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所属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和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预计影响公司2022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1.6亿元左右,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报表为准。
? 本次调整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1500万元左右,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报表为准。
一、 概述
本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高为吨煤50元,将其他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15元提高为吨煤30元。
上述会议同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中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应收其他客户账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计违约损失率从65.75%调整为100%,同意将其他应收款中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应收的备用金、代垫款项、往来款及其他款项的违约损失率从74.84%调整为100%。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关于调整所属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公司所属矿井均为井工矿井,各矿井开采年限相对较长。特别是随着公司各矿井采区的不断开拓延伸,生产地质条件日趋复杂,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投入,防范安全风险,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高为吨煤50元,将其他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15元提高为吨煤30元。
根据企业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本次公司调整安全费提取标准,属于企业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后预计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1.6亿元左右,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二)关于调整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要求,为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2022年6月,公司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进行了分析,发现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中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应收其他客户账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预计违约损失率从65.75%调整为100%;同时发现其他应收款中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应收的备用金、代垫款项、往来款及其
他款项的收回可能性也很小,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预计违约损失率从74.84%调整为100%。
根据企业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调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500万元左右,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调整所属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认为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调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同意对上述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对上述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所属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