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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曦经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浙商中拓股票代码:0009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住 所: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4幢1501室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4幢1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商中拓、上市公司、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曦经贸、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上市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首次主动减持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8W92183
法定代表人王飞
设立日期2017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2017年7月24日至9999年09月0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4幢1501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服装及辅料、矿产品、电子产品(除专控)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4幢1501室
通讯方式0571-868198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1胡佳彬350070%
2林宏强15003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 居住权
王飞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海南
林宏强监事中国宁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实施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0)中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会按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继续减持浙商中拓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721,816股,占上市公司原总股本(674,200,820股)的比例为5.0017%。因上市公司近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688,232,97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已由5.0017%被动减少至4.8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716,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990%,变动达0.000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同曦经贸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21,8164.8998%33,716,8164.8990%

注: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曦经贸通知,其于2022年7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本次权益变动是同曦经贸持股比例被动降至5%以下后首次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曦经贸持有公司33,716,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中的3000万股被质押;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除上述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飞

2022年7月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184室
股票简称浙商中拓股票代码0009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4幢150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33,721,816股 持股比例: 4.8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 5,000 股 变动比例: 0.0008 % 变动后持股数量: 33,716,81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899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2年7月12日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飞

2022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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