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则有望成为第四代稀土永磁材料。

(1)永磁材料的特点和标准

闫阿儒、张驰,新型稀土材料与稀土永磁电机,科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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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材料具有一经磁化即能保持恒定磁性,具有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和高剩磁的特点,其基本功能是不需要消耗电能便可提供稳定持久的磁通量,同时可简化机械设备结构,降低维护成本,对环境影响较小,有节能和环保的优势。永磁材料产品的性能与品质主要参考指标为主要磁性能(Principal MagneticProperties)、辅助磁性能(Additional Magnetic Properties)、尺寸精度、产品一致性等。主要磁性能为衡量材料磁性能高低最重要的依据,其包含四个重要指标:剩磁Br、磁极化强度矫顽力(即内禀矫顽力)Hcj、磁感应强度矫顽力Hcb、最大磁能积(BH)max。辅助磁性能主要包括相对回复磁导率μrec、剩磁温度系数α(Br)、磁极化强度矫顽力温度系数α(Hcj)、居里温度Tc、饱和磁化强度Ms等。剩磁、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等除了与材料的内禀性能有关,还受材料的微观结构和制备工艺的影响,称为结构敏感参量;居里温度和饱和磁化强度等主要由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决定,而与材料的微观结构和制备工艺关系不大,称为非结构敏感参量。

(2)铝镍钴永磁材料介绍

铝镍钴永磁材料是由铝、镍、钴、铁和其它微量金属元素构成的一种合金,坚硬易脆,采用铸造或者烧结工艺处理制成,具有极高的居里温度,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磁性能方面长期处于永磁材料领先地位,其磁性能主要取决于调幅分解所形成的微观组织结构,即弱磁相和强磁相的相互搭配。铝镍钴永磁材料的居里温度高达890摄氏度,具有非常高的温度稳定性。但随着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发现和大规模应用,铝镍钴永磁材料逐步被替代,市场份额逐渐下降,目前凭借着其独特的磁性能在仪器仪表、电机电器及航空航天器件等对温度稳定要求高的领域内依然得到了一定应用。

(3)永磁铁氧体磁体介绍

永磁铁氧体磁体是以BaFe

O

、SrFe

O

及其固溶体为基础的永磁材料,只需外部提供一次充磁能量,就能产生稳定的磁场,从而向外部持续提供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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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铁氧体磁体按工艺可分为烧结永磁铁氧体磁体和粘结永磁铁氧体磁体,其中烧结永磁铁氧体可分为干压成型与湿压成型两类,粘结永磁铁氧体磁体可分为挤出型、注射型与压延成型三类。永磁铁氧体磁体通常指烧结永磁铁氧体磁体,是以SrO或BaO及Fe

O

为原料,通过陶瓷工艺(预烧、破碎、制粉、压制成型、烧结和磨加工)制造而成,可提供稳定持久的磁通量,不需要消耗电能,是节约能源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典型的高效、节能低碳工业产品。虽然永磁铁氧体磁体的综合磁性能相对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较弱,但其电阻率高、物理特性稳定、环境耐受力强,同时由于其制备原料丰富,工艺成熟简单,性价比高,因此在需要大量永磁电机的节能家电与汽车工业领域和需要大量电声器件的消费电子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4)稀土永磁材料介绍

稀土永磁材料是一类以稀土金属元素(RE,即Rare Earth,包括钐Sm、钕Nd、镨Pr等17种元素)与过渡族金属元素(TM,即Transition Metals,包括铁Fe、钴Co等)所形成的金属间化合物为基础的永磁材料,亦称为稀土金属间化合物永磁。

第一代、第二代稀土永磁材料钐钴永磁体,具有高矫顽力、高磁能积、高居里温度等优点,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备,主要原料为钐、钴,由于价格昂贵且钴属于战略资源,因此钐钴永磁体量产和大规模使用受到了限制,并未得到广泛应用,目前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及国防工业领域,占比40%以上,5G和高速轨道交通是钐钴永磁体新的应用增长点。

稀土永磁材料中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为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即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是以金属间化合物Nd

Fe

B为基础的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其主要成分为铁(63.9-68.7%)、稀土元素钕(29-32.5%)及硼(1.1-1.2%)

。为了获得不同性能,材料中的钕可用部分镝(Dy)、镨(Pr)等其他稀土金属替代,铁可被钴(Co)、铝(Al)等其他金属部分替代。Nd

Fe

B化合物具有四方晶体结构,具有高的饱和磁化强度和单轴各向异性场,是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特性的主要来源。

刘岗,稀土永磁行业专题报告之一-钕铁硼行业的供给格局,西南证券,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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钕铁硼永磁材料不仅具有质量轻、体积小、高磁能积等优异性能,而且相对于钐钴永磁体,其机械性能较好,加工方便,成品率高,可在装配后充磁,同时在成分上以价格相对低廉、储量丰富的铁和钕取代了昂贵的战略物资钴和资源稀缺的钐,质优价廉的特点决定了其巨大的生产潜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是迄今为止性价比最高的磁体,在磁学界被誉为“磁王”。但钕铁硼永磁材料尚存在居里温度相对较低、热稳定性不佳、抗腐蚀性较差等缺点,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应用场景。钕铁硼永磁材料视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烧结、粘结和热压三类,其中烧结钕铁硼市场份额超过90%,三者在磁性能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情况如下:

对比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热压钕铁硼
制备将原材料制成细粉,压制成型再进行烧结而制成的磁体

用可塑性物质粘结剂与钕铁硼永磁粉末相混合制成磁性可塑性粒料,再通过各种可塑性材料的成型工艺制成

通过热挤压、热变形工艺制成的磁性能较高的磁体
优点高剩磁、高矫顽力、高磁能积,磁性能最高;体积小、重量轻、节能环保尺寸精度高、形状灵活、重量轻,生产能耗较少磁性能较高,致密度高、取向度高、耐蚀性好、近净成型
缺点添加中重稀土元素镝、铽,以提高磁体性能会导致成本提升,制备工艺复杂,加工过程损耗较高磁性能相对较低机械性能不佳,受成型技术工艺限制只能制成特定形状;专利垄断、加工成本较高、产量较小
主要应用领域消费电子、风力发电、汽车工业、稀土永磁电机等硬盘驱动器、小功率微型电机、传感器、音像器材等汽车EPS
与烧结钕铁硼的竞争关系-粘结钕铁硼与烧结钕铁硼之间性能的显著差异导致二者在实际的细分应用领域交集不大,不构成直接竞争关系。在低镝高矫顽力的高性能钕铁硼领域与烧结钕铁硼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短期内对烧结钕铁硼市场产生的竞争压力较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的国家标准《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GB/T 13560-2017),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按内禀矫顽力大小分为低矫顽力N、中等矫顽力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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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矫顽力H、特高矫顽力SH、超高矫顽力UH、极高矫顽力EH、至高矫顽力TH七类品种。以速凝甩带法制成,Hcj(KOe)+(BH)max(MGOe)>60,用于制做中、小、微型特殊用途的永磁电机、传感器、磁共振仪、高级音像设备等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被收录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之“6-新材料”之“60100-金属材料”中,编号6010066。行业内通常认为内禀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之和大于60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2、我国永磁材料市场发展情况

(1)我国磁性材料市场的基本情况

自“十二五”以来,我国磁性材料产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磁性材料主要生产制造国。2020年,我国稀土永磁产量超过全球产量的90%,永磁铁氧体产量已经超过全球产量的78%,软磁铁氧体产量超过全球产量的73%,磁性材料生产企业约1,600家,磁性材料产业总产值已由2010年的300亿元增至2020年的超过800亿元,空间布局日趋合理,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新材料综合性产业集群优势突出,中西部地区一批特色鲜明的磁性材料产业基地初具规模

目前,我国磁性材料生产专用设备基本上已实现国产化,磁体生产所需要的湿法制粉设备、脱水机、大吨位(250吨以上)自动磁场成型压机、铸片炉、连续烧结窑炉、全自动多工位磨加工设备、磁测试设备和技术日渐成熟,已能使用国产设备生产各种高性能磁性材料,但工装设备加工控制精度和可靠性与日本等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以企业为核心的自主创新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在逐渐完善,行业的自主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磁性材料及器件大型主要企业2020年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已提升到5-8%。

(2)我国永磁材料市场的基本情况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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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主要稀土永磁材料产量快速增长,其中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

20.71万吨,同比增长16%;粘结钕铁硼产量9,380吨,同比增长27.2%;钐钴磁体产量2,930吨,同比增长31.2%

。烧结钕铁硼是我国目前产量最高、应用范围最广泛的稀土永磁材料。

2021年国内主要稀土永磁材料产量占比

数据来源:《2021年稀土功能材料生产情况》,工信部

稀土永磁材料是永磁材料市场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根据《行业年鉴2020》,从产能分布情况来看,浙江、山西、京津、江西、山东、内蒙古是我国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产地,浙江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产量占全国总量的47.1%。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发达,是我国各类永磁电机、电声产品主要的生产和消费集散地,浙江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可以辐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自身兼具产业集中的优势,因此其产能显著领先其他省份。根据《行业年鉴2020》公布的产量数据,我国永磁铁氧体(含粉料与磁体)全年产量约130万吨,已超过全球产量的78%,同时也是我国产量最高的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已形成产学研配套的完整工业体系,形成了以江浙、广东、四川地区为主的生产基地,出现了一批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企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得到较大提高,特别是以浙江东阳地区为中心的长江三角铁氧体永磁生产基地,产量占全国产量的50%以上

2021年稀土功能材料生产情况,工信部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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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情况

磁性材料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家用电器、汽车工业、风力发电和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日常生活中的儿童玩具、磁贴磁吸的制造过程中也都需要大量使用磁性材料。人均磁性材料的消耗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随着全球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磁性材料产业将面临市场更高的品质要求和数量需求,加之新应用领域的持续开拓,全球范围内的磁性材料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未来二十年,全球对磁性材料的需求预计可以达到年均10%左右的增长

。作为磁性材料行业的重要分支,永磁材料行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①钕铁硼永磁材料

2021年全年我国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20.71万吨,同比增长16%;粘结钕铁硼产量9,380吨,同比增长27.2%

。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应用领域中,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风力发电、汽车工业领域的消费量较大,其中消费电子占比达30%左右

在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消费电子、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将驱动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求的高速增长。由于供给端增速缓慢,钕铁硼价格或将持续上行,稀土永磁行业景气度也将持续改善,钕铁硼生产企业也会因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及产品价格提升而获益。

②永磁铁氧体磁体

近年来我国永磁铁氧体磁体每年产量约50万吨。根据《行业年鉴2020》,永磁铁氧体市场应用占比分别为:电声领域(含消费电子)37.12%,家电领域

18.22%,玩具制造15.89%,汽车工业15.11%,办公设备8.09%,其他领域5.57%,具体如下图所示: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51

2021年稀土功能材料生产情况,工信部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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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磁铁氧体各领域需求占比

数据来源:《行业年鉴2020》

(4)永磁材料主要应用领域的市场前景

①消费电子领域

消费电子产品是指供消费者日常生活使用的智能电子硬件产品,包括手机、电脑、电视、音箱、投影仪、摄影设备、便携音娱设备和可穿戴设备等。随着半导体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消费电子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快速的拓展,已发展为全球瞩目的新兴科技产业,根据Statista预测,2023年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将达到1.11万亿美元。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逐渐加快,产品逐渐向小型化和轻薄化发展,钕铁硼永磁材料由于磁性能优异、精度高、体积小、机械性良好、应用成熟等优点,成为了各类消费电子设备扬声器、传感器、电机、影像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理想制造材料。i智能音箱智能音箱,区别于传统音箱,具备语音交互、内容服务、互联网服务、智能家居控制等独特功能,可以与家庭生活化场景深度融合,凭借其天然的语音交互优势成为现阶段及未来智能家居的控制中心。

全球智能音箱行业发展迅速,前景广阔。Strategy Analytics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智能音箱销量达到了创纪录的水平,突破1.5亿台,2021年上半年智能音箱(含智能屏)的总出货量为7,720万台,同比增长35.3%,2021年第三季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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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音箱(含智能屏)的总出货量同比增长10%,达到3,930万台,创下第三季度的历史纪录。据Statista预测,到2025年,全球智能音箱市场规模将达到355亿美元,较2019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19.98%,智能音箱出货量将达到4.09亿台,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26.89%。随着品牌宣传力度加大,智能音箱的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并带动新一轮软硬件一体化的智能创新,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的发展。

我国智能音箱市场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2016年我国智能音箱销量不足10万台,而2017年智能音箱销量高达176万台,零售额达

4.9亿元,2018年由于天猫、小米、百度等品牌先后推出mini版智能音箱,智能音箱再次迎来高速增长,销量暴增823%至1,625万台,零售额达36.5亿元。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音箱市场,根据IDC数据,2021年智能音箱的市场销量预计将超过4200万台,同比增长14%,其中带屏智能音箱同比增长31%,市场占比从2019年的14.2%提升至35.5%,2021年第二季度其销量同比增长高达45%,增至1,160万台。钕铁硼永磁材料是制造智能音箱扬声器的关键材料,智能音箱的飞跃式增长将快速带动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

ii智能电视

智能电视是基于互联网应用技术,具备开放式操作系统与芯片,拥有开放式应用平台,可实现双向人机交互功能,集影音、娱乐、数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以满足用户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电视产品,目前已经成为电视的潮流趋势。不同于传统电视单向传播,智能电视以双向线路交互(DTV)、 IP专网传输(IPTV)、互联网传输(OTT)为基础,具备自主性控制播放内容、各终端互联、语音/体感人机交互等特性。

Strategy Analytics报告指出,到2020年底,全球已有超过6.65亿家庭(相当于34%的全球家庭)拥有智能电视,到2026年,全球11亿家庭将拥有智能电视,占比上升至51%。2020年,全球智能电视销量增长7.4%,达到1.86亿台,占平板电视总销量的79%。在我国,智能电视联网化渗透不断加深,激活量快速提升,2018年国内总激活量已达1.86亿台,五年复合增长率达53.6%。钕铁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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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材料是制造智能电视扬声器等电声器件的关键材料,随着智能电视正快速代替传统电视的市场份额,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提高。iii智能手机智能手机是当代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电子产品,除了具备传统电话的通讯功能外,还通过搭载独立操作系统集成了互联网、摄像、娱乐、办公、导航、存储等众多功能,是个人信息生活的重要终端平台。智能手机的彩色屏幕、摄像头、振动电机、电路板、处理器等众多部件以及无线充电等功能组件的生产都需使用到钕铁硼永磁材料。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标志着中国5G进入商用元年。同年8月,国内第一款5G手机正式发售。在消费者强烈的5G手机换代需求下,我国5G智能手机的市场占比持续快速提升,根据CINNO Research的数据,2020 年我国5G智能手机销量占比41%,预计到2024年我国5G智能手机的市场渗透率将会达到 96%。

2021年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和经济逐步复苏,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在5G升级的强劲需求下恢复正增长。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的发布数据,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销量为14.34亿部,同比增长6%。市场调研机构Counterpoint Research指出,2021年5G智能手机占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40%以上,2022年1月,全球5G智能手机的销量占所有智能手机销量的51%,历史上首次过半,取得了较大增长。因此,随着5G手机的渗透率不断增长,智能手机领域对钕铁硼的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

iv可穿戴设备

可穿戴设备是指用户可以直接穿戴在身体上或整合至衣服或随身配件上的一类便携式智能设备,可以通过软件支持以及数据交互、云端交互来实现通讯、商务、导航、娱乐、健康等多元化功能。目前可穿戴设备主要包括可听戴设备、手表、手环等。

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最新数据,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在2021年第四季度创下新高,达到1.71亿部,2021年全年出货量为5.336亿部,同比增长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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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健康、健身追踪功能的设备和可听设备的需求持续增长,其中可听设备第四季度出货量同比增长9.6%,占可穿戴产品整体出货量的近2/3,而智能眼镜、智能戒指、智能鞋等细分市场在第四季度获得了94.1%的增长。此外,IDC预计2024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可达到6.31亿件,2020-2024年复合年均增长率12.4%。

2024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市场份额、年复合增长率预测

产品2024年2020-2024年复合增长率(%)
出货量(百万)市场份额(%)
可听戴设备396.662.814.1
手表156.024.714.3
手环74.411.82.4
其他4.80.816.7
合计631.7100.012.4

数据来源:IDC

我国可穿戴设备市场增长较快,根据IDC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可穿戴设备市场出货量近1.4亿部,同比增长25.4%,第四季度出货量为3,753万部,同比增长23.9%,预计2022年我国可穿戴市场出货量将会超过1.6亿部,同比增长

18.5%。随着可穿戴设备市场的高速发展,永磁材料的需求会逐渐释放。

v无线充电

无线充电作为一种无线电能传输技术,按照电能传输原理的不同,无线充电共有磁感应、磁共振、微波和电场耦合四大技术路线。目前已实现大规模量产的主要是磁感应无线充电产品,其基本工作过程为:充电底座的发射线圈发出信号,该信号可搜索附近的接收线圈;感应到接收线圈后,发射线圈中的电流开始环绕线圈流动并开始电磁感应;接收线圈基于电磁感应产生感应电流,即可为用电设备进行充电。钕铁硼永磁材料是无线充电器定位模组的重要制造材料,主要为磁吸式无线充电器提供定位功能,便于终端设备快速正确定位,实现充电效率最大化,同时可以增强发射和接收线圈间磁通量,提高传输效率。

无线充电是传统终端设备在用户体验上的一次重大革新,消费电子是当前无线充电最大的需求市场,占据市场需求量约80%

。随着无线充电标准化不断推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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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充电效率和便捷度不断提高,全球无线充电市场将迎来高速增长,2016年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约34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将达140亿美元,2016-2022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7%

。同时,无线充电在物联网和汽车电子市场亦有较大应用潜力,可以解决各类充电场景的应用痛点,因而未来无线充电有望从消费电子向其他应用场景迁移,拉动无线充电产品和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②节能家电领域

家用电器是指帮助或替代人们进行家务劳动或者改善生活环境的各类电器产品,已成为现代家庭生活的必需品,主要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小家电等。

我国家电市场规模庞大,2020年我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产量分别为2.11亿台、9,014.7万台、8,041.9万台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21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2021年我国家电行业全年累计销售达到7,543亿元,同比增长3.4%。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家电产品出口额6,382亿元,同比增长14.1%。

国家长期对家电行业的发展进行引导和鼓励,先后推出了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节能补贴等政策。2019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明确指出要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

节能家电主要包括变频空调、变频冰箱、变频洗衣机等,相比于传统固定频率的家用电器,具有噪音低、节能、使用寿命更长等优势,目前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与永磁铁氧体磁体在节能家电永磁电机中均得到了广泛应用,前者节能效果与使用寿命更佳,后者成本相对较低,性价比更高。随着消费者对家电节能、降噪等性能要求的提高,节能家电的市场需求逐步提升,同时伴随着家电下沉至低线城市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行业将迎来较大产品更换期,潜在市场空间巨大。此外,新的能效标准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东吴证券,信维通信(300136.SZ)卡位无线充电和5G射频元器件,长期成长动能充足,2019,P2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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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未来变频节能家电的渗透率预计将进一步提升。

i变频空调据产业在线统计,2019年全球空调的产能已经达到2.6亿台,国内和海外的空调产能都处在平稳扩张的趋势中,我国的空调产能在全球的占比目前维持在80%-85%之间。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空调市场供不应求,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空调产量由2005年的7,469.1万台增长至2019年21,866.15万台,复合年均增长率为8.5%。预计到2030年,我国空调存量市场将达到8.4亿台,未来仍有

3.4亿以上新增存量空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7%。

变频技术是通过改变输入电压频率控制电机转速,转速变化会引起压缩机输气量的变化,制冷剂循环流量也随之变化,从而使空调制冷量或供热量发生变化,达到调节环境温度的目的。变频空调有控温精确、制冷制热速度快、节能低噪、使用寿命长等诸多优点。随着能效标准的提高,高效能的变频空调逐步取代传统低效能的定频空调成为主流的发展趋势,其在空调领域的市场渗透率正稳步提高,目前已超过60%。目前永磁铁氧体磁体和钕铁硼永磁材料均可作为变频空调压缩机的核心材料,未来需求前景广阔。ii小家电小家电是对一大类体积小、功率低的家电的统称,如破壁机、微波炉、吸尘器、扫地机、加湿器、吹风机等,主要应用于家居、厨卫、个护等细化场景,是对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大家电功能空白领域的补充。随着居民消费观念逐渐从注重实用向注重体验转变,品类丰富、新颖时尚的小家电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小家电行业目前仍处在成长期,增长潜力巨大。目前我国小家电保有量相对较低,新生代消费群体的崛起将利好小家电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根据《中国家电行业全年度报告(2020)》,2020年国内生活小家电全年零售额为1,284亿元。永磁材料作为小家电核心功能电机的重要制造材料,未来需求会随着小家电行业规模的扩张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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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业设备领域

工业电机是指工业领域广泛应用的风机、水泵、压缩机、机床等通用设备电机。工业电机是我国社会耗电量最大的领域,2020 年我国电机保有量约40 亿千瓦,总耗电量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64%,其中工业电机总用电量为3.84万亿千瓦时

随着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IE3(国际标准)以下能效电机将被强制停产。受基本工作原理限制,传统异步电机效率提升存在天花板,且难度较大,因此部分IE4和IE5等级能效电机更倾向于使用永磁模式,未来工业电机永磁直驱化将成为主流趋势。

2021年10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0%以上,实现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00万吨。推广应用一批关键核心材料、部件和工艺技术装备,形成一批骨干优势制造企业,促进电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实施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电机,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落后低效电机。

据测算,工业电机能效每提高1%,年节约用电量可达约384 亿千瓦时。目前我国稀土永磁电机渗透率较低,占比约4%,假设2023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中稀土永磁电机渗透率为100%,1.7亿千瓦高效节能电机预计需要约4.5万吨稀土永磁材料。因此,随着落后低效电机的加快淘汰和高效节能电机的广泛应用,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将出现较大的增长空间。

④汽车工业领域

根据安泰科数据,2018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需求主要集中在汽车制造领域,其中传统汽车占比37.50%,新能源汽车占比11.80%。每辆汽车一般有30-50个部件使用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包括传统汽车EPS、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以及零部件微特电机。此外,永磁铁氧体材料也是制造汽车小微电机的重要原材料。

中泰证券,稀土永磁需求新的增长极:工业电机对磁材需求拉动几何?,2021,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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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汽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居民购车需求的不断释放,我国汽车产量长期来看依然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2007-2021年我国汽车产量(万台)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i传统汽车

汽车转向系统是指用来改变或保持汽车行驶或倒退方向的一系列装置,可以使驾驶员按照意愿控制汽车的行驶方向,可分为机械转向系统(MS)和助力转向系统(PS),其中助力转向系统是借助动力来操纵的转向系统,包含了液压助力转向系统(HPS)、电控液压助力转向系统(EHPS)和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PS)三类,其中主流转向系统为EPS与HPS。HPS一般由液压泵、油管、储油罐等部件构成,电机能源来自发动机,为保持压力,不论是否需要转向助力,系统总要处于工作状态。EPS一般由机械式转向器和电子控制伺服系统等组成,电机的能源来自车载蓄电池,如果不转向,则系统处于休眠状态等待调用。

传统汽车领域的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EPS中。由于EPS 具备重量小、能耗低、灵敏度高等优点,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乘用车领域。EPS与HPS、EHPS相比,在操纵性、稳定性、驾驶员路感、系统反应速度、环境污染、重量、空气动力学性能、油耗、传动效率等方面优势明显。我国市场EPS搭载率约65%左右,相应的EPS市场规模为1,640万件

。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生产EPS的核心材料,每件EPS所需钕铁硼重量约0.25公斤,仅我国EPS市场目前对钕铁硼的需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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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可达4,100吨左右,在汽车油耗限值法规严格化、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的趋势下,我国汽车EPS的装配率有望快速提升,对钕铁硼的需求量也将进一步增加。ii新能源汽车钕铁硼永磁材料是新能源汽车永磁驱动电机的核心制造材料。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分为直流永磁电机和交流同步永磁电机。直流永磁电机由于能效高、体积较小、安全可靠,适于在速度频繁变化的使用场景,并且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目前是电动汽车的主要驱动电机种类;高性能的交流同步永磁电机依靠其综合性能优异、功率及扭矩较大快速渗透市场。两者合计占目前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95%左右。新能源汽车是当前世界各国大力支持和发展的重要产业,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销量675万辆,同比增长108%,部分国家已经发布了燃油车禁售时间表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发展目标。我国近年来逐步重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加快其替代传统汽车的步伐,工信部、发改委及科技部于2017年4月出台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量的20%以上。在宏观政策的指引和鼓励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汽协数据,我国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分别达到354.5万辆和352.1万辆,其中销量同比增长157%。

当前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尚存在差距,这为未来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发展带来了巨量的潜在需求,据国联证券测算,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市场空间将达到361.38亿元,五年CAGR为54.6%,新能源汽车永磁驱动电机将成为永磁材料重要的下游增量。

⑤风力发电领域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永续资源,属于太阳能的一种转化形式,根据世界气象组织和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分析,地球上可利用的风能资源为200亿kW。与传统能源相比,风能凭借其储量巨大、不存在碳排放等环境成本、自动化程度高、没有燃料价格风险、度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优势,已成为开发和应用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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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其发展正逐渐从补充性能源向替代性能源持续转变,其应用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能源低碳化的重要驱动力。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的背景下,我国鼓励风能产业发展对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积极意义,风能产业持续增长的趋势具备较强的确定性。

风力发电领域是目前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费量最大的下游领域之一,目前风电机组主要有双馈式和直驱永磁式两种,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制造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所使用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约为0.67t/MW。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目前的市场渗透率约30%,其市场份额将直接影响钕铁硼永磁材料在风电领域的市场需求。双馈式机型技术成熟,是目前风电技术的主流机型,由定子绕组直连定频三相电网的绕线型异步发电机和安装在转子绕组上的双向背靠背IGBT电压源变流器组成。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是近年兴起的新技术,由于具有发电效率高、寿命长、稳定性高、电网兼容性高、结构简单等一系列优点,已经成为今后风电技术的发展方向

。特别是在海上风电应用领域,由于运维不便,对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要求较高,双馈式风电机组中的齿轮箱较易发生故障,而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不含齿轮箱,可靠性更高,在海上风电的应用更为广泛。

根据GWEC的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93GW,同比增长

52.96%,累计装机容量743GW,同比增长14.31%,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6.1GW,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

胡伯平,稀土永磁产业现状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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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20年全球新增和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GWEC 单位:GW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拥有丰富的风力资源。我国政府将风力发电作为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家能源安全问题的主要替代能源技术之一,并对风电产业给予了长期有力的支持。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11月),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的目标,促进能源转型,我国必须加快推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国家风电产业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清晰的发展目标:第一,总量目标方面,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kW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kWh,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第二,消纳利用目标方面,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第三,产业发展目标方面,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71.67GW,高于2017-2019年三年之和(61.42GW),同比增长178.44%;累计风电装机容量约

281.72GW,同比增长34.12%,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0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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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20年我国新增和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单位:GW

2020年10月14日,《风能北京宣言》提出,未来我国每年至少新增装机量为50GW,2025年后,我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60GW,到2030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至少达到800GW,到2060年至少达到3,000GW。此外,未来全球风电机组新增装机容量整体有望保持较快增速,同时直驱永磁式风电机组渗透率也会逐年提升,持续带动风电领域对于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

⑥智能制造领域

工业机器人是智能制造业最具代表性的装备,是一种具备拟人形态的多功能自动化机械装置,通常具有多关节机械手或具备高自由度,启动操作程序后可以替代人类自动重复执行命令,依靠自身的动力能源和控制能力实现各种工业加工制造功能,具有工作效率高、稳定性强、精度高等特点。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控制器、驱动器等来驱使工业机器人完成指定的任务。工业机器人被誉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重要切入点,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物流、化工、汽车、制药等众多领域之中。工业机器人的关节型结构通常是由独立的永磁驱动电机控制的,而永磁材料是制造永磁驱动电机以及永磁传感器、永磁锁定阀等其他核心部件的关键材料,能够使得核心部件实现体小量轻、快速反应,并具备较强的短时过载能力。

1959年,美国工程师恩格尔伯格研究出世界上第一台工业机器人,随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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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机器人开始逐步在欧美国家推广应用。目前在全球制造业领域,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已经达到78台/万人,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统计,2019年全球工业机器人销量为37.3万台。

2010-2019年全球工业机器人的销售情况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白皮书》

我国对于工业机器人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与欧美发达国家研究进度相比起步时间较晚。但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的工业机器人已经开始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逐渐承担起了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专门研究工业机器人的研究单位已超过230家

,机器人生产相关企业数量超过800家,已建成或在建的工业机器人园区超过40个。

我国长期重视工业机器人的发展,提供了长期的政策支持。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将工业机器人列入大力推动突破发展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明确要求到2020年工业机器人销量达到15万台,推动机器人产业标准化、模块化发展,促进扩大扩大市场应用,突破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与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2021年12月21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 “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一批机器人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取得

王义节,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展望,科学技术创新,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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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及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成3-5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到2035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机器人成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我国生产的工业机器人已达36.6万台,同比增长

67.9%。

随着全球自动化趋势的到来,智能制造在全球范围内已成为制造业重要发展潮流,我国制造业中工业机器人的使用密度和日本、德国及韩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巨大的差距。伴随着劳动力短缺、成本上升,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将迎来迅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将购置工业机器人来替换人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我国工业机器人需求的爆发式扩张也将持续带动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

3、行业上下游分析

永磁材料行业的上游为稀土金属冶炼业和黑色金属冶炼业,通过开采、分离、冶炼等为永磁材料行业的生产提供镨钕等轻稀土金属、镝铽等中重稀土金属、纯铁、铁红等重要原材料。永磁材料经下游零部件生产商制造成电声器件、永磁电机等产品后,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永磁材料行业的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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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材料行业产业链

稀土金属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铁矿石

铁红等副产物

稀土金属

冶炼业黑色金属冶炼业

永磁铁氧体磁体

永磁材料行业

电声器件、永磁电机等

消费电子

节能家电

汽车工业

电动工具

下游应用行业稀土矿石

金属铁

节能电梯、永磁高铁、仪器仪表、包装磁吸、玩具制造、生活家居等

智能电视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无线充电

小家电

变频空调

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直驱永磁式

风电机组风力发电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

智能音响

工业设备

(1)行业上游分析

①上游稀土行业

稀土金属是永磁材料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同时生产永磁材料也是稀土金属重要的下游应用领域,占比约42%。美国地质勘探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稀土储量为1.2亿吨,我国稀土储量4,400万吨位居全球第一,占全球储量的36.67%,我国稀土产量16.8万吨,同比增长20%,占全球稀土产量的比重为60%。从稀土原材料的开采,永磁材料的精深加工,到下游的终端应用,我国已形成了完整的稀土产业链体系,掌握了完备的选矿、冶炼、分离、应用技术以及生产装备制造和材料加工技术,稀土冶炼分离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主导全球稀土的供应,竞争优势明显,而目前海外稀土冶炼分离产能有限,且资本开支和运营成本均高于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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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稀土行业长期存在管理混乱、开发过度、采富弃贫、资源浪费、非法盗采、资源利用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我国稀土储量快速下降,制约了行业发展,限制了我国稀土原材料的优势。近年来我国为保护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集约化、高端化健康发展,提高市场集中度,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包括组建六大稀土企业集团、限制稀有矿种的开采量、指令性计划稀土生产、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取消稀土出口关税等。国家持续加大稀土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力,有利于行业整体向好发展和掌握国际市场的定价权。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定价通常采用成本加成方式,稀土金属的价格波动对永磁材料行业有较大影响,稀土价格上涨有利于提升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盈利能力。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由于金融危机逆周期调节抬升总需求,同时我国加大对稀土黑色产业链打击力度、实行出口配额制度、社会囤货行为增多,导致稀土价格出现非理性暴涨,随后迅速回落。之后近十年来,稀土价格在经历多次收储、环保整顿、稀土打黑专项行动后,逐步回归理性,总体趋势平稳,但仍会受供需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形成周期性的波动。

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稀土价格总体保持稳定,但随着下游订单迅速增长,市场逐渐出现稀土供不应求的情况,稀土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起开始呈震荡上行态势,叠加全球通货膨胀背景下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全球稀土市场供给不足、稀土行业强化监督管理导致开采和冶炼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末开始稀土金属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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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报告期末镨钕金属(≥99.0% Nd75-80%)中间价(万元/吨)

数据来源:iFind

②上游黑色金属行业

铁矿石是含有铁单质或铁化合物能够经济利用的矿物集合体,是钢铁生产活动的重要原材料。铁矿石精炼出的纯铁以及与稀土氧化物熔炼而来的稀土合金钬铁、镝铁等是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重要原材料,钢铁工业热轧工序产生的副产品铁红、铁鳞是生产永磁铁氧体的主要原材料,铁红、铁鳞的应用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

我国自1952年起正式开始探索铁矿石的大规模开采利用,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钢铁需求迅速扩大,从而拉动了铁矿石需求的快速增长。由于我国铁矿石品位低、成本高,与国外铁矿石相比缺乏竞争优势,因此我国铁矿石需求依赖进口,2003年我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铁矿石进口国

,2020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达11.7亿吨。为促进铁矿石行业持续、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自2016 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明确行业现阶段首要任务为加强矿山环境建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及产业格局。

头豹研究院,2019年中国铁矿石行业概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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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是铁矿石的主要消耗领域,其行业景气度对铁矿石需求产生直接影响。我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及消费国。2018年,我国钢铁的表观消耗量约占全球产量45%。生铁及粗钢约占全球产量61%及48%,钢铁行业总体保持稳定发展态势,钢铁产量平稳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生铁、粗钢产量分别为88,752万吨和105,300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3%和5.2%。

根据《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肃查处各类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2020年底到2021年初,工信部连续表态要求着眼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逐步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为依据的存量约束机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2021年全面实现钢铁产量同比的下降。2020年下半年起,铁矿石价格受全球通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至2021年下半年出现了显著回落。

2018年至报告期末铁矿石现货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iFind

总体来看,铁红、铁鳞由于是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供给充足,价格较低且相对稳定,但是受钢铁产能管控和铁矿石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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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鳞等原材料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起呈持续上涨态势,至2021年下半年出现了回落。

(2)行业下游分析

永磁材料行业的下游终端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涉及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2、我国永磁材料市场发展状况/(4)永磁材料主要应用领域的市场前景”。

(四)永磁材料行业的壁垒

目前永磁行业呈现两极分化的特点,行业内多数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产品性能不高、一致性差,应用领域较为低端,难以被自动化生产线所采用,市场竞争力不足,成为制约企业盈利能力的瓶颈,而行业内能够生产高性能永磁材料的企业数量较少,高性能永磁材料的产量扩张速度长期低于永磁材料总体产量扩张速度,以致市场需求旺盛,价格相对较高。高性能永磁材料市场存在较高的壁垒,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1、技术工艺壁垒

高性能永磁材料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产品的磁性能及一致性等方面要求较高,需要严格控制工艺设计和生产过程,熔炼、破碎制粉、压制成型、烧结等重要生产工序需要成熟的技术工艺和先进的专业生产设备的支持。随着下游客户对高性能产量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生产商需要持续提升工艺水平,加强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程序,投入较长的时间进行技术积累和大规模的生产实践对技术工艺进行优化改良,才能获得稳定的质量和较高的成材率。

2、非标准化产品的定制化生产壁垒

高性能永磁材料通常属于非标准化产品,涉及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流程长、操作及管理难度大,从产品设计、试制到批量生产都需要由富有经验的专业化技术、生产及管理团队执行。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差异较大,需要针对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差异化开发与生产,这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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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具备较强研发与生产能力的企业,通过较长时间的行业积累才能成功组织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并进入相应的下游应用领域,后续仍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性能,加速其产业化进程,以保持市场竞争能力,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在各细分市场集中度提高的环境下,进入高性能永磁材料生产领域的难度将日益增大。

3、资金壁垒

随着高性能永磁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延伸,行业定制化趋势增强,企业需要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才能充分体现规模经济效应以取得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这要求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以购买生产设备和建立生产线形成高性能永磁材料的生产能力,投入力度是中小企业通常难以承受的。从新产线建设到新产品经过市场和客户验证期,新产能效益的最终形成往往需要3-5年的时间,这要求企业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支持自身的日常经营和市场开拓。此外,企业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以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因此高性能永磁材料行业天然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得稳定的收入和利润,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难以在行业内取得优势,甚至会由于产品无法满足下游客户对性能或数量的需求而面临淘汰。

4、客户认证和粘性壁垒

高性能永磁材料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性材料的,其品质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影响重大。为保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下游重点客户通常会建立起一套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持续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进行长期考察。生产企业进入新的大型客户的产业链存在较高的难度,成为经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后,还需要经历较长的业务磨合期以验证其具有稳定、可靠的持续服务能力,才能最终取得客户信任。客户在认可选定供应商并进行长期合作后通常不会轻易进行更换,这意味着取得下游重点客户认证的生产企业可以快速获取市场份额、积累可观的客户资源、提高品牌认可度,获得稳定的订单,新竞争者短期内难以取得下游重点客户认证,从而难以获取较大的市场份额。

5、人才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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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于深厚的人才储备,效率来源于优秀的管理水平。具备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技术研发团队及管理团队是保证企业研发与生产水平先进性、持续性的必要条件。高性能永磁材料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较高,技术研发人员通常需要具备物理学、化学、材料学、机械学等复合学科背景以及相应的永磁材料专业知识,管理人员还需要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经验、行业认知和国际视野。目前国内高性能永磁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人员、管理人员相对缺乏,相关专业人才较为依赖企业自身培养。企业如果自身没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则可能创新能力不足、生产效率落后,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逐渐难以在高端市场立足。

6、境外专利壁垒

日立金属长期在日本、美国、欧洲等全球主要的钕铁硼消费市场开展专利布局,形成了自身的专利保护体系。未与日立金属签署专利授权协议的永磁材料企业进入境外已存在日立金属设置专利保护区的新市场,可能遭到日立金属基于其在烧结钕铁硼领域既有专利或新申请获授专利为排除竞争而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使得相关企业在进入新的境外市场前需要进行充分的专利风险评估,境外市场拓展的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日立金属的专利壁垒对境外市场的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障碍。

(五)行业发展趋势

1、高性能永磁材料需求旺盛,促进产业升级

随着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和汽车工业进入高速发展期,高性能永磁材料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市场需求日益强劲,有望迎来需求爆发期。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2018 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市场需求约7万吨,而2018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毛坯产量约为4.8万吨,占比约26%,我国高性能钕铁硼毛坯产量仅2.3万吨。据中信证券测算,在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风力发电、传统汽车、变频空调、消费电子、轨道交通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的持续拉动下,叠加“双碳”政策的强力支撑,预计2030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需求量将达36万吨以上,稀土永磁材料未来的需求空间已经完全打开

。随着科技应用的深入,会有越来越多的

敖翀,磁性材料系列报告之一:稀土盛世,永磁春天,中信证券,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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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应用领域被开发出来,将为高性能永磁材料需求增长再添助力。较高的市场需求和定价将吸引具备相应实力的优秀企业从事高性能永磁材料的生产,从而促进行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

此外,新型高能量密度永磁材料(Hcj+(BH)max>80)、新型低(无)重稀土低成本稀土永磁材料、细化晶粒及晶界扩散工程将成为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新的发展方向,而以镧-钴(La-Co)及镧-锌(La-Zn)添加技术、高性能薄壁环和薄型磁瓦技术、电机定子用大弧度铁氧体磁瓦技术为代表的永磁铁氧体磁体新技术应用也将成为永磁铁氧体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2、定制化生产成为主流,产品向高端化、轻薄化、小型化方向发展由于永磁材料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下游客户出于自身产品设计、市场定位、成本控制等多重因素的考量对永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要求各不相同,永磁材料生产商需要根据客户提出的多元化要求进行定制化的产品生产。随着高性能永磁材料的普遍应用,永磁材料已从早期应用于包装磁吸、玩具制造等低端应用领域,日渐活跃于智能手机、TWS耳机、永磁同步电机等高端应用场景,永磁材料产品也随之呈现出轻薄化、小型化的发展趋势。

3、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深入应用于节能环保领域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能源结构将持续优化,永磁材料在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低碳经济领域中将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稀土永磁电机是一种高效节能产品,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质量轻、运行可靠度高等特点,其效率较普通电机可提升8%-50%,平均节能效率可达10%以上,重量减少50%左右,应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稀土永磁电机调速范围大幅提升,可达1000:1以上,启动更平稳、控制更精确,频繁启动及变速的损耗较小,节能效率可高达15%-20%。在风力电机、压缩机等需要无极变频调速的场景下,永磁变频调速节能效率可高达30%以上。我国重点耗能行业的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用设备耗电约占40%以上,年用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据保守估计,采用稀土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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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无铁芯电机拖动通用设备的系统运行效率平均可提高20%-40%,节电潜力1,000亿-2,000亿千瓦时,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4、更广泛的全球市场竞争

凭借丰富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以及巨大的配套市场支持,我国正逐步成为世界最大的磁性材料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目前我国永磁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特别是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制作工艺与国外发达国家尚存在一定差距,但随着未来我国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逐渐向高性能产品转型,国内企业与国外领先企业的技术差距将逐渐缩小,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将获得更多话语权,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全球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加广泛。

5、专业化和集团化的经营发展方向

在市场全球化趋势的引导下,我国永磁材料行业正在向专业化和集团化经营发展,行业将从散乱的低效竞争走向大规模的资源整合,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龙头企业快速成长,凭借资金、规模、客户资源等优势,持续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行业生产效率和市场集中度会逐渐提高,带领整个行业步入健康的高速发展轨道。

(六)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是一家长期坚持创新型生产经营活动的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并将不断依靠创新促进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创业板创新、创造、创意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等定位要求,具体情况详见“第二节 概览/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一)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格局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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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永磁材料产量最多的国家,近年来我国永磁材料行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个行业形成了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研发力量雄厚、产品门类齐全、布局相对稳定、研产服一体化的综合性工业体系,国内永磁材料的规格品种不断增加,产品性能快速提高,部分产品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这为我国永磁材料行业进一步参与全球竞争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条件。

1、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格局

近年来,由于钕铁硼永磁材料综合性能的进一步提升,其已经逐步取代其他磁性材料成为市场主流磁性材料。各国节能环保力度的加大也进一步拉动了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对于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求的增长。2019年全球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接近19万吨,而2010年产量仅9.8万吨,期间复合增长率约为6.65%,行业发展较快。

目前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工艺相对简单、产品性能及品质不高,应用领域较为低端,而高端应用领域的永磁材料产能不足,目前只有少量企业能够从事相关研发和生产。随着我国企业先后在破碎制粉、双合金配比、后道加工等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在坯料成型、线切割、产线自动化、后处理工艺等方面实现赶超,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产品磁性能、热稳定性、耐蚀性等指标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装备基本实现国产化,快淬甩带、破碎制粉、真空熔炼等设备已突破了技术封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加之国内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正在迅速成长。

境外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日本、欧洲和美国等地,这些地区同时也是全球重要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费市场。日本是全球第二大钕铁硼生产国,拥有多家具有顶级研发生产实力的超大规模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如日立金属、TDK和信越化工等,日立金属等企业亦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等地建立了永磁材料工厂,业内著名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VAC公司位于德国,其工厂设立在德国哈瑙(Hanau)和芬兰波里(Pori)。

2、永磁铁氧体磁体行业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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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全球永磁铁氧体磁体的生产逐渐从美日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永磁铁氧体磁体的产量目前已跃居全球第一。截止2020年底,我国从事永磁铁氧体生产的企业约300多家,其中年生产能力在1,000吨以下的企业占45%左右,1,000-3,000吨的企业占25%左右,3,000-5,000吨企业约占21%,10,000 吨以上的企业有近20家,约占9%,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行业仍呈现出小型企业居多、技术工艺总体水平不高的特征。随着生产技术和应用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永磁铁氧体磁体行业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正逐步缩小。

从整个国际市场来看,高端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的市场竞争长期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生产厂家之间展开,我国企业参与度不高,高端永磁铁氧体磁体仍然依赖进口。近年来随着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我国企业也已经开始逐步参与进高端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的市场竞争之中。

(二)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产业政策的长期支持

高性能永磁材料属于重点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长期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的相继出台有利于我国确保稀土产业链的稳定和长期发展,下游应用领域特别是新能源产业也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快速发展的方向,《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等政策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快速成长。上述政策的落实执行将进一步推动市场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转向高端精密化的品质和服务竞争,提高下游市场空间与产品需求,促进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P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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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色产业和节能产品的迫切需求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信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涵盖了节能电机制造、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制造、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风力发电装备制造等永磁材料应用领域,绿色产业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幕已经拉开,同时最新能效标准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市场对节能电机的需求将愈发迫切。因此,永磁材料作为节能家电、节能电机和新能源等绿色节能产业的重要基础功能材料,对我国实现绿色节能降耗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下游市场对节能产品的旺盛需求将拉动永磁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

(3)稀土全产业链式发展推动行业国际竞争力提升

从20 世纪70 年代至今,我国出口的稀土产品经历了从早期的稀土精矿和稀土混合物,扩展到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再扩展到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的巨大转变,出口产品涵盖行业上中下游各产业链,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逐步提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稀土开发利用的实力得到了全面提高,已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稀土产业链,积累了丰富的全产业链先进技术,已具备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能力。作为稀土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也快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细分产业体系,稀土全产业链优势有利于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4)行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我国在90年代初期紧随日本、欧洲及美国开始从事永磁材料研究,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强的技术发展阶段。国内领先企业在自身长期研发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先进生产工艺、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并在速凝工艺、破碎制粉工艺等千吨级关键技术方面获得突破,接近以日本企业为代表的国际领先水平,国际竞争优势逐渐显现。

(5)高性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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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电机、风力发电和汽车工业等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高性能永磁材料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市场需求日益强劲,有望迎来需求爆发期。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2018 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市场需求约7万吨,而2018年全球钕铁硼材料毛坯产量约18.5万吨,其中高性能钕铁硼毛坯产量约为4.8万吨,占比约26%,我国钕铁硼毛坯产量约 15.7 万吨,其中高性能钕铁硼毛坯产量仅2.3万吨,占比约15%。据中信证券测算,在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风力发电、传统汽车、变频空调、消费电子、轨道交通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的持续拉动下,叠加“双碳”政策的强力支撑,预计2030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需求量将达36万吨以上,稀土永磁材料未来的需求空间已经完全打开,这就为国内优质企业成长提供了机遇。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较低

生产过程全线自动化是永磁材料生产的可靠保证,目前我国多数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实现了单机自动化,但部分生产环节的设备自动化水平较低,造成生产过程全线自动化水平不高,不利于我国永磁材料行业形成高效的大规模生产能力。

(2)高水平技术人才相对短缺

永磁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对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储备有较高要求,目前我国的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人才主要依赖企业自身进行培养,虽然具有较多的实操经验,但是理论水平和研发能力尚显不足,加之由于相关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吸引力尚显不足,导致高水平技术人才较为短缺,这对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较为不利。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永磁材料生产企业,产品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大类产品。在烧结钕铁硼产品领域,公司全面掌握了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体系,凭借产品优异的磁性能以及小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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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薄化、精密化特点,在全球中高端消费电子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在永磁铁氧体产品领域,公司生产规模较大,是目前国内少数具备万吨级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磁体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生产技术相对领先,通过自主创新获取了多项独特的原料配方和工艺技术,产品性能优异和一致性高,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属于行业内第一梯队。公司凭借持续开展创新型生产经营活动,为下游众多全球知名企业提供创新产品服务,已快速成长为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逐步获取了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领域的相对竞争优势地位和良好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通过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技术、无钴/低钴配方技术等配方设计的创新应用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性能;长期注重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开发了5G通讯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汽车传感器用超小方块磁体、超小零点交叉值高精密磁瓦、耐高寒电机磁瓦等多款高难度新产品,以适应行业最新发展需求;同时对烧结钕铁硼和永磁铁氧体关键生产工序的工艺持续进行创新型改进,提升了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公司自2015年起即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获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并创建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上述事项展现出公司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及行业对公司技术实力、创新发展的广泛认可。公司研发团队经过长年不懈努力在永磁材料制备领域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公司已有“一种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高性能磁钢”“一种用于汽车ABS电机传感器的超小方块磁体”“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42EH磁钢”等31项新产品获评省级工业新产品、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其中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上述专利、研发成果保障了公司技术工艺的完整性和产品的多样性,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

根据相关成果鉴定(验收)证书的鉴定(验收)意见或评审证书的评审意见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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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与项目“基于硬磁主相设计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产业化”获评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提出了同构异质高丰度稀土磁体针对异质程度、晶界状态等差异的过渡族元素效能优化技术,实现了高丰度永磁材料稀土种类及含量、过渡族元素种类及添加量、晶界状态等的联调联控,获得了硬磁性相复合高性能磁体。上述成果技术指标处国际先进水平

,起到了技术创新引领作用。

公司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新型铈磁体在无镝铽重稀土添加且高比例使用铈元素的前提下,通过低温熔炼、调整电磁搅拌时长、调整铜辊冷却水进水温度,有效的抑制了a-Fe枝晶的形成,取得了优良的柱状晶结构,这为公司使用细晶技术做了良好的铺垫。在烧结过程,优先形成Ce

Fe

B主相,其他稀土作为富相均匀包裹住主相,这使得高性能新型铈磁体仍然可以保持较高的磁性能,因其“技术水平领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重点领域降准替代且在知名用户应用”,被认定为“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这是公司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和低重稀土制备高性能磁钢技术成功结合运用的重大范例。

此外,公司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技术话语权,主持起草了T/ZZB 1525-2020《变频空调压缩机用高内禀矫顽力永磁钕铁硼》、T/ZZB 1566-2020《超薄扬声器用永磁铁氧体》两项团体标准,公司参与起草的《磁性材料居里温度的测量方法第1部分:永磁材料》入选2020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可分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大类。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主要企业有: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7月23日,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和新型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应用于电子元器件的钕铁硼永磁材料。2000年4月20日于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科三环,股票代码:000970.SZ)。

(2)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中由提名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出具的提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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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钕铁硼永磁材料。2000年10月30日于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

宁波韵升,股票代码:600366.SH)。

(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8月4日,主营业务为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电机系列、物流与消防智能装备,主要产品为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电机等。1997年8月8日于深交所挂牌上市(原股票简称:太原刚玉,现股票简称:英洛华,股票代码:

000795.SZ)。

(4)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8月19日,主要从事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2018年9月21日于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金力永磁,股票代码:300748.SZ)。

(5)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4月6日,主营业务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2011年5月31日于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正海磁材,股票代码:300224.SZ)。

(6)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11月4日,主营业务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2020年7月22日于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大地熊,股票代码:688077.SH)。

永磁铁氧体磁体行业的主要企业有: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3月30日,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器件、光伏+锂电两大产业群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一站式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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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磁性材料、器件、光伏产品。2006年8月2日于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

横店东磁,股票代码:002056.SZ)。

(2)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1月9日,主要从事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2020年5月25日于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龙磁科技,股票代码:300835.SZ)。

除上述公司外,国外从事永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大型企业主要集中于日韩和欧洲地区,主要包括:

(1)日立金属株式会社(Hitachi Metals, Ltd.)

成立于1956年4月10日,主要从事汽车、工业基础设施、电子等领域高性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下属的功能材料事业本部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等。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5486.TSE),2020财年(2020/4/1-2021/3/31)的营业收入为7,616.15亿日元,净利润为-422.85亿日元。

(2)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Shin-Etsu Chemical Co., Ltd.)

成立于1926年,主要从事有机硅、电子功能材料、功能性化学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电子功能材料事业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1949年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4063.TSE),2020财年(2020/4/1-2021/3/31)的营业收入为14,969.06亿日元,净利润为2,937.32亿日元。

(3)VAC公司(Vacuumschmelze GmbH & Co. KG.)

1923年成立于德国哈瑙,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及相关产品、电感元件及核心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航空、能源、医疗领域。

(4)TDK株式会社(TDK Corporation)

成立于1935年12月7日,主要从事被动元件、传感器应用产品、磁性应用产品和能源应用产品等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其磁性应用产品中的主要产品包括铁氧体磁铁、钕磁铁、无稀土(稀土类)磁铁等。1961年于东京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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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股票代码:6762.TSE),2020财年(2020/4/1-2021/3/31)的营业收入为14,790.08亿日元,净利润为793.40亿日元。

(5)联合材料有限公司(Union Material Co., Ltd.)

成立于2000年6月30日,主要从事铁氧体、精密陶瓷等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铁氧体磁铁、陶瓷切削刀具、工业陶瓷等。2009年于韩国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47400.KRX),2021财年的营业收入为1,182.61亿韩元,净利润为5.44亿韩元。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全面掌握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核心生产技术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制备和大规模生产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生产工序需要成熟的技术工艺和先进的专业生产设备的支持。公司经过长年的自主研发和独立探索,已全面掌握了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制备和大规模生产技术,已具备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体系、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技术体系、高效高精度加工工艺及智能检测技术体系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核心生产技术,可以凭借先进的技术工艺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②拥有独特的原料配方和工艺技术

永磁铁氧体磁体行业竞争激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公司以此为出发点,自主创新,通过持续优化改良原料配方,精研球磨、成型、烧结三个关键制备环节,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总结出了无钴/低钴配方工艺设计、湿压磁瓦辊道窑烧结技术等多项独特的原料配方和工艺技术,从而降低了永磁铁氧体磁体的配方成本和制造成本,提高了良品率,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③产品一致性高

一致性是指永磁材料供货批次内磁性能参数的均匀性和批次间的连续稳定性,是下游客户实施规模化生产并保证质量稳定性的关键,因此产品的高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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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优质大型客户遴选供应商的重要依据,也是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公司依托自身技术优势,长期致力于提高产品一致性,通过综合研究配方、过程制备工艺和大量的性能测试、微观结构分析验证,获取了制备高一致性永磁材料的关键技术,结合过程自动化、标准化等管控手段,实现了产品在磁性能、尺寸等方面的高一致性,并可进行批量化生产。

④产品应用领域的差异化竞争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注重开发细分领域市场,集中优势资源拓展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的优质客户,与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了产品应用领域差异化竞争,近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公司已进入三星、哈曼、索尼、华为、小米、亚马逊、美的、格力、大金等众多知名品牌的供应链,在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并累积起了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初步具备了行业内的相对竞争优势。

⑤产品多元化优势

公司能够同时生产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类产品,两类产品都具有自身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可以充分满足下游不同领域、不同客户多元的定制化需求,避免产品结构单一带来的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

⑥注重内涵式增长的经营理念

公司长期注重内涵式增长的经营理念,对生产经营进行科学管理,依靠自身技术实力坚持自主创新,凭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丰富的经营管理、生产实践经验,不断推进技术革新和设备改良,优化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人均生产效率和良品率,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多元化定制化需求,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交货速度得到了客户群体一致的高度认可。

⑦卓越的客户服务及产品定制能力

公司注重对优质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客户留存率高,通过拜访客户、邀请客户到公司参观座谈、质保部门主动追踪产品的售后质量等形式,加强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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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直接沟通,及时把握下游市场动向,准确把控产品研发方向,深入了解客户的紧迫需求和当前产品的改进空间,积极通过自身优秀的产品定制化能力,开发精确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精准解决客户的痛点问题,同时大幅提升客户关系和客户产品黏性,有利于公司市场份额的稳健扩张。

⑧专业的研发团队和深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长期注重研发团队的建设,经过数年的发展,已能够深刻理解永磁材料行业的技术特点和行业动态,并依据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下游行业对永磁材料的需求变化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目前已在永磁材料制备领域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一种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高性能磁钢”“一种用于汽车ABS电机传感器的超小方块磁体”“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42EH磁钢”等31项新产品先后获评省级工业新产品、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其中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

⑨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体系

稀土金属、永磁铁氧体预烧料是公司永磁材料生产的关键原材料,为确保原材料供应充足,多年来公司积极与国内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如复能稀土、甘肃稀土、晨光稀土、横店东磁、安特磁材等)开展合作,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保障了公司按照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取稳定的原材料供给。

⑩优越的地理区位条件

浙江省的磁性材料产业非常发达,拥有完整的磁材深加工产业链和较多的行业技术人才,东阳市目前是我国磁性材料的重要生产基地,享有“中国磁都”的美誉,公司坐落此地可以充分享受当地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发展氛围,拥有较高的行业信息沟通效率,便于抓住发展机遇,紧跟永磁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2)竞争劣势

①产能受限的劣势

近年来公司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长期保持产能高负荷生产,但市场对永磁材料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现有产能仍显不足,难以应对持续扩大的订单需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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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产能规模较小已成为限制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②流动资金相对紧张、融资渠道单一的劣势

公司作为一家永磁材料生产企业,通常会因需要扩充产能、开发新客户、扩大销售规模、研发新产品等填补进大量的流动资金,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不利于公司市场份额的拓展。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较同行业的大型上市公司尚显单一,现阶段公司仍较为依赖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融资,受银行信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有限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

③人才不足的劣势

公司已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培养了一批行业专业人才,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行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将快速增长,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将逐步凸显,可能成为制约公司未来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社会人力资源竞争日趋激烈造成人才流动加剧,亦可能加大公司获取人才的难度,从而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4、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显著变化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参照《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列举的业内主要企业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选取主营业务聚焦于永磁材料行业且产品主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或永磁铁氧体磁体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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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人

项目中科三环宁波韵升英洛华金力永磁正海磁材大地熊横店东磁龙磁科技中科磁业
一、经营情况
成立时间1999/7/231994/6/301997/8/42008/8/192000/4/62003/11/41999/3/301998/1/92010/3/22
注册资本121,572.5898,911.37113,368.4183,643.9682,021.668,000.00162,671.217,067.006,644.47
营业收入714,476.38375,395.68376,009.16408,007.24336,971.74165,456.531,260,741.0480,467.4554,540.20
净利润*37,670.9135,566.7910,287.7242,330.1425,481.0512,857.9090,360.0012,188.317,984.37
二、市场地位
市场地位国内稀土永磁领域的龙头企业,国内最早从事稀土磁性材料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全球领先的稀土永磁材料应用方案解决方国内领先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国内最早从事稀土磁性材料生产的企业之一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先供应商国内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种类最全的生产企业之一国内知名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制造企业国内规模最大的铁氧体磁性材料生产企业,同时正在布局新能源板块国内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主要生产企业之一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
主营业务稀土永磁材料和新型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钕铁硼磁性材料和电机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从事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器件、光伏+锂电两大产业群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一站式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永磁铁氧体新型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永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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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科三环宁波韵升英洛华金力永磁正海磁材大地熊横店东磁龙磁科技中科磁业
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子元器件的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烧结、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磁性组件;各类微特电机及相关组件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磁性材料、器件、光伏产品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
产品收入结构磁性材料97.41%,其它2.59%钕铁硼89.56%,其它10.44%钕铁硼永磁材料60.56%,电机系列33.50%,其它5.94%钕铁硼磁钢及毛坯92.32%,其它7.68%钕铁硼永磁材料98.03%,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1.97%烧结钕铁硼82.91%,其它17.09%磁性材料33.86%,其它66.14%湿压磁瓦78.41%,其它21.59%永磁材料95.77%,其它4.23%
永磁材料应用领域计算机、家电、风电、通讯、医疗、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城市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节能家电、风力发电等风力发电、节能电机、智能家电、扬声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智能消费电子、工业机器人、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风力发电、3C、工业节能电机、节能电梯、轨道交通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EPS 等汽车电气化产品、变频空调、风力发电、工业自动化、智能消费电子和节能电梯等汽车工业、工业电机和高端消费类电子等家电、汽车、光伏、消费电子、5G基站、大数据中心、充电桩、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等汽车、家电、电动工具及健身器材等各类电机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智能制造、汽车工业等
三、技术实力
研发费用11,571.1123,087.3017,276.8016,015.9417,880.889,646.7960,329.674,077.551,988.73
研发费用率1.626.154.593.935.315.834.795.073.65
研发人员数量2233984894112751852,2951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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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科三环宁波韵升英洛华金力永磁正海磁材大地熊横店东磁龙磁科技中科磁业
研发人员占比4.0312.8811.2011.6412.8011.9615.0310.2211.33
四、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优势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研发团队,技术研发优势强大,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逐年提升,工艺水平国内领先,产品性能卓越积极贯彻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凭借自主研发技术优势,在磁材领域向市场提供高性能、高品质产品,在国际市场享有高知名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持续技改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备生产高磁性、高稳定性产品的技术优势,全维度布局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结构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成熟的经营模式、稳定的材料供给、丰富的技术储备产品具有“低重稀土、低失重、高一致性、高工作温度、高镀层信赖性”等特点,性能稳定,质量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可满足不同高端应用市场的需求在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机械加工等方面取得了较多优秀成果,在持续创新能力、产品质量控制、优质客户资源与原材料保障等方面形成了核心优势拥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能力,规模效益明显,永磁铁氧体产量优势显著,在行业中有显著的品牌效应湿压磁瓦髙性能指标及大弧度、高拱高磁瓦成型技术等处于行业前列。实现了快速高效的产品开发,及时满足市场“高质量、标准化、一致性”的产品需求全面掌握了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核心生产技术,拥有独特的原料配方和工艺技术,产品多元化、定制化可以充分满足市场的需求
核心技术系统掌握的核心技术广泛分布于烧结钕铁硼磁体生产的熔炼、制粉、压型、烧结等各工序中,以及粘结钕铁硼磁体生产的关键环节调控重稀土元素在磁体中分布的晶界扩散技术;磁体中重稀土减量化控制技术;超薄小产品的高精度、高材料利用率的加工技术

具备研发和生产烧结、粘结两种工艺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产品的能力,具备低氧、低稀土和低温烧结工艺等

配方体系、细晶技术、一次成型技术、生产工艺自动化技术、高耐腐蚀性新型涂层技术、晶界渗透作用正海无氧工艺理论、TOPS(细晶技术)、THRED(重稀土扩散技术)

超高磁性能、高热稳定性、低重稀土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制备工艺体系,磁体绿色高效表面防护技术体系等

永磁铁氧体的生产工艺、配方,软磁功率铁氧体的生产工艺、配方和偏转磁芯的生产工艺、配方等永磁铁氧体生产关键环节中的预烧料制备技术等8项核心技术以及高性能指标SM-9、SM-12等材料配方和工艺技术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体系、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技术体系等7项核心技术构成的永磁材料生产体系

注:上述数据来自iFind资讯、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财务数据、员工人数统一采用2021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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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对比情况根据工信部、《2019年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工作报告》、《稀土行业运行报告——2020年及2021年1-4月稀土行业运行情况》、《2021年全国稀土功能材料生产情况》数据统计显示,2019 年、2020年、2021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中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约17万吨、17.85万吨、20.71万吨。若以1:0.6作为毛坯转化为产成品的假设比例进行测算,则报告期内烧钕铁硼永磁材料产成品产量分别约为10.2万吨、10.71万吨、12.43万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市场占有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吨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量占比产量占比产量占比
金力永磁10,324.938.31%9,612.918.98%6,631.946.50%
中科三环*11,390.009.17%8,749.378.17%8,750.008.58%
正海磁材10,921.008.79%6,671.006.23%5,530.005.42%
英洛华5,635.794.54%5,339.504.99%4,363.164.28%
宁波韵升8,148.006.56%4,556.004.25%3,981.003.90%
大地熊2,600.152.09%1,521.651.42%1,251.961.23%
发行人1,170.040.94%1,002.200.94%691.840.68%

注1:中科三环2019年、2020年成品产量数据引用自《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2021年成品产量数据根据2022年3月29日《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数据折算。

注2:中科三环(2019年度、2020年度)、宁波韵升、英洛华产量包含粘结钕铁硼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和市场占有率持续上升。可比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和市场占有率高于发行人的原因为: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早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取得了发展机遇,资金实力雄厚,产能得以快速扩张,产量大幅增长;发行人受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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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限制,较可比公司产能规模较小,加之报告期内部分钕铁硼毛坯用于直接销售,导致成品产量偏低;②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发行人钕铁硼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单个产品重量较风电等领域产品小很多,因此以产品重量为单位统计的产销量较小。

2、发行人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可比公司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对比情况根据工信部、《2019年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工作报告》、《稀土行业运行报告——2020年及2021年1-4月稀土行业运行情况》、《2021年全国稀土功能材料生产情况》数据统计显示,2019-2021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中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约17万吨、17.85万吨、20.71万吨。若以1:0.6作为毛坯转化为产成品的假设比例进行测算,则报告期内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成品产量分别约为10.2万吨、10.71万吨、12.43万吨。消费电子领域是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重要应用领域,根据《行业年鉴》数据,其在我国烧结钕铁硼市场的每年占比约35%左右,据此估算,报告期内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成品的估算产量分别约为3.57万吨、3.75万吨和4.35万吨。由于①我国消费电子领域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年消费量无公开权威数据,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有部分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除金力永磁外均未披露相应的产销量数据,故假设我国消费电子领域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成品当年估算产量为当年估算消费量,可比公司年度销量与消费电子领域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的乘积为其年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估算销量,以可比公司年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估算销量与我国当年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成品估算消费量之比测算可比公司消费电子领域市占率,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消费电子领域的估算销量和市占率比较结果如下:

单位:吨

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估算销量市占率估算销量市占率估算销量市占率
宁波韵升2,556.185.88%1,479.723.95%1,343.433.76%
中科三环11,708.503.93%1,305.223.48%1,269.9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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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558.761.28%524.321.40%436.851.22%
大地熊553.811.27%354.550.95%240.150.67%
正海磁材311.940.72%197.880.53%162.900.46%
金力永磁2321.260.74%81.900.22%0.000.00%
发行人31,087.982.50%878.772.34%623.741.75%

注1:中科三环2019年、2020年成品总销量数据引用自《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2021年成品总销量数据根据2022年3月29日《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产量数据折算。注2:金力永磁2019年、2020年销量数据为引用自其公开披露资料的实际销量数据。注3:发行人销量数据为实际销量数据。

由此可见,发行人较多数可比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具备一定的市占率优势,主要系发行人长期专注于消费电子领域,具备较强的产品定制化能力和小型化、轻薄化、精密化产品特点,占据了相对较大的市场份额。由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领域较广,各家可比公司产品领域侧重点不尽相同,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存在差异。

3、发行人与永磁铁氧体磁体可比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对比情况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中国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年鉴2020》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永磁铁氧体磁体产量约54.54万吨、52.81万吨、50万吨。

2018-2020年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量占比产量占比产量占比
龙磁科技20,604.994.12%22,683.004.30%24,572.004.51%
横店东磁*141,835.6928.37%106,000.0020.07%109,905.0020.15%
发行人10,666.722.13%7,806.991.48%6,667.341.22%

注:横店东磁未披露永磁铁氧体磁体产量数据,2020年数据采用定期报告中磁性材料(主要包括永磁、软磁、塑磁、旋磁、纳米晶、预烧料等)产量计算,2018年、2019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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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根据《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的永磁铁氧体产量及相关信息测算。

2018-2020年,横店东磁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铁氧体磁性材料生产企业,市场份额保持稳步提升,龙磁科技占比则有所下滑。发行人由于体量相对较小,产能和业务扩张受到资金实力的较大限制,市场占有率低于可比公司,但发行人2018-2020年内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发展较快,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具体情况如下:

(1)钕铁硼磁钢及钕铁硼毛坯的情况

由于钕铁硼毛坯通过成品工序加工成钕铁硼磁钢的过程中存在较高比例的耗损,根据行业惯例,业内普遍以烧结钕铁硼毛坯的产能作为企业的产能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坯产能(注1)1,700.001,500.001,350.00
毛坯产量(注2)1,467.681,273.841,251.66
产能利用率(注3)86.33%84.92%92.72%
成品产量1,170.041,002.20691.84
成品销量1,181.01930.37658.24
产销率(注4)100.94%92.83%95.14%

注1:毛坯产能为坯料工序瓶颈环节在设计产能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产品的装炉量差异、作业时间差异等因素后进行合理折算后得出的未经机械加工的钕铁硼毛坯产能,以贴合实际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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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毛坯产量为未经机械加工的钕铁硼毛坯产量。注3:产能利用率=毛坯产量/毛坯产能注4:产销率=成品销量/成品产量

(2)铁氧体磁钢及铁氧体磁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品铁氧体磁钢铁氧体磁瓦铁氧体磁钢铁氧体磁瓦铁氧体磁钢铁氧体磁瓦
产能(注1)800.0010,100.003,150.008,050.003,150.005,100.00
产品产量597.239,442.992,884.477,782.253,052.094,754.90
产能利用率 (注2)74.65%93.49%91.57%96.67%96.89%93.23%
产品销量744.269,693.843,154.737,421.262,961.984,518.62
产销率(注3)124.62%102.66%109.37%95.36%97.05%95.03%

注1:产能为生产工序瓶颈环节在设计产能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产品的装炉量差异、作业时间差异等因素后进行合理折算后得出,以贴合实际生产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起已不再生产铁氧体磁钢。

注2:产能利用率=产品产量/产品产能

注3:产销率=产品销量/产品产量

2、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通力电子、韩国星主等电声器件制造商,以及威灵电机、卧龙电驱等永磁电机生产企业。

3、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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钕铁硼磁钢29.3830.76%22.4716.71%19.25
钕铁硼毛坯17.7849.52%11.89-3.59%12.33
铁氧体磁钢0.7513.07%0.66-2.64%0.68
铁氧体磁瓦1.645.23%1.562.21%1.52

4、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5,095.8667.19%22,513.4061.44%16,098.5163.08%
其中:钕铁硼磁钢34,700.5466.43%20,904.8557.05%12,672.7749.66%
钕铁硼毛坯395.320.76%1,608.544.39%3,425.7313.42%
永磁铁氧体磁体16,419.1431.43%13,623.1537.18%8,883.0834.81%
其中:铁氧体磁瓦15,863.7730.37%11,541.1031.50%6,875.2926.94%
铁氧体磁钢555.371.06%2,082.055.68%2,007.797.87%
外购产品720.481.38%506.461.38%539.792.12%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5、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销售区域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45,107.3186.35%29,192.5279.67%23,398.3691.68%
其中:华南地区31,109.1059.56%19,213.2652.43%14,029.2454.97%
华东地区12,494.9023.92%8,904.3124.30%7,819.6330.64%
其它地区1,503.322.88%1,074.962.93%1,549.496.07%
外销7,128.1713.65%7,450.4820.33%2,123.028.32%
其中:亚洲地区6,900.2913.21%7,204.0219.66%1,846.897.24%
欧美地区227.890.44%246.460.67%271.201.06%
其它地区0.000.00%0.000.00%4.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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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交易主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度1美的集团 (000333.SZ)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920.145.35
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779.755.10
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962.063.60
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549.531.01
小计8,211.4815.06
2韩国星主Sung Ju Vina Co., Ltd.5,032.039.23
天津星主音响有限公司18.810.03
小计5,050.849.26
3通力电子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90.367.13
4凡进电子惠州市凡进科技有限公司3,566.846.54
5联创丽声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3,536.706.48
合计24,256.2144.47%
2020年度1美的集团 (000333.SZ)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915.655.07
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764.814.67
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166.883.09
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671.921.78
小计5,519.2614.60
2韩国星主Sung Ju Vina Co., Ltd.4,114.8210.88
天津星主音响有限公司176.400.47
小计4,291.2111.35
3融贤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2,332.996.17
深圳市利昌达电子有限公司722.9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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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客户交易主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小计3,055.978.08
4EM-Tech(091120.KS)EM-Tech Co., Ltd.2,347.306.21
5通力电子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81.535.51
合计17,295.2745.74
2019年度1融贤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1,359.985.23
深圳市利昌达电子有限公司1,182.964.55
小计2,542.949.77
2美的集团 (000333.SZ)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051.384.04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926.463.56
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389.171.50
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02.210.39
常州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0.080.00
小计2,469.309.49
3通力电子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70.375.65
4东科控股 (5225.TW)东弘电子(惠阳)有限公司1,214.214.67
惠阳东亚电子制品有限公司169.070.65
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55.370.21
小计1,438.655.53
5韩国星主Sung Ju Vina Co., Ltd.1,022.703.93
天津星主音响有限公司189.540.73
小计1,212.254.66
合计9,133.5135.1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收入超过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50%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少数或特定客户有持续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持有任何权益。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是公司前员工、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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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新增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新增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新增进前五大客户年度新增交易的原因交易主体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业务获取方式合作起始年份连续性和持续性
1美的集团2019公司为扩张业务,占据节能家电领域永磁铁氧体市场份额,积极寻求与下游大型客户合作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5,256(USD)威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1992/10/6商务谈判2018报告期内,公司对美的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69.30万元、5,519.26万元、8,211.48万元,合作规模持续增长
2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4,500(USD)威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1.67%,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持股8.33%2004/3/30商务谈判2018
3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768(USD)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持股75%,威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2001/8/7商务谈判2019
4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32,500美的集团持股100%2008/2/28商务谈判2019
5常州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已注销)2,363.46(USD)威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75.97%,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持股24.03%2011/6/20商务谈判2019
6东科控股2019东科与公司多年来保持合作东弘电子(惠阳)有限公司900(HKD)东亚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1995/10/6商务谈判2010报告期内,公司对东科控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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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新增进前五大客户年度新增交易的原因交易主体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业务获取方式合作起始年份连续性和持续性
7关系,其对公司的采购量主要取决于其自身下游订单需求惠阳东亚电子制品有限公司184.79期初至2021年12月20日为东亚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后变更为尚南飞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1995/8/7商务谈判2010销售收入分别为1,438.65万元、612.46万元、418.67万元,双方合作关系稳定
8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1,863.20期初至2021年12月20日为东雅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后变更为尚南飞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1997/1/1商务谈判2017
9EM-Tech2020公司为扩张钕铁硼业务,进行海外市场推广,积极寻求与下游大型客户合作EM-Tech Co., Ltd.803,046.80(KRW)Chung Seung-Gyu持股14.36%,Anterogen. Co., Ltd.持股9.48%,其它持股76.16%2001/1/18客户根据样品综合评价选定2019双方2020年、2021年的交易金额分别为2,347.30万元,1,190.21万元,合作关系稳定
10凡进电子2021凡进科技与公司近年来合作不断加深,其对公司的采购量大幅增长主要因其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惠州市凡进科技有限公司400.00凡进电子株式会社持股100%2014/3/28商务谈判2017报告期内,双方交易金额分别为908.18万元、1,857.17万元、3,566.84万元,合作关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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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新增进前五大客户年度新增交易的原因交易主体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业务获取方式合作起始年份连续性和持续性
11联创丽声2021联创丽声与公司近年来保持合作关系,因其产能扩大,对公司的采购量出现大幅增长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1,000.00深圳声宏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2016/11/8商务谈判2018报告期内,公司对联创丽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11.72万元、1,153.05万元、3,536.70万元,双方合作关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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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采购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的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镨钕金属25,349.1759.9411,493.6043.179,680.5750.80
预烧料5,233.0512.373,110.0711.682,394.0912.56
镝铁1,081.802.56157.790.59210.951.11
钬铁382.120.90387.741.46357.971.88
纯铁563.311.33366.081.38378.041.98
氧化钴366.810.87560.622.11281.911.48
钆铁469.381.11386.931.45463.312.43
钕铁硼毛坯391.630.932,926.5610.993.420.02
总计33,837.2980.0219,389.3772.8313,770.2772.27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能源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用电量(万千瓦时)3,867.053,499.272,494.51
采购金额(万元)2,244.042,084.871,597.66
平均电价(元/度)0.580.600.64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主要原材料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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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
镨钕金属60.7475.25%34.660.96%34.33
预烧料0.5179.66%0.282.23%0.28
镝铁213.5835.36%157.7919.68%131.84
钬铁67.4980.15%37.4618.26%31.68
纯铁0.5824.10%0.47-7.88%0.50
氧化钴24.4552.67%16.026.25%15.08
钆铁21.3438.11%15.452.53%15.07
钕铁硼毛坯32.0694.92%16.440.98%16.29

(二)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除能源供应商外,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交易主体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1年度1复能稀土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434.6817.58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2,486.375.88
小计9,921.0523.46
2盛和资源 (600392.SH)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7,462.8317.65
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1,155.272.73
小计8,618.1120.38
3北方稀土 (600111.SH)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31.115.75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598.2310.87
小计7,029.3416.62
4安特磁材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793.981.88
鞍山安特磁材有限公司3,279.987.76
小计4,073.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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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供应商交易主体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5中鑫安泰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1,415.273.35
合计31,057.7273.44
2020年度1盛和资源 (600392.SH)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4,524.2016.99
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135.800.51
小计4,660.0017.50
2复能稀土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417.5616.59
3北方稀土 (600111.SH)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82.837.07
4普隆磁电江苏普隆磁电有限公司1,509.545.67
5横店东磁(002056.SZ)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1,442.515.42
合计13,912.4452.25
2019年度1复能稀土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82.629.88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3,604.1818.91
小计5,486.8028.79
2利宸矿业宁波利宸矿业有限公司1,473.097.73
3横店东磁 (002056.SZ)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1,208.676.34
4盛和资源 (600392.SH)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1,132.945.95
5金石稀土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1,123.895.90
合计10,425.4054.71

公司不存在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公司年度采购总额的50%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少数或特定供应商有持续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持有任何权益。上述供应商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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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是公司前员工、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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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新增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新增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新增进前五大供应商年度新增交易的原因交易主体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是否为公司关联方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起始年份连续性和持续性
1横店东磁2019双方合作时间较长,此前因公司自产预烧料导致外部采购量较小,后公司不再自产预烧料,采购数量增加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162,671.21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59%,何时金持股1.7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1.45%,郑文淦持股1.4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31%,其他合计持股43.52%1999/3/30双方签署销售合同,通常采用承兑汇票或电汇,货到30/60/90天付款2010报告期内,公司向横店东磁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208.67万元,1,442.51万元、457.00万元,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2金石稀土2019公司对镨钕金属的需求大幅增加,加大了对稀土金属供应商的采购力度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11,000中煤长江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1996/10/17双方签署销售合同,通常采用全额电汇,货到30天付款或付款后发货20182018、2019年公司向金石稀土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55.17万元、1,123.89万元,之后未发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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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新增进前五大供应商年度新增交易的原因交易主体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是否为公司关联方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起始年份连续性和持续性
3普隆磁电2020受疫情影响,公司自身产能无法满足部分交期较短的订单需求,为保证产品及时交付,公司选择直接采购钕铁硼毛坯进行后续成品加工江苏普隆磁电有限公司2,680李军持股90.00%,徐静持股10.00%2011/8/23公司向普隆磁电发送采购单,通常采用电汇或承兑汇票,月结60天20202020年、2021年公司向普隆磁电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509.54万元、383.31万元,合作关系已初步建立
4安特磁材2021双方合作时间较长,是长期的业务伙伴,其由于供货稳定等优点,采购占比逐渐上升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6,000王兴持股75.77%,诸暨市安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50%,诸暨市安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68%,施杨忠持股1.03%,何铁成持股1.03%1999/2/26双方签署销售合同,通常采用承兑汇票或电汇,月结30天或款到发货2015报告期内,公司向安特磁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60.34万元、1,159.70万元、4,073.96万元,合作规模持续增长
鞍山安特磁材有限公司4,000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00%2017/3/14双方签署销售合同,通常采用承兑汇票或电汇,月结30/45/60天或款到发货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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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新增进前五大供应商年度新增交易的原因交易主体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是否为公司关联方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起始年份连续性和持续性
5中鑫安泰2021公司对镨钕金属的需求大幅增加,开发新的优质供应商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5,000王贵才持股31.00%,李鑫持股21.50%,赵吉明持股18.00%,李剑英持股16.00%,柴宗赫持股10.00%,李学文持股3.50%2017/1/16双方签署销售合同,款到发货20202020年、2021年公司向中鑫安泰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43.36万元、1,415.27万元,合作关系已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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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626.071,448.094,177.9874.26
机器设备10,252.693,180.567,072.1368.98
运输设备447.96363.7884.1818.79
电子设备及其他484.49401.9582.5417.04
合计16,811.205,394.3811,416.8267.91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钕铁硼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1熔炼炉熔炼2478.56328.9668.74
2中碎炉中碎360.8753.6688.16
3气流磨制粉2185.78135.1872.76
4压机成型14223.89113.3550.63
5烧结炉烧结16696.99384.4355.16
6磨床磨加工21128.3981.6663.60
7线切割机床线切割79123.58107.7887.22
8多线切割机切片291,143.44980.8685.78
9切片机切片199414.48239.8057.86
10光学检验机检分9217.70192.0788.2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铁氧体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1球磨机球磨37397.11258.5165.10
2压机成型621,866.831,323.33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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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3辊道窑烧结6643.75409.4563.60
4磨床(线)磨加工401,536.051,036.4067.47

公司生产永磁材料所使用的机器设备构成了公司日常经营中主要的固定资产。报告期内,机器设备原值与营业收入、产能、产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2019.12.31/2019年度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综合产能12,600.0012,700.009,600.00
成品产量11,210.2611,940.569,058.65
机器设备原值10,252.699,397.527,469.14
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营业收入5.324.023.48
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产能1.231.351.29
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产量1.091.241.14

注1:综合产能=未经机械加工的钕铁硼毛坯产能+铁氧体磁瓦产能+铁氧体磁钢产能

注2:成品产量=钕铁硼磁钢产量+铁氧体磁瓦产量+铁氧体磁钢产量

注3: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机器设备原值

注4: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产能=综合产能/机器设备原值

注5: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产量=成品产量/机器设备原值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营业收入、产能、产量存在一定的波动, 2020年发行人回收中碎工序,增加了关键工序的机器设备,持续扩大钕铁硼磁钢和铁氧体磁瓦的产能,机器设备原值同比增长25.82%,综合产能增加32.29%,成品产量提升37.30%,营业收入增长45.32%,故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营业收入、产能、产量增长;2021年公司新增部分机器设备用于铁氧体磁瓦生产,并淘汰了铁氧体磁钢相应的生产设备,机器设备原值总体增长了

9.10%,由于铁氧体磁钢停止生产,公司综合产能轻微下降0.79%,成品产量下降3.93%,但由于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销量大幅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44.25%,故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营业收入显著提升,而每万元机器设备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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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产量则小幅下降。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营业收入、产能、产量基本匹配。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已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编号坐落权利类型及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1浙(2020)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60309号东阳市横店镇红兴三路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0,506.4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7,732.1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0年3月24日止已抵押
2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947号东阳市横店镇昌盛路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0,142.8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7,955.8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3年5月18日止已抵押

(二)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中科磁业刁文才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等水岭南大街2号一楼2格仓储320平方米2021/8/1-2024/7/30
2中科磁业广东鑫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同沙等水岭南大街2号文鹏大厦4楼409室办公115平方米2021/7/20-2024/7/19
3中科磁业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工业园兴业东路1号仓储70平方米2021/12/1-2022/11/30
4中科磁业鸠江区承宣仓储服务部安徽省芜湖市长江北路88号芜湖市宝源实业有限公司内仓储80平方米2022/4/1-2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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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房屋租赁所签署的租赁合同内容完备,但房屋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未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上述租赁房屋面积合计为585平方米,占公司经营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0.88%,比例极低,且相关房产主要用于仓储和办公,具有可替代性,因此上述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转租证明的情况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三)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编号坐落权利类型及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1浙(2020)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60309号东阳市横店镇红兴三路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0,506.4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7,732.1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0年3月24日止已抵押
2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947号东阳市横店镇昌盛路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0,142.8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7,955.8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3年5月18日止已抵押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号类别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1中科磁业13904513第9类2015/2/282025/2/27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专利权人均为中科磁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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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1一种高压热处理晶界扩散增强钕铁硼磁体矫顽力的方法发明ZL 2018 1 0791634.12018/7/18原始取得
2一种蒸发晶界扩散增强钕铁硼磁体矫顽力的方法发明ZL 2018 1 0789953.92018/7/18原始取得
3一种均质混料机发明ZL 2018 1 0467453.32018/5/9原始取得
4磁性粗粉加工系统发明ZL 2018 1 1090468.92018/9/18受让取得
5一种掺杂SmCu合金的钐钴基纳米复合永磁体的制备方法发明ZL 2018 1 0920259.62018/8/14受让取得
6一种自动配药装置实用新型ZL 2020 2 0815292.52020/5/16原始取得
7一种手动倒角磨床实用新型ZL 2020 2 0708680.32020/5/1原始取得
8一种全自动方磨圆机实用新型ZL 2020 2 0708732.72020/5/1原始取得
9一种磁性球磨机实用新型ZL 2020 2 0710134.32020/5/1原始取得
10一种干燥混料机实用新型ZL 2020 2 0711146.82020/5/1原始取得
11一种物料分选机实用新型ZL 2020 2 0708728.02020/5/1原始取得
12一种切片双面磨床实用新型ZL 2020 2 0663312.12020/4/27原始取得
13一种磁体外弧倒角磨床实用新型ZL 2020 2 0663330.X2020/4/27原始取得
14一种震动喂料机实用新型ZL 2020 2 0590324.62020/4/20原始取得
15一种防粘滞卸料离心机实用新型ZL 2018 2 0685592.92018/5/9原始取得
16一种吸附式抓取器实用新型ZL 2018 2 0685534.62018/5/9原始取得
17一种连续夹取式机械手实用新型ZL 2018 2 0686103.12018/5/9原始取得
18一种改善晶界微区结构的真空烧结炉实用新型ZL 2017 2 0898598.X2017/7/24原始取得
19一种用于磁瓦压制成实体的冷等静压机实用新型ZL 2017 2 0898596.02017/7/24原始取得
20一种用于磁粉研磨的球磨机装置实用新型ZL 2017 2 0898835.22017/7/24原始取得
21一种真空甩带炉用冷却降温装置实用新型ZL 2017 2 0763983.32017/6/28原始取得
22一种用于磁体加工打磨的无心磨床装置实用新型ZL 2017 2 0763982.92017/6/28原始取得
23一种微波炉磁环专用成型模具实用新型ZL 2016 2 1436110.32016/12/26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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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24一种适用于电机磁瓦的二次磨球配比定量控制装置实用新型ZL 2016 2 1083613.72016/9/27原始取得
25一种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内部磁性材料的收集装置实用新型ZL 2016 2 1083537.X2016/9/27原始取得
26一种用于家用电器电机磁瓦的定量加水装置实用新型ZL 2016 2 1083482.22016/9/27原始取得
27一种用于电机磁瓦的料桨配料装置实用新型ZL 2016 2 1083519.12016/9/27原始取得
28一种用于甩带铸片炉的氢碎罐实用新型ZL 2015 2 0371392.22015/6/1原始取得
29一种适于钕铁硼粉料的配料装置实用新型ZL 2015 2 0369876.32015/6/1原始取得
30一种新型油品回收装置实用新型ZL 2015 2 0369769.02015/6/1原始取得
31一种氢碎式甩带铸片炉实用新型ZL 2015 2 0367313.02015/6/1原始取得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5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均为中科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取得方式
1新材料纳米硅的微量元素研发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212896号2017SR6276122017/1/13原始取得
2铁氧体料浆存贮控制系统V1.0软著登字第2211750号2017SR6264662016/2/11原始取得
3钕铁硼成本预算管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211739号2017SR6264552016/1/14原始取得
4风力发电机高性能钕铁硼项目磁通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211839号2017SR6265552015/8/21原始取得
5钕铁硼用料回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2211742号2017SR6264582015/7/23原始取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上述无形资产均有效存续,无权属纠纷和相应法律风险,除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947号、浙(2020)东阳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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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权第0060309号已抵押外,不存在权利瑕疵及其他限制情况。公司目前持有的无形资产是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其中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为公司的核心技术提供了有效保护。

(四)取得的资质认证及重大荣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效资质认证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号颁发单位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133003647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1/12/16三年
2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级)浙BTX(2019)005号浙江省标准化协会2019/5/282022/5/27
4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东)AQBJX III 202000121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2/52024/2
5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30783552855277N001X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0/4/162025/4/15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30783552855277N002X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1/9/32026/9/2
7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1/32023/1/2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ATF 16949:201605086/0Quality Austria2021/5/142024/5/13
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201516216/0Quality Austria2015/4/302024/5/13
10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永磁铁氧体瓦形磁体CZJM2019P1005601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19/4/1820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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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名称证书号颁发单位颁发日期有效期(至)
11浙江制造认证证书-超薄扬声器用永磁铁氧体CZJM2021P1057801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1/9/182027/9/17
12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变频空调压缩机用高内禀矫顽力永磁钕铁硼CZJM2021P1057901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1/9/182027/9/17
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0E50297R1M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2020/3/92023/3/8
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21S50328R1M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2021/2/42024/2/3
15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19960595金华海关2018/12/17长期
1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281843-2018/12/3长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近年获得的重大荣誉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荣誉名称颁发单位颁发年份

品牌价值类

品牌价值类

1浙江名牌产品(中科高性能磁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效期为2018/11-2021/11
2金华名牌(中科牌高性能磁钢)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效期为2018/11-2021/11
3金华市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
42017年度金华市著名商标金华市创牌工作领导小组2018/2

业务技术类

业务技术类

1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2021/12
2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效期为2021/12-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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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荣誉名称颁发单位颁发年份
3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6
4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1
5浙江省标准化协会会员单位浙江省标准化协会2019/3
6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8
7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18/12
8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11
92020年度东阳市市长质量奖东阳市人民政府2021/3
102019年度工业强市行业新锐奖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2020
112018年度东阳市中小企业市长科技创新奖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2019
122017年度东阳市专利实施奖三等奖东阳市人民政府2018/3

社会责任类

社会责任类

1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期为2021/12-2024/12
2五星基层党组织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中共金华市委两新工委2021/3
32020年度纳税超千万企业东阳市人民政府2021/2
42019年度纳税超千万企业东阳市国家税务局、东阳市地方税务局2020
52017年度纳税超千万元企业东阳市国家税务局、东阳市地方税务局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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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介绍及其先进性

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永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在长期理论研究及生产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逐渐积累起多项成熟的核心技术,构建起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的自主生产体系,公司已基本具备资源高质化利用、高水准工艺技术、高性能与高一致性产品、高效产业化管理等业内一流企业的先进技术特征,具体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核心技术介绍先进性表征应用工序专利应用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领域
1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体系传统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对稀土元素镨钕以及重稀土元素镝铽的依赖程度较高,上述元素在稀土矿中的丰度较低,而镧铈丰度较高,用镧铈部分替代镨钕可以显著降低成本,进而实现稀土资源的综合平衡利用。 公司采用速凝薄带制备技术,获得具有最佳相组成和微结构均匀、平均晶粒在微米级的速凝薄带,采用JM工艺,通过系统压力、给料系统、粉末分选技术的应用等实现粒度分布控制技术,得到D50、D90/D10分布合理的粉末;改进现有的烧结设备,并针对排气、烧结和热处理、冷却等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分段调整和精确控制各阶段工艺条件和参数;通过工艺过程的智能化设计和自动控制,对微观组织结构、界面结构、晶粒尺寸和均匀性等进行准确控制,最终实现速凝片制备、多合金共混烧结、粉体与取向成型、新热处理工艺等创新技术的集成,最终实现高丰度混合稀土烧结钕铁硼磁体的产业化,达到了保质量降成本、节约稀缺中重稀土资源、延长稀贵稀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节约能源,实现绿色环保生产。①中低性能磁体,高丰度稀土量取代可达40%(wt)镨钕(PrNd)元素量; ②高性能磁体使用高丰度稀土量可达到3%(wt); ③实现批量稳定生产,使材料成本较非高丰度配方成本下降8%-30%。原料配比 --- 真空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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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核心技术介绍先进性表征应用工序专利应用
2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技术体系通过研究稀土及微量元素添加对磁体性能及微观结构的影响,研究多组元合金工艺中合金成分设计对磁体内的相结构及元素偏聚分布的影响;研究浇铸温度、冷却辊转速、冷却介质等工艺因素对合金速凝带的厚度、柱状晶、富稀土相分布等微观组织结构的影响;研究利用润滑剂混合添加辅相的新型技术;研究磁粉颗粒的形状和尺寸分布、压型方式、模具的磁路设计、磁粉松装密度和流动性等对磁体取向度的影响;研究磁体的烧结回火对磁体晶界元素分布及相结构的影响规律;研究重稀土在晶界与晶粒内的分布特点、规律,深入理解重稀土分布、微观组织结构与矫顽力之间的关系等。创新开发出铸片微观结构控制技术、细晶控制技术、低重稀土控制技术等材料成分、微观结构、过程控制技术相结合的成套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关键制备及产业化技术,实现从理论计算到批量化生产的快速转化。①产品性能一次合格率超过96.5%; ②可将新品设计开发周期减少至3-11天; ③形成稳定高效的毛坯生产能力。原料配比 --- 真空烧结ZL201520369876.3 ZL201810791634.1 ZL201810789953.9 ZL201720763983.3 ZL201720898598.X ZL201520371392.2
3高效高精度加工工艺及智能检测技术体系联合设备供应商,综合利用传感器技术、自动控制、智能集成等技术,实现加工、检测生产过程的信息化、自动化,构建生产过程控制应用平台。具体通过稀土材料深加工生产设备的专业化、自动化改造,研究线切割单线系统集成技术,融合新型罗拉定距分布,消除多线同步运行的孤岛效应,实现线切割同步、平行、稳定加工,达到高精度、高效率批量加工,大幅度减轻一线工人素质要求及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最终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实现生产效率提高。通过光学采集、数学积分、模拟运算、智能识别、数据集成等工程技术,配套集成相应的仪器设备,提取产品尺寸、外观等工作信号,并把信号传输到电气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进行同步管理,实现各类产品检验、判定及分检的协调工作。通过高效高精度加工工艺及智能检测技术体系,实现加工和检测的高效化、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降低成本、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品竞争力。①实现公差±0.01mm高精度批量稳定生产,加工效率可提高20倍以上、加工损耗下降30%以上; ②降低工人素质要求,通过设备自动化大幅降低机加工对于操作人员的技能、经验的要求,大幅度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③可实现方块、圆柱、圆环及特殊形状产品的尺寸、外观、缺陷等多维度智能全检验; ④实现误差±0.01mm范围内的高精度检验,较人工检验效率提高8-20倍。机械加工 --- 检测ZL201520369769.0 ZL202020663312.1 ZL202020590324.6 ZL202020663330.X ZL202020708680.3 ZL202020708732.7
永磁铁氧体磁体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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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核心技术介绍先进性表征应用工序专利应用
1无钴/低钴配方工艺设计采用中低档原料,通过对二次小料配方的优化,对球磨设备的改进、钢球大小比例的合理配置、定量加水、甩料出料、二次过筛等一系列球磨工艺,合理地降低了球磨时间,得到了D50、D90/D10分布更加合理的料浆;改进了模具、冲头磁路的结构,使料浆成型时取向磁场取向更加饱和,使坯件密度的一致性更加稳定,在性能达到客户要求的前提下,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①开发了5B无钴配方和6B以上性能低钴配方,显著降低了配方成本; ②球磨工艺的优化,可降低球磨时间1-3小时,节约用电成本; ③模具磁路仿真,优化了模具冲头导磁路结构,可提高中心磁场30-50GS。原料配比 --- 成型ZL201720898596.0 ZL201720898835.2 ZL201621083613.7 ZL201621083482.2 ZL201621083519.1 ZL202020710134.3 ZL202020815292.5 ZL202020711146.8
2生坯入窑装烧自动化输送线技术成型生坯码板后采用自动化输送线由成型车间输送到电窑烧结,烧成熟坯后,输送到磨床车间进行研磨。运用高清摄像头分辨码板时所做的标记,可根据不同的生产目的来选择窑炉烧结,更好的统筹管理毛坯烧结质量,同时也可减少承烧板、推车的存放数量,解决传统人工方式下生坯从成型转移进窑炉过程中产生的效率问题。①可根据尺寸大小、性能高低、每条电窑的特性,灵活进行装烧作业; ②节省人工、承烧板、推车等的投入; ③降低生坯流转过程产生的掉角、开裂等问题,提升合格率。成型 --- 磨加工-
3湿压磁瓦电烧辊道窑烧结技术湿压磁瓦电烧辊道窑分为预热区、低温区、中温区、高温区和降温区,通过24组上下温区热电偶,可自由调节加热每个温区最佳的温度,采用了风门调节、氧含量监测、窑内负压监测等手段,降低坯件的含水量,有效提高烧结成品率。①实现现压现烧; ②大幅降低烧结过程中开裂、缺氧等因素导致的废品率; ③实现不同规格尺寸、高低性能产品的混装混烧,提高烧结工序的生产和管理效率。成型 --- 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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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核心技术介绍先进性表征应用工序专利应用
4自动化磨削及磨削料自动回收系统定制了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四工位磨床、持续优化砂轮工装精度、增加自动进料设备,大幅降低了加工过程中对人工的依赖程度,单人可以同时管理多台机器,减少了人员的投入。磨削系统设计加入了一套磨削料回用设备,可按各性能牌号回用磨削料,降低了材料成本和配方成本。①通过对砂轮工装的自主设计加工,可以把不合格工装的调整更换时间缩短至1-2天,可把不合格尺寸的砂轮加工缩短至3-10天; ②通过对砂轮工装的调整,产品尺寸精度可控制在±0.03mm; ③设备自动化水平高,降低人工成本,产品一致性得到提升; ④高镧钴磨削料按性能分类回用,可降低材料成本20-35%。磨加工ZL201720763982.9 ZL202020708728.0

(二)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

公司的核心技术应用范围涵盖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的核心生产流程。公司将自产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认定为核心技术产品。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与非核心技术产品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收入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核心技术产品收入51,515.0036,136.5424,981.59
2非核心技术产品收入720.48506.46539.79
3主营业务收入52,235.4836,643.0025,521.38
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98.62%98.62%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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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

经过多年潜心培育与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一支行业知识深厚、研发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研发技术团队,专业涵盖磁性材料、电声学、材料工程、电气工程、机械设计、电子器件等多个领域,在产品设计、研发、检测及工艺技术改进等方面拥有复合创新能力。公司研发团队经过长年不懈努力在永磁材料制备和应用领域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展现了较强的研发实力,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如下:

序号项目证书编号先进性表征认证认定单位参与研发的核心技术人员
1智能机器人用超薄小磁瓦20210005项目通过优化配方,控制稀土总量,增加富钕相比例,提高了晶粒与晶界的结合力;通过添加一定数量的Al、Zr含量,提高了抗弯强度;通过优化晶粒细化工艺、快速冷却工艺制备出具有高抗弯强度的超薄小磁瓦。项目在产品配方及工艺优化上有创新,处同类产品国际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唐国团
2空调电机用高内禀磁瓦20210006项目通过配方优化,严格控制烧成温度,用适量Co离子置换铁氧体中的Fe离子,用La离子部分置换铁氧体中的Sr离子,制备出具有高磁性能一致性、高内禀矫顽力的磁体。项目在配方设计及工艺控制等方面有创新,处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陈正仁
3磁瓦磨削料制备的ZK-12H电机磁瓦20210044项目利用磁瓦磨削废料为原料,通过多元素添加,改善了磁瓦磨削料的性能;利用强磁场压制提高了取向度;添加分散剂减少了磁粉凝聚;优化烧结工艺和烧结气氛,改善了磁体微观结构,提高了产品磁能积,制备出高性能烧结永磁铁氧体。项目在配方设计及工艺优化等方面有创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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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重稀土超高性能电机磁钢20190175项目产品通过优化配方和复合掺杂、改善速凝铸片、低温烧结和高压热处理等工艺,细化了晶粒尺寸,改善了磁体的晶界特征,提高了产品的磁性能;所开发的高压喷射和铽铝铜扩散等技术,提高了矫顽力。产品在配方设计和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性,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唐国团
5采用近终成型技术生产的N38UH磁钢20190177项目产品通过改进辅助材料、模具、压制和粉末制备等工艺,提高了压坯的密度,减少烧结引起的收缩变形,提高了产品一致性。产品具有表面平整度高、稳定性好等特点,在材料制备工艺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6采用新型绿色环保脱模剂制备的磁瓦20190178项目产品结合表面脱模工艺,通过调整表面活性剂的亲油基团等自主开发了新型脱模剂,改善了磁瓦的脱模效果,提高了毛坯的表面光洁度。该脱模剂具有制备方法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产品在脱模剂配方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7通过磨加工工装生产的三相电机磁体20190179项目产品通过优化磨床等加工设备参数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了产品厚度一致性。所开发的产品具有精度高、性能稳定好等特点,在制备工艺和装备上有创新,相处于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8一种用于汽车ABS电机传感器的超小方块磁体20190180项目根据产品的使用特点,通过优化产品配方、制粉、成型和烧结工艺,提高了材料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通过改进工艺工装,提高了产品的尺寸精度。产品具有体积小、精度高和致性好等特点,在配方和制备技术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9一种不含重镝铽贵金属的N48H高性能磁钢20190462项目产品通过微量铝镓复合添加、快速冷却真空烧结炉改进等,改善了晶界结构,保持了较高的矫顽力等磁性能,解决了不添加镝铽时各向异性场低所导致的Hcj低的冋题;通过改进烧结、甩带和浇铸等工艺,改善了甩带片的柱状晶比例。产品在配方和工艺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唐国团
10一种加铈的低成本N48产品20190463项目产品通过铈取代镨钕和铝镓掺杂,在获得较高磁性能基础上,降低了成本;通过对甩带设备和工艺的改进,改善了柱状晶比例,提高了工艺稳定性。产品在配方和工艺装备上有创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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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含镝铽N40SH高性能磁钢20194429项目通过优化配方,控制B含量、适量提高Ga含量等方式,采用无重稀土的双合金工艺,制备出高矫顽力的磁体;通过控制O、C、N等元素含量,提高了材料的性能。项目在配方设计及工艺优化等方面有创新,相关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黄益红、唐国团
12低成本ZK-4B性能电机磁钢20194435项目通过添加部分低成本的Y25原料及废料,通过二次配方的优化,改进烧结设备和制备工艺,提高产品的一次合格率,制备出低成本ZK-4B性能电机磁钢。项目在配方设计及工艺优化等方面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3不含稀土ZK-5B高性能电机磁瓦20194511项目基于低成本,优化改进配方及制备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的一次合格率。制备出不含稀土ZK-5B高性能电机磁瓦。项目在配方设计及工艺优化等方面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李秀明
14加铈的低成本N38M磁钢20194544通过配方优化,微量Nb添加以及铸片工艺优化,改善铸片组织,复合Al、Ga、Cu等添加元素的协调作用,改善磁体的组织,并优化制粉、压制成型、烧结工艺,制备出加铈的低成本N38M磁钢,相关技术处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唐国团
15无重稀土高耐蚀性磁钢20194545项目通过优化配方,适量增加Co含量/提高表面光洁度等手段,改善了晶界的耐腐蚀性能;通过优化主相配方、气流磨和甩带等工艺,在提高耐腐蚀性能的同时,保持了磁性能。项目在配方设计及工艺优化等方面有创新,技术处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唐国团
16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高性能磁钢20194583项目通过优化重稀土配方,添加Al、Ga元素等,改善了磁体的组织,在保持Br的同时,提高矫顽力;采用Re-Al-Cu进行晶界扩散,提高矫顽力;采用NaH等还原剂,置换重稀土元素并扩散到主相的表层,改善了矫顽力等磁性能,相关技术处于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唐国团
17微电机用二次球磨配料工艺高品质电机磁瓦20180691项目产品优化了材料配方,结合冷等静压磁场取向和磁粉研磨工艺改善了产品矫顽力和剩磁等性能,降低了产品成本。所开发的产品具有成本低、稳定性好等特点,在材料配方设计和冷等静压等工艺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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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高性能直流电机用ZK-9B磁瓦20180692项目产品优化了材料配方和制备工艺,降低了原材料中稀土含量,降低了成本;通过改进湿压磁场成型和烧结工艺,改善了材料微观组织结构,提高了磁体的取向度和磁能积;所开发的无心磨床和工艺,提高了工艺适应性和加工效果。产品具有成本低、高性能等特点,在材料配方设计和制备技术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19定量控制配料高品质6H电机磁瓦20180693项目产品通过配方设计,制粉和烧结等工艺优化,提高了产品的耐候性,使其可应用于高海拔和高纬度等寒冷地区;采用自动化配料装置,提高了配料精度,降低了人工成本。产品具有性价比高、耐候性好等特点,在材料配方和制备技术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20基于一种表面渗镝工艺节能电机专用磁钢20180694项目产品优化了材料配方,采用自主开发的钕铁硼磁体渗镝工艺,改善了产品性能,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改进气流磨制粉和烧结等工艺,改善了粉末均匀性、分散性和材料微观组织结构,提高了取向度和磁能积。产品具有性价比高、稳定性好等特点,在材料配方设计和制备技术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1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42EH磁钢20172766项目产品采用优化 NdFeB配方,改进制粉和烧结工艺,严格控制磁粉粒度,降低烧结温度,延长烧结保温时间,增大烧结后磁体冷却速度,制备出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42EH磁钢。产品在配方设计和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22基于Co量提高的低失重高性能50M磁钢20172767项目产品通过添加Co、Zr、Al、Cu等元素,优化氢破、制粉、压制等工艺制得。产品具有矫顽力高、耐腐蚀性好等特点,在材料配方和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23高性能N52磁钢20172768项目产品采用优化钕铁硼磁体配方和制备工艺,添加适量的抗氧化剂和大磁场取向,保证磁体的低含氧量、压制过程高取向度以及烧结磁体的致密度,生产出高性能N52磁钢。产品在配方和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24基于一种料浆性能稳定高磁性铁氧体20172769项目产品通过优化配方设计,调控料浆配置工艺,改进磁场压制条件,经球磨、磁场成型热处理、烧结等工序制得。产品具有生产效率髙、料浆性能稳定及成品率髙等特点。产品在配方设计、料浆配制和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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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铁氧体注塑磁粉20161443项目通过粉体成分优化、结构调控和纳米掺杂改性技术,制得髙磁性能和强径向取向的铁氧体磁粉。产品具有烧结温度低、高剩磁、高矫顽力等特点。产品在成分设计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6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DZ18M01-000(F14* 8.25*5N35UH)的磁瓦20161446项目通过配方成分设计,采用重稀土含量精密控制技术及优化低氧制粉工艺,制备出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用磁瓦。产品具有高磁性能、高矫顽力等优点。项目在制备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先进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7环保型湿法预烧料20161596项目产品通过配方成分设计、预烧工艺优化和炉窑设备改进,开发出酸碱度呈中性的混合预烧料,制备岀环保型湿法预烧料。产品具有成品率髙、磁性能好和尺寸均匀等特点。产品在生产工艺及装备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8低氧工艺制备的高性能N55磁钢东科评字(2020)第24号该项目采用低稀土含量配方,改进气流磨设计,优化了磁粉粒度分布,严格控制了氧、碳等杂质含量,成功研发了N55高性能磁钢。在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唐国团
29低镧钴双4200高性能电机磁体东科评字(2020)第25号该项目通过降低镧钴含量,适量添加氯化钠,优化球磨工艺,生产出双4200电机磁瓦材料,在材料配方和工艺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东阳市科学技术局陈正仁
30双4300电机磁瓦东科评字(2017)第08号该项目产品通过原子替代和复合掺杂,改善了材料性能,降低了材料成本;利用强磁场压制和添加分散剂,减少了磁粉凝聚,提高了取向效果;通过改进烧结工艺和控制烧结气氛,改善了磁体微观结构,提高了产品磁能积。产品具有制备成本低、一致性好等特点。在制备工艺上有创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东阳市科学技术局黄益红、李秀明
31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产品DZ65M01-000 (F22.5*12.6*5N35EH)的磁瓦东科评字(2017)第09号项目产品通过优化配方,降低了产品成本;采用快速凝结工艺,提高了甩片中柱状晶比例;改进气流磨工艺,改善了粉末均匀性和团聚现象;改进取向压制和烧结工艺,改善了材料微观组织结构,提高了取向度和磁能积。产品具有成本低、内禀矫顽力高等特点,在材料配方设计和制备技术上有创新,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东阳市科学技术局黄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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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有9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序号研发项目项目目标及技术水平研发人员配置经费投入阶段及进展
1多相合金制备的烧结钕铁硼采用纳米级富Dy、Tb粉做第二相,与第一相主相混合制得高矫顽力钕铁硼,在相同条件下,可节省重稀土的用量,降低生产成本。通过金属元素沿着晶界渗入,并与Pr和/或Nd发生置换,包围在主相的周围,在提高矫顽力的同时,对磁能积的降低较少,显著减少重稀土的用量,提高磁体的耐腐蚀性,其磁性能达到Br≥12.4kGs、Hcj≥25kOe、内禀矫顽力Hcj温度系数(20-100℃)优于-0.8%/℃。10400小试
2高锆稀土烧结钕铁硼磁钢从微量元素锆的添加量上着手,在不改变稀土元素配比量的情况下,通过增加锆的比例,使熔炼甩片柱状晶更细,更容易得到较细粒度的的粉料,并且烧结过程有效防止固固烧结造成晶粒长大。采用Zr≥0.3%的元素配比,制备出高的磁性能材料,同时满足温度使用条件。材料配方,其他元素不变(除Fe外),调整Zr≥0.3%,磁性能(20℃下)达到Br≥11.8kGs、Hcj≥13 kOe,内禀矫顽力Hcj温度系数(20-100℃)优于-0.8%/℃。6360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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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无线耳机用钕铁硼异形磁钢通过采用异形磨技术加工和AI全方位检测,单向自动充磁并喷码标记,研发智能无线耳机用钕铁硼异形磁钢,其性能达到Br≥14.2KGs、Hcb≥10.5kOe、Hcj≥12kOe、(BH)max:49-53MGOe。9300小试
4智能无线充电设备用高性能磁铁模组通过采用行业领先的激光切割技术加工和AI全方位检测,研发开发一种用于智能无线充电设备用高性能磁铁模组,材料性能达到Br≥13.7kGs、Hcb≥12.8kOe、Hcj≥16kOe、(BH)max:45-49MGOe,磁钢与背铁用AB胶胶合组装,组装后表磁≥3500GS。6350小试
5风电用无重稀土烧结钕铁硼磁钢采用无Dy、Tb元素制备出高的磁性能材料,同时满足温度使用条件,以满足风电用所需的烧结钕铁硼磁性能材料,当重稀土RH(Dy、Tb)≤0.1%,其磁性能(20℃下)可达到Br≥13.6kGs、Hcj≥16kOe,内禀矫顽力Hcj温度系数(20-100℃)优于-0.8%/℃。8420小试
6用于智能机器人的柔性电机用高性能磁钢采用高自动化设备高精度加工和AI全方位检测,通过耐高温、耐腐蚀、冷热冲击、高温高湿等试验,依据市场的需求开发一种用于智能机器人的柔性电机用高性能磁钢,主要性能参数指标达到 Br≥13.0kGs、Hcb≥12.1kOe、Hcj≥25kOe、(BH)max:40-44MGOe、最小公差±0.02mm、盐雾试验72h、高温高湿192h。9330小试
7直流电机高垂直度磁瓦通过对球磨机料球水比例的研究,获得粒径一致性较好、粒度分布较窄的料浆;成型过程中针对生坯质量厚度一致性需通过料浆含水率及成型参数的控制、摆胚方式及烧结曲线的调整;改进磨床工装夹具,调整砂轮磨削最佳位置,在四工位最后道工序,设置通止规,确保产品垂直度小于0.05mm的高精度产品。8220小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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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节能空调用铁氧体方块磁体节能变频空调能效新标准大幅提升,永磁铁氧体用量增加,产品性能要求更高。采用模具冲头不导磁层,模具上模吸水板不导磁层同时设计的原理,并改变模具的注料方向,使产品的正、反面磁通量差≤0.2mWb,产品装入电机铁芯后电机无振动,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10240小试
9微电机用高剩磁铁氧体小磁瓦通过对球磨设备的改进,采用不连续分级球磨工艺,即原辅料在球磨机湿磨至0.9-1.0um的粒度后,将料浆通过料泵放到砂磨机上细磨至0.75-0.85um,不但可以减少球磨的时间,提高球磨效率,而且相对连续球磨的料浆,可以提高单畴颗粒的存在率,有效地控制粒径分布标准偏差在0.12-0.2um之内,使剩磁和矫顽力提高2%。采用高取向场成型压机,控制磁场取向度在800kA/m以上,调整料浆含水率在32-35%之间,可压型出密度>3.25的毛坯。调整窑炉升降温曲线,控制排湿及抽风速度,尽量使窑内气体流动缓慢,适当增加高温区距离和保温时间,使产品的烧结密度达到5.2以上。通过对球磨、成型、烧结的工艺改善,在不提高较大成本的同时,开发出满足客户要求的微电机用高剩磁薄型小磁瓦。9180小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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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研发费用1,988.731,226.23818.18
2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3.65%3.24%3.14%

(五)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黄益红、陈正仁、李秀明、李容军、曲志辉共5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0.88%。

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资料/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多位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黄益红、唐国团是T/ZZB 1525-2020《变频空调压缩机用高内禀矫顽力永磁钕铁硼》的主要起草人,黄益红、李秀明是T/ZZB 1566-2020《超薄扬声器用永磁铁氧体》的主要起草人。此外,黄益红亦是入选2020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磁性材料居里温度的测量方法 第1部分:永磁材料》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三)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

公司与上述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与《竞业协议》,黄益红、李秀明、李容军均通过盛亿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核心技术人员出资额持有份额比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1黄益红99.07.14%0.40%
2李秀明49.53.57%0.20%
3李容军9.90.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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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58.411.43%0.65%

2、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研发人才的储备与培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保持稳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及研发需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6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1.33%。

3、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组成较为稳定,陈正仁、黄益红、李秀明报告期内均在公司任职,唐国团于2018年9月加入公司并任职至2021年8月,李容军于2020年10月加入公司并任职至今,曲志辉于2021年8月加入公司并任职至今。

由于公司目前生产研发的制度、流程已较为成熟,核心技术与核心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等环节均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重大依赖的情形。

(六)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技术创新机制

一直以来技术创新都是永磁材料行业不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技术创新进程,不断在永磁材料的配方、技术、工艺领域进行探索,力争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公司长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产品开发前的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分析,针对下游客户和市场需求开展研发与技术创新。销售部门负责根据产品销售情况或市场调研情况,及时向研发部门提供市场信息和产品动向,研发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信息制定研发计划并组织和协调各阶段的研究开发工作,以确保技术创新持续进行,并且能够最大化满足客户和市场的最新需求。

公司下属的浙江省中科磁业磁性材料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其目标是立足全球永磁材料技术前沿,紧跟新材料技术的发展趋势,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力,不断推进公司的配方、技术、工艺的升级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和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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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储备

公司注重提前为未来的潜在客户和市场需求进行技术储备,以保持长期的行业竞争优势。公司在钕铁硼领域的技术储备主要集中于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制备技术和工艺领域,为未来向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领域扩展下游客户和市场进行战略储备,在铁氧体领域的技术储备主要是配方创新和工艺改良,以应对日益激烈的永磁铁氧体磁体市场竞争。

3、技术创新的安排

(1)确定技术创新的长远规划,并将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有机结合,有效指导公司的具体生产实践,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缩短研发到生产之间的时间周期。

(2)确定以自主创新、技术合作并存的创新模式,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合作,以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公司技术储备。

(3)建立有效的内部反馈制度,加强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针对性地优化公司的工艺技术,促进研发人员的实践经验积累,从而提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

(4)注重培养自己的技术人才队伍,加大研发人才的招聘、培养力度,不断提高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以人为本,实行新的分配机制,鼓励科技创新,形成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5)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先进研发仪器设备的投入力度,保障研发部门拥有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研发手段和检测方法,从而提高技术创新的成功率。

八、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也未在境外拥有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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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作及履职情况自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建立了相互协调与相互制衡的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公司治理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有效运作。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完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日趋完善。

(二)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自变更为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4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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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行。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建立、董事和监事选举等事项作出了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

(三)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变更为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8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成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有效决议。公司董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人员任免、一般性规章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

(四)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变更为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3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及会议记录规范,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有效决议。公司监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独立董事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了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立了战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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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由楼建伟、韩春燕和范明组成,其中楼建伟为会议召集人和会计专业人士。

(2)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内容。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2、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1)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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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由严密、韩春燕及吴中平组成,其中严密为会议召集人。

(2)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春燕、楼建伟及吴中平组成,其中韩春燕为会议召集人。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该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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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由吴中平、吴伟平及严密组成,其中吴中平为会议召集人。

(2)公司战略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该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公司聘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期初,中科有限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未设置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文件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并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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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1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等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二)报告期内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核查情况

序号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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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简称“转贷”行为)2019年4月公司与日盛电子发生转贷情形
2为获得银行融资,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 商业票据,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不存在此类情形
3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自然人存在资金拆入情形
4因外销业务结算需要,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内销业务应自主独立结算)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代收货款
5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的行为
6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不存在此类情形
7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不存在此类情形

1、转贷

(1)转贷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先从关联方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借款1,000.00万元,并于2019年4月24日将贷款委托银行支付给关联方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归还向关联方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的借款,形成转贷行为。公司根据实际付款需要将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转贷行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贷款银行受托支付对象受托支付对象汇入时间受托支付对象汇入金额贷款银行汇出时间贷款银行汇出金额公司偿清银行借款时间
2019年度农业银行东阳影视城支行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2019-4-191,000.002019-4-241,000.002020-4-17

(2)公司发生转贷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发生转贷的背景及原因如下:①公司所处永磁材料行业属于典型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生产设备的要求比较高,相应的投资额较大;②生产钕铁硼和铁氧体永磁材料所需要的原材料价格高,并且价格浮动较大,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用来储备原材料,应对原材料价格浮动产生的风险;③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低,系因下游客户回款速度较慢,账款信用周期较长,一

1-1-212

般在2-4个月账期,实际结算时客户采用票据或美易单结算使得款项回笼周期进一步加长,从而导致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进一步加大。④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近年来对厂房和固定资产的投入加大,所需要的投资资金也进一步加大。综上,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拆入资金不及时且公司急需周转资金的情况下,公司通过转贷以解决短期资金问题。

(3)整改情况

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银行贷款全部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2020年4月,公司已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本息,并未给相关银行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建立并完善了《筹资管理标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杜绝此类事项再度发生。自2020年4月转贷清理完毕后,公司无新增转贷行为。

(4)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9年发生的1笔转贷,金额为1,000万元,该转贷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不规范之处。但鉴于:

1、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上述行为遭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建立并完善了《筹资管理标准》和《货币资金管理标准》,杜绝此类事项再度发生。自2020年4月转贷清理完毕后,公司无新增转贷行为。

3、通过对农业银行东阳影视城支行行长的访谈及农业银行东阳影视城支行已向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按照与该行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且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该行贷款及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资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上述贷款未给该行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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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已向公司出具证明文件,确认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2日,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及行政处罚记录。

5、公司已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贷款,不再发生类似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承诺“若发行人因前述转贷事项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支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罚金或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在承担该等费用后不向发行人追偿,不损害发行人的权益。”。

综上,公司上述转贷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形或风险,亦无其他重大风险隐患;公司已建立健全与筹资相关的各项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转贷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

(1)与关联方进行的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系资金拆入,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拆借金额(万元)拆借利率(%)借款日期还款金额(万元)还款日期
中科磁业吴双萍1,000.004.352018.09.20500.002019.03.29
500.002019.04.01
金琳萍1,500.004.352019.01.22200.002019.02.01
100.002019.02.14
200.002019.04.08
200.002019.04.11
200.002019.11.18
200.002019.12.24
400.002020.01.02
吴双萍800.004.352020.03.171,000.002020.03.26
吴双萍200.004.352020.03.18
吴双萍600.004.352020.04.17600.002020.09.21
日盛电子1,000.00-2019.04.191,000.002019.04.24

(2)资金拆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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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主要原因系采购稀土原材料如镨钕金属等导致资金较为紧张,需要临时资金周转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拆入资金均用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除与关联方日盛电子借款因时间较短未计算利息外,其余均已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结算资金占用利息。

(3)整改情况

截止到2020年9月末,上述资金拆借均已结清,公司与关联方已不存在尚未结清的资金拆借。同时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审批权限、流程、关联方回避等内容,从制度上规范关联交易。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等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及管理行为,该等制度的制定及落实能有效保障公司对于资金使用的行为规范。自2020年9月以来公司未再与关联方或第三方发生资金拆借。

(4)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金往来流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系基于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借款,未用于套利等非法活动,且均已清偿。

公司于2019年发生的1笔转贷,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该转贷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形或风险,亦无其他重大风险隐患;公司已建立健全与筹资相关的各项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转贷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形和风险,不存在违反相关发行条件的情况。

3、第三方代收货款

(1)第三方代收货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代收货款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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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员工代收货款-0.99-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第三方代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03-

(2)第三方代收款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公司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形,主要原因为境外客户在尚未建立合作前向公司采购样品。在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前,为方便结算委托境内第三方转账给公司员工,公司员工再将货款交给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代收货款涉及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极小。

(3)整改情况

为规范第三方代收货款的行为,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建立并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加强资金管控,提高内控管理。公司已出具相关承诺,杜绝通过公司员工及其他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2021年度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发生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

(4)相关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代收货款涉及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极小,且具有一定的偶发性,第三方代收货款的交易具有真实性,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2021年度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发生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公司第三方代收货款的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4、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

(1)个人账户收付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收付款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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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月到注销账户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取员工宿舍等租金及水电费-50.0747.49
收取废旧物资销售款等-25.1728.83
收取员工宿舍等租赁押金-2.431.66
个人账户收款金额合计-77.6777.98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个人账户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210.30
日常经营支出及无票费用(主要通过员工报销形式)1.5085.4977.70
退还员工宿舍等租赁押金---
备用金-2.01-
个人账户付款金额合计1.5087.5077.70
营业成本39,981.0827,538.5219,650.89
个人账户付款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0.00380.320.40

(2)个人账户收付款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个人账户收支的情况,该账户由公司实际控制。公司通过该账户收取公司废旧物资及员工宿舍租金等,通过该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及无票支出等,全部收支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付款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向员工收取宿舍楼租金,为方便归集及统计,出于操作简便方面的考虑,通过个人账户收款。②公司处置材料包装等废旧物资,并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商,为方便交易结算,因此通过个人账户收款。③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部分提供餐饮等服务的经营商户及材料配件经营商户无法提供发票等情况,通常公司通过员工报销的形式从个人账户中支出前述费用,公司出于资金支付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方面考虑,通过个人账户付款。综上,公司在报告期内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收付款的事项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3)整改情况

1-1-217

为规范公司使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的行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停止个人账户对外收款,并于2021年半年报审计截止日前注销个人账户,账户余额已归还至公司账户,2021年半年报审计截止日后未再发生其他通过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的行为。公司已补缴了个人账户收付款项中涉及的未缴纳税金。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建立并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加强资金管控,提高内控管理。公司已出具相关承诺,禁止使用员工或他人的个人账户用于公司用途。

(4)相关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收付行为已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财务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司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的行为并非恶意行为,不构成公司内控的重大缺陷,相关不规范行为已经得到纠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收付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六、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外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一)资产完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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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及独立的员工队伍,员工工资发放、福利支出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严格分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人士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能够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财务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不存在主要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无与股东混合纳税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

1-1-219

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系统和专业人员,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磁性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领域。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和吴伟平3名自然人未从事其他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活动,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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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吴双萍和吴伟平未控制其他企业,吴中平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3MA28EUTM09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吴中平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10年7月1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明清宫街59号
经营范围住宿、会展会务服务。

报告期内吴中平未实际经营星城宾馆的相关业务,且星城宾馆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的行业并不相同,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二)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承诺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中科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科磁业主营业务构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中科磁业该等商业机会,除非:(1)为中科磁业利益考虑,须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过渡性地参与或投资竞争业务(例如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先行收购或培育);且(2)在出现前述情形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同时就解决前述情况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

3、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如中科磁业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中科磁业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中科磁业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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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中科磁业、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中科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5、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及子女)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及重要性原则,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吴中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吴双萍实际控制人
吴伟平实际控制人

2、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盛亿富投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东阳市横店星城宾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控制的其他企业

4、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浙江龙创电机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1-1-222

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上述人员为公司的关联方。

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关联企业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浙江团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严密有47%股权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上海金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韩春燕持有20%股权
3杭州蛮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持有26.47%股权
4杭州浦瑞耀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持有80%股权
5杭州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担任董事
6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持有4.80%股权
7浦江浦瑞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持有10%股权
8浦江浦瑞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持有21.43%股权
9爱司马特智慧城市(珠海)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持有2.42%股权
10浦江智诺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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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广呈电子实际控制人吴中平配偶的弟弟金峻峰持有100%股权
2泽鸿电子实际控制人吴中平配偶的弟弟金峻峰控制
3日盛电子实际控制人吴中平的姐姐吴春萍持有5%股权、吴春萍的儿子吴宇杰持有95%股权
4东阳市鸿宇影视山庄吴春萍的儿子吴宇杰持有100%股权
5四川豪厨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核心人员李秀明的弟弟李秀林持有100%股权
6四川永本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核心人员李秀明的女婿王业成持有50%股权

9、其他关联方或视同为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横店电子厂公司董事金永旦的表兄张伟涛持有100%股权
2恒通电子27公司监事吕响萍配偶的叔叔吴大民持有60%股权

10、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东阳百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持有70%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3月注销
2深圳市中恒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持有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2021年5月注销
3磐安县浦阳电池配件厂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的姐姐吴春萍持有100%股权2019年11月注销
4东阳市鸿铭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的姐姐吴春萍持有20%股权、吴春萍的儿子吴宇杰持有30%股权2020年5月注销
5芜湖固莱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核心人员涂水章持有51%股权2021年3月转出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吕响萍为新任职工监事,恒通电子为2021年新增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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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项目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经常性关联交易广呈电子出售商品、外协加工
泽鸿电子外协加工
横店电子厂采购商品
恒通电子出售商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偶发性关联交易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陈正仁、金琳萍、陈英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吴双萍、金琳萍资金拆入
日盛电子发行人通过日盛电子进行银行转贷
泽鸿电子采购设备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广呈电子接受劳务---
泽鸿电子接受劳务-7.15234.80
横店电子厂采购商品122.44130.92155.79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合计金额分别为390.59万元、

138.07万元和122.44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99%、0.50%和0.31%,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呈电子、泽鸿电子的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委托其进行中碎加工,广呈电子、泽鸿电子生产经营场所均在东阳市,距公司较近,运输产品较为便利,在服务上能够做到对公司需求及时反馈并积极配合公司的生产计划,较为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公司与横店电子厂的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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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的铁氧体磁钢产品,该产品不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满足客户特定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均通过横店电子厂采购。

(2)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广呈电子出售商品-13.4310.40
恒通电子出售商品21.43142.69157.4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合计为167.81万元、156.12万元和

21.4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4%、0.41%和0.04%,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呈电子、恒通电子的关联销售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钕铁硼毛坯,广呈电子和恒通电子的主要业务为钕铁硼磁钢的生产销售,需要采购钕铁硼毛坯作为原材料。

2、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50.75224.85180.13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吴中平、金琳萍3,500.002018.07.09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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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吴中平、金琳萍1,241.862017.08.022020.08.02
3吴中平、金琳萍1,216.042017.08.022020.08.02
4吴中平1,500.002017.05.012020.05.01
5吴双萍1,500.002017.05.012020.05.01
6吴伟平1,500.002017.05.012020.05.01
7吴中平3,000.002018.04.012021.04.01
8吴双萍3,000.002018.04.012021.04.01
9吴伟平3,000.002018.04.012021.04.01
10吴中平4,000.002019.06.012022.06.01
11吴双萍4,000.002019.06.012022.06.01
12吴伟平4,000.002019.06.012022.06.01
13吴中平、金琳萍1,336.002019.11.252022.11.25
14吴中平、金琳萍1,264.002019.11.252022.11.25
15吴中平、金琳萍1,000.002020.03.112023.03.10
16吴中平、金琳萍1,500.002021.06.282024.06.27
17吴中平、金琳萍1,500.002021.12.032026.12.02

(1)2018年07月09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8信杭东银最保字第180021号),为本公司自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9日止期间内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3,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2)2017年08月02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C170731MG7323169),为本公司自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2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241.86万元的抵押担保。

(3)2017年08月02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C170731MG7323168),为本公司自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2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216.04万元的抵押担保。

1-1-227

(4)2018年4月28日,吴中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80424GR7328402),为本公司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5)2018年4月28日,吴双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80424GR7328403),为本公司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6)2018年4月28日,吴伟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80424GR7328406),为本公司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7)2018年12月28日,吴中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81228GR7321344),为本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8)2018年12月28日,吴双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81228GR7321343),为本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9)2018年12月28日,吴伟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81228GR7321341),为本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0)2019年12月19日,吴中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91218GR7328310),为本公司自2019年6月

1-1-228

1日至2022年6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1)2019年12月19日,吴双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91218GR7328317),为本公司自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2)2019年12月19日,吴伟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191218GR7328313),为本公司自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13)2019年11月25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C191122MG7320047),为本公司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336万元的抵押担保。

(14)2019年11月25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C191122MG7320048),为本公司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止期间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264万元的抵押担保。

(15)2020年3月11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3100620200010952),为本公司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期间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16)2021年6月28日,吴中平、金琳萍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3100620210050015),为本公司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期间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的抵押担保。

1-1-229

(17)2021年12月9日,吴中平、金琳萍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7900DY21BF09EN),为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止期间内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的抵押担保。

2、收购关联方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泽鸿电子购买机器设备-14.85-

报告期内,为增强对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及减少关联交易,于2020年3月收购了泽鸿电子的中碎设备,收购后中碎委外全部停止,均由公司自主加工。

3、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拆借金额 (万元)拆借利率 (%)借款日期还款金额 (万元)还款日期
中科磁业吴双萍1,000.004.352018.09.20500.002019.03.29
500.002019.04.01
金琳萍1,500.004.352019.01.22200.002019.02.01
100.002019.02.14
200.002019.04.08
200.002019.04.11
200.002019.11.18
200.002019.12.24
400.002020.01.02
吴双萍800.004.352020.03.171,000.002020.03.26
吴双萍200.004.352020.03.18
吴双萍600.004.352020.04.17600.002020.09.21
日盛电子1,000.00-2019.04.191,000.002019.4.24

1-1-230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均为拆入,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二)报告期内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4、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

截止到2020年9月末,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结清。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广呈电子--9.86
恒通电子-29.2469.47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广呈电子---
恒通电子-60.7835.00

2、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泽鸿电子--75.41
横店电子厂-16.6314.98
其他应付款吴双萍---
金琳萍--400.00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小,价格公允,关联资金拆借时间较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1-1-231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规定的程序,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该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详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10、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1-1-23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更为详细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1-233

资产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4,402,216.7436,803,330.579,392,610.60
应收票据52,425,469.72
应收账款198,342,884.35121,710,534.9085,912,248.91
应收款项融资11,321,462.2430,342,205.1826,154,705.95
预付款项2,298,733.166,098,617.604,239,588.73
其他应收款979,829.211,826,880.011,343,741.91
存货176,765,599.68103,577,089.4371,320,415.07
其他流动资产4,140,192.06
流动资产合计470,676,387.16300,358,657.69198,363,311.17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100,903.937,560,538.078,020,172.21
固定资产114,168,209.18115,924,785.9995,449,155.70
在建工程284,053.43284,053.432,923,448.55
使用权资产257,888.66
无形资产7,269,754.137,508,913.347,656,504.76
长期待摊费用1,699,859.081,435,947.511,756,317.72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9,997.002,851,371.901,951,24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11,721,352.354,469,763.963,076,604.77
非流动资产合计146,262,017.76140,035,374.20120,833,453.16
资产总计616,938,404.92440,394,031.89319,196,764.33

(一)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9,877,734.9758,719,321.2866,403,731.15
应付票据7,605,000.0019,380,000.00
应付账款70,936,926.9571,201,806.6442,884,727.81
预收款项38,095.2883,066.302,004,843.37
合同负债702,745.131,250,010.54
应付职工薪酬14,119,240.4110,301,107.897,181,680.57
应交税费12,892,296.1810,090,176.995,581,374.91

1-1-234

其他应付款695,773.12250,213.664,048,35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175.68
其他流动负债46,996,584.1823,358,498.8525,011,608.08
流动负债合计283,962,571.90194,634,202.15153,116,315.89
租赁负债163,153.46
递延收益9,327,151.537,420,500.084,529,083.35
非流动负债合计9,490,304.997,420,500.084,529,083.35
负债合计293,452,876.89202,054,702.23157,645,399.24
所有者权益:
股本66,444,718.0066,444,718.0063,122,460.00
资本公积75,664,650.3575,664,650.3558,635,939.19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18,137,615.979,622,996.133,979,296.59
未分配利润163,238,543.7186,606,965.1835,813,669.31
所有者权益合计323,485,528.03238,339,329.66161,551,365.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16,938,404.92440,394,031.89319,196,764.33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545,401,967.43378,086,638.91260,174,912.07
减:营业成本399,810,782.60275,385,240.35196,508,860.91
税金及附加2,387,839.821,674,206.741,097,568.59
销售费用9,770,087.756,902,790.8610,052,531.95
管理费用10,515,663.988,424,432.488,716,429.04
研发费用19,887,322.6112,262,292.398,181,788.61
财务费用5,605,123.045,903,464.422,848,113.50
其中:利息费用4,853,933.403,322,770.602,932,827.75
利息收入141,784.8477,028.8216,059.11
加:其他收益3,827,220.102,612,734.272,386,137.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23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342,519.92-2,286,207.56137,235.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2,316.53-2,486,066.11-2,433,981.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1,529.79-29,054.73-190.2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4,789,061.0765,345,617.5432,858,820.48
加:营业外收入2,561,350.9360,027.641,077,052.91
减:营业外支出243,787.41260,431.481,390,512.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7,106,624.5965,145,213.7032,545,360.44
减:所得税费用11,960,426.228,708,218.294,432,726.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5,146,198.3756,436,995.4128,112,633.5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5,146,198.3756,436,995.4128,112,633.5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23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85,146,198.3756,436,995.4128,112,633.5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80.88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80.880.45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5,834,465.56293,531,122.28207,578,777.75
收到的税费返还4,586,824.752,518,012.171,741,386.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25,893.386,508,090.276,057,702.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147,183.69302,557,224.72215,377,866.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7,345,316.89185,963,390.39141,908,619.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720,602.1340,725,442.1931,301,443.48
支付的各项税费24,186,190.7311,766,842.2410,884,833.98

1-1-23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14,347.8512,186,227.3112,797,966.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9,866,457.60250,641,902.13196,892,86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19,273.9151,915,322.5918,485,003.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9,670.9049,000.00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9,670.9049,000.006,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35,790.2528,594,196.8224,954,644.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35,790.2528,594,196.8224,954,644.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26,119.35-28,545,196.82-24,948,644.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999,993.1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9,831,500.0076,640,000.0074,3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90,000.0016,000,000.002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821,500.00112,639,993.1699,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813,203.9484,300,000.0052,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55,460.473,347,180.472,906,321.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73,820.3727,752,000.003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642,484.78115,399,180.4786,406,321.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79,015.22-2,759,187.3112,893,678.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5,264.21-952,218.491,082.2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411,113.8319,658,719.976,431,120.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051,330.579,392,610.602,961,490.52

1-1-238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640,216.7429,051,330.579,392,610.6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控制而需要合并的子公司。

三、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委托了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33号),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同时选取销售合同样本,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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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合同中与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条款,评价相应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得到一贯执行;

(3)执行分析性程序,查验分析各类别产品销售收

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实施细节测试, 对于国内销售收入,以抽样方

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据、货物物流单据、客户销售对账单据和收款银行水单等;对于出口销售收入,查验报关出口数据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货运提单和收款银行水单等支持性文件;

(5)实施收入截止性测试,就资产负债表前后确认

收入的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检查本期确认的收入在期后是否发生重大的销

售退回,以核实收入的真实性。

四、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项目金额比重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金额标准定为利润总额的5.00%。

五、产品(或服务)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其对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1、产品特点

公司产品特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二)主要产品”的相关内容。

1-1-240

2、业务模式

公司业务模式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四)主要经营模式”的相关内容。

3、行业竞争

与公司行业竞争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的相关内容。

4、公司所处行业的外部市场环境

与公司所处行业的外部市场环境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的相关内容。

(二)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1、营业收入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017.49万元、37,808.66万元和 54,540.20万元,呈增长趋势。若未来因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减少和行业竞争加剧,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营业成本

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其中稀土材料占有较大部分。若稀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时,将可能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3、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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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2,979.89万元、3,349.30万元和4,577.82万元,为保持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及市场地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相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将进一步增加。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营业周期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三)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五)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六)金融工具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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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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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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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金融资产已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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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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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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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划分为了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根据票据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根据账龄等组合作为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根据款项性质作为确定组合的依据,其中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出口退税等政府类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两个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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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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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八)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九)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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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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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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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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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平均年限法土地使用权期限
软件10年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寿命
专利权10年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寿命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254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1-1-255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技术服务费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根据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间
模具费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2年
电信服务费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根据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间
微软云服务费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根据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间
OA云服务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根据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间

(十六)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七)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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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十八)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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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九)股份支付

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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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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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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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

内销:(1)常规销售模式:公司将产品送达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在客户接收该产品并签收时确认收入;(2)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送达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通常客户根据其领用的产品数量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根据客户已领用的产品清单确认收入。

外销:公司出口业务采用FOB、CIF结算方式,公司在出口销售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后确认收入。

2019年度适用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内销:(1)常规销售模式:公司将产品送达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在客户接收该产品并签收时确认收入;(2)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送达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通常客户根据其领用的产品数量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根据客户已领用的产品清单确认收入。

外销:公司出口业务采用FOB、CIF结算方式,公司在出口销售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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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模式常规模式寄售模式常规模式
销售地域国内国内国外
交货时点公司将产品送达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客户接收该产品并签收时为交货时点公司将产品送达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客户在实际领用时为交货时点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采用FOB、CIF方式结算,公司将产品发运至相关港口,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时为交货时点
验收程序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质量缺陷赔偿责任对产品质量缺陷承担赔偿责任
退换货政策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公司核实后予以退换货
款项结算条款产品完成交付,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客户按月与公司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期通过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付款
其他履约义务

(1)内销

公司内销主要分为国内常规销售模式及国内寄售销售模式。国内常规销售模式及寄售模式下,公司在产品交付客户,客户接受该产品并签收或领用时确认收入,相关产品风险报酬(控制权)在签收或领用时转移。

①国内常规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主要通过物流方式发出货物,在发出前公司对每批产品在磁性能、尺寸、抗压力检测、外观等方面按照双方约定的客观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检测并出具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单》、《测试报告》,通常情况下,客户在收到货物时会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型号及《出厂检验报告单》、《测试报告》的完备性等进行检查,且公司产品无需进行安装调试,故客户在接受产品并签收时即视为客户拥有对产品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公司完成履约义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要求。

②国内寄售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主要通过物流方式发出货物,送达至客户指定仓库,每月客户将已领用的产品通过供应商管理平台或邮件形式予以发布并作为结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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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故客户在接受产品并领用时即视为客户拥有对产品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公司完成履约义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要求。

(2)外销

公司出口业务采用FOB、CIF结算方式,公司在出口销售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后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产品发运至相关港口,根据双方约定采用FOB、CIF方式结算,根据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采用 FOB、CIF 和 C&F 贸易术语成交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其损毁、灭失风险即告转移。公司与外销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公司也无法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的相关解释:“当企业能够客观地确定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企业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出前公司对每批产品在磁性能、尺寸、抗压力检测、外观等方面按照双方约定的客观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检测并出具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单》、《测试报告》,从而可以将客户提出品质和数量异议的可能性降到很低水平,且公司产品无需进行安装调试。报告期内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换货比例较低,因此,公司在出口销售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后确认收入合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要求。

4、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1)内销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横店东磁(002056)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货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龙磁科技(300835)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将湿压磁瓦、换向器等产品发送客户仓库或其他约定交货地,在收到客户签收确认后,财务部门根据签收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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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000970)本公司对国内销售产品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以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如客户对公司产品数量、质量等存在异议,应于双方约定的验货期内向公司提出,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超过约定期限本公司没收到客户的书面异议或相关的证明资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英洛华(000795)将货物发给客户由客户收到后确认收入。
宁波韵升(600366)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大地熊(688077)在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验收后,双方对账确认收入。
金力永磁(300748)常规销售:公司在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地点,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此时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 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客户领用后,公司在收到客户对账单时确认收入,此时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
银河磁体(300127)内销产品于发货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正海磁材(300224)公司对国内销售产品在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公司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的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如客户对公司产品数量、质量等存在异议,应于双方约定的验货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超过此约定期限公司没有收到客户的书面异议或相关的证明资料,视为产品符合合同约定。在国内销售中产品若检验不合格,待公司确认后,产品应退回公司,公司不确认收入。
中钢天源(002057)本公司销售商品业务类型可以分为:工业原料,电子元器件,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贸易。除非有特殊合同条款约定外,本公司对于工业原料,电子元器件,贸易业务,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为签收确认;对于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确认收入,对于检测业务,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为交付检测报告,双方确认结算清单时确认收入。

(2)外销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横店东磁(002056)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龙磁科技(300835)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将湿压磁瓦、换向器等产品发送到海关仓库并办妥报关手续,财务部门在海关出口信息查询系统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查询到报关单等货物出境信息后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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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000970)本公司对国外销售产品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约定的港口报关出口,根据装箱单、出口专用发票等出口报关单据资料确认收入。

英洛华(000795)货物报关出口后确认收入。
宁波韵升(600366)货物已经出运并将提单交付买方,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大地熊(688077)在完成海关报关程序,公司取得报关单(或通过电子口岸查询系统查询确认货物出口)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金力永磁(300748)公司在将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的港口,并按照约定办妥手续且货物离岸后确认收入,此时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
银河磁体(300127)外销产品于报关放行后确认收入。本公司与少数外销客户约定,客户领用时取得产品相关的控制权,本公司对这类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领用时。
正海磁材(300224)公司对国外销售产品在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报关出口后,根据报关单记录的实际出口日期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在国外销售中产品若检验不合格,待公司确认后,产品应退回公司,公司重新办理报关手续,作为销售退回核算,冲减公司原已确认的收入。

如上表所示,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十一)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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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

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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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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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四)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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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1)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2)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3)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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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本节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四)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1-270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②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1-271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1-1-272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①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

1-1-273

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②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2019年度、2020年度适用的会计政策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计入损益;延期支付租金的,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1-1-274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二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作调整。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8.12.312019.01.01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
应收票据16,016,241.61--16,016,241.61-
应收款项融资-16,016,241.6116,016,241.61-
短期借款44,500,000.0044,577,224.5877,224.58-

1-1-275

项目2018.12.312019.01.01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
其他应付款10,238,324.5810,161,100.00-77,224.58-

(2)新收入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对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无重大影响。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20.01.01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
预收款项2,004,843.3710,460.74-1,994,382.63-
合同负债-1,781,245.071,781,245.07-
其他流动负债-213,137.56213,137.5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3,782,754.86

1-1-276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销售费用-3,763,636.16
管理费用-19,118.70

除以上影响外,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后未发生变化。假设公司在报告期期初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不会对报告期各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ⅰ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ⅱ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ⅰ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ⅱ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1-1-277

ⅲ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ⅳ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ⅴ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节“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八)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ⅵ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

1-1-278

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ⅰ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ⅱ业务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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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④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⑤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2019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⑥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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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⑦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

1-1-281

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ⅱ基准利率改革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1-282

为更为谨慎地展示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司对销售产品时为完成产品控制权转移而产生的自运车辆费用及快递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0年度产品销售运输费用重分类调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营业成本266,854.06
销售费用-247,735.36
管理费用-19,118.70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公司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9,802.39-231,997.64-1,389,441.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827,220.102,612,734.273,386,137.3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470,200.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9,290.922,539.0775,791.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7,104.26-381,295.06
小计6,246,313.412,276,171.442,161,391.98
所得税影响额-943,814.11-401,538.53-540,942.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302,499.301,874,632.911,620,449.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146,198.3756,436,995.4128,112,633.51

1-1-28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843,699.0754,562,362.5026,492,184.22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6.23%3.32%5.76%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76%、3.32%和6.23%,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构成。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员工受让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而确认的股份支付以及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

八、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税率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1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16%、13%、5%[注1]出口退税率为17%、16%、13%[注2]应税销售额、应税服务
城市维护建设税5%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3%应纳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2%应纳流转税额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注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二)本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1-1-284

2018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领取了证书编号为GR2018330034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领取了证书编号为GR 2021330036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3月13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阳市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确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办法。2019年11月28日,公司提交申请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50%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经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横店税务分局核准,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50%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11月9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通知》显示公司评价结果为A类企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100%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1-1-28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注]857.94640.56319.15
房产税优惠金额---
土地使用税优惠金额-24.3912.19
小计857.94664.95331.34
利润总额9,710.666,514.523,254.54
占比8.83%10.21%10.18%

注: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8%、

10.21%和8.83%,占比较小,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1.661.541.30
速动比率(倍)1.021.01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57%45.88%49.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223.462.88
存货周转率(次/年)2.793.023.0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684.838,156.124,588.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8,514.625,643.702,81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984.375,456.242,649.22
利息保障倍数(倍)21.0120.6112.1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653.243.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020.780.2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10.300.10
每股净资产(元/股)4.873.592.56

上表指标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286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折旧费用+摊销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2021年度

2021年度金额(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 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146,198.3730.311.28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843,699.0728.421.201.20

2、2020年度

2020年度金额(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 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6,436,995.4128.980.88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562,362.5028.010.850.85

3、2019年度

2019年度金额(元)每股收益(元)

1-1-2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 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8,112,633.5119.100.45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492,184.2218.000.420.42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1-1-288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经营成果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营业成本39,981.0827,538.5219,650.89
营业利润9,478.916,534.563,285.88
利润总额9,710.666,514.523,254.54
净利润8,514.625,643.702,811.26
毛利率26.69%27.16%24.4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017.49万元、37,808.66万元和54,54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11.26万元、5,643.70万元和8,514.62万元,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盈利水平持续提升。

(二)对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者目前已经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营业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这些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核心意义。前述财务指标代表了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营运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因此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公司研发能力、产品质量、订单数量、产能及产能利用率这些非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核心意义。一般而言,研发能力的强弱体现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研发实力越强、产品质量越好的公司往往能够吸引行业内知名优质客户,

1-1-289

体现出公司产品在行业内的认可度。公司的生产产能通常反应了业务总体规模的上限,而在公司采用客户订单结合计划订单的生产模式下,订单数量及产能利用率,反应了公司在现有总体规模的情况下的业务发展状况,因此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三)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2,235.4895.77%36,643.0096.92%25,521.3898.09%
其他业务收入2,304.714.23%1,165.663.08%496.111.91%
合计54,540.20100.00%37,808.66100.00%26,017.4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销售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钕铁硼性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的销售收入及房屋出租收入等。报告期内,依托下游节能家电、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客户需求的增加,使得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1-1-29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5,095.8667.19%22,513.4061.44%16,098.5163.08%
钕铁硼磁钢34,700.5466.43%20,904.8557.05%12,672.7749.66%
钕铁硼毛坯395.320.76%1,608.544.39%3,425.7313.42%
永磁铁氧体磁体16,419.1431.43%13,623.1537.18%8,883.0834.81%
铁氧体磁瓦15,863.7730.37%11,541.1031.50%6,875.2926.94%
铁氧体磁钢555.371.06%2,082.055.68%2,007.797.87%
外购产品720.481.38%506.461.38%539.792.12%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该类产品产生的总收入分别为24,981.59万元、36,136.54万元和51,515.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88%、98.62%和98.62%。公司外购产品主要为铁氧体磁钢、磁粉等,系公司利用自身供应渠道资源配套为客户采购相关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性分布

单位:万元

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北--0.440.00%28.950.11%
华北1,091.202.09%925.982.53%1,463.975.74%
华东12,494.9023.92%8,904.3124.30%7,819.6330.64%
华南31,109.1059.56%19,213.2652.43%14,029.2454.97%
华中293.420.56%124.980.34%44.420.17%
西南118.700.23%23.550.06%12.140.05%
西北------
境内小计45,107.3186.35%29,192.5279.67%23,398.3691.68%
亚洲6,900.2913.21%7,204.0219.66%1,846.897.24%
欧洲227.890.44%246.460.67%271.031.06%
美洲----5.100.02%
境外小计7,128.1713.65%7,450.4820.33%2,123.028.32%

1-1-291

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产生于境内,境内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68%、79.67%和86.35%。公司境内销售主要来自于制造业较为发达的华东和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呈波动增长趋势,但占比总体较小,公司境外销售主要来自于越南、韩国等亚洲地区。2020年度,随着原客户越南星主的需求增加及新客户的成功开拓,境外销售收入有所增加。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布

单位:万元

季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9,710.0218.59%4,991.7913.62%4,726.0418.52%
第二季度14,155.0627.10%8,735.5123.84%6,987.2327.38%
第三季度12,256.5623.46%12,025.6432.82%7,531.8129.51%
第四季度16,113.8430.85%10,890.0729.72%6,276.3024.59%
合计52,235.48100.00%36,643.00100.00%25,521.38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销售收入存在一定波动,并无明显季节性的规律,各季度的收入主要与客户当期订单量有关。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5、主营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相关销量、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磁钢销售金额(万元)34,700.5420,904.8512,672.77
销售数量(吨)1,181.01930.37658.24
销售单价(万元/吨)29.3822.4719.25
销售金额变动65.99%64.96%-
销售数量变动26.94%41.34%-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万元)7,364.386,114.47-

1-1-292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比例35.23%48.25%-
销售单价变动30.76%16.71%-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金额(万元)6,431.312,117.61-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比例30.76%16.71%-
钕铁硼毛坯销售金额(万元)395.321,608.543,425.73
销售数量(吨)22.23135.27277.74
销售单价(万元/吨)17.7811.8912.33
销售金额变动-75.42%-53.05%-
销售数量变动-83.56%-51.30%-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万元)-2,009.81-1,694.12-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比例-124.95%-49.45%-
销售单价变动49.52%-3.59%-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金额(万元)796.59-123.07-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比例49.52%-3.59%-
永磁铁氧体磁体铁氧体磁瓦销售金额(万元)15,863.7711,541.106,875.29
销售数量(吨)9,693.847,421.264,518.62
销售单价(万元/吨)1.641.561.52
销售金额变动37.45%67.86%-
销售数量变动30.62%64.24%-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万元)3,719.034,514.02-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比例32.22%65.66%-
销售单价变动5.23%2.21%-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金额(万元)603.65151.79-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比例5.23%2.21%-
铁氧体磁钢销售金额(万元)555.372,082.052,007.79
销售数量(吨)744.263,154.732,961.98
销售单价(万元/吨)0.750.660.68
销售金额变动-73.33%3.70%-
销售数量变动-76.41%6.51%-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万元)-1,798.70127.21-

1-1-293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比例-86.39%6.34%-
销售单价变动13.07%-2.64%-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金额(万元)272.02-52.95-
销售单价变动影响比例13.07%-2.64%-

注: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当期销售数量×当期平均单价-上期销售数量×当期平均单价;销售单价变动影响金额=上期销售数量×当期平均单价-上期销售数量×上期平均单价。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销售收入呈增长趋势,钕铁硼毛坯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公司在2021年5月将铁氧体磁钢生产线改造为铁氧体磁瓦生产线,至此公司不再自产铁氧体磁钢,因此该产品销量下降较多。

(1)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分析

①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销量较2019年度增长41.34%,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销量较2020年度增长26.94%,受钕铁硼磁钢销量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了6,114.47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7,364.38万元。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销售单价较2019年度上升16.71%,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上升30.76%,受钕铁硼磁钢销售单价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了2,117.61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 6,431.31万元。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销量较2019年度下降51.30%,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销量较2020年度下降83.56%,受钕铁硼毛坯销量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了1,694.12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减少了2,009.81万元。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销售单价较2019年度下降3.59%,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上升49.52%,受钕铁硼毛坯销售单价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了123.07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796.59万元。

1-1-294

②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产品逐渐进入国内外知名的终端客户供应链体系,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数量变动主要与客户需求量变动有关。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单价有所波动,公司产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中稀土金属元素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进而影响产品定价。2019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市场价格在上半年波动幅度较为明显,下半年呈波动下降趋势,公司产品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相应调整产品报价,使得当年度销售单价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2020年度,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单价整体有所提高。2021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市场价格上涨较快,由2021年初的50.90万元/吨上涨至年末的

106.00万元/吨,整体价格处于近年来高位,公司产品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相应调整产品报价,使得当期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

(2)永磁铁氧体磁体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分析

①永磁铁氧体磁体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销量较2019年度增长64.24%,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销量较2020年度增长30.62%,受铁氧体磁瓦销量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了4,514.02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3,719.03万元。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销售单价较2019年度上升2.21%,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上升5.23%,受铁氧体磁瓦销售单价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了151.79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603.65万元。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销量较2019年度增长6.51%,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销量较2020年度下降76.41%,受铁氧体磁钢销量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

1-1-295

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了127.21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减少了1,798.70万元。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销售单价较2019年度下降2.64%,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上升13.07%,受铁氧体磁钢销售单价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了52.95万元,2021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272.02万元。

②铁氧体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铁氧体产品销售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产品逐渐进入国内外知名的终端客户供应链体系。公司铁氧体产品销售数量变动主要与客户需求量变动有关。

报告期内,公司铁氧体产品销售单价有所波动,其中铁氧体磁钢在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销售单价有所波动,但总体较为稳定,2021年度销售单价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受其主要原材料预烧料价格有所上升的影响,公司上调了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铁氧体磁瓦销售单价在2020年度至2021年度持续上升主要与产品结构变动及产品价格调整有关。

6、产销量等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的一致性

1-1-29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钕铁硼磁钢产量(吨)1,170.041,002.20691.84
销量(吨)1,181.01930.37658.24
收入金额(万元)34,700.5420,904.8512,672.77
钕铁硼毛坯产量(吨)1,467.681,273.841,251.66
销量(吨)2822.23135.27277.74
收入金额(万元)395.321,608.543,425.73
铁氧体磁瓦产量(吨)9,442.997,782.254,754.90
销量(吨)9,693.847,421.264,518.62
收入金额(万元)15,863.7711,541.106,875.29
铁氧体磁钢产量(吨)597.232,884.473,052.09
销量(吨)744.263,154.732,961.98
收入金额(万元)555.372,082.052,007.79

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产销量呈上涨趋势,因此其产生的收入相应逐年增加。公司钕铁硼毛坯产量增加但其销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附加值较高的钕铁硼磁钢订单量逐年增加,由于钕铁硼磁钢需要在钕铁硼毛坯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加工,因此,公司接受的钕铁硼毛坯订单量逐渐下降。公司铁氧体磁钢产量呈下降趋势,销量在2021年度急剧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铁氧体磁瓦及磁钢在一个厂区,由于铁氧体磁钢产品附加值较铁氧体磁瓦低,为了进一步满足铁氧体磁瓦客户订单需求及公司未来产品布局的需要,公司在2021年5月将铁氧体磁钢生产线改造为铁氧体磁瓦生产线,至此公司不再自产铁氧体磁钢,停产后公司逐渐消耗前期库存。综上,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与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匹配。

7、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随着全球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磁性材料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此处钕铁硼毛坯销量为对外销量,公司生产的钕铁硼毛坯主要用于自身后续加工为钕铁硼磁钢。

1-1-297

磁性材料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家用电器、汽车工业、风力发电和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日常生活中的儿童玩具、磁贴磁吸的制造过程中也都需要大量使用磁性材料。人均磁性材料的消耗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随着全球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磁性材料产业将面临市场更高的品质要求和数量需求,加之新应用领域的持续开拓,全球范围内的磁性材料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在未来二十年,全球对磁性材料的需求预计可以达到年均10%左右的增长。作为磁性材料行业的重要分支,永磁材料行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2)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大平台和行业基础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是目前国内主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

①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逐渐加快,提升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求

随着半导体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消费电子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快速的拓展,已发展为全球瞩目的新兴科技产业。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逐渐加快,产品逐渐向小型化和轻薄化发展,钕铁硼永磁材料由于磁性能优异、精度高、体积小、机械性良好、应用成熟等优点,成为了各类消费电子设备扬声器、传感器、电机、影像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理想制造材料。

②节能家电渗透率不断提升,助力稀土永磁材料需求增长

节能家电具有噪音低、节能、使用寿命更长等优势,目前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与永磁铁氧体磁体在节能家电永磁电机中均得到了广泛应用,前者节能效果与使用寿命更佳,后者成本相对较低,性价比更高。随着消费者对家电节能、降噪等性能要求的提高,节能家电的市场需求逐步提升,同时伴随着家电下沉至低线城市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行业将迎来较大产品更换期,潜在市场空间巨大。此外,新的能效标准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1-298

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未来变频节能家电的渗透率预计将进一步提升。总体来看,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发展较快,对永磁材料的需求较为旺盛,这为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3)行业知名度提高,不断拓展优质新客户,同时加强与存量客户的合作,客户结构不断优化,扩大了销售规模

公司长期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品牌建设、技术投入、产品质量及配套服务,在行业内知名度逐渐提高,公司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不断积累和扩大优质客户、加深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品牌已获得市场认同,主要客户为业内领先的电声器件制造商及永磁电机生产企业,如韩国星主、通力电子、EM-Tech、东科控股、歌尔股份、威灵电机、卧龙电驱等,相关客户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三星、哈曼、索尼、华为、小米、亚马逊、美的、格力、大金等全球知名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品牌,客户结构得到优化,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数由2019年度的9,133.51万元增加至2021年度的24,25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35.11%上升至44.47%。上述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资金实力及品牌效应较强,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有力保障。

(4)同行业可比公司总体实现增长

2020年度及2021年度永磁材料行业景气度较高,市场需求旺盛,同行业可比公司总体实现了业绩增长,2020年度合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95%,2021年度合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3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
大地熊(688077)165,456.53111.54%78,216.1023.97%63,095.10
中科三环(000970)714,576.3853.60%465,210.8215.31%403,451.16
英洛华(000795)376,009.1644.55%260,122.923.52%251,275.34
金力永磁(300748)408,007.2468.65%241,734.5842.46%169,683.85

1-1-299

宁波韵升(600366)375,395.6856.47%239,910.7623.30%194,574.18
正海磁材(300224)336,971.7472.46%195,394.038.64%179,855.84
龙磁科技(300835)80,467.4543.91%55,913.331.47%55,101.70
横店东磁(002056)1,260,741.0455.54%810,578.8023.50%656,363.82
可比公司平均464,703.1563.34%293,385.1718.94%246,675.12
发行人54,540.2044.25%37,808.6645.32%26,017.49

如上表所示,2019年度至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因其收入规模基数不同,增长比例各有不同,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速与金力永磁较为接近。2021年度,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保持了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趋势,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速与英洛华、龙磁科技较为接近。总体而言,发行人的收入增长幅度符合行业总体发展趋势,具有合理性。

8、第三方回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诉讼通过法院回款-10.0039.47
客户委托第三方回款1.001.9914.70
第三方回款金额合计1.0011.9954.17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0180.030.21

(2)第三方回款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与客户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并经过法院民事调解或判决,由法院执行,因此货款通过法院账户支付。

②客户因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委托第三方付款。③对于尚未建立合作的客户,公司一般采用预收货款形式,由于极个别境外尚未建立合作关系的客户向公司采购少

1-1-300

量样品用于测试,在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前,为方便结算,因此委托境内第三方付款。④境外客户委托其境外母公司付款。⑤公司处置设备时,需求方委派的经办人员为方便结算,由其支付设备款定金。公司上述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小。

(3)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涉及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所对应的营业收入系真实的,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的情形;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涉及的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9、现金交易情况

(1)现金交易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环节不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环节存在少量现金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小客户零星采购现金回款--0.43
少量样品销售现金回款-1.110.16
账户冻结通过现金回款-1.005.00
废旧物资回款-7.102.77
房租现金回款2.127.475.21
现金销售回款金额合计2.1216.6813.57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1-1-301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销售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0390.040.05

(2)现金交易的原因

公司销售环节存在少量现金收款的主要原因为:①中小客户零星采购,为结算及交货方便,采用现金结算提货。②客户采购少量样品试用,为结算及交货方便,采用现金结算提货。③公司与个别客户产生诉讼,由于该客户账户被法院冻结,因此其通过现金归还部分货款。④公司处置报废的生产设备、材料包装物等,其再利用价值较低,作为废旧物资对外处置,并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商,由于对方习惯于现金结算,因此产生现金收款。⑤公司向员工收取宿舍租金,部分员工出于使用习惯,采用现金进行结算。公司上述现金销售回款的原因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回款涉及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小。

(3)现金交易内控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现金交易管理,规范现金收支、保管与盘点行为,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对现金使用范围、岗位职责、审批流程和日常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环节存在少量现金交易,现金销售回款涉及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公司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备性、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

(4)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真实且金额及比例较小,现金交易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公司业务情况、行业惯例相符;报告期内,现金交易的对象中除公司收取宿舍租金的公司监事彭新明、核心人员李秀明为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公司的关联方,相关现金交易的收入确认原则与公司非现金交易的收入确认原则一致,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公司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备性、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不存在异常时间分布,也不存在异常的业务性质,均与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相关;报告期内,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正仁与核心人员李秀明曾发生过30万元的资金往来(截至2021年6月30日,核心人员李秀明已向公司高级管理人

1-1-302

员陈正仁偿还上述30万元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双方已结清上述债权债务)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现金交易的对象不存在资金往来。

(四)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8,270.6595.72%26,544.5496.39%19,169.0897.55%
其他业务成本1,710.434.28%993.983.61%481.812.45%
合计39,981.08100.00%27,538.52100.00%19,650.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55%、96.39%和95.7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呈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26,461.3069.14%17,874.6567.34%12,957.8967.60%
钕铁硼磁钢26,151.6668.33%16,489.8662.12%9,947.7951.89%
钕铁硼毛坯309.640.81%1,384.795.22%3,010.1015.70%
永磁铁氧体磁体11,287.5629.49%8,347.7031.45%5,866.9330.61%
铁氧体磁瓦10,783.9928.18%6,760.3225.47%4,249.2022.17%
铁氧体磁钢503.571.32%1,587.385.98%1,617.738.44%
外购产品521.791.36%322.191.21%344.261.80%

1-1-303

合计38,270.65100.00%26,544.54100.00%19,169.0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67.60%、67.34%和69.14%,由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原材料含有稀土金属,因此其单位成本较高,构成了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维持在30%左右,较为稳定。

3、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的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20,358.9976.94%13,058.9073.06%9,791.5375.56%
直接人工1,171.494.43%891.374.99%634.374.90%
制造费用4,930.8318.63%3,924.3921.96%2,531.9919.54%
小计26,461.30100.00%17,874.65100.00%12,957.89100.00%
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5,735.0650.81%3,910.8846.85%2,800.7847.74%
直接人工1,916.5916.98%1,524.0418.26%1,063.3118.12%
制造费用3,635.9132.21%2,912.7734.89%2,002.8434.14%
小计11,287.56100.00%8,347.70100.00%5,866.93100.00%
直接材料26,094.0569.13%16,969.7864.71%12,592.3166.89%
直接人工3,088.088.18%2,415.419.21%1,697.689.02%
制造费用8,566.7422.69%6,837.1626.07%4,534.8324.09%
合计37,748.86100.00%26,222.35100.00%18,824.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均较为稳定。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生产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镨钕等稀土金属以及生产永磁铁氧体磁体的预烧料等。从构成比例来看,公司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是产品成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人工系生产工人薪酬,制造费用主要由折旧与摊销费、燃料动力和物料消耗构成。

(1)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1-1-304

①直接材料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5.56%、73.06%和76.94%,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主要包括镨钕等稀土金属,其中镨钕金属占比较高。2020年1月至8月国内稀土市场镨钕金属价格有所波动,但整体处于相对稳定状态,9月份价格开始上扬,总体而言公司2020年度平均采购单价与2019年度相比差异不大。2020年度,公司异形产品规模化生产,该异形产品具有材料损耗较多、重量较轻及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但由于当年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较多,间接导致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2021年度,国内稀土市场镨钕金属价格上涨较多,导致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80.22%73.77%65.59%
中科三环(000970)67.54%63.75%61.59%
英洛华(000795)81.31%78.61%76.21%
金力永磁(300748)84.34%81.54%78.40%
宁波韵升(600366)65.04%56.61%58.50%
正海磁材(300224)79.90%77.21%74.72%
平均值76.39%71.92%69.17%
发行人76.94%73.06%75.56%
发行人钕铁硼磁钢(扣除钕铁硼毛坯)76.84%72.41%74.29%

注1: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大地熊数据为其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占比。注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包含了钕铁硼毛坯,同行业上市公司均以成品为主,未见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相关数据,无法对钕铁硼毛坯成本构成占比进行比较分析,因此公司以钕铁硼磁钢成本构成占比进行比较分析。如上表所示,公司钕铁硼磁钢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29%、72.41%和76.84%,与英洛华、金力永磁、正海磁材较为接近。整体而言,公司钕铁硼磁钢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1-1-305

值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对比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经营成果分析/(五)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分析/4、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的相关内容。下游应用领域的差异导致产品的大小、形状差异较大,毛坯产品转化为成品的损耗率差异较大,如风力发电领域产品体积较大、形状规则,毛坯产品转化为成品的损耗率较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领域产品体积较小且形状不规则,毛坯产品转化为成品的损耗率较高。此外,对于形状不规则的成品在后道机加工方面的难度相对较大,加工成本较高。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差异导致成本结构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包含了钕铁硼毛坯,毛坯加工成成品尚需进行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后续会持续投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其直接材料占比在80%左右,相对较高。综上,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符合行业特点。

②直接人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90%、4.99%和4.43%,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生产人员主要采用计件工资结算,报告期内,随着生产人员的数量、产品产量的增加及单位定额计件工资的上涨使得直接人工总额逐渐增加。2021年度,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较多,间接导致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4.52%5.89%5.97%
中科三环(000970)9.38%10.14%11.97%
英洛华(000795)6.16%6.36%7.50%
金力永磁(300748)6.18%7.48%8.99%
宁波韵升(600366)5.78%8.90%11.50%
正海磁材(300224)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平均值6.40%7.75%9.19%

1-1-306

发行人4.43%4.99%4.90%
发行人钕铁硼磁钢(扣除钕铁硼毛坯)4.44%5.03%5.07%

注1: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大地熊数据为其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占比。注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包含了钕铁硼毛坯,同行业上市公司均以成品为主,未见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相关数据,无法对钕铁硼毛坯成本构成占比进行比较分析,因此公司以钕铁硼磁钢成本构成占比进行比较分析。如上表所示,公司钕铁硼磁钢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7%、

5.03%和4.4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相比,公司钕铁硼磁钢直接人工占比与大地熊较为接近,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其整体资金实力较强,能够提供更好的待遇吸引相关生产人员。

③制造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9.54%、21.96%和18.63%,总体保持相对稳定。2020年度,公司新增较多生产设备、厂房改扩建完成导致折旧增加,以及公司钕铁硼磁钢产量增加较多和异形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导致制造费用增加,因此,2020年度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提高。2021年度,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较多,间接导致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15.26%20.34%28.44%
中科三环(000970)23.08%26.11%26.44%
英洛华(000795)12.54%15.03%16.29%
金力永磁(300748)9.48%10.98%12.61%
宁波韵升(600366)29.18%34.49%30.00%
正海磁材(300224)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平均值17.91%21.39%22.76%

1-1-307

发行人18.63%21.96%19.54%
发行人钕铁硼磁钢(扣除钕铁硼毛坯)18.73%22.56%20.64%

注1: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大地熊数据为其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占比。注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包含了钕铁硼毛坯,同行业上市公司均以成品为主,未见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相关数据,无法对钕铁硼毛坯成本构成占比进行比较分析,因此公司以钕铁硼磁钢成本构成占比进行比较分析。如上表所示,公司钕铁硼磁钢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0.64%、22.56%和18.7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相比,公司钕铁硼磁钢制造费用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产品结构及应用领域存在差异,相关产品的体积、形状均有所不同,导致机加工难度有所不同,因此加工成本存在一定差异。

(2)永磁铁氧体磁体

①直接材料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7.74%、46.85%和50.81%,有所波动。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6.66%,且该产品销售额占当期永磁铁氧体磁体销售额的比例为

84.72%,导致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2021年度,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主要原材料预烧料的价格上升较快,导致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上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龙磁科技(300835)48.54%41.02%41.65%
横店东磁(002056)47.92%41.89%41.36%
平均值48.23%41.46%41.51%
发行人50.81%46.85%47.74%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龙磁科技直接材料中包含包装材料。

1-1-308

如上表所述,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公司与龙磁科技及横店东磁的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不同,主要原因系两者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结构有所不同。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包括铁氧体磁钢及铁氧体磁瓦;龙磁科技主要产品为湿压磁瓦,且其主导产品为高性能湿压磁瓦SM-6、SM-7、SM-9等系列产品;横店东磁主要产品为预烧料、电机磁瓦、喇叭磁、微波炉磁、塑磁及软磁铁氧体产品,因此产品结构的不同导致材料成本有所不同,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符合行业特点。

②直接人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8.12%、18.26%和16.98%,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生产人员主要采用计件工资结算,报告期内,随着生产人员的数量、产品生产数量的增加使得直接人工总额有所增加。2021年度,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较多,间接导致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龙磁科技(300835)16.20%18.24%19.06%
横店东磁(002056)23.45%27.41%28.26%
平均值19.83%22.83%23.66%
发行人16.98%18.26%18.12%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

如上表所述,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龙磁科技较为接近,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主要原因为横店东磁为上市多年的上市公司,其整体资金实力较强,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能够提供更好的待遇吸引生产人员。此外,公司购置自动化设备,加大自动化技术研究,对相关生产工序进行优化提升,研磨工序,公司采用甩料出料方式,有效提高了出料清洁程度,出料后一次清洗即可(传统方式通常两次清洗);成型工序,所有压机均采用自动取坯机;研磨工序,全部采用自动生产线,振动盘上料后从毛坯到成品研磨、清洗、烘干一次

1-1-309

完成。公司通过上述生产工艺的优化提升,能够降低劳动强度,改善生产环境,减少生产人员,提升人均生产效率。

③制造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4.14%、34.89%和32.21%,总体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铁氧体磁瓦订单量的不断增加,公司扩充了铁氧体磁瓦生产线, 2020年度,公司新增铁氧体磁瓦生产线1条,当年铁氧体磁瓦产量增加较多导致制造费用增加,因此,2020年度永磁铁氧体磁体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上升。2021年度,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较多,间接导致永磁铁氧体磁体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龙磁科技(300835)35.26%40.74%39.29%
横店东磁(002056)28.63%30.70%30.38%
平均值31.94%35.72%34.84%
发行人32.21%34.89%34.14%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如上表所述,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低于龙磁科技,高于横店东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较为接近。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后续加工成本不同。公司永磁铁氧体磁体包括铁氧体磁钢及铁氧体磁瓦;龙磁科技主要产品为湿压磁瓦,且其主导产品为高性能湿压磁瓦SM-6、SM-7、SM-9等系列产品,由于高性能产品要求原料粒度较小,其在生产过程中原料球磨的时间较长,原料粒度小加大了湿压成型难度,对设备、模具的要求更高。此外,在烧结时,高性能产品装板数量要求较少,只装一层(其他性能装板在两层以上),以确保烧结性能,因此其加工成本更高。横店东磁主要产品为预烧料、电机磁瓦、喇叭磁、微波炉磁、塑磁及软磁铁氧体产品,产品较公司更为丰富,因此其在产品生产工艺方面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根据横店东磁公开招股说明书披露,其预烧料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粗磨→配比→烧结→成品→入库;

1-1-310

软磁铁氧体产品生产工艺为:原料检验分析→配料→混合→预烧→粉碎→搅拌→喷雾造粒→混料→成型→烧成→研磨→检分包装→入库。

4、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值变动比例数值变动比例数值
钕铁硼磁钢22.1424.93%17.7217.28%15.11
其中:直接材料17.0132.56%12.8314.32%11.23
直接人工0.9810.27%0.8916.19%0.77
制造费用4.153.71%4.0028.19%3.12
钕铁硼毛坯13.9336.04%10.24-5.54%10.84
其中:直接材料11.9144.12%8.26-4.43%8.65
直接人工0.5110.44%0.46-0.96%0.47
制造费用1.51-0.29%1.51-12.35%1.72
铁氧体磁瓦1.1122.12%0.91-3.13%0.94
其中:直接材料0.5638.27%0.41-6.66%0.44
直接人工0.197.51%0.17-7.73%0.19
制造费用0.369.35%0.334.63%0.31
铁氧体磁钢0.6834.47%0.50-7.87%0.55
其中:直接材料0.3523.71%0.280.62%0.28
直接人工0.0941.01%0.070.29%0.07
制造费用0.2351.21%0.16-22.45%0.20

(1)钕铁硼磁钢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上升17.28%,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上升14.32%、单位直接人工上升16.19%以及单位制造费用上升

28.19%的影响。由于当年公司生产并销售了异形产品,该异形产品具有材料损耗较多、重量较轻及高度定制化的特点,使得单位生产成本较高。此外,2020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平均采购价格较2019年度上升0.96%,略有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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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上升24.93%,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上升32.56%以及直接人工上升10.27%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平均采购价格较2020年度上升75.25%,价格上涨明显。公司单位直接人工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人员工资水平提升以及2021年度取消了社保减免政策。

(2)钕铁硼毛坯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下降5.54%,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下降4.43%以及单位制造费用下降12.35%的影响。公司单位直接材料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1月至8月国内稀土市场镨钕金属价格处于相对低位,逐渐降低了生产所需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的成本,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在2020年1月至8月镨钕价格相对处于低位时销售的金额占2020年度的92.30%,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所有下降。公司单位制造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工艺完整性的提升使得制造费用有所下降,比如当年购入中碎设备自行完成破碎制粉工艺,以及购入制氮机节约了采购氮气产生的成本,从而减少了制造费用。

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上升36.04%,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上升44.12%以及直接人工上升10.44%的影响。公司单位直接材料上升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平均采购价格较2020年度上升75.25%,价格上涨明显。公司单位直接人工上升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生产人员工资水平提升以及2021年度取消了社保减免政策。

(3)铁氧体磁瓦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下降3.13%,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下降6.66%以及单位直接人工下降7.73%的影响。公司单位直接材料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总结出了无钴/低钴配方工艺设计,降低了铁氧体磁瓦制备的配方成本。公司单位直接人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公司享受了社保减免政策,相应节约了人工成本。此外,公司对相关生产工序进行优化提升,球磨工序,公司采用甩料出料方式,有效提高了出料清洁程度,出料后一次清洗即可(传统方式通常两次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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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工序,所有压机均采用自动取坯机,并且完成了对取坯机的清洁模面和喷油改进以及装板方式改良;研磨工序,全部采用自动生产线,振动盘上料后从毛坯到成品研磨、清洗、烘干一次完成,其中通过振动盘上料的产品占比大幅提高。公司通过上述生产工艺的优化提升,能够降低劳动强度,改善生产环境,减少生产人员,提升人均生产效率。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上升22.12%,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上升38.27%、单位直接人工上升7.51%以及制造费用上升9.35%的影响。公司单位直接材料上升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生产铁氧体磁瓦的主要原材料预烧料的价格上升较快导致直接材料成本上升。公司单位直接人工上升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取消了社保减免政策及工资水平提升,相应增加了人工成本,导致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公司单位制造费用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因执行限产限电政策,两条铁氧体磁瓦生产线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暂停生产,导致单位制造成本增加。

(4)铁氧体磁钢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下降7.87%,其变动主要受单位制造费用下降22.45%的影响。公司单位制造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通过改变生产时间段的方式导致水电费发生金额有所下降。(2)烧结工序所需的天然气采购单价下降幅度达到32.90%。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上升34.47%,其变动主要受单位直接材料上升23.71%、单位直接人工上升41.01%以及单位制造费用上升

51.21%的影响。由于铁氧体磁钢产品附加值较铁氧体磁瓦低,为了进一步满足铁氧体磁瓦客户订单需求及公司未来产品布局的需要,公司在2021年5月将铁氧体磁钢生产线改造为铁氧体磁瓦生产线,至此公司不再自产铁氧体磁钢,因此2021年度铁氧体磁钢产量下降明显,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较快。

(五)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毛利情况分析

1-1-31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13,964.8395.92%10,098.4698.33%6,352.3099.78%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8,634.5659.31%4,638.7445.17%3,140.6149.33%
钕铁硼磁钢8,548.8858.72%4,415.0042.99%2,724.9842.80%
钕铁硼毛坯85.680.59%223.752.18%415.636.53%
永磁铁氧体磁体5,131.5835.25%5,275.4551.37%3,016.1547.37%
铁氧体磁瓦5,079.7834.89%4,780.7846.55%2,626.0941.25%
铁氧体磁钢51.800.36%494.674.82%390.066.13%
外购产品198.691.36%184.271.79%195.543.07%
其他业务毛利594.294.08%171.681.67%14.310.22%
合计14,559.12100.00%10,270.14100.00%6,366.61100.00%

如上表所示,主营业务毛利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6,352.30万元、10,098.46万元和13,964.83万元,主营业务贡献的毛利占比分别为99.78%、98.33%和95.92%。从具体产品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瓦的毛利对公司毛利的贡献较大,其中钕铁硼磁钢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2.80%、42.99%和58.72%,铁氧体磁瓦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1.25%、46.55%和34.89%,两者合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4.05%、89.54%和93.61%。

2、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
主营业务毛利率26.73%25.60%27.56%26.71%24.89%24.42%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24.60%15.83%20.60%12.27%19.51%12.07%
钕铁硼磁钢24.64%15.67%21.12%11.68%21.50%10.47%
钕铁硼毛坯21.67%0.16%13.91%0.59%12.13%1.60%

1-1-314

永磁铁氧体磁体31.25%9.41%38.72%13.95%33.95%11.59%
铁氧体磁瓦32.02%9.31%41.42%12.64%38.20%10.09%
铁氧体磁钢9.33%0.09%23.76%1.31%19.43%1.50%
外购产品27.58%0.36%36.38%0.49%36.22%0.75%
其他业务毛利率25.79%1.09%14.73%0.45%2.88%0.05%
综合毛利率26.69%26.69%27.16%27.16%24.47%24.47%

注: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该产品的毛利率×该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上表所示,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47%、27.16%和26.69%,呈波动上升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销售结构及毛利率变动有关。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由2019年度的

26.43%上升至2020年度的30.53%,毛利率由2019年的38.20%上升至2020年度的41.42%,上升3.26%;而2020年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55.29%的钕铁硼磁钢毛利率仅下降0.38%,基本保持稳定,上述因素导致2020年度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由2020年度的

55.29%上升至2021年度的63.62%,毛利率由2020年度的21.12%上升至2021年度的24.64%,上升3.52%;但公司铁氧体磁瓦产品毛利率由2020年度的41.42%下降至2021年度的32.02%,下降9.40%,且其2020年度及2021年度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30%左右,占比较高,上述因素导致2021年度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变动比例毛利率变动比例毛利率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24.60%4.00%20.60%1.09%19.51%
钕铁硼磁钢24.64%3.52%21.12%-0.38%21.50%
钕铁硼毛坯21.67%7.76%13.91%1.78%12.13%

1-1-315

永磁铁氧体磁体31.25%-7.47%38.72%4.77%33.95%
铁氧体磁瓦32.02%-9.40%41.42%3.22%38.20%
铁氧体磁钢9.33%-14.43%23.76%4.33%19.43%

(1)钕铁硼磁钢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磁钢毛利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值变动比例数值变动比例数值
单位售价(万元/吨)29.3830.76%22.4716.71%19.25
单位成本(万元/吨)22.1424.93%17.7217.28%15.11
毛利率24.64%3.52%21.12%-0.38%21.50%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毛利率与2019年度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磁钢毛利率较2020年度上升3.52%,主要原因为单位售价上升,具体情况为:单位售价方面,2021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市场价格上涨较快,由2021年初的50.90万元/吨上涨至年末的106.00万元/吨,整体价格处于近年来高位,由于公司拥有较强的成本传导能力,主要采用“实时报价,一单一议”模式进行产品定价,产品销售价格随镨钕金属价格的升高而提升,从而导致单位售价较上年度提高30.76%。单位成本方面,虽然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采购价格上涨75.25%从而导致公司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但由于以下主要原因,使得公司节约了钕铁硼磁钢的直接材料成本,相应提升了毛利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1)期初主要原材料以及在熔炼、中碎和制粉工序中的存货结存单价较低,降低了2021年度产品直接材料成本;(2)公司通过采用“供销联动”的稳健采购策略和适量采购稀土原材料安全库存的措施,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是2021年度毛利率上升的重要前提及基础;(3)减少使用外购毛坯作为原材料加工成钕铁硼磁钢,节约了直接材料成本。上述主要原因使得公司钕铁硼磁钢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小于单位售价上升幅度,导致2021年度毛利率有所上升。

(2)钕铁硼毛坯毛利率变动分析

1-1-316

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毛坯毛利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值变动比例数值变动比例数值
单位售价(万元/吨)17.7849.52%11.89-3.59%12.33
单位成本(万元/吨)13.9336.04%10.24-5.54%10.84
毛利率21.67%7.76%13.91%1.78%12.13%

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升1.78%,主要原因为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具体情况为:(1)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1月至8月国内稀土市场镨钕金属价格处于相对低位,逐渐降低了生产所需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的成本,2020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在2020年1月至8月镨钕价格相对处于低位时销售的金额占2020年度的92.30%,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所有下降;(2)公司生产工艺完整性的提升使得制造费用有所下降。虽然公司钕铁硼毛坯在2020年1月至8月镨钕价格相对处于低位时销售的金额占2020年度的92.30%,导致单位售价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但是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导致2020年度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1年度,公司钕铁硼毛坯毛利率较2020年度上升7.76%,主要原因为单位售价有所上升,具体情况为:2021年度公司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市场价格上涨较快,由2021年初的50.90万元/吨上涨至年末的106.00万元/吨,整体价格处于近年来高位,公司根据上游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及时调整产品报价从而导致售价较上年度提高49.52%。由于钕铁硼毛坯客户主要为中小客户且随着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钕铁硼磁钢销量逐年提高,公司客户开发逐渐向成品客户转移,因此公司钕铁硼毛坯产品定价话语权更强,报价调整更为及时,售价基本和镨钕金属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保持同步。公司钕铁硼毛坯加工成成品尚需进行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后续会持续投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其直接材料占比在80%左右,相对较高,对直接材料价格波动更为敏感,导致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上升36.04%,虽然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价格上涨导致公司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但由于期初主要原材料以及在熔炼、中碎和制粉工序中的存货结存单价较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小于单位售价上升幅度,导致2021年度毛利率有所上升。

1-1-317

(3)铁氧体磁瓦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铁氧体磁瓦毛利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值变动比例数值变动比例数值
单位售价(万元/吨)1.645.23%1.562.21%1.52
单位成本(万元/吨)1.1122.12%0.91-3.13%0.94
毛利率32.02%-9.40%41.42%3.22%38.20%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升3.22%,主要原因为单位售价上升且单位成本下降,具体情况为:(1)2020年度,单位售价较高的ZK5B、ZK-6B、ZK-6N、ZK-9B等牌号产品的整体销售收入占铁氧体磁瓦收入比重由

58.07%上升至68.60%,导致2020年度单位售价较2019年度有所提升;(2)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总结出了无钴/低钴配方工艺设计,降低了永磁铁氧体磁体制备的配方成本;(3)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公司享受了社保减免政策,相应节约了人工成本。此外,公司对相关生产工序进行优化提升,球磨工序,公司采用甩料出料方式,有效提高了出料清洁程度,出料后一次清洗即可;成型工序,所有压机均采用自动取坯机,并且完成了对取坯机的清洁模面和喷油改进以及装板方式改良;研磨工序,全部采用自动生产线,振动盘上料后从毛坯到成品研磨、清洗、烘干一次完成,其中通过振动盘上料的产品占比大幅提高。公司通过上述生产工艺的优化提升,能够降低劳动强度,改善生产环境,减少生产人员,提升人均生产效率。

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瓦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9.40%,主要原因为单位成本上升,具体情况为:(1)2021年度生产铁氧体磁瓦的主要原材料预烧料的价格上升较快,采购价格较2020年度上升79.66%,导致直接材料成本上升;(2)2021年度取消了社保减免政策及工资水平提升,相应增加了人工成本,导致单位生产成本增加;(3)公司因执行限产限电政策,两条铁氧体磁瓦生产线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暂停生产,导致单位制造成本增加。

(4)铁氧体磁钢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铁氧体磁钢毛利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1-1-318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值变动比例数值变动比例数值
单位售价(万元/吨)0.7513.07%0.66-2.64%0.68
单位成本(万元/吨)0.6834.47%0.50-7.87%0.55
毛利率9.33%-14.43%23.76%4.33%19.43%

2020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升4.33%,主要原因为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具体情况为:(1)烧结工序所需的天然气采购单价下降较多;

(2)通过改变生产时间段的方式导致水电费发生金额有所下降。虽然2020年度,销售量较大的Y35牌号产品客户集中度提高且总体价格有所下降,导致铁氧体磁钢单位售价有所下降,但是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导致2020年度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1年度,公司铁氧体磁钢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14.43%,主要原因为单位成本上升,具体情况为: 2021年度生产铁氧体磁钢的主要原材料预烧料的价格有所上涨,公司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相应调整了产品报价,使得单位售价上升了13.07%,由于铁氧体磁钢产品附加值较铁氧体磁瓦低,为了进一步满足铁氧体磁瓦客户订单需求及公司未来产品布局的需要,公司在2021年5月将铁氧体磁钢生产线改造为铁氧体磁瓦生产线,至此公司不再自产铁氧体磁钢,因此2021年度铁氧体磁钢产量下降明显,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较快,毛利率下降较多。

4、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中科磁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20.90%19.83%25.46%
中科三环(000970)15.42%12.87%18.46%
英洛华(000795)16.67%17.58%20.51%
金力永磁(300748)21.32%23.81%21.63%
宁波韵升(600366)26.26%22.66%18.31%
正海磁材(300224)18.76%21.94%21.93%
可比公司平均值19.89%19.78%21.05%

1-1-319

中科磁业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利率24.60%20.60%19.51%
龙磁科技(300835)38.61%34.73%38.17%
横店东磁(002056)25.90%29.98%28.69%
可比公司平均值32.26%32.36%33.43%
中科磁业永磁铁氧体磁体毛利率31.25%38.72%33.95%

注:数据来源为各公司定期报告,选取的数据为与磁性材料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其中大地熊毛利率未包含橡胶磁及其他磁性制品。磁性材料产品作为工业中间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的特点,国内规模较大的磁性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磁性材料主要产品结构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应用领域
大地熊(688077)烧结钕铁硼19.83%至25.46%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工业电机、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大地熊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划分的具体情况为:(1)2018年度:汽车工业(36.24%)、工业电机(36.35%)、 消费类电子(19.17%)、其他(8.24%);(2)2019年度:汽车工业(26.81%)、工业电机(46.54%)、 消费类电子(18.48%)、其他(8.18%);(3)2020年度:汽车工业(19.27%)、工业电机(50.05%)、 消费类电子(22.83%)、其他(7.84%);2021年上半年:汽车工业(21%)、工业电机(45%)、 风力发电(11%)消费类电子(19%)、其他(4%)
中科三环(000970)磁材产品(具体包括: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软磁)12.87%至18.46%主要应用于汽车50%左右(含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领域20%左右,2021年上半年占比25%左右)、消费类电子15%左右、计算机5-10%、节能电机5-10%、工业电机5-10%等领域
英洛华(000795)钕铁硼(具体包括: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16.67%至20.51%主要应用风力发电、高档音响、智能家电、节能电机、智能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领域。目前风电领域(约为30%)、高档音响和智能家电(分别约为10%)占比较大

1-1-320

金力永磁(300748)钕铁硼磁钢21.32%至23.81%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3C等领域。2020年度,金力永磁钕铁硼磁钢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的具体情况为:风力发电(38.41%)、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14.24%)、节能变频空调(38.36%)、其他(8.99%)
宁波韵升(600366)钕铁硼(具体包括: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18.31%至26.26%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云计算和大数据、工业应用等领域。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占比约6%、消费电子占比约33%、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占比约14%、工业应用领域占比约46%
正海磁材(300224)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组件18.76%至21.94%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家用电器、风力发电、节能电梯、自动化和智能消费电子等。2019年度正海磁材下游产品的构成情况为:EPS(36%)、节能空调(26%)、新能源汽车(15%)、风力发电(13%)、节能电梯(8%)、消费电子(3%)。
龙磁科技(300835)湿压磁瓦34.73%至38.61%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动工具及健身器材等各类电机
横店东磁(002056)磁性材料(具体包括:预烧料、电机磁瓦、喇叭磁、微波炉磁、塑磁及软磁铁氧体产品等)25.90%至29.98%主要应用于家电、消费电子、汽车电机和电子、工业电源、通信通讯、大数据中心、无线充电、新能源等领域
中科磁业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19.51 %至24.60%;永磁铁氧体磁体:31.25%至38.72%主要应用于节能家电、消费电子等领域

注:数据来源为各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投资者活动关系记录等。正海磁材下游产品构成数据来源于《中泰证券-正海磁材:被低估的新能源汽车用钕铁硼永磁体龙头》。

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毛坯毛利率较低,而同行业可比公司(除金力永磁含有少量毛坯销售外)不存在钕铁硼毛坯销售,扣除钕铁硼毛坯后,公司钕铁硼磁钢毛利率为21.50%、21.12%和24.6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因此,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永磁铁氧体磁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1-1-321

(六)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977.011.79%690.281.83%1,005.253.86%
管理费用1,051.571.93%842.442.23%871.643.35%
研发费用1,988.733.65%1,226.233.24%818.183.14%
财务费用560.511.03%590.351.56%284.811.09%
合计4,577.828.39%3,349.308.86%2,979.8911.45%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979.89万元、3,349.30万元和4,577.82万元,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开支有所减少,其中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汽车费用及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汽车费用均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总体而言,公司期间费用总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伴随着规模效应的逐渐体现及新冠疫情的影响,期间费用率呈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酬605.1061.93%438.0063.45%375.9637.40%
运输费用----231.5723.04%
宣传推广费及佣金----66.846.65%
业务招待费74.247.60%49.597.18%83.778.33%
差旅费14.971.53%20.813.01%41.614.14%
汽车费用30.813.15%24.323.52%44.594.44%
代理费29.493.02%49.907.23%46.094.59%
样品费126.6412.96%40.795.91%34.683.45%
快递费用12.871.32%9.461.37%27.262.71%
租赁费20.412.09%17.012.46%17.071.70%
信息服务费24.042.46%22.733.29%16.751.67%

1-1-322

保险费24.132.47%14.812.15%15.231.51%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4.510.46%----
其他费用9.791.00%2.870.42%3.810.38%
合计977.01100.00%690.28100.00%1,005.25100.00%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79%1.83%3.8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005.25万元、690.28万元和977.0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6%、1.83%和1.79%。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运输费用构成,两者合计数占当期销售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44%、

63.45%和61.93%。由于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度公司运输费用及销售佣金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导致2020年度销售费用发生额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此外,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开支有所减少,其中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汽车费用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2021年度销售费用发生额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分别为375.96万元、438.00万元和605.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薪酬总额605.10438.00375.96
平均人数393631
平均薪酬15.1411.8511.68

注:上表在计算平均薪酬时,薪酬总额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上表中平均人数系按照每月人数加总求和后除以各期月份数得到的加权平均数。上表中平均人数取整数列示。

如上表所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及其平均薪酬呈增长趋势。

1-1-32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为铁氧体、钕铁硼等磁性材料,销售产品的重量合计分别为8,933.11吨、12,004.16吨和12,157.09吨,呈增长趋势。公司发生的运输费用与销量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1.84%2.50%4.09%
中科三环(000970)1.38%1.56%2.88%
英洛华(000795)2.29%3.12%3.27%
金力永磁(300748)0.61%0.71%1.50%
宁波韵升(600366)1.59%2.71%2.39%
正海磁材(300224)1.23%1.83%3.30%
龙磁科技(300835)4.43%7.45%6.46%
横店东磁(002056)1.50%3.45%3.61%
可比公司平均值1.86%2.92%3.44%
发行人1.79%1.83%3.86%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通过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计算得出。

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年度公司运输费用及销售佣金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若将运输费及销售佣金还原至销售费用,2020年度及2021年度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82%和2.66%。2020年度除龙磁科技、宁波韵升外以及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酬450.1942.81%396.2047.03%404.2746.38%
股份支付--35.104.17%50.325.77%
聘请中介机构费21.702.06%41.164.89%18.992.18%
咨询费75.237.15%12.361.47%18.082.07%

1-1-324

折旧费148.1014.08%113.8113.51%105.9712.16%
无形资产摊销20.291.93%18.462.19%19.282.21%
税费55.025.23%36.964.39%38.334.40%
业务招待费86.718.25%43.595.17%72.278.29%
差旅费27.552.62%12.531.49%13.291.52%
办公费37.443.56%26.513.15%21.202.43%
财产保险费15.271.45%7.990.95%8.590.99%
水电费35.703.40%36.584.34%28.673.29%
汽车费用23.802.26%20.322.41%31.603.63%
邮电通讯费7.700.73%7.720.92%10.761.23%
技术服务费20.401.94%4.080.48%6.760.77%
其他费用26.482.52%29.073.45%23.272.67%
合计1,051.57100.00%842.44100.00%871.64100.00%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93%2.23%3.3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71.64万元、842.44万元和1,051.5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5%、2.23%和1.93%。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折旧费用构成,两者合计占当期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54%、60.54%和56.90%。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开支有所减少,其中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汽车费用均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导致2020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2021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404.27万元、396.20万元和450.1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人数、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薪酬总额450.19396.20404.27
平均人数464556
平均薪酬9.297.886.77

1-1-325

注:上表在计算平均薪酬时,薪酬总额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上表中平均人数系按照每月人数加总求和后除以各期月份数得到的加权平均数。上表中平均人数取整数列示。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呈上涨趋势。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分别发生股份支付金额50.32万元和35.10万元,公司发生上述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①2019年5月

2019年5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关于在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其在盛亿富投资18.5717%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转让价格为300.54万元,该部分财产份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073%。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9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银信咨报字(2020)沪第233号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31,690万元,公司1.1073%的股权估值为350.87万元。因此,吴中平将其持有盛亿富投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的事项构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根据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不存在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且未与公司员工明确约定服务期限,公司根据转让的股权公允价

1-1-326

值与转让价格的差额50.32万元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②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关于在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其在盛亿富投资7.1424%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转让价格为126.72万元,该部分财产份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额为26.88万股,折合转让价格为4.71元/股。2020年9月15日,天雍一号、天津联盈分别以货币方式向中科磁业增资999.9997万元和999.9997万元,增资价格为6.02元/股,增资价格对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7,999.72万元,因此,吴中平将其持有盛亿富投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的事项构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由于天雍一号和天津联盈丰融均为无关联外部投资机构,上述增资价格是交易双方基于发行人当时所属行业情况、成长性等因素协商定价,价格公允;而且上述增资时间(2020 年9月)与股份支付的发生时间(2020年10月)较为接近,因此,公司参照上述外部投资机构增资时对公司的估值作为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根据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不存在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且未与公司员工明确约定服务期限,公司根据转让的股权公允价值与转让价格的差额35.10万元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的对比

1-1-327

考虑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经营规模、行业地位的差异,以及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差异,公司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因此,选择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收购或出售磁性材料相关企业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在所属报告期内可比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时间标的资产/股权变动事项交易对应估值交易近一年净利润所对应PE(倍)
大地熊(688077)2018年5月实际控制人将其所持 92.9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共计70名自然人62,236.99万元17.11
横店东磁(002056)2018年12月公司现金收购关联方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45,000.00万元14.86
宁波韵升(600366)2020年12月向关联方宁波韵升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公司下属工控事业部资产组合、宁波韵升伺服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3,500.00万元14.88
中科磁业2019年5月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将其在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17%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31,690.00万元23.93
中科磁业2020年10月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将其在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24%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37,999.72万元14.34

注:在计算PE(倍)时,本公司、大地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其他交易并未披露标的资产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此按照其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019年5月,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将其在盛亿富投资18.5717%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此次交易构成股份支付。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9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银信咨报字(2020)沪第233号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31,690万元,因此公司参照上述估值报告在2019年4月30日的估值作为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次估值报告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在宏观经济环境不存在重大变化等一系列假设基础上基于公司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并考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等事项后进行折现得出的,因此,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应的PE(倍)较公司2020年9月外部投资机构增资时对公司的估值所对应的PE(倍)较高,与大地熊实际控制人将其所持 92.9万股股份转让给

1-1-328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共计70名自然人时的估值所对应的PE(倍)较为接近。此外,金力永磁在2016年9月(新三板挂牌期间)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定增价格为15.50元/股,总体估值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7.88倍,考虑到金力永磁在新三板挂牌期间股票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溢价,其市盈率略高。因此,公司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合理,与大地熊实际控制人将其所持 92.9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共计70名自然人时的价格所对应的PE(倍)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0月,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将其在盛亿富投资7.1424%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此次交易构成股份支付。由于天雍一号和天津联盈丰融均为无关联外部投资机构,其增资价格是交易双方基于发行人当时所属行业情况、成长性等因素协商定价,价格公允;而且增资时间(2020 年9月)与股份支付的发生时间(2020年10月)较为接近,因此,公司参照上述外部投资机构增资时对公司的估值作为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应的PE(倍)与横店东磁现金收购关联方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宁波韵升向关联方宁波韵升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公司下属工控事业部资产组合、宁波韵升伺服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对应的标的资产的PE(倍)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和结果合理,与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收购或出售磁性材料相关企业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在所属报告期内可比股权变动所应有的估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3.09%4.13%4.70%
中科三环(000970)3.67%5.10%6.76%
英洛华(000795)3.56%5.89%5.89%
金力永磁(300748)3.56%3.94%3.23%
宁波韵升(600366)4.76%7.97%8.18%
正海磁材(300224)3.60%6.44%4.83%
龙磁科技(300835)6.59%7.74%8.32%
横店东磁(002056)3.46%4.76%4.78%

1-1-329

可比公司平均值4.04%5.75%5.84%
发行人1.93%2.23%3.35%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通过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计算得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及人员规模相对较小,相关管理成本较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规模效益逐渐体现,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一致。

公司通过制定《备用金及费用报销管理标准》对管理费用采取严格且有效的控制,提高了费用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公司管理费用率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酬587.5129.54%462.6437.73%332.4440.63%
直接投入费用1,335.8767.17%703.0157.33%400.2948.92%
折旧与摊销48.402.43%35.002.85%39.094.78%
其他费用16.960.85%25.582.09%46.355.67%
合计1,988.73100.00%1,226.23100.00%818.18100.0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3.65%3.24%3.1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18.18万元、1,226.23万元和1,988.7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4%、3.24%和3.65%。研发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构成,两者合计占当期销售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55%、

95.06%和96.7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330

薪酬总额587.51462.64332.44
平均人数494531
平均薪酬11.609.9910.22

注:上表在计算平均薪酬时,薪酬总额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上表中平均人数系按照每月人数加总求和后除以各期月份数得到的加权平均数。上表中平均人数取整数列示。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呈波动上涨趋势,2020年平均薪酬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当年人员结构有所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一贯注重产品研发及技术储备。公司为保持并提升市场占有率及行业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呈增长趋势。

(2)研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预算报告期内研发支出金额进展情况
1一种低成本ZK-4B性能电机磁钢60.0086.33已结项
2一种不含稀土ZK-5B高性能电机磁瓦100.00124.61已结项
3一种低镧钴双4200高性能电机磁体开发95.00117.52已结项
4一种不含镝铽N40SH高性能磁钢160.00116.55已结项
5一种低氧工艺制备的高性能N55磁钢115.00106.50已结项
6一种加铈的低成本N38M磁钢135.0054.16已结项
7一种节能变频空调用50UH高性能磁钢185.00139.89已结项
8一种无重稀土高耐蚀性磁钢110.0072.64已结项
9一种用于智能移动终端高性能磁体140.00138.96已结项
10一种智能机器人超薄小磁瓦150.00156.55已结项
11一种无压烧结工艺开发80.0095.14已结项
12一种高速转电机用各向同性烧结钕铁硼磁体开发160.00177.18已结项

1-1-331

13一种伺服电机拼接磁瓦150.00159.63已结项
14一种用于马达电机转子的高精度同性圆环磁钢60.0083.88已结项
15采用回收料制备的低成本ZK-6B磁钢60.0083.85已结项
16空调电机用高内禀磁瓦90.00110.74已结项
17一种高性能磁瓦磨削料回用备制的ZK-12H电机磁瓦90.00120.67已结项
18一种高性能不加La-Co的锶永磁铁氧体70.0099.63已结项
19新能源汽车电机用高温度稳定性高矫顽力烧结钕铁硼磁钢270.00366.14已结项
20智能音响用低钕低重稀土烧结钕铁硼磁钢220.00267.61已结项
21筋膜枪用高精度钕铁硼磁瓦240.00282.01已结项
225G通讯语音模块用高性能磁钢220.00293.07已结项
235G手机内部无线充电模组用超薄高性能磁钢250.00295.15已结项
24电动角磨机驱动电机用高内禀性能磁瓦120.00134.12已结项
25微电机注塑成型转子用高强度磁瓦130.00157.25已结项
26耐低温(-60℃)电机磁瓦150.00193.38已结项
合计4,033.1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大地熊(688077)5.83%4.35%5.07%
中科三环(000970)1.62%1.78%1.89%
英洛华(000795)4.59%4.96%4.98%
金力永磁(300748)3.93%4.27%3.79%
宁波韵升(600366)6.15%5.99%6.52%
正海磁材(300224)5.31%7.25%7.03%
龙磁科技(300835)5.07%5.21%4.91%
横店东磁(002056)4.79%4.81%4.50%
可比公司平均值4.66%4.83%4.84%
发行人3.65%3.24%3.14%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通过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计算得出。

1-1-33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485.39332.28293.28
减:利息收入14.187.701.61
汇兑损益85.58259.36-10.31
手续费3.726.413.44
合计560.51590.35284.8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84.81万元、590.35万元和560.51万元,主要由利息支出构成。公司发生的利息支出系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股东借款而产生的利息。

(七)其他损益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68.7450.3127.51
教育费附加41.2430.1916.51
地方教育费附加27.5020.1311.00
房产税64.1957.4136.39
土地使用税24.39-12.19
车船使用税0.730.690.70
印花税12.008.695.46
合计238.78167.42109.76

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1-1-333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2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82.43200.39-32.19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36.1811.77-1.0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4316.4719.49
合计634.25228.62-13.72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核算。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2.23248.61243.40
合计22.23248.61243.4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4、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382.72261.27238.61
合计382.72261.27238.6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由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构成。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1-1-334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
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省)奖励6.9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企财(2017)638号与资产相关
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项目及示范企业奖励3.4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555号与资产相关
4.9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554号与资产相关
2017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5.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7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企财(2017)916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7.6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933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4.1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53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成品智能分选系统)2.3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49号与资产相关
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36.1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 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0)29号与资产相关

1-1-335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9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7.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9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97号与资产相关
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行业企业资金补助9.60《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企业财政补助的通知》东经信(2019)25号与资产相关
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3.18《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培育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1)20号与资产相关
2020年度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励4.25《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1)97号与资产相关
产值达标企业奖励20.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工业稳企助企七条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0)136号与收益相关
工业投资项目奖励2.00与收益相关
吸纳建档人员就业补贴2.3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与收益相关
工业强市奖15.00《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握“关键时期”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东政发(2020)18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度工业强市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东政发(2021)26号与收益相关
市长质量奖40.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东阳市市长质量奖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1)31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东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东政发(2021)12号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25.82与收益相关

1-1-336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吸纳重点群体补贴0.05《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6号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科技项目奖励38.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科技经费的通知》东财企(2021)63号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补助21.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科技经费的通知》东财企(2021)83号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外贸生产企业超基数奖励38.43《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开放型经济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1)77号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外贸生产企业“零突破”奖励5.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奖励21.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出口信保奖励11.73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东阳市企业上云奖励4.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1)96号与收益相关
“浙江制造”标准发布实施奖励40.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标准化战略、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专利示范及商标注册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1)104号与收益相关
2020年专利授权维护及pct补助3.96《关于下达2020年专利授权补助等资金的通知》东市监(2021)41号与收益相关
合计382.72--
2020年度
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省)奖励6.9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企财(2017)638号与资产相关

1-1-337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项目及示范企业奖励3.4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555号与资产相关
4.9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554号与资产相关
2017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5.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7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企财(2017)916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7.6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933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4.1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53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成品智能分选系统)2.3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49号与资产相关
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21.06《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 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0)29号与资产相关
2019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7.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9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97号与资产相关
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行业企业资金补助9.60《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企业财政补助的通知》东经信(2019)25号与资产相关

1-1-338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63.7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与收益相关
2019年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不含外贸参展、外贸服务类)12.44《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不含外贸参展、外贸服务类)的通知》东财企(2020)26号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工业强市建设突出贡献奖励20.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工业强市建设突出贡献奖励的通知》东财企(2020)55号与收益相关
2019年磁性材料行业企业用能成本财政补助71.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磁性材料行业企业用能成本财政补助的通知》东财企(2020)65号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补助13.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经费的通知》东财企(2020)87号与收益相关
2019年下半年科技创新券补助0.61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专利及企业贯标奖励8.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浙江制造认证、标准制订颁布及专利示范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0)74号与收益相关
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爱心岗位补贴0.67《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4号与收益相关
合计261.27--
2019年度
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省)奖励6.9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企财(2017)638号与资产相关
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项目及示范企业奖励3.4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555号与资产相关

1-1-339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4.9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554号与资产相关
2017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5.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7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企财(2017)916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7.6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933号与资产相关
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行业企业资金补助4.80《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企业财政补助的通知》东经信(2019)25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2.05《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53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成品智能分选系统)1.15《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49号与资产相关
2019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0.58《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拨2019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97号与资产相关
2018年出口贸易企业认证注册、出口信保及资信调查专项财政奖励0.24《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出口贸易企业注册认证、信保费用、资金调查财政专项奖励的通知》东财企(2019)45号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商标品牌、标准化财政专项奖励(浙江名牌产品)20.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商标品牌、标准化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47号与收益相关

1-1-340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高成长星级企业奖励19.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高成长星级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1040号与收益相关
2017年第二批科技机构经费补助10.7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科技经费的通知》东财企(2018)970号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86.6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东阳市中小企业市长科技创新奖30.00《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度东阳市中小企业市长科技创新奖的通报》东政发(2019)19号、《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小企业市长科技创新奖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32号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节能降耗奖励5.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节能降耗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63号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东阳市科技补助10.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东阳市科技经费的通知》东财企(2019)83号与收益相关
2018年省专利示范企业奖励5.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2019年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预(2019)198号与收益相关
2018年企业专利维护费补助0.69与收益相关
2018年科技项目补助15.00《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经费的通知》东财企(2019)99号与收益相关
合计238.61--

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0.15-2.91-0.02

1-1-341

合计10.15-2.91-0.02

6、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200.00-100.00
保险赔款--5.39
无需支付款项50.295.161.41
其他5.850.840.90
合计256.146.00107.7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金额补贴文件或依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
2020年度(第一批)资本市场奖励200.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资本市场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金融(2021)3号与收益相关
合计200.00--
2019年度
2018年度(第一批)资本市场奖励100.00《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资本市场奖励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59号与收益相关
合计100.00--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2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1720.29138.93
滞纳金支出4.583.480.08
赞助支出-1.50-
其他19.630.770.05
合计24.3826.04139.0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由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构成。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286.91960.83478.73
递延所得税费用-90.86-90.01-35.45
合计1,196.04870.82443.27

(八)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1、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本期应交数1,112.94448.80412.84
本期已交数857.96316.66600.78

2、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本期应交数1,286.91981.35478.73
本期已交数1,306.52665.16349.22

1-1-343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参见本节“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相关内容。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47,067.6476.2930,035.8768.2019,836.3362.14
非流动资产14,626.2023.7114,003.5431.8012,083.3537.86
合计61,693.84100.0044,039.40100.0031,919.6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1,919.68万元、44,039.40万元和61,693.84万元,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款项及存货等流动资产也随之增加;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进行了改扩建厂房、增加生产设备等非流动资产的投入。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440.225.183,680.3312.25939.264.74
应收票据5,242.5511.14----
应收账款19,834.2942.1412,171.0540.528,591.2243.31
应收账款项融资1,132.152.413,034.2210.102,615.4713.19
预付款项229.870.49609.862.03423.962.14
其他应收款97.980.21182.690.61134.370.68

1-1-34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存货17,676.5637.5610,357.7134.487,132.0435.95
其他流动资产414.020.88----
合计47,067.64100.0030,035.87100.0019,836.3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9,836.33万元、30,035.87万元和47,067.64万元,呈上升趋势。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及存货构成,两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26%、75.01%和79.7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现金0.060.002.960.0811.401.21
银行存款2,163.0388.642,902.1778.86925.0798.49
其他货币资金277.1311.36775.2021.062.790.30
合计2,440.22100.003,680.33100.00939.2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939.26万元、3,680.33万元和2,440.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4%、12.25%和5.18%。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其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98.49%、78.86%和88.64%。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公司2020年末货币资金比2019年末增加2,741.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91.53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59.42万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5.92万元等事项综合形成的。

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比2020年末减少1,240.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71.93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1-34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3.58万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17.90万元等事项综合形成的。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票据5,242.5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4,844.18--
商业承兑汇票398.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5,242.5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0%和11.14%。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系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形成。由于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应收票据为目标,因此,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时,相应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将转入当期损益。2021年末,公司已对应收票据计提了坏账准备20.97万元。2021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544.06
商业承兑汇票-152.05
合计-4,696.12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

1-1-3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1,048.7112,822.979,055.42
坏账准备1,214.42651.92464.2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9,834.2912,171.058,591.22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38.59%33.92%34.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591.22万元、12,171.05万元和19,834.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31%、40.52%和42.1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波动,整体处于合理水平,体现出公司较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001.4499.7812,803.7199.859,017.3399.58
1至2年47.270.225.110.0419.050.21
2至3年--6.880.0519.040.21
3年以上--7.270.06--
合计21,048.71100.0012,822.97100.009,055.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其占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58%、99.85%和99.78%。公司账龄结构合理,应收款项回收情况较好,形成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③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347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264.171.26174.9189.2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20,784.5498.741,039.5119,745.03
其中:1年以内20,782.6698.741,039.1319,743.53
1至2年1.870.010.371.50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21,048.71100.001,214.4219,834.29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12,822.97100.00651.9212,171.05
其中:1年以内12,803.7199.85640.1912,163.53
1至2年5.110.041.024.09
2至3年6.880.053.443.44
3年以上7.270.067.27-
合计12,822.97100.00651.9212,171.0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9,055.42100.00464.208,591.22
其中:1年以内9,017.3399.58450.878,566.47

1-1-348

1至2年19.050.213.8115.24
2至3年19.040.219.529.52
3年以上----
合计9,055.42100.00464.208,591.22

2021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为264.17万元,主要系客户TOPTONE VIETNAM CO.,LTD的货款可回收风险较大,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应收TOPTONE VIETNAM CO.,LTD货款余额与中信保预计承担的保险赔偿部分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④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2018年末,公司对于客户东莞市魔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磐石磁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53.85万元。2019年度,公司收回客户东莞市魔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7.13万元,收回浙江磐石磁业有限公司货款14.70万元,对于应收客户东莞市魔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款项公司在2019年末根据单项计提金额与收回金额的差额15.19万元进行转回,转回金额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2-3年的坏账计提比例计提了50%坏账准备,2020年度,公司收到客户东莞市魔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0.00万元,对其应收账款余额5.19万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3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计提了100%坏账准备。对于应收客户浙江磐石磁业有限公司款项公司在2019年末根据单项计提金额与收回金额的差额6.83万元予以核销,期后也并未收到该客户剩余回款。

综上,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上述情况使得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相应减少24.24万元,对报告期财务数据影响较小。

⑤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参见本节“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的相关内容,公司严格按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账龄及计提比例

1-1-349

1年以内(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大地熊(688077)5%10%30%50%80%100%
中科三环(000970)0.56%-1%4.29%-6.68%37.45%-50%58.86%-70%100%100%
英洛华(000795)1%5%10%30%50%100%
金力永磁(300748)1%10%50%100%100%100%
宁波韵升(600366)5%10%30%50%50%100%
正海磁材(300224)1%10%30%100%100%100%
龙磁科技(300835)3%10%20%30%50%100%
横店东磁(002056)5%10%30%100%100%100%
行业平均值2.70%-2.75%8.66-8.96%29.68%-31.25%64.86%-66.25%79%100%
发行人5.00%20.00%50.00%100.00%100.00%100.00%

注:中科三环2019年起应收款项以国内外大中小客户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分别确定坏账计提比例。公司考虑到2019年客户群体及其信用状况较2018年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原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因此,2019年1月1日起,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原账龄分析法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定,保持不变。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坏账计提比例较为谨慎,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⑥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2021年12月31日1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2,262.3510.751年以内
2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7.399.631年以内

1-1-350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账龄
3SUNGJU VINA CO.,LTD2,011.779.561年以内
4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512.597.191年以内
5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1,304.156.201年以内
合计9,118.2643.33-
2020年12月31日1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82.559.221年以内
2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1,128.848.801年以内
3Sung Ju Vina Co., Ltd.1,054.338.221年以内
4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776.856.061年以内
5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773.186.031年以内
合计4,915.7538.34-
2019年12月31日1深圳市利昌达电子有限公司644.467.121年以内
2东弘电子(惠阳)有限公司594.626.571年以内
3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4.155.131年以内
4Sung Ju Vina Co., Ltd.449.014.961年以内
5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448.704.961年以内
合计2,600.9328.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2,600.93万元、4,915.75万元和9,118.26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8.72%、38.34%和

43.33%。公司应收前五名客户的资信情况良好,账龄均在1年以内,客户信用未出现大幅恶化的情况,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

⑦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1,048.7112,822.979,055.42
期后回款金额16,789.9810,721.507,529.48
期后回款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79.77%83.61%83.15%

1-1-351

注:2019年末至2021年末期后回款金额为期后三个月内回款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15%、83.61%和79.77%,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占比较高且变动不大,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票据409.352,998.892,615.47
应收款项722.7935.33-
合计1,132.153,034.222,615.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615.47万元、3,034.22万元和1,132.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9%、10.10%和2.41%。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由于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应收票据为目标,因此,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时,相应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将转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1-1-35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应收票据1,890.12-1,358.822,322.821,355.632,501.16
应收款项3,722.26-2,935.37---
合计5,612.38-4,294.192,322.821,355.632,501.16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美易单持有至到期或者贴现(保理),公司对于已贴现(保理)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美易单予以终止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向美的集团下属公司出售产品,美的集团下属公司自2020年起主要通过美易单与公司结算货款,因此公司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收到了较多美易单。公司出于尽快回笼资金方面的考虑,将美易单向美的集团下属保理公司进行贴现(保理),形成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美易单的金额分别为

7.00万元、0.00万元和、696.23万元,金额及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转让未到期的美易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贴现(保理)未到期的美易单金额分别为0.00万元、2,935.37万元和3,722.26万元。

②关于美易单的性质、权利、义务的说明

美易单系开单人根据美易单业务平台(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深圳市维纳斯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业务规则和指引成功开立的、表明基础合同项下债务人与基础合同债权人(原始持单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数字债权凭证,具有可拆分转让、可融资变现、可持有到期的属性。美的集团下属公司深圳市维纳斯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设立、所有并运行了美易单流转平台(http://ibcp.midea.com)。

公司为美易单持单人,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商品、技术或服务等合同标的的供应商(卖方),也是基础合同中应收账款债权人。负有基础合同项下款项支付义务的开单人,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商品、技术或服务等合同标的采购方(买方),

1-1-353

也是基础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具有承担美易单偿付义务,在美易单到期日,开单人应当向持单人支付美易单记载金额。

公司持有的美易单具有在美易单流转平台向美的集团下属公司天津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进行保理融资的权利,同时也具有公司因与第三方(美易单流转平台认证用户)基于双方基础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其转让的权利。

③根据《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的条款,美易单贴现(保理)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条件,公司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

ⅰ关于《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说明

A《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相关条款:

“5.9保理申请人承诺、保证并同意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后,保理商对应收账款债权享有完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权益、违约金权益、损害赔偿权益、担保权益以及再转让权和对付款人返还财产的所有权等。

8.1自转让日起,应收账款债权转移至保理商,保理商享有与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权利。

8.4本合同生效后,保理商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开单人完全收取美易单项下金额,保理商将不会向保理申请人追索,但发生以下情况除外:

8.4.1未经保理商书面同意,保理申请人与开单人就美易单项下的债权的内容做出变更、终止、宽延或放弃;

8.4.2保理申请人以其伪造、变造、欺诈等方式或违反用户协议的行为而获取的美易单办理本合同项下的美易单保理业务;

8.4.3保理申请人在用户协议及/或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被证明与事实不符;

8.4.4保理申请人违反其在用户协议及/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保证或承诺;

8.4.5其他因保理申请人的原因而导致美易单无效、存在法律瑕疵或有碍开单人履行美易单项下的付款义务的情况。

1-1-354

8.5在发生第8.4条的情形而导致保理商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开单人完全收取美易单项下金额的,保理商有权要求保理申请人立即退还其在本合同项下收到的转让价款、赔偿保理商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有权要求保理申请人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2.2保理商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B《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相关条款:

“5.9融资人承诺、保证并同意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后,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债权享有完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权益、违约金权益、损害赔偿权益、担保权益以及再转让权和对付款人返还财产的所有权等。

8.1自转让日起,应收账款债权转移至保理公司,保理公司享有与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权利。

8.4本合同生效后,保理公司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开单人完全收取美易单项下金额,保理公司将不会向保理申请人追索,但发生以下情况除外:

8.4.1未经保理公司书面同意,融资人与开单人就美易单项下的债权的内容做出变更、终止、宽延或放弃;

8.4.2融资人以其伪造、变造、欺诈等方式或违反用户协议的行为而获取的美易单办理本合同项下的美易单融资业务;

8.4.3融资人在用户协议及/或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被证明与事实不符;

8.4.4融资人违反其在用户协议及/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保证或承诺;

8.4.5其他因融资人的原因而导致美易单无效、存在法律瑕疵或有碍开单人履行美易单项下的付款义务的情况。

8.5在发生第8.4条的情形而导致保理公司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开单人完全收取美易单项下金额的,保理公司有权要求融资人立即退还其在本合同项下实收的融资金额、赔偿保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有权要求融资人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2.2保理公司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1-355

ⅱ美易单贴现(保理)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条件,公司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美易单转让的情形,但存在将美易单贴现(保理)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已贴现(保理)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美易单终止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为美易单的原始持单人,公司作为原始持单人将美易单贴现(保理)予保理商后,仍保留了部分风险,即在特定情形下到期不获支付被追索的风险,但是保理商可以自由处置该美易单,可以将相关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具有实际能力进一步处理该金融资产,公司已经失去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第一款(三)和第九条第一款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已贴现(保理)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美易单终止确认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条件,会计处理准确,具体说明如下:

A保理商可以自由处置美易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第一款(三)的规定:“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一)、(二)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当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企业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在判断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根据转入方是否具有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而确定。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被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转入方有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从而表明企业未保留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在其他情形下,表明企业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

1-1-356

根据公司与保理商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的第12.2条的约定:“保理商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其中,保理商的权利包括享有与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权利等。根据《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的约定保理商能够单方面将美易单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因此,保理商可以自由处置美易单。B保理商具有实际能力进一步处理该金融资产a公司将美易单贴现(保理)后,到期不获支付被追索的风险极低报告期内公司与美的集团下属企业交易真实,且开单人基于双方真实的交易背景下基于基础合同形成的债务而在美易单流转平台开具美易单,美易单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的企业,是美易单流转平台的认证用户,遵守用户协议,具有履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与开单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保理商行使权利的限制,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优先权益,且未曾向他人转让,以及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公司其他陈述、保证和承诺的情形。

此外,在开单人开具美易单时,开单人、原始持单人和美易单流转平台所有者及运营者深圳市维纳斯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美的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三方签订了《美易单开立业务协议》,根据《美易单开立业务协议》约定,开单人和原始持单人共同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①开单人和原始持单人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关系,美易单对应的基础合同真实、合法、有效。②美易单项下基础合同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的,应收账款项下债权为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③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原始持单人行使权利的限制。④开单人因基础合同而获得的任何抗辩权,不得用于对抗深圳市维纳斯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因美易单转让、保理而持有美易单的其他智汇链平台认证用户。⑤开单人和原始持单人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的,深圳市维纳斯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直至违约行为消除。

1-1-357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生因公司的原因导致美易单无效、存在法律瑕疵或有碍开单人履行美易单项下的付款义务的情况,且美易单流转平台所有者及运营者深圳市维纳斯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对开单人和原始持单人的交易进行管理和约束,合理保证了美易单的真实、有效性。因此,公司将美易单贴现(保理)后在发生《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中第8.4条的情形而导致保理商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开单人完全收取美易单项下金额的几率极低,公司将美易单贴现(保理)后,到期不获支付被追索的风险极低。

b公司将美易单贴现(保理)后应收账款债权实现转移,公司不再对美易单进行控制

公司将美易单贴现(保理)后,保理商会出具《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通知开单企人在应收账款期满或付款条件成就时,直接按照美易单所记载的金额向受让人(实为美易单持有人)履行付款义务。根据公司与保理商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美易单融资业务协议》5.9条及8.1条的约定,自转让日起,美易单项下应收账款债权即转让予保理商,由保理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本合同项下融资人转让给保理商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后,保理商对应收账款债权享有完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权益、违约金权益、损害赔偿权益、担保权益以及再转让权和对付款人返还财产的所有权等。

因此,公司将美易单贴现(保理)后,保理商已履行通知债务人的程序,债权债务的转移已有书面文件及法律支持,应收账款债权已实现转移,公司不再对美易单进行控制。

c美易单开单人、保理商均为美的集团下属公司,美的集团资信良好,美易单到期无法偿付的可能性极低

美易单系美的集团成员企业基于与供应商之间真实的贸易,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的,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款项给供应商的,可拆分转让、可融资变现、可持有到期的电子确权凭证。美易单基于美的集团信用开具,公司收到的美易单开单人均为美的集团下属公司,由美的集团为开单人开具的美易单提供担保,美易单开单人、保理商均为美的集团下属公司,美的集团资信良好,美易单到期无法偿付的可能性极低。

1-1-358

C具有同类结算方式的公司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将已贴现(保理)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美易单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与日丰股份(002953)、铂科新材(300811)、新亚电子(605277)、聚赛龙(301131)、珠城科技(上市委会议通过)、扬山联合(预披露更新)、美硕科技(第二轮问询)一致,符合行业惯例。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已贴现(保理)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美易单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准确,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5.1993.61602.7798.84392.7092.62
1至2年13.595.912.630.4327.146.40
2至3年0.310.140.420.071.770.42
3年以上0.780.344.050.662.350.56
合计229.87100.00609.86100.00423.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预付款。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19年末增加185.9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氧化钴、镨钕金属等原材料而预付的货款所致。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0年末减少

379.9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且期末尚未结算的款项有所减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交易内容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1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118.50材料款51.55

1-1-359

时间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交易内容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2021年12月31日2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40材料款12.79
3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9.11材料款3.96
4东阳市横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80材料款2.96
5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6.68维修费2.91
合计170.49-74.1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项97.98182.69134.37
合计97.98182.69134.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3.4838.44122.6652.32125.3473.88
1至2年25.0015.1468.4529.2016.029.44
2至3年35.3521.4015.036.412.501.47
3年以上41.3225.0228.2912.0725.7915.20

1-1-360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165.15100.00234.43100.00169.6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出口退税--77.7333.1624.7414.58
质保金136.4482.6193.3239.81103.3260.90
保证金押金17.3310.4936.5015.5735.6120.99
备用金3.061.8616.336.973.151.86
其他8.325.0410.544.502.831.67
账面余额165.15100.00234.43100.00169.65100.00
坏账准备67.1740.6751.7422.0735.2720.79
账面价值97.9859.33182.6977.93134.3779.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4.37万元、182.69万元和97.9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8%、0.61%和0.21%。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质保金构成。

②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质保金80.0048.44
创维电子器件(宜春)有限公司质保金20.0012.11
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质保金16.329.88
浙江鼎阳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押金11.006.66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金10.796.53

1-1-361

合计138.1183.62

(7)存货

①存货金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存货账面价值17,676.5610,357.717,132.04
流动资产47,067.6430,035.8719,836.33
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37.56%34.48%35.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132.04万元、10,357.71万元和17,676.5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95%、34.48%和37.56%。公司存货规模随着业务的发展而增长,其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②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6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原材料5,587.1531.20%1,806.7216.741,255.9216.81
周转材料176.830.99%109.751.02138.061.85
委托加工物资952.095.32%289.062.68291.613.90
在产品3,964.9222.14%2,777.2225.741,868.3025.01
库存商品6,403.3935.75%5,247.2948.633,521.4347.14
发出商品825.194.61%560.265.19394.335.28
合计17,909.57100.0010,790.29100.007,469.6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原材料构成,三者合计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8.96%、91.11%和89.09%。

ⅰ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公司采用客户订单结合计划订单的生产模式,以及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通常公司对主要原辅材料预备一定库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根据订单情况提前采购原材料;另一方面,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稀土金属,公司根据上游稀土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在其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时,会进行适量采购作为安全库存,同时能够适当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ⅱ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需要外协进行表面处理及简单机械加工的在产品。公司钕铁硼产品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公司目前通过外协供应商完成表面处理工序。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委托加工金额及成本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委托加工金额1,380.081,464.18617.46
主营业务成本38,270.6526,544.5419,169.08
其中: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26,461.3017,874.6512,957.89
占主营业务成本3.61%5.52%3.22%

1-1-36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占主营业务成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5.22%8.19%4.77%

注:发行人产品中仅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部分生产工序存在委托加工情形。

A委托加工业务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出于生产效率、成本和市场分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交期、仓库库存以及工厂排产等实际情况合理适度地将部分中碎(自2020年3月起改由公司自主完成)、部分机械加工以及表面处理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完成,公司可以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产品生产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工序,外协工序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完整,生产经营独立。通常,公司将需要进行部分机械加工以及表面处理工序的半成品(作为主要材料)提供给外协供应商,外协供应商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加工,加工完成后,公司以支付加工费形式与外协供应商进行结算。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产模式情况对比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业务产生于烧结钕铁硼生产环节中,因此,选取生产烧结钕铁硼的企业作为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生产模式委外工序
大地熊(688077)公司拥有全流程生产能力。其中,产品配方设计、材料制备、表面处理及部分机械加工工艺等重要生产环节由公司自行完成,线切割、打孔、切片等简单机械加工环节委托外协单位完成线切割、打孔、切片等简单机械加工环节
中科三环(000970)公司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等配套的业务运作体系,具有独立自主的进出口权

1-1-364

英洛华(000795)公司业务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定制生产”模式。除各类产品外,公司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和客户订单,结合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资源,组织生产制造,确保按期交货。公司具备完整生产线,涵盖产品的研发、制造、检测等各环节,并对各工艺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推行“精益生产”,通过整体优化、合理配置,保证产品质量、成本目标和用户需求存货中含有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但未披露具体委外加工工序
金力永磁(300748)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定制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根据客户整体产品方案,对钕铁硼磁钢进行具体的开发设计,并进行差异化生产。公司目前已基本具备全产品生产能力,具体涵盖研究开发、坯料生产、成品加工等各环节,并对各工艺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公司委托外协厂商进行破碎,以及制造气流磨环节使用的氮气;采购部分稀土氧化物委托外部企业加工成金属物
宁波韵升(600366)公司客户遍布多个应用领域,采用定制化和专线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事业部制,各事业部的产品工程师深度介入客户应用端的研发,为客户提供高端钕铁硼磁性材料应用的解决方案
正海磁材(300224)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按单生产、跟单负责的定制化生产管理模式存货中含有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但未披露具体委外加工工序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通过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大地熊、英洛华、金力永磁和正海磁材均存在委托加工业务,公司委托加工业务不存在由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后向客户销售;或者向加工商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的情形,产品委托发出及收回均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中核算,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惯例。ⅲ在产品公司从投料到产出的生产工序较多,经历材料制备、成型、烧结、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且公司产品规格型号不断丰富,销

1-1-365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在产品。公司在产品主要为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呈上升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动趋势一致。ⅳ库存商品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生产完成可以直接对外出售的毛坯和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变动主要原因系受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客户交期影响。

ⅴ发出商品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发出但客户尚未领用或尚未签收的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变动主要原因系受期末发货情况及客户领用或签收情况的影响。

③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
原材料5,587.155,582.504.65
周转材料176.83130.5846.24
委托加工物资952.09952.09-
在产品3,964.923,594.87370.05
库存商品6,403.395,586.69816.70
发出商品825.19825.19-
合计17,909.5716,671.921,237.64
占比93.09%6.9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
原材料1,806.721,801.764.96
周转材料109.7583.2126.53
委托加工物资289.06289.06-
在产品2,777.222,777.22-

1-1-366

库存商品5,247.294,789.98457.31
发出商品560.26560.26-
合计10,790.2910,301.49488.81
占比95.47%4.53%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
原材料1,255.921,250.974.95
周转材料138.06124.9913.07
委托加工物资291.61291.61-
在产品1,868.301,868.30-
库存商品3,521.433,049.79471.64
发出商品394.33394.33-
合计7,469.646,979.98489.66
占比93.44%6.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均达到93%以上。公司存货库龄1年以上主要由库存商品构成,其产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历史订单产生的产品余量作为产品备货,可用于出售或换货。

④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跌价准备比例(%)跌价准备比例(%)跌价准备比例(%)
原材料0.430.183.920.9122.746.74
库存商品232.5799.82428.6799.09314.8693.26
合计233.01100.00432.58100.00337.60100.00

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公司采用客户订单结合计划订单的生产模式,主要生产非标准化的产品,存货跌价主要来自库存商品中部分库龄较长的产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1-367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IPO费用407.38--
待摊费用6.64--
合计414.02--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710.094.85756.055.40802.026.64
固定资产11,416.8278.0611,592.4882.789,544.9278.99
在建工程28.410.1928.410.20292.342.42
使用权资产25.790.18----
无形资产726.984.97750.895.36765.656.34
长期待摊费用169.991.16143.591.03175.631.45
递延所得税资产376.002.57285.142.04195.121.61
其他非流动资产1,172.148.01446.983.19307.662.55
合计14,626.20100.0014,003.54100.0012,083.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083.35万元、14,003.54万元和14,626.20万元,呈上升趋势。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构成,其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99%、82.78%和78.06%。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系对外出租的房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710.09万元,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1-368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重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626.071,448.094,177.98-4,177.9836.5974.26
机器设备10,252.693,180.567,072.13-7,072.1361.9468.98
运输设备447.96363.7884.18-84.180.7418.79
电子设备及其他484.49401.9582.54-82.540.7217.04
合计16,811.205,394.3811,416.82-11,416.82100.0067.91
2020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重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626.071,180.854,445.21-4,445.2138.3579.01
机器设备9,397.522,446.086,951.44-6,951.4459.9673.97
运输设备412.93324.7488.19-88.190.7621.36
电子设备及其他468.26360.62107.63-107.630.9322.99
合计15,904.774,312.2911,592.48-11,592.48100.0072.89
2019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重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4,570.22949.543,620.69-3,620.6937.9379.22
机器设备7,469.141,773.745,695.40-5,695.4059.6776.25
运输设备412.93287.98124.95-124.951.3130.26
电子设备及其他414.79310.91103.88-103.881.0925.04
合计12,867.083,322.179,544.92-9,544.92100.0074.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两者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7.60%、98.31%和98.5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进行了改扩建厂房、增加生产设备的投入,以满足公司产能增加的需求。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从2019年末的3,620.69万元增加至2021年末的4,177.98万元,增加了557.29万元;机

1-1-369

器设备从2019年末的5,695.40万元增加至2021年末的7,072.13万元,增加了1,376.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②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同行业公司对比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
大地熊(688077)中科三环(000970)英洛华(000795)金力永磁(300748)宁波韵升(600366)正海磁材(300224)龙磁科技(300835)横店东磁(002056)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20-4020-4025-4020-40402520-452020
机器设备5-105-1010-185-105-1010-155-185-1010
运输设备5-105-105-104-65-105-107-104-104
电子设备及其他5-105-105-104-105-105-105-105-103-5

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
大地熊(688077)中科三环(000970)英洛华(000795)金力永磁(300748)宁波韵升(600366)正海磁材(300224)龙磁科技(300835)横店东磁(002056)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53-103551053-55
机器设备53-103551053-105
运输设备53-103551053-55
电子设备及其他53-103551053-55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1-1-370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厂房28.41100.0028.41100.00292.34100.00
机器设备------
合计28.41100.0028.41100.00292.3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在建厂房构成。公司将外购需要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待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为固定资产核算。2020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263.9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位于红兴三路的6号厂房当年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所致。报告期内,上述厂房改扩建及机器设备购置安装均使用自有资金,公司不存在利息费用资本化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25.79万元,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重(%)
土地使用权888.56250.57637.99-637.9987.76
软件127.0845.5381.55-81.5511.22
专利权9.011.577.44-7.441.02
合计1,024.65297.67726.98-726.98100.00
2020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重(%)

1-1-371

土地使用权888.56233.41655.15-655.1587.25
软件120.8933.4987.40-87.4011.64
专利权9.010.678.34-8.341.11
合计1,018.45267.56750.89-750.89100.00
2019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重(%)
土地使用权888.56216.07672.49-672.4987.83
软件115.0421.8993.16-93.1612.17
合计1,003.60237.95765.65-765.6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构成,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87.83%、87.25%和87.76%。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模具费151.06127.49112.74
技术服务费-4.3262.89
电信服务费5.5910.06-
微软云服务费0.791.73-
OA云服务费12.55--
合计169.99143.59175.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模具费构成。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72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573.61236.041,158.86173.83847.92127.19
递延收益932.72139.91742.05111.31452.9167.94
执行新租赁准则产生的暂时性差异0.340.05----
合 计2,506.66376.001,900.91285.141,300.83195.12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1,172.14446.98307.66
合计1,172.14446.98307.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223.462.88
存货周转率(次/年)2.793.023.0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8、3.46和3.22,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公司客户回款良好。公司在开拓市场的同时注重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了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信用政策,确保应收账款回款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7、3.02和2.79,整体呈下降趋势,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逐渐增加,因此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公司一直以来重视对存货的管理,制定了《采购与供应商管理标

1-1-373

准》、《生产计划管理标准》、《存货管理标准》等制度,对计划、采购、验收、付款、保管、生产、发出、盘点和报废处置进行规范要求,公司在保证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条件下,尽可能加快存货周转,降低存货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21年2020年2019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大地熊(688077)4.284.194.623.342.763.28
中科三环(000970)3.463.143.392.662.682.22
英洛华(000795)3.963.243.643.233.163.65
金力永磁(300748)4.063.273.112.812.352.15
宁波韵升(600366)4.323.763.451.672.102.22
正海磁材(300224)5.103.312.762.772.342.46
龙磁科技(300835)4.003.173.812.502.072.18
横店东磁(002056)6.274.754.607.787.526.69
平均数4.433.603.673.343.123.11
发行人3.223.462.882.793.023.07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通过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计算得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内销客户结算周期通常在60天至120天,个别在150天,而公司外销客户结算周期通常在90天(含)以内,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客户较多且销售金额占比较高,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2019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接近,2021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差异有所扩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存货周转率方面的差异主要为业务结构差异所致,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及铁氧体磁性材料,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大地熊主要产品包括烧结

1-1-374

钕铁硼、橡胶磁、其他磁性制品;中科三环主要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粘接钕铁硼、软磁;英洛华主要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粘接钕铁硼、电机系列、消防模拟训练系统、阀门、物流立体库、金刚石制品及其他业务;金力永磁主要产品为钕铁硼磁钢;宁波韵升主要产品包括钕铁硼、伺服电机及其他;正海磁材主要产品包括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龙磁科技主要产品包括湿压磁瓦、换向器及其他、外包加工产品;横店东磁主要产品包括磁性材料(包括预烧料、电机磁瓦、喇叭磁、微波炉磁、塑磁及软磁铁氧体产品)、太阳能光伏、新能源电池、器件。扣除磁性材料相关业务占比相对较低的横店东磁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分别为2.59、2.49和2.71,略低于公司存货周转率。

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处于合理水平,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8,396.2696.7719,463.4296.3315,311.6397.13
非流动负债949.033.23742.053.67452.912.87
合计29,345.29100.0020,205.47100.0015,764.5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764.54万元、20,205.47万元和29,345.29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13%、

96.33%和96.77%。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1-375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2,987.7745.745,871.9330.176,640.3743.37
应付票据760.502.681,938.009.96--
应付账款7,093.6924.987,120.1836.584,288.4728.01
预收款项3.810.018.310.04200.481.31
合同负债70.270.25125.000.64--
应付职工薪酬1,411.924.971,030.115.29718.174.69
应交税费1,289.234.541,009.025.18558.143.65
其他应付款69.580.2525.020.13404.842.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20.03----
其他流动负债4,699.6616.552,335.8512.002,501.1616.34
合计28,396.26100.0019,463.42100.0015,311.6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5,311.63万元、19,463.42万元和28,396.26万元,呈上升趋势。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构成,两者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1.38%、66.75%和70.72%。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抵押借款10,275.785,871.933,304.84
抵押加保证借款--3,335.53
信用借款2,711.99--
合计12,987.775,871.936,640.37

报告期内,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系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大。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短期借款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公司已计提尚未到结息期的利息属于摊余成本的一部分,计入短期借款。

1-1-376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60.501,938.00-
合计760.501,938.00-

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938.00万元和760.50万元。公司采购主要以银行电汇方式结算,应付票据金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相对较低。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采购款6,528.0292.036,433.9290.362,828.6765.96
工程款349.374.93349.374.91611.5314.26
设备款216.313.05336.904.73848.2719.78
合计7,093.69100.007,120.18100.004,288.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采购规模随之上升,应付采购款项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公司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应付账款余额比例
2021年12月31日1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65.01材料款29.11%
2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871.68材料款12.29%

1-1-377

3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97.90材料款8.43%
4鞍山安特磁材有限公司454.45材料款6.41%
5江苏普隆磁电有限公司403.89材料款5.69%
合计4,392.93-61.93%
2020年12月31日1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02.50材料款26.72%
2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10.00材料款11.38%
3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50.35材料款7.73%
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379.77材料款5.33%
5浙江鼎阳建设有限公司349.37工程款4.91%
合计3,991.99-56.07%
2019年12月31日1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14.81材料款16.67%
2浙江鼎阳建设有限公司598.00工程款13.94%
3佛山市天极技术有限公司470.93设备款10.98%
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382.55材料款8.92%
5鞍山安特磁材有限公司181.93材料款4.24%
合计2,348.22-54.76%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预收款项3.818.31200.48
合同负债70.27125.00-
合计74.08133.31200.48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主要系预收客户的货款,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系预收房租。通常,公司对于规模较小或存在一定信用风险的客户采用预收方式结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取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5)应付职工薪酬

1-1-3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1,372.271,019.53689.0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9.6510.5829.16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411.921,030.11718.17

报告期内公司的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及薪酬水平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呈现上升趋势。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增值税605.91350.93218.79
企业所得税576.87596.48280.29
印花税1.250.840.47
残保金--3.49
城建税5.280.10-
教育费附加3.170.06-
地方教育附加2.110.04-
个人所得税6.073.172.67
房产税64.1957.4140.24
土地使用税24.39-12.19
合计1,289.231,009.02558.14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构成。

1-1-379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项69.5825.02404.84
合计69.5825.02404.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其他应付款项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拆借款----400.0098.81
往来款22.4032.2012.1048.36--
押金10.8415.586.2725.064.841.19
费用36.3352.226.6526.58--
合计69.58100.0025.02100.00404.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通过股权融资、日常经营积累和借款等方式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借款融资方面,除向金融机构借款外,公司存在向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借款以满足短期内资金周转的需求,并支付借款利息,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80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9.82--
合计9.82--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不终止确认票据4,696.122,322.822,501.16
待转销项税3.5413.03-
合计4,699.662,335.852,501.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但不予以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16.321.72----
递延收益932.7298.28742.05100.00452.91100.00
合计949.03100.00742.05100.00452.9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收益构成。

(1)租赁负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为16.32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16.9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0.59万元。

(2)递延收益

1-1-3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932.72742.05452.91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项目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省)奖励39.1046.0052.90
2017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29.5834.5839.58
2017年度东阳市两化融合项目及示范企业奖励54.6462.9471.24
2018年东阳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奖励52.5760.1767.77
先行煤改气(电)磁性材料行业企业资金补助72.0081.6091.20
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30.7534.8538.95
2018年度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成品智能分选系统)17.2519.5521.85
2019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55.4262.4269.42
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财政奖励303.84339.94-
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26.82--
2020年度东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励250.75--
合计932.72742.05452.91

(二)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1-1-3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661.541.30
速动比率(倍)1.021.01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57%45.88%49.39%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684.838,156.124,588.01
利息保障倍数(倍)21.0120.6112.1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例分别为1.30、1.54和1.66,速动比率为0.83、1.01和1.02,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仍处于良好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39%、45.88%和47.57%,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公司通过股权融资、日常经营积累和借款等方式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其中股权融资、日常经营积累能够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债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588.01万元、8,156.12万元和11,684.8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2.10、20.61和21.01,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呈上升趋势,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偿债能力较强,可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随着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利润规模不断扩大,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综上所述,公司负债水平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内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公司名称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大地熊(688077)1.552.191.28
中科三环(000970)2.303.384.53
英洛华(000795)1.822.002.52
金力永磁(300748)1.782.172.61

1-1-383

指标名称公司名称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宁波韵升(600366)2.112.372.56
正海磁材(300224)1.682.322.89
龙磁科技(300835)2.803.001.54
横店东磁(002056)1.401.771.84
平均数1.932.402.47
发行人1.661.541.30
速动比率(倍)大地熊(688077)1.051.540.78
中科三环(000970)1.292.343.08
英洛华(000795)0.861.271.52
金力永磁(300748)1.241.431.87
宁波韵升(600366)1.121.671.97
正海磁材(300224)1.031.691.98
龙磁科技(300835)1.702.080.84
横店东磁(002056)1.101.531.55
平均数1.171.691.70
发行人1.021.01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大地熊(688077)47.33%33.28%50.87%
中科三环(000970)35.99%18.56%18.91%
英洛华(000795)5.64%3.28%1.85%
金力永磁(300748)47.83%54.29%52.17%
宁波韵升(600366)28.46%24.96%20.88%
正海磁材(300224)40.33%29.25%22.53%
龙磁科技(300835)25.15%21.88%32.81%
横店东磁(002056)47.88%37.44%31.94%
平均数34.83%27.87%29.00%
发行人47.57%45.88%49.39%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计算的财务指标,以及通过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计算得出。

1-1-38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股权融资渠道相对丰富,而公司更多通过日常经营积累和借款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公司流动性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已通过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同时公司处于业务扩张阶段,适当利用了财务杠杆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融资能力将明显增强,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效的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股本6,644.476,644.476,312.25
资本公积7,566.477,566.475,863.59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1,813.76962.30397.93
未分配利润16,323.858,660.703,581.37
股东权益合计32,348.5523,833.9316,155.14

1、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年初金额6,644.476,312.256,312.25
本期增加-332.23200.00
本期减少--200.00
年末金额6,644.476,644.476,312.25

1-1-385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三)公司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的相关内容。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年初金额7,566.475,863.595,813.27
本期增加-1,702.8750.32
本期减少---
年末金额7,566.477,566.475,863.59

2019年度,公司资本公积增加50.3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员工所致。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价值系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估值报告(银信咨报字(2020)沪第233号)》的估值确定,公司以员工受让股份所应支付的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金额50.32万元。

2020年度,公司资本公积增加1,702.8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引入股东天雍一号、天津联盈溢价增资形成资本公积1,667.77万元,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员工所致,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价值系根据近期外部投资者天雍一号、天津联盈增资价格6.02元/股确定,确认股份支付金额35.10万元。

3、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年初金额---
本期增加32.3419.239.23

1-1-386

本期减少32.3419.239.23
年末金额---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金额,同时根据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确认了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相应减少了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及其他综合收益金额。

4、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年初金额962.30397.93116.80
本期增加851.46564.37281.13
本期减少---
年末金额1,813.76962.30397.93

公司盈余公积增加系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8,660.703,581.371,051.23
加:本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514.625,643.702,811.26
减:提取盈余公积851.46564.37281.13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净资产折股)---
期末未分配利润16,323.858,660.703,581.37

1-1-387

(四)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771.935,191.531,848.5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02.61-2,854.52-2,49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717.90-275.921,289.3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53-95.220.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41.111,965.87643.11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583.4529,353.1120,757.88
收到的税费返还458.68251.80174.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2.59650.81605.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14.7230,255.7221,537.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734.5318,596.3414,190.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72.064,072.543,13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2,418.621,176.681,088.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1.431,218.621,279.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986.6525,064.1919,68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1.935,191.531,848.50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68.91%77.64%79.78%

1-1-38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8.50万元、5,191.53万元和-6,771.93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呈增长趋势,表明公司盈利质量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9.78%、77.64%和68.91%,公司与部分客户采用票据结算,导致当期现金收款金额减少,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票据扣除到期托收后的金额较多,因此导致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较多,总体而言,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基本匹配,销售回款情况良好。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71.93万元,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为:(1)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票据扣除到期托收或贴现后的未产生经营性现金流入的金额较多,较上年度增长

76.37%;(2)2021年度,受上游主要原材料供给较为紧张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上涨且供应商对付款的要求提高,导致公司支付的采购款较多。(3)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大地熊、中科三环、宁波韵升、英洛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异分析

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8,514.625,643.702,811.26
加:信用减值损失634.25228.62-13.72
资产减值准备22.23248.61243.40
固定资产折旧1,309.851,089.55803.31
使用权资产折旧4.51--
无形资产摊销34.8934.3933.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4.04185.38203.34

1-1-38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152.910.0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1720.29138.9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69.87427.50293.1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0.86-90.01-35.4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341.08-3,474.27-2,298.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179.90-5,886.00-2,998.2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24.986,436.632,423.93
其他190.67324.2424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1.935,191.531,84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15,286.55-452.17-96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占净利润的比例-179.53%-8.01%-34.2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当期净利润,两者差异分别为-962.76万元、-452.17万元和-15,286.5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原因系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存货余额的变动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异原因

ⅰ行业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永磁材料行业,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要产品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其主要原材料包括稀土金属、预烧料等,因此公司所处永磁材料行业的上游为稀土金属冶炼业和黑色金属冶炼业。

稀土是永磁材料行业的关键原材料,我国稀土储量位居全球第一,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近年来我国为保护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集约化、高端化健康发展,提高市场集中度,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包括组建六大稀

1-1-390

土企业集团、限制稀有矿种的开采量、指令性计划稀土生产、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取消稀土出口关税等。国家持续加大稀土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力,有利于行业整体向好和掌握国际市场的定价权,因此,永磁材料行业上游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在国内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定价权。铁红、铁鳞是生产永磁铁氧体磁体的主要原材料,是钢铁工业热轧工序产生的副产品,供给相对充足,价格较低且相对稳定,但是受钢铁产能管控和铁矿石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铁红、铁鳞等原材料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起呈持续上涨态势,因此,当铁红、铁鳞等原材料供应不足时,价格会呈上涨态势,同时供应商将会考虑提高下游客户的付款条件以加快回笼资金。

永磁材料行业具有下游终端应用领域非常广泛的特点,涉及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产品的直接客户群体主要为电声转换装置制造商、新能源汽车电机制造商、风电机组发电机制造商等;永磁铁氧体磁体产品的直接客户群体主要为家电永磁电机制造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等。

ⅱ公司销售模式及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优秀的销售团队,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能够合理地进行市场布局。由于产品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公司与客户之间通常需要保持及时沟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充分依托自身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品质以及服务能力采用直销(包括支付佣金及代理费的代理直销)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信用政策及信用期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美的集团 (000333.SZ)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见票次月1日起算60天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见票次月1日起算60天
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见票次月1日起算60天
常州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见票次月1日起算60天
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见票次月1日起算60天
2韩国星主实业株式会社天津星主音响有限公司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60天

1-1-391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信用政策及信用期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Sung Ju Vina Co.,Ltd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90天
3融贤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120天
深圳市利昌达电子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120天
江西融贤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120天未发生交易
4EM-Tech(091120.KS)EM-Tech Co.,Ltd.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60天
5通力电子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见票当月1日起算90天
6东科控股 (5225.TW)东弘电子(惠阳)有限公司见票当月1日起算90天
惠阳东亚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见票当月1日起算90天
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见票当月1日起算90天
7凡进科技惠州市凡进科技有限公司对账日(指对账周期的最后一日即每月的对账日)次月1日起算45天
8联创丽声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见票当月1日起算90天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ⅲ公司业务规模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5,095.8622,513.4016,098.51
钕铁硼磁钢34,700.5420,904.8512,672.77
钕铁硼毛坯395.321,608.543,425.73
永磁铁氧体磁体16,419.1413,623.158,883.08
铁氧体磁瓦15,863.7711,541.106,875.29
铁氧体磁钢555.372,082.052,007.79
外购产品720.48506.465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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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5,095.8622,513.4016,098.51
其他业务2,304.711,165.66496.11
合计54,540.2037,808.6626,017.49

如上表所示,公司收入规模逐年增加,其中钕铁硼磁钢和铁氧体磁瓦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其收入增长较快。ⅳ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54,540.2037,808.6626,017.49
减:房屋租赁收入58.5050.6040.66
加:应交税费-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销项税6,176.513,946.243,240.61
应收客户款项60,658.2141,704.3029,217.44
加:预收账款增加(负数:减少)-54.73-67.1885.75
加:应收账款的减少(负数:增加)-8,346.77-3,964.352.92
应收账款回款52,256.7137,672.7729,306.11
其中:形成经营现金流的回款(包括票据托收、贴现回款)37,583.4529,353.1120,757.88
其中:收到的票据扣除托收或贴现后的金额(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部分)14,673.268,319.668,548.23
应收客户款项与应收账款回款差额8,401.504,031.53-88.67
差异率13.85%9.67%-0.30%

如上表所示,2019年度,公司应收客户款项金额小于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主要原因系2019年第四季度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不大,但当年收款情况良好,期末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增加85.75万元。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应收客户款项金额大于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且两者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自2020年下半年起,随着客户需求增加,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较快,因此期末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尚未收回。

1-1-393

除上述因素外,报告期内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付的变动也是造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原因,具体量化分析如下:

A公司2019年度差异具体原因

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2,811.2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8.50万元,两者差异为-962.76万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2019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998.2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423.93万元,上述变动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574.28万元,减少金额较小。

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1,269.87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无经营性现金流出,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1,269.87万元。

公司2019年度存货增加2,298.96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2,298.96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存货较上期末增加较大。

公司2019年度计入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293.17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293.17万元。

公司2019年度长期资产报废及处置损失138.94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138.94万元。

公司2019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5.45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35.45万元。

公司2019年度其他事项金额为243.94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比净利润增加243.94万元,其中193.62万元系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净增减额,50.32万元系股份支付形成。

B公司2020年度差异具体原因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5,643.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91.53万元,两者差异为-452.17万元,主要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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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5,886.0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6,436.63万元,上述变动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550.63万元,增加金额差异较小。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增加金额均较2019年度多,主要系随着客户需求增加,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较快,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材料采购形成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均大幅增加。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1,786.55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无经营性现金流出,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1,786.55万元。

公司2020年度存货增加3,474.27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3,474.27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存货较上期末增加较大。

公司2020年度计入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427.50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427.50万元。

公司2020年度长期资产报废及处置损失23.20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23.20万元。

公司2020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0.01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90.01万元。

公司2020年度其他事项金额为324.24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比净利润增加324.24万元,其中289.14万元系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净增减额,35.10万元系股份支付形成。

C公司2021年度差异具体原因

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8,514.6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71.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两者差异为-15,286.55万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2021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11,179.9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524.98万元,上述变动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10,654.92万元,减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票据扣除到期托收或贴现后的未

1-1-395

产生经营性现金流入的金额较多,较上年度增长76.37%;以及受上游主要原材料供给较为紧张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上涨且供应商对付款的要求较高,导致公司支付的采购款较多。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2,149.77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无经营性现金流出,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2,149.77万元。

公司2021年度存货增加7,341.08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7,341.08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存货较上期末增加较大。

公司2021年度计入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469.87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增加469.87万元。

公司2021年度长期资产报废及处置收益9.98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9.98万元。

公司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0.86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减少90.86万元。

公司2021年度其他事项金额为190.67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比净利润增加190.67万元,系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净增减额。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974.900.6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974.900.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3.582,859.422,495.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3.582,859.422,4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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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2.61-2,854.52-2,494.8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4.86万元、-2,854.52万元和-702.61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进行了改扩建厂房、增加生产设备等长期资产的投入。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983.157,664.007,43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9.001,600.00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82.1511,264.009,9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81.328,430.005,2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5.55334.72290.6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7.382,775.203,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64.2511,539.928,640.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7.90-275.921,289.37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9.37万元、-275.92万元和6,717.90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股权融资、向金融机构及股东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借款。

(六)截至报告期末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决议以及未来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1、截至报告期末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决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决议。

2、未来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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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七)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例分别为1.30、1.54和1.66,速动比率为0.83、1.01和1.02,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所有波动,但处于合理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39%、45.88%和47.57%,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公司短期流动性风险较低,公司通过股权融资、日常经营积累和借款等方式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流动性需求。

(八)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公司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盈利能力逐渐的增强,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也随之得到提升。公司管理层认为,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以及公司具备的竞争优势,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对于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十三、报告期内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采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为公司资本性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用于采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495.46万元、2,859.42万元和763.58万元,主要系改扩建厂房、增加生产设备等,为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了有效保障。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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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原值为30,947,951.09元,净值为22,602,468.04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8,237,885.82元,净值为6,631,498.07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3100620190060843),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8,300,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19年12月04日至2022年12月03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为33,000,000.00元,应计利息48,381.67 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原值为23,424,484.74元,净值为19,700,615.37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3,037,690.45元,净值为2,017,378.34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C191122MG7320049),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在该《抵押合同》项下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2,940,000.00元的连带责任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为33,300,000.00元,应计利息 55,349.48 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原值41,085,442.03元,净值为31,131,811.82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8,237,885.82元,净值为6,466,740.35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3100620190060843),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8,300,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19年12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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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2022年12月03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为29,020,000.00元,应计利息38,572.42元。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原值23,845,413.96,净值为19,004,732.24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3,037,690.45元,净值为1,960,875.86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0年东阳(抵)字0038号),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53,000,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20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1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尚有借款本金为22,970,000.00元,应计利息31,690.59元;另有未支付的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9,380,000.00元。

(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原值41,085,442.03元,净值为29,180,253.31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8,237,885.82元,净值为6,303,351.49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3100620200097722),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62,000,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尚有借款本金38,990,000.00元,应计利息51,824.21元;另有已开立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2,800,000.00元。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原值23,845,413.96,净值为17,872,075.09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3,037,690.45元,净值为1,904,842.82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1年东阳(抵)字0277号),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在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57,500,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最高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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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合同》项下尚有借款本金38,630,000.00元,应计利息52,331.16元;另有已开立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4,805,000.00元。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账面价值840,000.00元的定期存款存单为质押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编号: 33100420210005943),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编号:33180120210009991)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间为2021年09月09日至2022年03月08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权利质押合同》项下有已开立而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2,800,000.00元。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研发、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运转正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3751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1-4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5,371.799,730.2357.98%
净利润2,842.021,500.0089.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2.021,500.0089.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2.121,459.8989.89%

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37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42.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7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9.89%。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生产钕铁硼磁钢的主要稀土原材料镨钕金属市场价格由去年末的106万元/吨,上涨至最高的137.5万元/吨,并维持在130万元/吨左右的价格1个多月,至第一季度末,镨钕金属市场价格为115.50万元/吨,高于年初价格。得益于公司较强的成本传导能力,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公司对钕铁硼磁钢主要采用“实时报价,一单一议”模式进行产品定价,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得到了大幅提升,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得到了增长,进而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三)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初步估算,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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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35,500 - 40,00025,067.2941.62%-59.57%
净利润(万元)4,400- 5,3004,142.856.21%-2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400- 5,3004,142.856.21%-2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300- 5,2003,983.067.96%-30.55%

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区间为35,500万元至40,000万元,同比增长41.62%至59.57%;预计净利润区间为4,400万元至5,300万元,同比增长6.21%至27.93%;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4,300万元至5,200万元,同比增长7.96%至30.55%;上述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40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备案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当前的业务模式与发展方向,也与公司目前技术能力相适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项目备案编号环评文号
1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24,511.0024,511.002101-330783-07-02-790859东环备横【2021】2号
2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4,046.964,046.962101-330783-07-02-283386东环备横【2021】1号
3补充营运资金8,000.008,000.00--
合计36,557.9636,557.9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用于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二)募投项目对公司独立性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主营业务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现有业务的增强和升级。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不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

1-1-404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相关协议。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应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均围绕着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展开,将进一步助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是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扩建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和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的年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的产能,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同时利用先进设备,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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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将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建成业内先进的研发技术中心、引进高级技术人才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深在高性能永磁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储备,加快研究成果转换,加大公司新品研发、配方优化、工艺改进的力度,增强公司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补充营运资金”将全部投入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营过程中,充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抓住良好的市场机遇,缓解成长期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保障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夯实公司的竞争优势。

2、募集资金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投入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公司未来将长期持续致力于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在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领域的先进工艺技术与研发实力和行业地位,始终坚持专业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将全心全意努力发展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在牢记对客户、员工、社会及股东的责任的同时,实现卓越的价值创造。公司的未来经营战略是立足公司主营业务,在科学评估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制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实现未来经营战略的具体助力。

“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提高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下游重要客户,深化优势领域的客户合作,横向扩张下游应用领域,形成辐射全下游产业的战略布局,注重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过程管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以技术创新引领公司产品未来发展方向,形成以技术驱动、创新驱动为特征的业务模式,公司在现有永磁材料产品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产品结构,坚持以客户为导向,挖掘高端客户需求,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推动公司快速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化制造升级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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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有利于拉动公司生产效率、产品品质的持续提高,为公司研发的新配方、新工艺、新技术提供实践土壤,增强公司的综合创新实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便于公司开展更具研究深度和开发难度的技术创新,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形成技术储备,有利于公司对市场需求进行快速反应,占据市场竞争的有利位置,实现创新驱动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总额为24,511.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生产车间等主体建筑以及相应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辅设施,新增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等。项目实施后,公司高性能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将大幅提升。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的生产能力。

2021年1月11日,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已经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号2101-330783-07-02-790859。

2、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新材料是工业发展的先导,也是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是其他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基础条件。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属于国家重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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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受到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相关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将有助于提升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和生产技术水平,促进行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②下游市场需求旺盛

公司永磁材料主要的应用领域,如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对永磁材料的需求依然旺盛,随着我国风力发电、汽车工业、智能制造等行业的快速发展,预计未来我国永磁材料市场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市场前景良好,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有望不断增长,项目投产后形成的新增产能可以得到充分利用。

③公司具备成熟的工艺水平和坚实的技术人员基础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研发,已完全掌握了关键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建立起了成熟的高性能永磁材料生产工艺体系,同时培养了一批拥有丰富研发和生产经验的优秀技术人员,可以为项目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和人员保障。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该项目围绕着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投产后可以迅速缓解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不足的问题,满足下游市场和重点客户的需求,为公司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同时,该项目是以公司长年自主研发形成的现有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流程为依托实施的,与公司当前的生产模式保持了较强的一致性,可以沿用公司现阶段的生产和技术资源,项目的技术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较低。

3、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24,51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97.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19万元,预备费用1,100.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09.0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设投资23,102.0094.25%
1.1工程费用21,597.71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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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建筑工程费6,483.5026.45%
1.1.2设备购置费15,114.2161.66%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191.65%
1.3预备费用1,100.104.49%
1.3.1基本预备费1,100.104.49%
1.3.2涨价预备费-0.00%
2铺底流动资金1,409.005.75%
3项目总投资24,511.00100.00%

4、项目相关土地和厂房取得情况

该募投项目将使用公司现有土地,拆除原有厂房,新建3栋厂房开展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193.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862平方米,公司已取得相应的权证,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五、对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1、土地使用权”。

5、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按年度进行资金使用划分,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合计建设期
第一年第二年
1建设投资23,102.006,920.2916,181.71
1.1工程费用21,597.716,483.5015,114.21
1.1.1建筑工程费6,483.506,483.50-
1.1.2设备购置费15,114.21-15,114.21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19107.25296.94
1.3预备费用1,100.10329.54770.56
1.3.1基本预备费1,100.10329.54770.56
1.3.2涨价预备费---
2铺底流动资金1,409.00-1,409.00
3项目总投资24,511.006,920.2917,590.71

项目计划分为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试生产运行共四个阶段实施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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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土建施工与装修
2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3员工招聘与培训
4试生产运行

注:项目对应实施期间用“√”表示。

6、项目环评情况及环保措施

(1)环评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昌盛路28号,属于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区块范围内。根据《浙江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不在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中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可降级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2021年5月14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东环备横【2021】2号),同意备案。

(2)环保措施

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

①废气治理

项目建设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的扬尘,其中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量约占扬尘总量的60%。一般情况下,场地、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实验结果表明,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并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m-50m范围内。因此建设期间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如设置细目滞尘网、经常对区块进出的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等,可有效缩小扬尘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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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片产生的油雾、倒角粉尘。油雾需有效收集后经有效处理后经15m以上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倒角粉尘经有效收集并经湿法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治理

项目建设期的废水主要产生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量与地质情况有关,浇注砼的冲洗水量与天气状况有关,主要污染因子是SS,其排放量均难以估算。在建设期工地设置临时厕所和简易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因此,项目建设期间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冷却沉淀水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东生态办(2017)12 号规定的横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经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南江,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不会对横店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造成冲击,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南江无明显影响。

③噪声治理

项目建设期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一般不超过10dB。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混凝土振捣器、静压式打桩机和孔式灌注机等,在80dB 以上。为减小噪声对该区域的污染,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如静压桩代替冲击桩等),严禁夜间施工,同时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施工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登记,并服从有关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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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切片机、线切割机、磨床、倒角机等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源强在75-90dB之间。企业对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有效地降低噪声,建议在车间内为工作人员配备有效的噪声防护设备,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免受噪声污染的伤害,同时加强厂界四周绿化,预计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弃物治理

项目建设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间需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沙石、水泥、砖等),运输过程会有散落;工程完工后会有不少废建筑材料,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可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准随路散落,也不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切片磁泥、线切割磁泥、打磨(打孔)磁泥、蒸煮磁泥及边角料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其达到《钕铁硼废料》(GB/T 23588-2009)中的相关要求后可进行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玻璃、废锯末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募投项目预期投资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预计于运营期第3年达产,将使公司的年营业收入增加31,726.29万元,达产年税后净利润达到4,943.54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9.18%,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包含建设期)6.35年,经济效益良好。

(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4,046.96万元,公司研发技术中心的建设依托公司现有场地,新增设备及软件投入。本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性,加快研究成果转换,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优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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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利于公司引进高水平研发技术人员,提高人才储备质量,为公司未来的自主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1月25日,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已经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号2101-330783-07-02-283386。

2、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近年来,国家的政策不断鼓励企业加大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研制力度,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重视产品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向国际标准或国际先进技术标准靠拢和转化,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把新型功能材料研制作为工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积极促进材料工业结构调整;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钨钼、钒钛、锂、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做好增材制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标准布局,促进新材料产品品质提升。

国家政策是行业市场需求保持及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为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②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深耕永磁材料行业多年,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不断探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先进生产设备和先进工艺手段来完成产品开发。在永磁材料领域,公司自主掌握了高丰度稀土平衡应用技术体系、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工艺技术体系、高效高精度加工工艺及智能检测技术体系、无钴/低钴配方工艺设计、生坯入窑装烧自动化输送线技术、湿压磁瓦电烧辊道窑烧结技术、自动化磨削及磨削料自动回收系统等核心技术。公司目前拥有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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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有31项新产品获评省级工业新产品、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成果,其中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以及丰富的技术储备,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

③公司拥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优秀的研发团队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研究,公司建立了《研发管理标准》等内部规章制度,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长期注重研发能力的建设,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经过数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研发队伍,能够深刻理解永磁材料行业的技术特点和行业动态,并依据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下游行业对永磁材料的需求变化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核心人员均有着先进的研发理念和丰富的项目研发管理经验。

公司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优秀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制度和人员保障。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始终致力于主营产品生产的配方、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研发和创新,该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的研发装备和技术团队基础,通过进一步改善研发环境,购置设备和软件、扩充人员规模,对公司研发技术中心进行全方位的升级,可以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其研究成果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且通过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度,改进优化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有利于公司技术水平长期保持行业竞争力。因此,本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3、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4,04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全部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共计3,854.25万元,预备费用192.7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设投资4,046.9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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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费用3,854.2595.24%
1.1.1设备购置费用3,854.2595.24%
1.2预备费用192.714.76%
1.2.1基本预备费192.714.76%
1.2.2涨价预备费-0.00%
2项目总投资4,046.96100.00%

4、项目相关土地和厂房取得情况

该募投项目将依托公司厂区现有厂房中的场地实施,不涉及新增土地、房屋的情形,项目用地面积约2,127.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27.1平方米,公司已取得相应的权证,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五、对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2、房屋建筑物”。

5、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按年度进行资金使用划分,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合计建设期
第一年
1建设投资4,046.964,046.96
1.1工程费用3,854.253,854.25
1.1.1设备购置费用3,854.253,854.25
1.2预备费用192.71192.71
1.2.1基本预备费192.71192.71
1.2.2涨价预备费--
2项目总投资4,046.964,046.96

项目计划分为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共两个阶段实施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如下:

序号项目第一年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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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招聘及培训

注:项目对应实施期间用“√”表示。

6、项目环评情况及环保措施

(1)环评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昌盛路28号,属于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区块范围内。根据《浙江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不在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中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可降级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2021年3月1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东环备横【2021】1号),同意备案。

(2)环保措施

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为废水、噪声及固废等,由于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房屋建筑物中的场地,建设期内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污染。

①废水治理

项目运营期内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道,经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南江,对南江水质影响甚微。

②噪声治理

项目运营期内企业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处理;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处;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四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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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3 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光田小区)昼间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固体废弃物治理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铁氧体废品、铁氧体泥渣、钕铁硼废品、实验废液、废玻璃瓶和员工生活垃圾。铁氧体废品、铁氧体泥渣收集后通过球磨机磨碎后作为研发原料回用;钕铁硼废品:收集后经中碎机破碎后作为研发原料回用;实验废液、废玻璃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募投项目预期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成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能力,加快公司研发成果转化,增加产品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市场需求持续变化、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客户订单和市场份额,保持公司充足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拟使用8,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正处在业务快速升级和规模迅速扩张的发展阶段,需要充分把握住良好的市场机遇,同时公司还面临着全球疫情的持续影响以及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逐步凸显,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

三、未来战略规划

(一)总体未来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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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在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领域的先进工艺技术、研发实力和行业地位,围绕“一个中心”,坚守“两个基本”,实施“三项战略”,提升“四大能力”,努力发展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

1、围绕“一个中心”,即以利润增长为中心,一方面加大规模化生产的力度,

积极开拓市场,凭借领先的产品质量和客户资源扩大营收以推动利润增长,另一方面坚持精细化经营理念,通过增强生产效率、有效降低成本、自动化生产等途径提升利润率,实现内涵式增长,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

2、坚守“两个基本”,即以技术领先和品质保证为基本,构建技术领先保证体系和品质一致保证体系,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与品质改善活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实施“三项战略”,即组合实施销售战略、人才战略和管理战略,构建较为完整的全员销售体系、人才培育体系和管理标准体系,提高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

4、提升“四大能力”,即提升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能力、规范化的企业管理能力、精细化的生产制造能力和国际化的市场开拓能力。

未来几年,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对永磁材料行业的政策支持,依托现有的研发、客户、品牌、管理和市场等优势,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继续做大做强,完成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保持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未来战略规划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1、紧跟下游市场趋势,专注客户最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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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迎来大幅增长,公司紧跟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高景气度行业的发展趋势,在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的同时,专注于为领域内的龙头企业解决永磁材料的供给问题,与优质大型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迎合市场和客户的重点需求占据了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实现了业绩的高速增长,也为公司未来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奠定了基础。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和加快工艺技术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4,033.14万元,占报告期合计营业收入的比重约

3.41%,新增专利申请日在报告期内的专利9项,并获得“智能机器人用超薄小磁瓦”“无重稀土高耐蚀性磁钢”“一种用于汽车ABS电机传感器的超小方块磁体”“低重稀土超高性能电机磁钢”等多项省级科研成果。

公司实时关注永磁材料领域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更为高效的真空熔炼速凝炉、中碎炉、真空烧结炉、多线切割机、湿压磁瓦电烧辊道窑等设备,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优化关键工序及相应工艺,改善生产管理模式,充分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产品品质。

3、注重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关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为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公司搭建了行业内和地区内都较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公司也对人才的内部培养给予了充分重视,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制定了科学的晋升和绩效管理制度,目前已打造出一批业务素质过硬、敬业爱岗、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人才队伍,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夯实了人才基础。

4、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已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通过25个章节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薪酬绩效、财务、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内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对经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了有预见性的有效风险管控,已基本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得到了大幅优化,这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打好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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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为保障战略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障未来战略规划的实现,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1、进一步提升研发创新水平

浙江省中科磁业磁性材料省级研究院的认定和中科磁业磁性材料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夯实研发技术基础,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完善钕铁硼材料从配方设计到工业化生产的完整研发体系,增强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2、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销售部门将深化开展客户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市场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加快布局国际市场,产品出口市场以欧美、亚太地区为支点持续向外拓展,进一步加强对国外客户的发展、联络与服务。

同时,公司在继续深耕消费电子、节能家电领域的前提下,将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工业电机等新领域的商业机会,构建更宽广的产品终端应用场景,从而保持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3、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队伍

公司坚持培养、引进与储备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断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

(1)突出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公司紧紧抓住选、用、育、留四个环节,深化人才管理体制创新,科学配置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技术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强各类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创新人才、高级技术工人和国际化经营人才的培养,同时引进博士、硕士及中、高级工程师等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形成有利于公司发展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

(2)通过薪酬绩效改革,积极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薪酬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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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珍惜个人的才能和创造力,人尽其才。公司将加大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力度,倡导团队协作,鼓励上进,鞭策落后,使各个部门的人员保持持续的动力与创新能力。

4、进一步强化公司品牌影响

公司积极实施品牌策略,强化品牌在产品营销、市场拓展、人才吸引中的积极作用,将品牌建设融入到公司发展壮大的步伐中。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过硬的产品质量、独具特色的品牌文化,持续推进品牌国际化战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客户管理系统,加强品牌宣传,努力将“中科磁业”品牌打造成国际知名品牌,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将品牌优势与技术优势、市场优势进行有机结合。

5、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优化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组织管理职能,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优化流程,提升效率。

(1)在管理机制上,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手段和技术,建立国内先进水准的科学管理体系,加大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分配方式,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员工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2)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考核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深化目标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深化目标考核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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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对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取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公司股票如果能成功发行并上市,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同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内容和形式、披露流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有利于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发行人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行人建立了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

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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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交予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各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经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5、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草拟、审核、披露程序如下:

1、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按本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信息;

2、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草拟临时公告文稿;

3、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临时公告文稿;

4、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并及时将临时公告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加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4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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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7、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除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避免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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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5、企业文化建设;

6、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将持续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公司监事会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信息披露、接待来访、答复咨询、沟通交流等工作。公司将充分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官方网站、股东大会等方式和媒介与投资者之间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现行《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的规定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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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且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形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上市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一般规定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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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①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根据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②公司利润的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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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10%;3)如公司出现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③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

④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4)在满足分红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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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后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主动为股东提供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利润分配政策及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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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还应对修改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司因前述第(2)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公司章程(上市草案)》;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现金分配的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间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调证政策等,强调了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与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相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对股利分配的实施条件,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间隔、比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增强了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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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股东投票机制

(一)累积投票制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修改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规定,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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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吴伟平承诺:

(1)自中科磁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磁业股份,也不由中科磁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科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科磁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中科磁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科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中科磁业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中科磁业持续稳定经营。

(4)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的持股变动及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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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科磁业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中科磁业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中科磁业股份。

(6)本人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中科磁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中科磁业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科磁业,则中科磁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中科磁业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中科磁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磁业股份,也不由中科磁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科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科磁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中科磁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科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的持股变动及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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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科磁业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中科磁业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中科磁业股份。

(5)本人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中科磁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所得归中科磁业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科磁业,则中科磁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中科磁业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盛亿富投资、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天雍一号、天津联盈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盛亿富投资承诺如下:

(1)自中科磁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磁业股份,也不由中科磁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科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科磁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中科磁业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科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中科磁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中科磁业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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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磁业,则中科磁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中科磁业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承诺如下:

(1)自中科磁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磁业股份,也不由中科磁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中科磁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中科磁业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科磁业,则中科磁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中科磁业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天雍一号、天津联盈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有的中科磁业全部股份均系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自本企业取得前述新增股份之日(即2020年9月22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中科磁业股份,也不由中科磁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中科磁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磁业股份,也不由中科磁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中科磁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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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中科磁业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中科磁业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中科磁业,则中科磁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中科磁业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确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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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第三选择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30日审议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公司董事会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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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上述任一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若被触发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应按照公司的股价稳定计划预案回购公司股票。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前述回购义务,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程序

(1)启动程序

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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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的合计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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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果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吴伟平承诺如下:

(1)保证中科磁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果中科磁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中科磁业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收益前,公司净利润如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如下:

(1)统筹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募投项目尽早达到预期效益;

(2)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提升研发、生产能力以满足主要客户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主要客户;同时,公司将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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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为维护中科磁业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中科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中科磁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科磁业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维护中科磁业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中科磁业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中科磁业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中科磁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中科磁业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中科磁业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中科磁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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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促进股东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公司就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根据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原则,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的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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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10%;

(3)如公司出现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③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

④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4)在满足分红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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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 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通过后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公司应主动为股东提供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利润分配政策及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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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 还应对修改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因前述第三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 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 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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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本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吴伟平承诺如下:

(1)中科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科磁业向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中科磁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中科磁业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中科磁业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若中科磁业向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中科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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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中科磁业向深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分别承诺:

若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七)其他承诺

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承诺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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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②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保护中科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的履行事宜,承诺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本人或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或本企业将采取如下措施:

通过中科磁业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中科磁业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如因本人或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中科磁业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中科磁业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或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中科磁业有权立即停发本人或本企业应从中科磁业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或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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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本企业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如本人或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中科磁业所有。

②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或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或本企业将采取如下措施:

通过中科磁业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中科磁业及投资者的权益。”

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除下述情形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①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的权益,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东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2%和2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本公司1.03%和2.8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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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天雍一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71%的财产份额,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同时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22%的权益,天雍一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本公司2.50%和2.82%的股份;

③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部分董事、部分关联方是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天雍一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上穿透的间接出资人,均系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穿透层级较高且穿透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较少(单人间接持股数量均不超过10万股);

(3)不存在以本公司的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保证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专项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要求,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直接股东以及间接权益持有人中的自然人权益持有人均不属于证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均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指本公司IPO申报时相关股东为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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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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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以“框架协议+订单”为主要形式,其中框架协议为双方达成意向确定合作时签署,会就合作原则、定价原则、结算付款方式、货物交付、质量标准、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大事项进行约定,客户会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向公司发送订单,涵盖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付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交易细节信息。

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签署的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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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名称销售产品生效日期有效期(至)履行情况收入确认模式
1美的集团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及配套补充协议铁氧体磁瓦2020/1/12021/12/31已履行寄售
2《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及配套补充协议铁氧体磁瓦2022/1/1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寄售
3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作协议》铁氧体磁瓦2018/1/12021/12/31已履行寄售
4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及配套补充协议铁氧体磁瓦2020/1/12021/12/31已履行寄售
5《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及配套补充协议铁氧体磁瓦2022/1/1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寄售
6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及配套补充协议铁氧体磁瓦2020/1/12021/12/31已履行寄售
7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及配套补充协议铁氧体磁瓦2022/1/1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寄售
8常州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作协议》铁氧体磁瓦2018/1/12021/12/30已履行寄售
9韩国星主天津星主音响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7/12/52021/3/21已履行常规销售
10《销售合作协议》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21/3/21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11Sung Ju Vina Co., Ltd.《原则合同》及《补充协议》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8/9/12023/8/31正在履行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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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名称销售产品生效日期有效期(至)履行情况收入确认模式
12融贤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7/12/52019/8/15已履行常规销售
13《框架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9/8/152021/4/1已履行常规销售
14《框架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21/4/1长期有效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15东莞市融贤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昌达电子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7/9/1长期有效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16江西融贤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框架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钕铁硼磁钢2021/11/10长期有效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17EM-TechEM-Tech Co., Ltd.《采购合同》钕铁硼磁钢2019/7/18长期有效正在履行外销
18通力电子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钕铁硼磁钢2017/7/152021/5/28已履行常规销售
19《采购协议书》钕铁硼磁钢2021/5/28至实际停止业务合作或书面约定终止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20东科控股东亚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钕铁硼磁钢2021/3/26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21东弘电子(惠阳)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钕铁硼磁钢2017/7/192021/3/26已履行常规销售
22惠阳东亚电子制品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钕铁硼磁钢2016/1/302021/3/26已履行常规销售
23凡进电子惠州市凡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7/10/262018/5/9已履行常规销售
24《购销合同书》钕铁硼磁钢、铁氧体磁钢2018/5/92021/1/6已履行常规销售
25《销售合作协议》钕铁硼磁钢2021/1/6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26联创丽声惠州市联创丽声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钕铁硼磁钢2018/1/102019/4/11已履行常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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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名称销售产品生效日期有效期(至)履行情况收入确认模式
27《采购框架协议》钕铁硼磁钢2019/4/11一年/自动续期正在履行常规销售

注1:协议1、协议2、协议4、协议5、协议6、协议7的甲方范围为美的集团下属所有独立运营公司。协议3、协议8的甲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甲方书面指定的其他工厂和甲方书面指定的将来拥有的新工厂。注2:协议20的甲方范围为东亚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惠阳东亚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惠阳东美音响制品有限公司、东弘电子(惠阳)有限公司、东科声学(深圳)有限公司、东雅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东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亚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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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稀土金属、硼铁、纯铁、铁氧体预烧料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公司通常会与供应商就每一笔采购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会对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约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签署的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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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名称标的物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盛和资源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84.002020/3/182020/3/31前交付已履行
2《销售合同》镨钕金属880.002020/9/32020/10/31前交付已履行
3《销售合同》镨钕金属1,160.002020/11/252021/1/15前发货已履行
4《销售合同》镨钕金属990.002020/12/182021/1/10前交付已履行
5《销售合同》镨钕金属500.002020/12/312021/1/10前交付已履行
6《销售合同》镨钕金属550.002021/1/152021/2/28前交付已履行
7《销售合同》镨钕金属555.002021/1/222021/3/15前交付已履行
8《销售合同》镨钕金属725.002021/3/22021/4/16前交付已履行
9《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00.002021/5/252021/6/15前交付已履行
10《销售合同》镨钕金属580.002021/6/102021/6/30前交付已履行
11《销售合同》镨钕金属1,476.002021/9/282021/10/20前交付已履行
12《销售合同》镨钕金属985.002021/11/222021/12/20前交付已履行
13《销售合同》镨钕金属1,045.002021/12/292022/1/25前发货已履行
14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镨钕金属、镝铁合金、钬铁合金、金属铽668.532021/3/262021/4交付已履行
15宁波复能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镨钕金属814.002019/9/42019/9/30前交付已履行
16《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90.002020/6/32020/6/25前交付已履行
17《销售合同》镨钕金属1,136.002021/1/222021/3/10前交付已履行
18《销售合同》镨钕金属1,456.002021/3/232021/4/6前交付已履行

1-1-457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名称标的物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9《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03.002021/5/262021/6/10前交付已履行
20《销售合同》镨钕金属577.002021/6/182021/6/19前交付已履行
21《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68.002021/7/142021/8/10前交付已履行
22《销售合同》镨钕金属740.002021/9/102021/10/10前交付已履行
23《销售合同》镨钕金属738.002021/9/282021/10/10前交付已履行
24《销售合同》镨钕金属1,040.002021/12/302022/1/15前交付已履行
25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镨钕金属810.002018/12/292019/1/15前交付已履行
26《销售合同》镨钕金属、金属钕、镝铁合金903.802019/1/152019/1/31前交付已履行
27《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60.002019/4/252019/5/20前交付已履行
28《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60.002019/4/282019/5/30前交付已履行
29《销售合同》镨钕金属593.002021/6/302021/7/10前交付已履行
30《销售合同》镨钕金属778.002021/8/62021/9/10前交付已履行
31《销售合同》镨钕金属985.002021/11/242021/11/30前交付已履行
32北方稀土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690.002020/6/22020/6/30前交付已履行
33《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728.002021/3/222021/4/5前交付已履行
34《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600.002021/5/24-已履行
35《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578.002021/6/11-已履行
36《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740.002021/9/102021/10前交付已履行
37《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740.002021/9/302021/11前交付已履行
38《工业品买卖合同》镨钕金属950.002021/11/52021/11/12前付款后发货已履行

1-1-458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签署主体合同名称标的物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39金石稀土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镨钕金属810.002019/6/122019/6/14前付款后发货已履行
40首鑫稀土宁波首鑫稀土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镨钕金属608.002021/10/18-已履行
41中鑫安泰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镨钕金属1,030.002021/12/152022/6/14已履行

1-1-459

(三)借款合同

1、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贷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贷款银行借款人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
1330101202100224122021年09月07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1,039.002021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06日
207900LK21BFD5N62021年12月09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科磁业1,000.00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19日

2、履行完毕的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贷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贷款银行借款人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
1330101201900107512019年04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1,000.002019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20日
2Z1910LN156419122019年11月25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科磁业1,260.00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06月27日
30120800011-2020年(东阳)字00194号2020年03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1,000.002020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22日
40120800011-2020年(东阳)字00201号2020年03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不超过2700万额度内循环使用2020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20日

1-1-460

5330101202000216292020年09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1,149.002020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09日
60120800011-2021年(东阳)字00213号2020年03月1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不超过2100万额度内循环使用2021年03月16日至2022年03月15日
70120800011-2021年(东阳)字00185号2020年03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不超过1000万额度内循环使用2021年03月10日至2022年03月9日

(四)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1、正在履行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债权人担保方/抵押方债务人抵押物/质押物担保形式担保限额(万元)担保责任/到期日
1331006202000977222020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2020)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60309号抵押6,200.00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20120800011-2021年东阳(抵)字0277号2021年10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947号抵押5,750.002021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2、履行完毕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1-1-46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债权人担保方/抵押方债务人抵押物担保形式担保限额(万元)担保责任
12018信杭东银最抵字第180018号2018年07月09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抵押品:设备抵押602.34392018年07月25日至2021年07月25日发生的债务
22018信杭东银最抵字第180019号2018年07月09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房产证号:东房权证横店字第217847、217850、217855、230921、240047、240050号 土地证号:东阳市国用(2014)第14-203号抵押7,000.002018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09日发生的债务
3C181227MG73206832018年12月26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房产证号:浙(2018)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43995号;抵押2,400.002018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6日发生的债务
4331006201900182772019年04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476号抵押4,740.002019年04月11日至2022年04月10日的债务

1-1-462

5C191122MG73200492019年11月25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证第0031947号抵押4,294.00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的债务
6331006201900608432019年12月04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3325号抵押4,830.002019年12月04日至2022年12月03日的债务
7331004202100006112021年01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114.002021年07月21日
8331004202100008092021年01月29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100.002021年07月28日
9331004202100014582021年03月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120.002021年09月03日
10331004202100036812021年05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75.002021年11月30日

1-1-463

11331004202100036842021年05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175.002021年11月30日
12331004202100059432021年09月09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84.002022年3月8日
130120800011-2020年东阳(抵)字0038号2020年03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科磁业中科磁业浙(2019)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947号抵押5,300.002020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18日

1-1-464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65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吴中平吴伟平吴双萍
范 明金永旦黄益红
严 密楼建伟韩春燕

全体监事签名:

彭新明吕响萍马 舰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中平吴伟平黄益红
陈正仁范 明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吴中平

实际控制人签名:

吴中平吴伟平吴双萍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马 骏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许 刚徐衡平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余 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8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签名:

王琳晶

董事长签名:

余 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70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7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72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73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声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验资机构,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ZA52078号、信会师报字[2018]ZA52459号、信会师报字[2020]ZA15689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罗国芳、屠朝辉和金天易。罗国芳已于2021年11月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验资机构声明”中签字。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74

第十三节 附件

一、附件内容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1-475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现场查阅时间和地址

前述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正式法律文件,除在指定网站披露外,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

(二)查阅地址

1、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园区

电话:0579-86099583

联系人:范明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8号3楼

电话:021- 65667075

联系人:许刚

三、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zse.cn)。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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