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庆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有关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