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0 公司简称: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修订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永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0,661,122,318.36 | 21,407,133,467.31 | -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806,679,937.02 | 11,161,655,348.86 | 5.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709,637.36 | 42,728,811.04 | 245.6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343,508,018.15 | 1,325,256,768.89 | 7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5,883,047.49 | 233,431,823.38 | 17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2,980,192.14 | 231,187,312.27 | 178.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2 | 2.26 | 增加3.3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77 | 0.1184 | 176.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74,355.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8,5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2,902,855.35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83,41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7,936,595 | 51.14 | 无 | 国有法人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4,459,138 | 5.81 | 无 | 国有法人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4,558,921 | 3.28 | 无 | 未知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35,333,614 | 1.79 | 无 | 国有法人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3,700,000 | 1.71 | 无 | 未知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8,500,000 | 1.45 | 无 | 未知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25,557,011 | 1.3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150,000 | 0.92 | 无 | 未知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150,000 | 0.92 | 无 | 未知 | ||||||
李国辉 | 15,903,100 | 0.8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7,936,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7,936,595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4,459,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459,138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4,558,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64,558,921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35,333,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33,614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3,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00,000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00,000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25,557,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57,011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50,000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50,000 |
李国辉 | 15,90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03,1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一致行动人。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增减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988,800.00 | 5,966,400.00 | -66.67 | 报告期内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托收。 |
预付款项 | 47,213,363.54 | 14,818,786.23 | 218.60 | 报告期内预付化工原料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5,018,390.87 | 250,395,400.31 | -90.01 | 报告期内收到中煤华晋的现金股利。 |
其他流动资产 | 35,294,344.25 | 26,425,888.50 | 33.56 | 报告期内催化剂触媒的摊销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55,296,993.19 | 37,713,920.85 | 46.62 | 报告期内计提的社会保险增加。 |
应交税费 | 37,523,997.28 | 22,221,839.60 | 68.86 | 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84,038,147.98 | 61,947,901.88 | 35.66 | 报告期内代扣代缴的职工社保费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0,552,944.91 | 910,507,532.12 | -47.22 | 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
长期借款 | 460,000,000.00 | 210,000,000.00 | 119.05 | 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 |
(2)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增减比例(%) | 情况说明 |
营业收入 | 2,343,508,018.15 | 1,325,256,768.89 | 76.83 | 报告期内主营产品焦炭的销量、售价较上年同期都好。 |
营业成本 | 2,050,715,163.98 | 1,393,441,827.13 | 47.17 | 报告期内主营产品的产量增加,消耗原料增加。 |
税金及附加 | 16,455,654.51 | 10,206,051.66 | 61.23 | 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
研发费用 | 382,726.25 | 270,691.57 | 41.39 |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增加。 |
利息收入 | 16,009,787.61 | 4,624,379.37 | 246.20 | 报告期内票据保证金到期结息。 |
营业利润 | 646,392,163.40 | 234,318,697.98 | 175.86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产品的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28,500.00 | 76,762.58 | 67.40 | 报告期内收到的违约金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612,606.37 | -100.00 | 报告期内其他项费用减少所致。 | |
利润总额 | 646,520,663.40 | 233,782,854.19 | 176.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产品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25,081.10 | 28,308.94 | 695.09 | 报告期内子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
净利润 | 646,295,582.30 | 233,754,545.25 | 176.48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产品的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5,883,047.49 | 233,431,823.38 | 176.69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营产品的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
基本每股收益 | 0.3277 | 0.1184 | 176.77 |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
(3) 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增减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709,637.36 | 42,728,811.04 | 245.69 |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295,323.34 | -148,205,530.10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收到中煤华晋的投资收益。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525,071.14 | -156,099,909.14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取得的借款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号),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建信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36,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减持计划仍在实施中。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建信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减持计划区间已届满,1号计划、2号计划、3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36,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详见公司于4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号)。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3月4日分别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号、临2021-005号),公司股票在2021年2月18日、19日、22日与2021年3月1日、2日、3日间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021年3月5日,公司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06号),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国内经济运行状况持续好转,下游钢厂陆续开工,焦炭
市场好转,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全面实施精益化管理,大力释放装置产能,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较2019年度有较大提升。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的议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该笔贷款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部分厂区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期限1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30%。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号)。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限售股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号),公司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1,007,936,595股(其中股改限售股数量为141,527,415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数量为866,409,18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拟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解聘成向贵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号),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于2020年12月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总计15亿元,期限三年。现霍州煤电在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的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将于2021年6月陆续到期,霍州煤电拟继续申请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1,254.10万元,增幅176.48%。短期内焦炭供给依然偏紧,焦炭价格呈稳中偏强趋势,对公司业绩有较好支撑,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会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名称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峰 |
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