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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 大 厦A 座 9 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 8, Chao yangm 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1JNA3034-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 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华东数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东数控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东数控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东数控公司 201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路 清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秀芹
           中国    北京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410号”文《关于核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
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向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874.78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478.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3,000,000.00元、股票发行登记手续费8,747.80元后的募集
资 金 336,990,730.20 元 已 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 存 入 公 司 在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兴 海 支 行
28300201010000000004账户内。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审计验资费、法律顾问费、宣传费等
其他相关发行费用2,896,701.71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登记手续费以及公司累
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094,02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09JNA3031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颁布的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本次证券发行过程
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费用1,458,701.71元,应当计入公司2010年度当期损益。该部分
资金于2011年 3月10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因此,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应为335,552,730.20元。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6,764.34 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201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887.83万元;
    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应为-96.9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7.83 万元,其差额为 104.73 万元,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4.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0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08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 年 5 月 6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兴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威海市商业银行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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