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587,654,844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6,968,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6,480,2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296%。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确认,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88,4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88,4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富裕九洲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483,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6%;反对484,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70%;反对484,8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