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陶宏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8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81%(四舍五入后),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减持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陶宏珠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陶宏珠女士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尚未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宏珠女士未减持公司任何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陶宏珠 | 5%以下股东 | 12,840,000 | 0.5981% | IPO前取得:12,84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特定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陶宏珠 | 0 | 0% | 2022/4/14~2022/7/13 | 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 0-0 | 0 | 未完成:2,500,000股 | 12,840,000 | 0.5981%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特定股东陶宏珠女士未在减持计划内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陶宏珠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公司特定股东陶宏珠基于自身原因、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