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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3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76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所有股东均有表决权,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视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7,936,396股增至2,268,393,386股(最终转增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份处置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3、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是否进行除权处理,公司已聘请财务顾问进行了论证,待除权安排明确后及时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

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5、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022年7月1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出资人组会议通知》,因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15-15:00。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

(六)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萍乡中院代表、公司管理人代表、星星科技代表、投资人代表、其他特邀嘉宾(若有)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萍乡市安源区金陵西路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7月25日17:00

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7月25日,8:30-11:30和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6号行政办公楼七楼),信函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云、石雅芳

联系电话:0755-89458115

传真:0755-84518903

电子邮箱:irm@first-pane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6号行政办公楼七楼

邮政编码:518118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标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出资人组会议通知》。

特此通知。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56”,投票简称为“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无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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