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经营方案
(一)产业投资人介绍
1. 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立马集团”)
立马集团成立于2008年4月28日,注册资本11,428.57万元,是一家集电动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化高新技术企业,主体产品覆盖立马牌两轮电动摩托车、立马牌两轮电动自行车等。
立马集团研发中心先后荣获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新品上市款型20款以上,研发致力于自主化、平台化、标准化、智能化打造产品。
立马集团销售专卖渠道及服务网点覆盖全国,现拥有专卖渠道8,000余家,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成为全国电动车行业的标志性品牌。
立马集团始终坚持以卓越的品质和不断的创新,为大众提供更高价值的新能源交通工具的企业使命,坚持围绕“品质、创新、服务、诚信、责任、感恩”的企业价值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未来立马集团拟进军微型低速新能源乘用车,非开放道路无人驾驶电动车、服务型智能化机器人领域、助力电动车,立足电动新能源领域踏实前行。
2. 深圳众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众享出行”)
众享出行拥有从车辆、三电系统、动力系统的大量自主知识产权,其核心技术主要集中于电动车的三电系统和动力总承系统,以及用于数字化营销和充换电运营服务的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领域。
众享出行通过车电分离和换电服务的创新模式突破了两轮车行业被定性为传统制造业这一发展困境。通过向用户提供按月支付的能源订阅服务解决两轮车用户补能痛点、使用户形成高度黏性,从而将传统电动车企业仅生产制造和一次性渠道销售的模式升级为“车+能源服务”的订阅出行服务模式,从而提升盈利能力。
(二)重整后经营方案
1. 整体计划
本次重整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星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将在化解危机、消除债务负担后,适时、分阶段调整现有玻璃盖板、触显模组以及精密结构件的业务结构,实现业务转型,并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借助产业投资人的品牌效应和行业优势,引入产业投资人的电动车业务,并通过借鉴产业投资人运营机制市场化、企业管理精细化、生产制造智能化的先进经验,做强做大现有主业和电动车板块两大生产运营创利实体,实现上市公司跨越式发展。
联合产业投资人众享出行则将基于自身在技术和模式创新的优势,在产业布局和产品创新方面赋能上市公司。众享出行及其关联公司江西猛犸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拥有超过130项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小动力锂离子电池、VCU智能中控、充换电设施、物理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基于上述产品和技术的积累,众享出行将与上市公司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充电器、VCU智能中控产品和两轮电动车用充换电设施等领域展开合作,与星星科技现有结构件业务高度协同。
2. 现有业务规划
本次重整后,上市公司将对现有业务进行梳理,通过整合优质资源、淘汰落后产能、拓宽销售渠道、加强成本控制、强化研发创新、优化用人机制等方式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进行有效处置和整合。公司将有效配置资源,聚焦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的业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整合优质资源,淘汰落后产能
上市公司将对现有业务发展战略进行梳理,通过逐步出售落后产线,优化资源配置,将资源聚焦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的业务。通过资源有效配置,改善上市公司的现有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
(2)拓展销售渠道,发展协同业务
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高度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体系内现有各公司的市场和客户资源的协同性,不断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业务合作,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增加优质客户群体。
(3)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管理水平
上市公司将着力提升成本控制及管理水平,提升产能利用率以及
生产人员工时利用效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利润水平。公司将继续改善生产经营,通过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运营成本及各项费用的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4)强化研发创新,保证产品竞争力
上市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导向,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创新、管理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品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保证上市公司业务持续平稳发展。
(5)优化用人机制,强化激励制度
上市公司将不断完善、优化用人机制,特别是强化激励机制来吸引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和技术人才,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重整后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优势。
2. 电动车业务的经营方案
(1)建设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
产业投资人立马集团承诺,在取得600,000,000股转增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在其注册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并承诺在产业园建设完成后的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电动车相关业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20亿元,未达到部分由立马集团和/或其指定主体在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上市公司以现
金方式予以补足。
在立马集团的协助下,星星科技将引入立马集团的先进的全产业链电动车生产模式,导入立马集团优质的客户渠道,实现电动车业务从零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
(2)注入立马集团的电动车资产
立马集团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若需)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600,000,000股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24个月内,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在36个月内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立马集团旨在通过资产注入方式帮助上市公司快速扩大产能,实现规模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电动车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支持上市公司融资
立马集团承诺,在取得600,000,000股转增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根据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支持上市公司获得总额不低于10亿元的多种形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及定增等,用于保证上市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4)寻求与联合产业投资人的业务合作
在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建成后,上市公司将在新国标电动
自行车用锂电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充电器、VCU智能中控产品和两轮电动车用充换电设施等领域寻求与产业投资者的业务合作,发挥与联合产业投资人的业务协同性。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