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
有限公司(简称“华东重工”)、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简称“华东机床”)、荣
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简称“弘久锻铸”)在银行办理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崮山路555号
法人代表:汤世贤
注册资本:3,268.85万美元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8.83%。
经营范围:从事金属切削机床的生产,销售本企业产品;大型、精密机械零
部件的加工与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1年12月31日,华东重工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44,900.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4,095.87万元,净资产20,804.28万元,资产负债
率53.67%。2011年度仍处于建设期,实现销售收入1,482.25万元,净利润-1,535.85
万元。
2、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环山路西、西曲阜村西
法人代表:汤世贤
注册资本:125万美元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75%。
经营范围:数控系统、数控机床、切削工具、手工具、金属切削机床、机床
附件、液压件、气动组件、电动工具、电动机、电器元器件、工业自动化仪表的
生产,销售本企业产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1年12月31日,华东机床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12,416.0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288.94万元,净资产5,127.12万元,资产负债率
58.70%。201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3,047.27万元,净利润657.98万元。
3、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荣成市人和镇北院产村
法人代表:高鹤鸣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经营范围:精密型腔模与铸锻件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1年12月31日,弘久锻铸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
21,949.2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661.06万元,净资产7,288.20万元,资产负债率
66.80%。201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911.20万元,净利润633.33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其中:
1、为华东重工在银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
2、为华东机床在银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
3、为弘久锻铸在银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
款提供的担保,并且控股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我们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
万元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资料和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威海华东数控
机床有限公司、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事
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上述担
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我们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
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担保,其中,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不
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2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3,000万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45%,占公司总资产的23.96%,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37,000万元,对外担保16,000万元。
截止2012年2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967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12%,占公司总资产的
13.0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5,000万元,对外担保3,967万元。
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9,000 万
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43,000 万元(含 2011 年度已审批额度 27,000 万元,
本次经股东大会审批担保实际增量额度为 6,000 万元),对外担保 16,000 万元,
合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28%,占公司总资产 26.67%,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
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备查文件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担保业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