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鉴于《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0人调整为257人,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4,704万份股票期权调整为4,576万份股票期权。
经上述调整之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期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陈良琴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 | 3.85% | 0.38% |
2 | 陶德瑜 | 副总经理 | 200 | 3.85% | 0.38% |
公司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合计255人) | 4,176 | 80.30% | 7.96% | ||
预留部分 | 624 | 12.00% | 1.19% | ||
合计 | 5,200 | 100% | 9.91% |
注: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根据《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5,200万份仍保持不变。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关联董事何承命、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会确定《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11日,向257名激励对象以5.64元/股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4,576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关联董事何承命、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