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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电光科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电光科技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9,405,88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2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6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39,405,88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39,405,880股已于2022年1月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322,674,000股增加至362,079,880股。

综上,公司自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40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6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单位:股)剩余限售股数量
1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206,0981.16%4,206,0980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单位:股)剩余限售股数量
2王洪涛2,103,0490.58%2,103,0490
3UBS AG2,103,0490.58%2,103,0490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9,4210.84%3,049,4210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96,8450.83%2,996,845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05,4672.71%9,805,4670
7邱丕云2,103,0490.58%2,103,0490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1,5240.29%1,051,5240
9张奇智2,103,0490.58%2,103,0490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6,6770.32%1,156,6770
11胡泉1,051,5240.29%1,051,5240
12施荣荣1,051,5240.29%1,051,5240
13董卫国1,366,9820.38%1,366,9820
14黄文平2,103,0490.58%2,103,0490
15李晓阳1,051,5240.29%1,051,5240
16谢文2,103,0490.58%2,103,0490
合 计39,405,88010.88%39,405,880

注:上述股本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 目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高管锁定股16,050,0004.43%-16,050,0004.43%
非公发后限售股39,405,88010.88%-39,405,88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5,455,88015.32%-39,405,88016,050,0004.43%
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06,624,00084.68%39,405,880346,029,88095.57%
股份总额362,079,880100.00%-362,079,880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电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建华 洪 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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