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进一步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1.区分消费电子、新能源等细分领域,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净利润下滑和2020年以来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并完善经营业绩下滑和市场开拓风险揭示。
2.结合报告期内产品收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产能的关系,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