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苏利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4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1,694,225.4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了9,572,1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7,211,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57,211,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619,440.1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实施主体
1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133,971.7594,361.94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133,971.7594,361.9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1,694,225.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94,361.9413,169.4213,169.42
合计94,361.9413,169.4213,169.42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694,225.4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距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694,225.49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1384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我们认为,苏利股份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利股份公司截止2022年6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1,694,225.4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