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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装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7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7,169,811.32元(不含税),公司已支付754,716.98元(不含税),剩余应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等16,415,094.34元(不含税)直接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扣除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43,584,905.66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证报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设、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设68,988.8945,000.0026,532.9958.96%
1.1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次(功能性)装修EPC项目18,655.0212,000.001,024.338.54%
1.2东盟艺术学院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Ⅰ标段12,044.536,000.003,832.8063.88%
1.3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11,297.197,000.006,177.7488.25%
1.4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及照明灯塔工程专业分包工程6,894.946,000.006,012.17100.20%
1.5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6,843.155,000.004,387.2587.75%
1.6红土创新广场精装修工程Ⅰ标段4,618.423,500.003,334.1095.26%
1.7龙岗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修缮改造工程4,490.242,500.00948.3337.93%
1.8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精装修工程4,145.413,000.00816.2727.21%
2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75,000.0040,000.004,365.3610.91%
3补充流动资金31,000.0028,644.0628,644.06100.00%
合计174,988.89113,644.0659,542.4152.3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542.4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3,084.59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和用于现金管理2,022.55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上述现金管理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

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斌邓艳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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