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重大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核销上述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三四季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