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11号)、《关于对孔慧勇、张小渊、王健、张春雷、邓婷婷、LIU YAO、安志琨、李扬福、陈志、高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06号)、《关于对李世杰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08号)收到日期:2022年7月11日生效日期:2022年7月8日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挂牌公司 |
赵钧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 |
孔慧勇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张小渊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王健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张春雷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邓婷婷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会主席 |
LIU YAO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安志琨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 |
李扬福 | 董监高 | 时任副总经理 |
陈志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会秘书 |
高山 | 其他() | 股东 |
李世杰 | 董监高 | 董事会秘书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5年6月11日,乐创技术股东成都天健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投资)、成都地坤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地坤投资)分别将100万股转让至股东高山名下,并约定由高山代乐创技术自然人股东及天健投资、地坤投资合伙人持有前述200万股股份。截止2022年5月11日,股份代持已清理并通过临时公告补充披露。上述股份代持委托方包括乐创技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钧,时任董事孔慧勇、张小渊、王健、张春雷,时任监事会主席邓婷婷,时任职工监事LIU YAO,时任总经理安志琨,时任副总经理李扬福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志。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钧知悉并参与股份代持事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乐创技术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赵钧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时任董事孔慧勇、张小渊、王健、张春雷,时任监事会主席邓婷婷,时任职工监事LIU YAO,时任总经理安志琨,时任副总经理李扬福,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志及股东高山均知悉并参与股份代持事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孔慧勇、张小渊、王健、张春雷、邓婷婷、LIU YAO、安志琨、李扬福、陈志、高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李世杰知悉公司存在股份代持后,在全国股转公司2022年第二次分层调整工作中,未按照相关要求在公司自查环节中对乐创技术股份代持事项进行说明,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李世杰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前述股份代持已清理并通过临时公告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代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2022年5月20日披露的《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代持情况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11号)
《关于对孔慧勇、张小渊、王健、张春雷、邓婷婷、LIU YAO、安志琨、李扬福、陈志、高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06号)
《关于对李世杰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08号)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