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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票分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2年7月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875,900股后的476,043,6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8,021,820.50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51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38,021,820.50元÷482,919,541股=0.4928809元/股。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6元/股-0.4928809元/股=15.51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67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不高于19,342,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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