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徐工机械 股票简称:000425.SZ债券代码:20徐工01 债券简称:149211.SZ债券代码:21徐工02 债券简称:149668.SZ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0徐工01”和“21徐工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376,848,019股、向天津茂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28,675,752股、向上海胜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98,132,455股、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54,499,180股、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05,432,949股、向淄博金石彭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4,156,963股、向杭州国改双百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9,983,029股、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8,384,559股、向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18,166,393股、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9,114,505股、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03,112,912股、向徐州徐工金帆引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9,477,510股、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3,624,793股、向上海港通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0,899,834股、向河南省工融金投一号债转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30,899,834股、向天津民朴厚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991,515股、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109,083,195股股份吸收合并徐工
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二) 你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徐工01”和“21徐工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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